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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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 2011-2015 年) 第一章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形势 一、 重点流域概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范围包括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等 10个流域,共涉及 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54个市(州、盟), 1578个县(市、区、旗)。其中,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 2011-2015年)。 2010年,重点流域总人口约 7.75亿,占全国 56.5%,其中,城镇人口约

2、 3.45亿。 面积约 308.8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32.2%。 GDP总量约 20.82万亿元,占全国 51.9%,三产比例为 10.5 50.1 39.4;人均 GDP 为 2.7 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 根据流域自然汇水特征与行政管理需求,重点流域共划分 37个控制区、 315个控制单元 ,落实规划主要任务 。其中,根据各控制单元水污染状况、水环境改善需求和水环境风险水平,确定 118个优先控制单元 ,分水质维护型、水质改善型和风险防范型 3种类型制定水污染防治综 合治理方案,实施分类指导。 二、 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 水质总体状况 2010年,规划区域 398个河流国控断面中

3、,达到或优于 类的断面 174个,占 43.7%, 至 类断面 131个,占 32.9%;劣 类断面 93个,占 23.4%,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 主要跨 省 界断面达到或优于 类的比例为 49.4%;劣 类断面 比例为 24.7%。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质为优,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质良好,淮河、松花江、太湖环湖河流属轻度污染,辽河、黄河中上游属中度污染,海河、巢湖环湖河流、滇池环湖河流属重度污染 。 规划区域内湖库共布设 86个国控点位,其中 17个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 类, 占 19.8%, 57个点位水质为 类至 类, 占 66.3%, 12 个点位水质为劣 类

4、, 占 13.9%, 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太湖湖体和巢湖湖体属轻度污染,滇池湖体属重度污染。 15个湖(库)中,3 密云水库、大伙房水库、丹江口水库等 9个湖(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太湖、巢湖、洪泽湖、南四湖等 4 个湖泊为轻度富营养,白洋淀为中度富营养,滇池为重度富营养。 优先控制单元达到或优于 类水质的断面(点位)占规划区域达到或优于 类断面(点 位)总数的 38.9%,劣 类断面(点位)占规划区域劣 类断面(点位)总数的 76.4%。 (二) 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 重点流域干流水质总体好于支流水质。松花江干流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劣 类水质断面主

5、要集中在伊通河、阿什河、安邦河等支流;淮河干流水质总体为优,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劣 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涡河、贾鲁河、新濉河、惠济河、包河等支流;海河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为重度污染,劣 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海河干流、子牙新河、卫河、卫运河、北运河、马颊河等河流;辽河干流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支流总体为重 度污染,劣 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浑河、太子河、条子河、招苏台河等 支流 ;黄河中上游干流水质总体为优,支流总体为重度污染,劣 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渭河、汾河、湟水河、涑水河等支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干流水质总体为优,支流总体为轻度污染,劣 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 普渡河 、 三岔河、 釜溪河、 五桥河

6、等支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干流总体水质为优,劣 类水质断面主要集中在神定河、泗河等支流。 4 (三)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10 年,重点流域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808 个。其中,河流型水源地 377个,湖(库)型水源地 318个,地下水型 水源地 1113 个,水质达到或优于 类的比例分别为93.4%、 92.5%、 88.0%,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铁、锰等。 (四) 近岸海域水质 2010年,渤海近岸海域 水质 为中度污染,黄海近岸海域水质为良 好 ,东海近岸海域 水质 为重度污染;辽东湾为中度污染,渤海湾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三、 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2010

7、 年,规划区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1431.2 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来源占 11.8%,城镇生活污染来源占 33.5%,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占 54.7%;氨氮排放量为 136.1 万吨,其中工业污染来源 占 10.2%,城镇生活污染来源占 56.9%,农业面源污染来源占 32.9%。 规划区域主要排污工业行业为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饮料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医药制造业等 7个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占规划区域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 78%。 优先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工业和生活)占规划5 区域的 55.5%;氨氮排放量(工业和生活)占规划区域的5

8、9.2%。 四、 “十一五 ”水污染防治成效 “十一五 ”期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 要批示,提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等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与 2006 年相比, 2010 年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 类的比例增加了 13.4 个百分点,劣 类断面比例下降了 16.9 个百分点;规划项目完成率(含调试)为87.1%,比 “十五 ”提高了 23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下降了 52%。 “十一五 ”期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委多次召开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形

9、成了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治污局面;重点流域规划实施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治污 责任,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性;中央资金支持、地方资金配套以及市场化运营等方式的探索,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逐步完善政策法规标准,初步建立了治污长效机制,其中,山东等省颁布了地方水污染防治法规、制定实施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江苏等省试点实施了排污权 有偿使用 、生态补偿6 等环境政策;环境保护部每年组织开展流域超标排污企业执法检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等一系列环保专项行动,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水平逐 步

10、提高 ;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 等项目研究成果为水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 。 五、 “十二五 ”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将日益完善,资金、法规、科技等保障体系整体水平将稳步提升。党中央、国务院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着力点,将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虽然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与全国相比,重点流域人口密度高、经

11、济活动强度大、环境压力重, 2010 年水质达到或优于 类断面比例比全国低 11.3 个百分点,劣 类断面比例比全国高 5.6 个百分点,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十二五 ”时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7 然突出,主要包括 三 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水环境保护的压力将继续增加,流域水污染空间格局将面临新的变化;二是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长期积累的问题开始暴露,流域面源污染防治 、 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任务 艰巨;三是石油化工等沿江(河)分布的高风险污染行业布局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跨界纠纷时有发生,流域水环境风险防范面临严峻挑战。 8 第

12、二章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按照胡锦涛总书记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 ”的要求,以改善重点流域及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水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流域 -控制区 -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为框架,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为依据,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以规划项目为依托,以政策措施为保障, 综合运用工程、技术、生态的方法,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战略,努力恢复江河湖泊的生机和活力,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 基本原则 (一) 分区控制,突出重点 根据各流域、控制区及控制单元经济

13、社会发展水平和水环境问题,提出不同的防治要求。对于水环境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薄弱、水体功能高、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大的控制单元,加强分类指导,优先落实防治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9 (二) 统筹规划,综合防治 坚持点源与非点源统一控制,以水污染特征和水功能需求为依据,综合运用多种污染防治手段,统一部署污染防治工作, 优先保障人民饮水安全,持续推进污染负荷削减,不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逐步改善重点地区的水环境质量。 (三) 海陆兼顾,河海统筹 统筹协调流域水污染防治与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考虑近岸海域环境容量要求,加强氮、磷等陆源污染物控制力度,不断降低入海河流的污染负荷,推进流域与近岸

14、海域整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 政府引导,明确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地方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责,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相关企业要切实承担污染治理 责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 规划目标 (一) 总体目标 到 2015 年,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跨省界断面、污染严重的城市水体和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湖泊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水功10 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滇池湖体水生态系统明显改善;辽河流域率先由污染治理转入生态恢复阶段;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

15、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二) 水质目标 到 2015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评价,重点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 -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劣 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8 个百分点。松花江流域总体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到良好;淮河流域总体水质在轻度污染基础上有所改善;海河流域重度污染程度有所缓解;辽河流域、黄河中上游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太湖湖体维持轻度富营养化水平并有所减轻;巢湖湖体维持轻度富营养水平并有所减轻;滇池重度富营养化水平改善到中度富营养化水平,力争达到轻度富营养化水平;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保持良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其中: 松花江、第二松花江、嫩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 类 ;阿什河、伊通河等重污染支流水质基本消除劣 类;野生鱼类种群数量进一步增加,湿地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 淮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 类;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水质到 2012年年底达到 类;贾鲁河、清 潩 河、泉河、颍河、惠济河、涡河、新濉河、奎河等主要支流水质基本消除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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