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长治市长治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 76 号-关于长治市长治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长治市人民政府、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你们关于报审长治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请示 (长政200949 号)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长治市部分县区资源整合情况的报告 (晋煤销项目字2009 206 号) 、 关于参与长治市部分县区资源整合情况的报告 (晋煤销项目字2009 218 号)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报长治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规划方案的报告收悉。 长治市长治县煤
2、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 2009 年 7 月23 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长治市人民政府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长治市长治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1、同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兼并重组 4 处整合为 3 处,产能由 195 万吨/年增加到330 万吨/年,井型规模为 210 万吨/年 1 处,60 万吨/ 年 2 处。2、同意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兼并重组 2 处整合为 1 处,产能由 201 万吨/年增加到240 万吨/年。井型规模为 240 万吨/年 1 处。3、同意长治县羊头岭煤业集团有限公
3、司兼并重组煤矿 19 处整合为 10 处, 产能由 540 万吨/年增加到 735 万吨/年,井型规模为 90 万吨/ 年 5 处,60 万吨/ 年 4 处, 45 万吨/年 1 处。4、同意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兼并重组长治县煤矿 8 处整合为 6 处,产能由 234 万吨/年增加到 480 万吨/年,井型规模为 120 万吨/年 1 处,90 万吨 /年 2 处,60 万吨/年 3 处。5、同意长治县红山、西山、红兴、新建煤业公司 4 处煤矿单独保留 ,产能由 300 万吨/年增加到 390 万吨/年,井型规模为 120 万吨/年 1 处,90 万吨 /年 3 处。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1
4、、长治县南宋乡东掌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 年 );2、长治县南宋乡永丰村永丰煤矿( 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3、山西长治荫城红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4、长治县西池乡南仙泉煤矿( 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5、山西长治北峙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6、山西长治南窑沟煤业有限公司( 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7、山西长治首阳山煤业有限公司( 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8、山西长治师庄煤业有限公司( 暂定名,矿井能力 45 万吨/年) ;9、长治县西火镇西掌煤矿(暂
5、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 年 );10、长治县太义掌中心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11、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第五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 年);12、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120 万吨/年) ;13、山西长治辛呈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 年);14、长治常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 年);15、长治县南宋乡长虹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年 );16、山西振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 年)17、山西长治晋永泰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 年);
6、18、山西长治沟里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60 万吨/ 年);19、王庄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 210 万吨/ 年) ;20、经坊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 240 万吨/ 年) ;21、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120 万吨/年) ;22、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 年);23、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24、 长治新建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 90 万吨/年 )。二、整合关闭以下 15 处矿井:1、长治县西蛮掌村煤矿2、长治长兴煤业有限公司3、山西长治中鼎煤业有限公司4、长治县东和乡团山煤矿5、长
7、治县八义镇师庄煤矿6、山西长治李家岭煤业有限公司7、长治县南宋乡关头煤矿8、长治县南宋乡长掌煤矿9、长治县正泰煤矿10、山西长治曙光煤业有限公司11、长治新龙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2、南峙峪煤业有限公司13、长治长征煤业有限公司14、长治池里煤业有限公司15、长治县南宋鑫通企业经营公司兴隆煤矿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注销以上 15 处矿井的相关证照。2009 年底前关闭的长治县西蛮掌村煤矿和长治县南宋乡长掌煤矿在整合后,改造建设矿井中明确不利用的井筒,长治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长治长兴煤业有限公司等 13 处矿井(名单见附表 2)2010 年底前关闭。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
8、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关闭。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 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 年底前壶关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五、 方案批复后,长治县人民政府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 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 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资产评估,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工作。六、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 号和晋政发200910 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附件:附表 1、长治市长治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矿井明细表;附表 2、长治市长治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关闭矿井明细表。二九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