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 、 安全生产法 、 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具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 制 度 适 用 于 本 公 司 内 负 责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实 施 计 划 、 采 购 、 验 收 、 保 管 、发 放 的 部 门 和 使 用 人 员 。3 归口管理本制度由厂务部归口管理和起草。4 详细内容4.1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种着装、用品
2、、用具和器材。4.2 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寞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4.3 建立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卡,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登记,领用登记卡由办公室保存。4.4 凡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的员工应按其变动后的工种标准领取版本 第 2012 版厂务内部管理资料页码 第 1 页,共 4 页受控状态 受控马鞍山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EpiTop Optoelectronic Co., Ltd.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编号 YRGD-2012-CW-02防护用品。4.5 凡发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
3、管,不得遗失,更不能转卖等,若发生上述情况,给予适当处罚。4.6 员工进入厂区,根据不同季节正确着装,夏秋季着夏季工作服,冬春季着冬季工作服,穿劳保鞋或防尘鞋。检修人员在生产现场作业时,根据作业性质和接触物质等选择不同的防护用品正确穿戴(连体防尘服、防尘鞋、活性炭口罩、防尘手套、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 4.7 凡发给车间、班组的公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防尘服、活性炭口罩、防尘手套等) ,均应建立登记台账,指定专人管理。4.8 凡调离公司的员工,应在调离前交清防护用品,方可办理调离关系。4.9 凡因故较长时间未出勤者,根据离开岗位的时间,酌情停发,减发或延长防护用品的使用期(一月以上者,停发
4、手套、口罩等;三个月以上者,停发一切防护用品) 。4.10 凡己享受专业服装待遇的员工(如:治安保卫人员、保洁人员) ,公司不再另发防护服,但洗衣液、手套、毛巾等小件用品,可酌情适当解决。4.11 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培训等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参照本公司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所需经费由原单位负责。版本 第 2012 版厂务内部管理资料页码 第 2 页,共 4 页受控状态 受控马鞍山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EpiTop Optoelectronic Co., Ltd.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编号 YRGD-2012-CW-02版本 第 2012 版马鞍山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E
5、piTop Optoelectronic Co., Ltd.厂务内部管理资料 页码 第 3 页,共 4 页4.12 临时工岗位的防护用品可参照本公司防护用品标准发放,其费用按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4.13 厂务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4.14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领有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
6、用品安全标志证4.15 财务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环保安全部职业健康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4.16 各部门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4.17 厂务部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4.18 厂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4.19 防护用品的报废,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判废条件、判废受控状态 受控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编号 YRGD-2012-CW-02程序、判废处理规定执行。4.20 本 制 度 由 长 不 误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每 年 按 公 司 流 程 对 其 合 规 性 进 行 评 估 。5 实施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版本 第 2012 版厂务内部管理资料页码 第 4 页,共 4 页受控状态 受控马鞍山圆融光电科技有限公司EpiTop Optoelectronic Co., Ltd.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编号 YRGD-2012-CW-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