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非煤矿 矿 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延期)办事指南 大亚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受理范围 办理对象:已取得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办理条件:已取得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发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二、办理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文号 条款名称 广东省人 民政府 2012 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 2012 年粤府令第 169 号 全文 非煤矿矿
2、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2015 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8 号修正 第三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粤府 2014 8 号 全文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粤安监 2013 60 号 全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 年国务院令第 397 号 第三条 三、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大亚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实施机关说明:区县级或以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惠州市分为 2级,分别为市级、区级 广东省行政审批标准 2 权责划分(省): 无 权责划分(市): 市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及附属尾矿库、
3、单独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权责划分(县): 区国土资源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不含尾矿库)。 四、审批条件 1)已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0号)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 申请书加盖的公章须与其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申请材料采用 A4 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申请材料目录: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提交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 份 /套数) 复印件 ( 份 /套数) 申请
4、材料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文件 纸质 / 电子版 延期申请书 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1 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原件 1 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原件 1 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安全生产 许可证申请材料 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1 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核对原件,收复制件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采矿许可证 核对原件,收复制件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5、3 文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复制件 ,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复制件 ,加盖企 业单位公章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核对原件,收复制件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 核对原件,收复制件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办复制件 ,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
6、电子版 4 理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证明材料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复制件 ,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复制件 ,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复制件 ,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复制件 ,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0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纸质版,电子版 5 证明材料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
7、: 45工作日 法定期限说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45日内 承诺期限: 5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审批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退回更正 后予以受理。 3.审查。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对,并在 1个工作日内作出决
8、定。 4.核对。审查人员核对提交的资料。 5.领取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大亚湾分厅( http:/121.15.254.7/)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 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退回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核对,并在 1 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4.领取结果。九、办理方式及地点 九、办理方
9、式及地点 1、窗口申请 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 工作时间: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 30-12: 00 下午: 14: 30-17: 30 。 地址 : 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 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人厅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 5568087。 交通指引:到政务中心可选择乘坐 201、 203、 268、深惠 1线公交车在科技创新园站下车。 2、网 上申请 在线申办链接: http: /121.15.254.7/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咨询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2-5568087;
10、 网上查询: http:/121.15.254.7/。 6 2、投诉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 0752-5562928; 网址:http:/ 3、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方式 行政复议: 1)大亚湾区法制局,惠州大亚湾区管委会行政大楼 B412室, 0752 5562038; 2)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惠州市安监局;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 31号;联系电话:0752-2181226。 行政诉讼: 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 新城二路 328 号 ,0752-6208212。 7 图 1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流程图 注册开通个人账户 科室审核电子材料 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查阅事项提出申请 上传电子材料提 交确认 网上驳回 不予受理 材料不全或不 符合规定格式 补正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 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书面审查 ( 2 个工作日) 分管领导审阅 局务会讨论决定 ( 1 个工作日) 准予通过 不予通 过 出具安全设施设计告知书 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在行政 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告知书 告知企业预审通过 现场核查,填写核 查表( 1 个工作日) 整改发现问题 科室负责人审核并 出具意见( 1 个工作日) 补正材料 不符合受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