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居民身份证与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区别? 标签:居民身份证 香港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 更新时间:2010-10-19 9:17:55 香港身份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以下简称入境处)签发,是香港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法例第 177 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 11 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 180 天人士,必须于年满 11 岁后或抵港 30 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每张香港身份证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在姓名一栏下面,亦印有中文电码,以方便政府或机构作输入姓名之用。历史1949 年以前,香港政府无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从内地移居香港。一般人皆可以随意往
2、来香港与中国大陆两地,香港亦没有对中国籍居民进行人事登记。1949 年中国大陆政权易手后,大量难民涌入香港。为控制香港人口,政府开始实行边境管制,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入境。并开始登记香港居民并发出身份证。首次登记在 1949 年展开,当时发出的身份证只是一张以人手填上资料的纸张。 1960 年 6 月 1 日起,政府改发第二代身份证。这种身份证上有持证人的指模及照片,资料以打字机填上,并且加以过胶。男性的身份证为蓝色,女性的则为红色。1973 年 11 月,政府改发第三代身份证,证件上的指模取消,不再以颜色区分性别。第二及第三代身份证上盖有签发印章,以绿色代表居港不足七年的居民,黑色代表永久居民
3、。故此当时新移民被称为“绿印客”。香港早期并无法例规定居民携带身份证。为阻止内地移民偷渡潮,1980 年 10 月 24 日起,香港政府实施即捕即解政策,规定所有年满 15 岁的香港居民需在公众地方携带身份证,违例者会被罚款港币 100 元。1983 年 3 月,入境处推出第一代电脑身份证,较旧证加强防伪措施,并透过电脑系统令出入境程序简化。1987 年 6 月 1 日,入境处再为所有香港居民签发没有殖民地徽章,可以过渡 1997 年 7 香港身份证。2003 年月 1 日的第二代电脑身份证,入境处分阶段为香港居民签发智能身份证。入境处首先在2003 年 6 月 23 日开始为遗失或损毁了身份
4、证的持证人、年满 11 岁或 18 岁的换领儿童及成人身份证的人士签发智能身份证。全香港所有居民由 2003 年 8 月开始,于 4 年内按出生年份分阶段换领智能身份证,入境处在全香港共设立 9 间智能身份证中心供市民换证,换领于划已于 2007 年 3 月 31 日结束,而 9 间智能身份证中心已于 2007 年 5 月 19 日起关闭。 香港身份证的种类香港身份证共分为两类,分别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居民身份证”。年满 11 岁人士所领取的身份证,亦称为儿童身份证,而年满 18 岁人士需于 18 岁生日后的 30 天内,更换成人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5、是入境处签发给拥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俗称“三粒(颗)星”,因他们所持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注有“*”的标记而得名。其实,该标记的意思与持证人是否拥有香港居留权无直接关系,只代表持证人年龄为 18 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香港永久性居民于出入香港边境时,只需出示身份证,亦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申报表”即可过关。在香港法例第 115 章入境条例第 2A 条中,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第 2AA(2)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在香港入境; 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 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及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
6、境令。 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此收据具临时身份证的功能,但不可作出入境之用。出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或有效旅游证件(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等) 香港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没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 智能身份证香港已经完成最新一代的智能身份证的换领工作。新的智能身份证将遂步替代目前已停止发出的第二代电脑身份证。 智能身份证上有一块芯片储存持证人士的个人资料,包括持证人指纹及电子证书等。除了可以作一般出入境及身份认证用途外,还可以用作网上电子证书、香港公共图书馆
7、的图书证,于 2007 年可同时作香港驾驶执照之用。 持有智能身份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使用香港各出入境口岸的 e-道自助过关,节省等候时间。 身份证上符号的意思在香港身份证上,出生日期项目之下,会印有一串符号及英文字母及数字(例如*AZ),很多人均不知道这些代码的意思,甚至有所误解。其确实代表的意思如下: 第一及第二代电脑身份证 符号 注解 * 持证人年龄为 18 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 持证人年龄为 11 岁至 17 岁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A 持证人拥有香港居留权 B 持证人所报的出生日期或地点或性别自首次登记后,曾作出更改 C 持证人登记领证时在香港的
8、居留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F 持证人的性别是女性 H1 身份证发出的办事处代号 L 持证人曾遗失身份证,L1 表示遗失一次,L2 表示遗失二次,如此类推 M 持证人的性别是男性 N 持证人所报的姓名自首次登记以后,曾作出更改 O 持证人报称在香港、澳门及内地以外其他地区或国家出生 K2 身份证发出的办事处代号 R 持证人拥有香港入境权 S1 身份证发出的办事处代号 U 持证人登记领证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W 持证人报称在澳门地区出生 X 持证人报称在内地出生 Y 持证人所报的出生日期已由入境事务处与其出生证明书或护照核对 Z 持证人报称在香港出生 智能身份证 符号 注解
9、* 持证人年龄为 18 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 持证人年龄为 11 岁至 17 岁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A 持证人拥有香港居留权 C 持证人登记领证时在香港的居留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L 持证人曾遗失身份证,L1 表示遗失一次,L2 表示遗失二次,如此类推 N 持证人所报的姓名自首次登记以后,曾作出更改 O 持证人报称在香港、澳门及内地以外其他地区或国家出生 R 持证人拥有香港入境权 U 持证人登记领证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W 持证人报称在澳门地区出生 X 持证人报称在内地出生 Z 持证人报称在香港出生 身份证号码每张香港身份证均印有一个
10、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由 1 或 2 个英文字母,6 个数字及 1 个括号数字组成。括号内的数字是查核用数码,是为方便电脑处理资料及检查号码输入的正确性而设。 身份证号码用途十分多,亦是重要的个人资料,受到个人资料隐私专员行使第香港法例第 486 章个人资料(隐私)条例所赋予的权力所发出的身份证号码及其他身份代号实务守则所保护。 身份证相关法例根据香港法例第 115 章入境条例第 17C 条所规定,任何人如年满 15 岁即须时刻随身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及在下述人员规定下,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 任何警务人员; 任何入境事务主任或入境事务助理员;或 行政长官藉宪报刊登的命令而为此目的授权的任
11、何人或任何界别的人 任何人如未能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即属犯罪,经定罪后,可处第 2 级罚款。 很多年满 18 岁的香港居民,向登记主任报到及换领成人身份证时,声称所持有的儿童身份证已遗失,企图将儿童身份证保留作为留念,这样已触犯法例。根据香港法例第 177A 章人事登记规例第13A 条所规定,任何人向登记主任作出陈述或声明,或提供详情或证据,声称身份证已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但明知此等陈述、声明或详情、证据在要项上虚假,即属犯罪。有关罪行,可处第 5 级罚款及监禁 2 年。 身份证名称问题在香港,身份证的正确名称是“身份证”抑或是“身分证”存在争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采用“身
12、份证”,人事登记条例则采用“身分证”。不过,香港政府从殖民地时代起已一直使用“身份证”作为证件的名称,而立法会亦通过继续使用“身份证”作为名称。而香港文字研究者容若亦认为,份才是正字。所以 1991 年当香港政府打算把“身份”复古为“身分”的时候,容若与陆离等人大力反对。支持“份”和“分”的不同人士展开辩论,最后政府维持原有的写法。 此外,“身份证”一字中的“证”字的官方写法是“证”而非“证”。非永久居民的香港人在内地注册结婚对婚后配偶的随迁区别,以及第二胎对大陆人的一方超生问题香港是有独立法律体系的,香港居民可以和大陆居民在内地登记结婚,您要是在内地登记结婚的话,默认就是遵守内地的婚姻法,孩子的户口也是内地的,这几年相关政策已经改变,内地居民不因婚姻而成为香港居民。如果您喜欢孩子的话,还是到香港去登记结婚。为了避免以后麻烦,还是等女友住满 7 年再登记,既然相爱,不在乎这短短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