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入学教育——安全与纪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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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年 高 一 新 生 入 学 培 训 材 料 四1保障安全 遵守纪律姓名 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一种集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例的总和,是要求人们在集体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职责的一种行为规则。良好纪律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由外在的强迫纪律逐步过渡到内在自律的过程。纪律做为一种人们的行为规则,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因此具有历史性的特点。在原始社会里,人们在共同生活中养成集体行动的习惯。他们总是成群结队地寻食打猎,如果没有一定的行为规则,就无法进行协同活动,甚至连抵御野兽的侵袭也不可能。所以纪律就作为人们的习惯因此而产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2、特别是随着大工业革命的到来,生产越社会化和现代化,分工越精密,协作越广泛,纪律就越重要、越发展。例如,一个现代化大企业生产的一件产品,就有成千上万个零部件,这就需要许多人相互配合、进行协同作业,也就必须制订一套具有高度科学性的工艺规程和规章制度。由此看出,纪律的演变标志着人类的进步。纪律既然是维持人们一定关系的规则,要求一定集体成员必须执行。那么,它就必然带有强制性。纪律是以行为的限制、以服从为前提的。无论是象征着统治阶级权力和意志的政治纪律,还是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各行各业的职业纪律;无论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规章制度,还是机关团体的各种公约章程,都具有强制性。一定集体的纪律一经制定,每个成

3、员就必须执行,违犯了纪律,就要受到批评或者惩罚。遵守的纪律和法规中学生必须熟知和1、 中学生守则 (参看附录) ;2、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参看附录) ;3、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界定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参看附录);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如何要求未 成 年 人 的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 和 学 校应 当 及 时 有 效 地 矫 治 未 成 年 人 的 不 良 行 为 和 严重不良行为的?(参看附录)中 学 生 违 纪 违 法 的 常 见 原 因第一,盲目模仿。第二,盲目从众。有些学生长期以来缺乏对自我的正确定位和清楚地认识,结果就是无论做什么都喜欢跟着喜欢的同类人

4、跑,以为这样才能有一种归属感。第三,盲目攀比,虚荣。第四,盲目表现。一些学生因为长期以来的弱势和孤独,或者是因为性格的内向和孤僻,所以很少得到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为了受到大家的关注,做出一些违背常理的事,取得心里平衡。第五,丧失理想。因为长期以来应试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家长和学生对考试成绩的关注达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所以一旦学习成绩老是不如意,就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重创,而这样就会使学生产生自卑的心理,从此自暴自弃,甘心平庸落后,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一部分学生只满足于眼前的吃喝玩乐享受无穷,只看到短暂的校园生活的快乐,而忘记了今后社会生活的竞争。这种学生对于自己的人生从来没有想法,没有规划,提早就给

5、今后的人生道路埋下了艰难的种子。第六,逃避现实。作为学生,未曾想过自己今后的生活和前途,这种不学无术,只图玩乐的日子,最后只能荒废青春,沉迷虚幻,消耗生命,残害身体。第七,亵渎爱情。校园里往往看到极个别学生男女成对,无视人群。好多学生自认为已经长大,以为到了谈情说爱的年龄,然而他们从来都不过多的考虑今后的道路,比如爱情的内涵,2012 年 高 一 新 生 入 学 培 训 材 料 四2中 学 生 纪 违 法 常 见 原 因比如如何对待所爱的那个人,比如是否到了可以承担得起情感的责任的那个时刻,比如你们给彼此带来了更多的快乐和进步呢,还是更多了伤害了彼此,影响了彼此前进的脚步?这种过早的采食青果,

6、玩弄情感,最终只能是玩火自焚,遗憾终生。第八,自我膨胀。一些学生因为从小受到家长的溺爱,加上多元化的社会给了学生更加自由的思想,这些学生的社会道德感极差,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什么时候都只想到自己,从来不能站在同学,老师,家长的立场考虑问题,缺乏社会责任感,认为别人总是欠他的,什么都是别人的不对,从来不在自己身上寻找问题的原因。而且在生活中,这种学生总是物欲膨胀,总是贪恋物质享受,从来没有精神上的追求。这种学生其实就是从不体谅师长的艰辛,从不考虑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自己的社会角色认知模糊,导致行为出现偏激。第九、嫉妒心理。 “嫉妒是人之天敌” ,一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嫉妒心理,但关键在于

7、人们怎样去控制自己的嫉妒心,不加控制的嫉妒心,如脱缰的野马,势必带来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由于嫉妒而杀人和故意伤人的犯罪,也为数不少。反思自己行为列出自己至少两个缺点我计划这样改正缺点自 我剖析奋起直追我的理想志 向2012 年 高 一 新 生 入 学 培 训 材 料 四3附录:中 学 生 必 须 熟 知 和 遵 守 的 纪 律 和 法 规(一)中小学生守则 (修订)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

8、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维护共产党,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画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前不遮眉,后不过颈,侧不过耳),女生不穿高跟鞋。 备注:除个别学生因为社会关注原因,例如:经常参与签售,公开活动

9、或是社会接待工作。注重形象,个人流派宣扬等诸多原因之外,其他在校学生应遵循中学生日常规范第 2 条。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锻炼身体。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以考察为目的应适当进入某些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宣扬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师,见面行礼或

10、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日常交往中礼貌待人,讲话注意场合和分寸。待客热情,起立迎送。 12、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主动关心,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11、。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早退,不旷课,不逃课。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教师先行。 2012 年 高 一 新 生 入 学 培 训 材 料 四4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和参加课堂讨论。 18、认真预习、复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每天坚持阅读、收听、收看新闻。 19、积极参加学校、团队和班级组织的文体、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遵守集会纪律。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和教室的安静,不在教室、楼道、校园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21

12、、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3、生活俭朴,不攀比,不乱花钱,不向家长提出不合理的生活要求。 24、学会料理个人生活,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和学习用品,自己的事自己做。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6、尊重、倾听父母意见和教导,体贴关心父母。主动把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与父母交流,礼貌回答父母的问话。 27、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课余时间外出要向家长说明去向,未经家长允许不在外留宿。 28、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

13、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29、对父母和长辈有意见,要礼貌提出,当自己的意见没被父母和长辈采纳时,要耐心解释,不顶撞,不发脾气。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中用各种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31、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2、遵守乘车秩序,上车自觉排队,乘车时主动购票,不喧哗,不拥挤,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不争抢座位。 33、购票购物要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捡拾物品主动归还失主和交公。 34、爱护公用设施,爱护文物古迹,保护生态环境,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 35、尊重外地人,外国人,遇有问路,认真指

14、引。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利用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获取有益的信息,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8、参观游览遵守秩序,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瞻仰烈士陵园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时做文明观众,不起哄,不无故提前退场。 40、弘扬正气,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救。(三)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1、不良行为主要包括以下

15、主要规定了下列 9 种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所谓旷课,是指学生不请假而缺课,是逃避学校管理和教育的一种行为;所谓夜不归宿,是指未经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而在外过夜,是逃避监护的一种行为。未成年人逃避学校的管理、教育和逃避监护,其实施其他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2012 年 高 一 新 生 入 学 培 训 材 料 四5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行为本身在性质上也是比较严重的,因此必须予以足够重视,防微杜渐。(2)携带管制刀具。携带管制刀具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所谓“管制刀具” ,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定特定人员配置,用于特定范围和特定用途,禁止民间私自生产、运输、贩卖、购买、持有的刀具。

16、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管制刀具主要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刀和三棱尖刀等。(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这里所说的“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是指情节比较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包括因不满 14 周岁而不予处罚的行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里所说的“强行” ,是指采取各种手段对他人进行强制,使其不得不向索要人提供财物,包括使用暴力、胁迫、抢夺、敲诈等手段。对于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行为,在认定时要注意其与刑法规定的抢劫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这两种行为也是指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包括因为年龄、数额等原因尚不构成犯罪的行

17、为,也包括偷拿、故意毁坏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不按犯罪处理的行为。(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这里规定的“色情、淫秽”范围比较宽,凡是含有性欲、性行为等内容可能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成年人都不得观看或者收听。(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各方面尚处于成长阶段,思想、情绪也不稳定,社会上的一些场所如果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一些不良的影响,因此本项作了这样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由法律或者法规确定。(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2严重不良行为主

18、要包括以下主要规定了下列 9 种严重不良行为:(1)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这是针对结伙滋事的组织者而言的,主要是指纠集3 人以上结成团伙在公共场所故意起哄、强要硬夺,无理取闹,扰乱了一方治安的情况。对于一般参加,或者受胁迫、威胁等参加的,不视为本条规定的应当采取本章规定的措施进行矫治的严惩不良行为。(2)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这里所称的“管制刀具”是指公安机关明文规定进行管制,禁止随身携带的刀具,如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出入学校、公共场所,带来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对于几经教育劝阻仍然携带的,应当视为“严重不良行为

19、” 。这里规定的“屡教不改” ,是指经 2 次以上教育仍然拒绝改正的。(3)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对于这两种行为,如果未成年人已经年满 16 周岁,并且殴打他人造成了他人伤害的后果,或者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索要财物,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分别按照伤害罪和抢劫罪论处。这里规定的行为主要是指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情节较轻的情况。 “多次”是指 3 次以上, “他人”既包括未成年人,也包括成年人。 “强行索要”是指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索取、硬要。(4)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这里所称的“传播”是指通过播放、出租、出借、承运、邮寄等方式致使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

20、制品等物品流传的行为。这里所称的“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籍、刊物、杂志以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等物品。(5)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这里所指的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均为主动行为,并不包括被强迫的情况。2012 年 高 一 新 生 入 学 培 训 材 料 四6(6) “多次偷窃” 。这主要是针对未满 16 周岁未成年人而言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偷窃公款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如果已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多次偷窃”就应当按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里规定的“多次”是指 3 次以上,既包括由于偷窃行为被抓获后,

21、再次偷窃的,也包括由于偷窃被抓获后发现其之前已多次偷窃的。(7) “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这里所说的“参与赌博”是指直接参与赌博的场合之中,以金钱或者其他具有价值的物品博输赢。这里主要是指主动作为的行为,并不包括被强迫参加赌博的情况。本项规定的“屡教不改”是指经过 3 次以上的教育仍不改正的情况。(8)“吸食、注射毒品”。根据刑法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吸食和注射毒品会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因此,禁毒历来为政府所关注。对于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未成年人,由公安机关强制戒毒。(9)“

22、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一个概括规定,主要是指对前 8 项没有包括,而且又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3、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要求未 成 年 人 的 父 母 或 者 其 他 监 护 人 和 学 校 应 当及 时 有 效 地 矫 治 未 成 年 人 的 不 良 行 为 和 严重不良行为。(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2)中小学生旷课时,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

23、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5)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

24、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7)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8)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9)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10)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

25、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11)工读学校对就读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 2012 年 高 一 新 生 入 学 培 训 材 料 四7(12)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13)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二、怎样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1、要注重自身的思想道德和法制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青少年犯罪。预防青

26、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根本,就是要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自身的思想品德及法制学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以崇高的思想信念、健全的人格情操、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思想的腐蚀。要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养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辩别真伪、抵制诱惑的能力;要注重责任意识的培养,从以个人为中心的思想中脱离出来,树立起对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负责的意识。 2、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首先是慎交友,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不当的社会交往对青少年起

27、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不良的交往会成为青少年实施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不良交往往往是有劣迹、不轨行为或不良品行的青少年结合在一起进行不良的社会娱乐活动。有不少青少年正是由于不良交往,受到不良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其次是改掉不良生活习惯。这些坏习惯虽然不容易直接导致同学们违法犯罪,但是可以间接导致其他人对青少年致害引发的民事或刑事案件。同学们一般应当注意改掉生活学习散漫、拖拉、起居无常、暴饮暴食、不讲卫生、打骂他人、损人利己、攀比吃穿、吃零食等不良生活习惯。今年 3 月 19 日下午,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13 岁少年沈阳红放学后呕吐不止,直至倒地不起经无为县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原来 3

28、月19 日上午放学后,沈阳红在学校旁边卖零食的小店买了 13 袋大刀肉一口气吃了个精光。事后经公安机关深入调查,买零食的小店销售的是伪劣食品。活泼可爱的沈阳红却一去不复返了,这就是吃零食付出的惨痛代价。第三要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一些青少年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

29、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因此同学们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第四要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

30、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第五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公安、法院、2012 年 高 一 新 生 入 学 培 训 材 料 四8检察院等单位把事情讲清楚,争取自首从宽处理。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

31、上犯罪边缘线以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因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以上所说的杜朝阳自首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三、怎样做一名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平时,你们的校长、主任、老师都教导你们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尤其要在“勤奋”二字上下功夫。天才来自于勤奋,勤奋来自于时间。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人有先天的个体差异,智商的差异,就好比每个人个子有高有矮一样,这就是生物学上所讲的遗传与变异。这个差异,只能用“勤奋”去填补。勤奋来自于时间,好在上帝给我们每天的时间是公平的。鲁迅先生讲过:“什么是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印度总理甘地夫人讲过:“生命不能计算

32、它的长度,但可以计算它的宽度。”就是说要充分利用每天的学习时间。“勤奋”还要善于动脑,在学习上要有丰富的想象力、暴发力、要异想天开、科学地幻想。吴承恩几百年前写的西游记,现在不都实现了吗?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现在的航天员比孙悟空还利害。康熙帝 8 岁登基,勤于治事、图谋远虑,大清在他的治理下,从民不聊生、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的大乱走上康乾盛世,康熙的成功,主要得益于他从小就养成的自我约束能力和宽厚仁慈关爱他人的性格。其次还在于他从小就刻苦博学,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学者型帝王,也是历史上兼有文治与武功的为数不多的杰出帝王之一。康熙帝不仅学习传统的治国理论、四书五经,程朱理学,还学习数学外语。

33、这为他以后治理国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所以说,博学多能是你们实现理想抱负的基石。最后我再问同学们一个问题,人们常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请问从本质上简要地讲,谁理解这句话的含义?这就是强民族之基,固民族之魂。为我们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繁荣昌盛奠定雄厚的科学文化基石。同学们:立志是事业的大门,信心是事业的立足点。勤奋可以点燃天才的火花。天涯无处不芳草,不信东风唤不回。我们要学习毛泽东主席从小就有“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志向。在学习上要有古人的“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偷光”的精神。要学习奥运健儿、航天英雄的拼搏精神。马志远讲过:“在科学的道路上没有平坦的大路可走,只有在那崎岖不平的道上,才能达到光辉的顶点。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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