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处作业安全交底工程名称: 编号:SCSH-HSE-JD-交底项目 高处作业交底内容1、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心脏病、高度近视、癫痫以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实施高处作业。2、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3、高空作业者下方应禁止有人行走,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例如悬挂警示标志,使用安全网隔离等。4、高处作业时不准向下抛掷任何工具、材料、垃圾等物品。5、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材料应堆放平稳,禁止携带与施工无关的零星物品,工具应妥善地放在工具袋内或特设的工具箱内。6、在框架上作业时,如必须沿单梁行走,要设置水平安全绳,在钢柱/梁之间拉设直径不小于
2、 12 毫米的钢丝绳作为安全带的系挂点。钢丝绳的高度距行走横梁的高度以 1500 毫米至 2000 毫米为宜。7、恶劣天气,如:雨雪多雾六级以上风等,必须立即停止高处作业。8、使用梯子时,梯子应处于完好状态,有防滑、防倾倒措施,严禁使用木质梯。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9、在花纹板操作平台上作业,花纹板必须满铺并固定。如因施工原因拆除花纹板,应设置围栏,并及时将花纹板复位。10、对不利于攀登或攀登处存在安全隐患的严禁攀登;攀登人员衣着灵便,特殊场合,要派专人监护。11、能在地面组装尽量在地面拼装,并装设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以便尽量避免或减少悬空状态的作业。12、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13、使用专用的通道进行上下;竖直方向上下时,手上不得持有物件,并使用防坠器。14、在临时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 100%系挂好安全带后方可作业。15、在吊篮内作业的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系挂在安全绳上或单独设置的防坠安全措施,不得将安全带挂在吊篮上作业。16、高处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17、其他。交底人签字 交底日期接受(任务)交底负责人签字接受交底人签字交底执行情况:审核人:注:1、本卡一式三份,交底人、接受交底负责人、HSE 办各一份; 2、交底人及接受交底人必须双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