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 2018 年校区维修改造工程 政 府 采 购 需 求 报 告 编制时间: 2018 年 8 月 3 日 2 项目名称: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 2018 年校区维修改造工程 采 购 人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 联 系 人 : 王老师 联系电话: 18866637623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拟采用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注: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 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2、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有效证件;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经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总值的 70%(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其余根据资金计划支付。 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审定工程结算价款的 3%预留,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根据资金计 划无息付清。 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 部门集中采购 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拟采用的评审方法: 综合评估法。 本次采购共 一个标段 ,供应商必
3、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投标段的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 2018 年校区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兰雁大道 9 号 预算金额: 305236.77 元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工程质量:合格 3 二、工期要求: 25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 。 三、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 详见第六部分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技术标准及要求 l、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淄博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准用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 “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等。 2、采用的规范与标准 2 1 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材料和工程质量以及在施工作业中的其它技术要求,均 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与规范。 2 2 本工程采用的标准和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在合同履行期间,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工程标准认为有必要采用时,在报经采购人批准后,应向 成交 供应商发出变更指令。 3、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我国现行标准
5、规范为准。 (三) 供应商资格及项目经理要求 1、供应商不得借用或挂靠资质,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 成交 资格,其 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 2、派往本工程现场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合同。 3、 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承诺配备的管理人员须按时到岗到位,采购人会加大监督力度,定期及不定期核实检查供应商项目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如发现供应商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及供应商的承诺处理,并取消其成交资格,重新组织采购。 ( 四 )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 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工
6、作人员安全,否则出现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 成交 供应商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直至停止施工。 4 2、施工现场要设 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3、 成交 供应商应做好场区内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 成交 供应商使用任何机械前,须经采购人同意;施工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 成交 供应商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 成交 供应商过失、疏忽或未按采购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
7、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 成交 供应商负担。 4、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 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余土及垃圾要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成交供应商要做到文明、安全施工,确保施工区域、施工过程和周边建筑物、市政设施的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或伤、亡、病、残等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派遣报价文件中承诺的施工项目部承建该工程,严谨分包、转包和挂靠,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本工程初验后 1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施工现场临设 及时清除运走,否则采购人自行清理,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从结算值中扣除。 3、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若对采购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等涉及工程造价的工程内容拒不执行,采购人将按照涉及项目工程造价的 1%进行处罚;造成后果严重的,采购人将与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采购材料(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以及设计文件要求。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采购的主要材料品牌、质量、价格进行考察确认,否则不得进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