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州市东方西路标段起重吊装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 制:审 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公司常州东方西路标项目部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目 录一、编制依据二、工程概况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四、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管理起重吊装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编制依据(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4)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5)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7)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8)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 800
2、12);(9)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 13329);(10)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 10055);(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12)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13)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14)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地质报告;(15)地下、管线,周边建筑物等情况调查报告; (16)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及相关文件;(17)常州市东方西路(青龙西路-青洋路)1 号桥施工图(变更);(18)常州市东方西路(青龙西路-青洋路)2 号桥施工图(变更);(19)常州市东方西路(青龙西路-青洋路)3 号桥施工图(变更);(20)常州市东方西路
3、(青龙西路-青洋路)4 号桥施工图(变更);(21)常州市东方西路(青龙西路-青洋路)5 号桥施工图(变更);(22)常州市东方西路(青龙西路-青洋路)6 号桥施工图(变更);(23)常州市东方西路(青龙西路-青洋路)7 号桥施工图(变更)。二、工程概况按规划,东方西路工程自青龙西路开始,到青洋路结束,全长约 3.2 公里,道路红线宽度 50 米。主要相交道路有青龙西路、横塘河西路、横塘河东路、青洋路及规划道路。本路沟通青龙西路与青洋路,是城东青龙片区的一条东西向的主干道。沿线主要为农田和村庄,是未开发区域,该区域东西向交通需绕行城北干道或常戚路,绕行距离较长,很不经济,因此本路急需建设。本工
4、程一标段桩号起止点为 K0+089.821+681.53,内容包括 1.道路、桥梁、河道驳岸、雨水管道、供电管道、给水燃气土建,2.污水管道,3.通讯管道等。本专项施工方案将主要针对混凝土结构的模板、钢筋、小型机械设备、各种管道装卸等采用起重吊装作业进行设计。三、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履带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措施(1) 、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起重机技术性能。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电机。注意各种仪表指示,认为正常后,才可开始工作。(2) 、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3) 、起
5、重机工作前检查距尾部的回转范围 50cm 内无障碍物。(4) 、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 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5) 、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6) 、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起吊吊钩到达顶点。(7) 、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整实平整。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8)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 45 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将发电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挡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状
6、态。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锁住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9) 、如遇重大构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允许起重量总和的 3/4。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 80%,以免任何一台负荷过大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机进行统一指挥,使两台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起重机操作时必须由持有效指挥证的指挥工进行指挥。2、汽车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1) 、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成,
7、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下搁稳之后进行。支腿下要垫硬木块,在支点不平的情况下,应加厚垫木调整高低,以保持机身水平。(2) 、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 50mm 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得太紧。(3) 、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4) 、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范围 50cm 内无障碍物。(5) 、操作中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6) 、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指挥必须持证指挥。四、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管理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执行“十不吊”的原则。(1)被吊我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不准吊;(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8)零散物主(特别是小钢横板)不装容器不准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塔机工作后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不大于 5m 位置,并且吊钩上严禁勾挂重物。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柜总闸。一定要将夹轨钳锁紧,保证塔机的稳定,切断现场塔机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