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办公楼与综合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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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临 港 污 水 处 理 厂 提 标 改 造 工 程( 办 公 楼 与 综 合 楼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名称: 临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编制日期: 2017 年 6 月 20 日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上海浦桥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临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部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0细 则 目 录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装饰装修工程主要内容简介四、监理工作的流程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八、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 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临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装 饰

2、 装 修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一、工程概况1.工 程 名 称 : 临 港 污 水 处 理 厂 提 标 改 造 工 程 ( 办 公 楼 与 综 合 楼 )2.建 设 单 位 : 上 海 临 港 供 排 水 有 限 公 司3.设 计 单 位 : 上 海 市 政 工 程 设 计 研 究 院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翰 琪 上 海 装 饰设 计 有 限 公 司4.监 理 单 位 : 上 海 浦 桥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有 限 公 司5.施 工 单 位 : 上 海 水 务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6.工 程 地 点 : 临 港 污 水 处 理 厂7.工 程 说 明 : 本

3、工 程 位 于 临 港 污 水 处 理 厂 内 。 分 办 公 楼 与 综 合 楼 两 个 单 体 ,每 个 单 体 共 两 层 。 室 内 装 修 总 面 积 2200 平 方 米 。 室 内 装 饰 天 棚 采 用 石 膏 板 、矿 棉 板 、 铝 合 金 扣 板 。 地 面 采 用 抛 光 地 砖 、 石 材 、 复 合 地 板 、 静 电 地 板 。 墙 面采 用 乳 胶 漆 、 局 部 采 用 木 饰 面 。 木 门 采 用 成 品 木 门 。 施 工 日 历 天 为 90 天 。二、编制依据1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2.施工现场情况及其他相关资料;3.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程

4、、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上海市有关标准规定:(1)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GB50203-201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本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合同;(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上海市建设监理规程;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7)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8)GB50209-20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SJ/T31469-2002防静电地面施工及验收规范(10)DG/TJ08-2098-2012 J12083-2012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吊顶应用技术规程(11)GB5024

5、2-2005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2)GB50354-2002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规范(13)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三、装饰装修工程主要内容简介本工程图纸设计的装饰装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拆除重做及增加(改造)砌体工程、一般抹灰工程(改造墙体的基层普通抹灰)、吊顶工程(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铝扣板、铝塑板吊项、铝方通)、饰面砖工程、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装饰木门安装、涂饰(料)工程、地面工程(防滑砖地面实木复合地板防静电地板) 、卫生间地面墙面防渗、屋面工程、 轻质隔墙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四、 监理工作的流

6、程1、 监理工作总流程否 是材料选型报审( 业主、监理、设计)评审并确认材料 出具评审项目清单材料封样于监理处材 料 进 场 报 审 核查质保资料 与样品核对 必要时进行见证复验合格 样板段(间)施工样板段(间)验收与确认(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工序过程控制 填写巡视旁站记录隐蔽工程验收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记录饰面工程报验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记录进行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评估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2、 吊顶与柱、墙体饰面板封板验收程序整改否是 龙骨安装完毕施工单位提出封板申请监理内部组织各专业监理验收并会签提供吊平顶(隔墙)中间验收监理验收意见会签齐全总监签发同意封板

7、令开始封罩面板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5、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一) 深化设计的控制1、 建筑装饰深化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2、对铝合金门窗均由专业施工队伍或加工生产厂家对其现场实际进行复核,出深化节点图,并对其审核。(二)土建、装饰材料的控制1、 对于土建材料、装饰材料进场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提供样品,供业主、设计和监理共同确认后封样于监理处,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2、 土建材料、建筑装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

8、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3、 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的规定。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5、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向监理进行报验,验收材料确保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证明和进关申报手续。6、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各章节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

9、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7、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承担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三) 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1、承担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6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2、 承担工程施工的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四) 施工过程控制要点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

10、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除改造加固部分外);2、 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3、 对加固改造部位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装修面层施工,其它部位对基层处理后经各方中间验收后再施工后续装修,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相关规范的要求。4、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5、 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6、 建筑装饰工程的电气安装应

11、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7、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 5。当必须在低于 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8、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9、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对新建部分、改造部分、原有基层处理、吊顶龙骨安装、墙柱基层龙骨安装等隐蔽项目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通过,方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10、 对屋面工程、吊顶、外墙面真石漆、立面出入口造型、地面地砖、复合实木地板、墙面等饰面工程进行专门的分项工程质量报验,把好装饰效果关。11、对室外原

12、有场地清理、管线的敷设、路面的浇筑等作重点验收和控制,特别是基层。(五)质量控制目标值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7修缮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观感质量符合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并满足设计整体修缮效果。6、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一)拆除工程:本项目拆除改造重建部分比较多,加之墙体改造、加固部分、原门窗、部分屋面平改坡基层、墙面基层、原地面面层拆除、外立面底层原面层拆除、场地面层拆除,另星工程拆除工程。1、原有装饰层及改造墙体拆除前准备监控措施(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拆除施工方案,方案应明确针对实际工程情况制定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措施、原结构保护措施、拆除现场安全管理措

13、施等;(2)督促施工单位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交底,防止超范围拆除;(3)对建筑内部采用停水、停电措施,施工用水用电应重新单独设置;(4)检查拆除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5)检查水电管道、消防、屋顶设备等保留设施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2、拆除过程的监控措施(1)督促施工单位在拆除施工中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拆除作业;(2)外墙面铲除在脚手架上分层水平作业时,同一立面应避免上下同时作业;(3)采用移动脚手架作业施工时,应锁紧万向轮,并有专人监护;(4)在原少量墙体、原装饰面、门窗拆除拆除时,不得损坏原建筑结构:(5)墙面铲除前,铲除至基层,清底应干净、彻底;(6)原地面拆除时,应拆除至原找平层,拆除后地面应平整,无残留无松动;(7)原门窗拆除时,应注意不要损坏门窗洞墙体; (8)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应采取坡道下滑等方法,不得直接抛洒,同时应采取冲水降尘和降噪音措施,防止粉尘污染和噪音污染;(9)施工现场拆除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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