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岽利坡陇集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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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岽利坡 陇集山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表 提交单位: 广西盛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二一八年三审 定 稿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岽利坡 陇集山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表 申报单位:广西盛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同凯地质勘查技术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二 一八 年三月 2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类型 面积( hm)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小计 已损毁 拟损毁 耕地( 01) 旱地( 013) 4.7667 0.0000 4.7667 林地( 03) 灌木林地( 32) 18.6643 0.00

2、00 18.6643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20) 采矿用地( 204) 0.2217 0.0000 0.2217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 水库水面( 113) 0.3409 0.0000 0.3409 水域及水利设 施用地( 11) 坑塘水面( 114) 0.1181 0.0000 0.1181 合计 24.1117 0.0000 24.1117 复 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类型 面积( hm) 小计 已损毁或占用 拟损毁或占用 损毁 挖损 19.0289 0.0000 19.0289 塌陷 0.0000 0.0000 0.0000 压占 5.0828 0.0000 5.0828

3、 污染 0.0000 0.0000 0.0000 小计 24.1117 0.0000 24.1117 占用 0.0000 0.0000 0.0000 合计 24.1117 0.0000 24.1117 复垦土地面积表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 hm) 已复垦 拟复垦 耕地( 01) 旱地( 013) 0.0000 4.7667 林地( 03) 灌木林地( 32) 0.0000 16.0114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20) 采矿用地( 204) 0.0000 0.2217 合计 0.0000 20.9998 土地复垦率( %) 87.09% 恢复治理投资 静态投资(元) 553802.27 动态

4、投资 669843.64 土地复垦投资 静态投资 (元) 2906218.72 动态投资(元) 3408828.65 单位面积静态投资(元 /亩) 9226.18 单位面积动态投资(元 /亩) 10821.78 总投资 静态投资(元) 3405433.59 动态投资(元) 4031208.95 3 评审意见修改说明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岽利坡陇集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评审意见修改说明 2018 年 4月 12 日,专家 组对广西同凯地质勘查技术有限公司编 制的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 村岽利坡陇集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

5、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我们对照意见对报告逐一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情况说明如下: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已使用新的规程 ( DB45/T1625-2017) ),本方案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均应按新规程编制 。 修改说明: 已按照 专家 意见修改 ,本方案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均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 ( DB45/T1625-2017) )进行修改。 详见 P36。 2、 P24,地形地貌描述太简单 ,应反映露天矿 场岩溶洼地等形态 。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意见修改 反映露天矿场岩溶洼地等形态,详见 P45。 3、 P25” 下部粘土由大小不

6、等的岩石碎块或颗粒组成 ” 错误 。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意见修改 ,删除错误描述下部粘土由大小不等的岩石碎块或颗粒组成,详见 P46。 4、 复核地层代号 。 矿区出露地层为泥盆系上统 ,无 ” 容县组 ” 地层 ,是否为 ” 融县组 ” ?桂北一带才有分布 。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地层岩性为 泥盆系上统融县组 代号为 ( D3 r)。详见 P47。 5、 区域地质构造与与评估区的地质构造应有区别 ,要区分层次 。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意见修改 ,区分区域地质构造和矿区地质构造,详见 P49. 6、 复核评估区地震动峰值速度 ,是 0.05g 还是 0.10g。 修改说明:

7、 已 按 专家意见修改 ,评估区地震动峰值速度是 0.10g, 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为 度 ,详见 P50。 7、 露天采场中部为相对封闭的岩溶洼地,大气降雨应该是通过岩溶漏斗或者基岩裂隙入渗地下要说清楚 。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意见修改 ,补充说明大气降雨是通过岩溶漏斗或者基岩裂隙入渗地下,详见 P53。 4 8、 P36,第二段重复,删除;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意见修改 ,删除第二段重复内容。 详见 P58。 9、 P39,按新的地质灾害评估规程,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应为二级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按新的地质灾害评估规程,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为二级,详见

8、 P61。 10、 引发或遭受岩溶地面塌陷的地段除了工业场地,还有露天采场的岩溶洼地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补充预测评估露天采场的岩溶洼地引发或遭受岩溶地面塌陷 的 可能性 小 ,危害程度 小 ,危险性 小 ,详见 P76。 11、 P45 的几个表格均应按新规程相关表格采用,岩溶地面塌陷亦应按新规程进行评估 。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 意见 修改, 采用新规程相关表格,岩溶地面塌陷亦 应按新规程进行评估 ,详见 P67 12、 P46,复核表 3-4中边坡的坡向,赤平投影号边坡颠倒 。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 意见 修改, 复核号边坡坡向为 129,号边坡 235详见 P68。 1

9、3、 P56,倒数第三行,预测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影响和破坏程度,应为严重 。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 预测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 ,详见P79。 14、 P69,土地复垦用的挡土用的矮挡墙建议用干砌石即可,不必用浆砌石 。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 土地复垦用安全平台外侧矮挡墙使用干砌石砌筑,详见P91。 15、 图件 :各图中 应标注 “ 露天采场 ” , “ 工业场地 ” , “ 表土场 ” 等,标注相应地层代号及岩层产状 。 其中图例中的产状倾角为 13错误,复核岩体的地层代号。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 意见 修改 , 各图中标注 “ 露天采场 ” 、 “ 工

10、业场地 ” 、 “ 表土场 ” 等,标注相应地层代号及岩层产状,纠正图例中的产状倾角为 40,复核岩体的地层代号为 D3 r,详见各附图,附图图例 。 专 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1、方案首先缺了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这表是放在方案最前面 ,表中有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复垦区土地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面积表 ,复垦面积表投资估算等内容 。 修改说 明: 已按专家 意见 修改 , 补充 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详见 P3。 2、 土壤:矿山土壤实际有两种类型,一是矿区中间耕地土壤部分和采场及其他位置,应分别调查分析其土壤情况,特别是耕地部分 。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 意见 分别调查分

11、析其土壤情况 ,详见 P46。 5 3、 土地损毁预测评估 : ” 凌云县 ” 3.3.5-1压占损毁土地预测 :把露天采场划为压占损毁不合适 。 损毁程度、复垦条件分析预测太简单,如露天采场实际包括两部分一是实际开采部分,这些最终会形成不同边坡和台阶,边坡台阶情况怎样要分析预测,二是采场中间部分由于开采时 影响也会造成压占损毁,程度怎样也要进行分析预测。工业场地平整情况,建筑物情况,地面情况等都要分析预测。采场开采产生废土情况,用途等。矿山道路挖多少是否形成边坡等。损毁耕地质量等别,是否是基本农田必须要明确。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取消笔误 ” 凌云县 ” ; 3.3.5-1 修

12、改为损毁土地预测 ;已重新进行 损毁程度、复垦条件分析预测; 矿山道路为未来开采为方便上山而新开拓的盘山公路,长约 300m,宽约 4.0m, 达到最终结界矿山道路已不存在;补充 损毁耕地质量等别,明确所损毁耕地不是基本农田 , 详见 P82。 4、 表 3-12,3-13 内容都是一样,表 3-13没必要,只需说明即可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删除 表 3-13,详见 P83 页 。 5、 土地复垦适应性评价:采场底部平台、工业场地土层厚度为 20-50cm 的依据?因都要覆盖表土复垦耕地部分应为 50cm 以上 。 最终复垦方向( 79) :不明确缺具体数据,应用表格列出各单元

13、损毁地类、面积和最终确定各单元复垦地类、面积统计复垦率等。 修改说明: 已按专家意见修改, 核实采场底部平台、工业场地复垦旱地土层厚度为 50cm,复垦灌木林地土层厚度为 30cm;补充表格列出各单元损毁 地类、面积和最终确定各单元复垦地类、面积统计复垦率 详见 P100。 6、 表土来源:( 80 页)应首先统计耕地部分能剥离表土( 30cm)量,在统计其他表土层,耕地部分建议收集 100cm 即可,补充分析生产中产生表土收集量, 81 页表 5-8面积单位是什么?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 统计耕地部分能剥离表土( 35cm) ,灌木林地收集 15cm,采矿用地收集 15cm,

14、表 5-8面积单位为公顷, 详见 P103。 7、 复垦标准:旱地标准补充耕作层厚度 20cm 标准。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补充 旱地标准补充耕作层厚度 20cm 标准, 详 见 P104。 8、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应根据矿山开采情况等确定需要实施的复垦工程、设计及顺序。由于全部是拟损毁土地,且有耕地所以必须收集表土,所以首先是收集表土工程,且耕地部分表土应分开收集和存施。根据现场调查和周边矿山情况,生产过程中也有很多废弃土壤可用于复垦林地草地等绿化,方案应明确应收集用于复垦。开采平台有些是复垦为灌木林地,建议在平台外侧用石块干砌挡墙,然后覆土种植灌木等。表土覆盖,耕地部分表土应

15、全部用于复垦耕地覆盖为耕作层。 111 页复垦旱地面积 0.3200hm2,有误。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 修改 , 重新设计首先是收集表土工程,且耕地部分表土应分开收集和存施;明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废弃土壤收集用于复垦;平台外侧用石块干砌挡6 墙,然后覆土种植灌木;设计耕地部分表土全部用于复垦耕地覆盖为耕作层;表土场压占旱地面积为 0.3161 hm2按照占一补一原则,压占 0.3161 hm2复垦 hm2,详见 P128, P,136。 9、 西乡塘分局审查意见中损毁地类有坑塘水面,且数据也不全,没有复垦地类面积统计。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补充 坑塘水面地类数据,补充复垦地

16、类面积统计, 详见 P56。 专家 评审意见及修改 说明 1、 P4,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中 ,1)采矿用地复垦 6.8997 公顷 ,比采矿用地损毁面积 0.2217公顷多 6.6780 公顷不合理 ,应该改为复垦前后采矿用地面积相等 ,2)灌木林地面积损毁19.1191 公顷 ,比灌木林地复垦面积 1.7100 少了 17.4091 公顷 ,不合理 ,建议调整 ,3)复垦旱地面积 ,12.4993 公顷比损毁旱地面积多了 7.7141 公顷不合理不可行建议复核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复垦地类面积按“占一补一”原则进行设计,详见 P101。 2、 P15,方案服务年限 ,1)建

17、议由 11 年改为 12 年 ,即拟申 请采矿权 8年 (含一年基建期 ) +恢复治理与复垦期 1+监测管护期 3年 (增加一年 );2)矿区外临时用地方案服务年限建议对复垦期和管护期进行修改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 1)方案服务年限由 11 年改为 12 年 ,即拟申请采矿权 8年 +恢复治理与复垦期 1+监测管护期 3 年, 2)矿区外临时用地方案服务年限复垦期为一年,管护期为三年 ,详见 P37。 3、 P33,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1)文内和表 2-1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表中所表述的灌木林地和采矿用地面积不一致 ,应复核修改 ;2)、 补充说明矿区外临时用地包括哪些场地 ,总面

18、积及其中地类面积 ,并补充矿区外临时用地的拐点坐标 ;3)补充说明矿区内是否有基本农田分布 。 修改说明: 已 按意见修改, 1) 统一文内和表 2-1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表中所表述的灌木林地和采矿用地面积,详见 P48; 2) 补充说明矿区外临时用地包括场地名称 ,总面积及其中地类面积 ,并补充矿区外临时用地的拐点坐标 ;3)补充说明矿区内是否有基本农田分布 详见P55。 4、 土地损毁预测评估 。 1) P58,应取消压占损毁土地预测 ,露天采场不是压占损毁 ;2)出现低级错误 :根据凌云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 ,应修改 :2)露天采场 ,补充说 明开采拟损毁土地情况 ,包括开采境界范围 ,开采

19、深度 ,形成边坡高度 ,边坡平台数量、宽度、边坡坡度 ,底部平台情况损毁地类面积,采场内旱地区域标高为 133m,为最终底部开采标高,不存在挖损损毁 ; 3)工业场地,补充说明工业场地位置、与矿山距离、场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名称,数量,结构,硬化地面面积,硬化厚度,废石渣垫层面积、厚度等及损毁土地地类面积 ; 4)表土场,补充说明表土场拟堆放表土量、堆放高度、边坡坡度、压占地类面积 ; 5)矿山道路,补充说明矿山道路的布置情况,长度、宽度、路面结构、压7 占的地类面积 ; 6)高位水池, 补充说明高位水池的形状、直径、壁厚、结构等 ; 7)补充说明矿区外损毁土地地类面积 ; 8)各场地损毁旱地耕地

20、质量等级,是否占用基本农田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 修改。 详见 P82。 5、 P67,建议删除表 4-2项目土地复垦面积规划表(没有意义) 。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 意见修改, 删除表 4-2项目土地复垦面积规划表,详见 P89。 6、 P73,土地复垦适应性评价 , 重点补充分析说明复垦旱地面积 12.4993 公顷,比损毁旱地面积多 7.7141 公顷的适应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 意见修改, 方案已按“占一补一”原则进行 土地复垦规划,复垦旱地面积与损毁旱地面积相同,因此不再对复垦旱地面积 12.4993 公顷,比损毁旱地面积多7.7141 公顷的

21、适应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 。 详见 P101. 7、 P79,复垦方向的最终确定,建议重新考虑复垦方向的合理性 。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 意见修改, 重新考虑复垦方向的合理性,方案已按“占一补一”原则进行土地复垦规划,详见 P101。 8、 P80,表土供需平衡分析 1)补充表土需求量计算及计算过程,(重新修改复垦地类面积后再计算); 2)补充表土可供量计算及计算过程; 3)采场内原旱地区域的标高为 133m 刚好 与最低开采标高 133m 一致应重新复核表土供求关系 。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 意见修改, 1)补充表土需求量计算及计算过程; 2)补充表土可供量计算及计算过程; 3)重

22、新复核表土供求关系,详见 P102。 9、 P82,土地复垦质量要求,各地类有机质含量的指标不符合要求 。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 意见修改 ,修改各地类有机质含量的指标,详见 P105。 10、 P100,复垦目标中, 1)要明确表述土地复垦面积,其中的地类面积,土地复垦率、复垦耕地质量标准; 2)根据上述第一点意见建议对复垦的地类面积进行合理调整; 3) P103,建议对表 6-5复垦后土地地类面积对比表中的地类面积进行合理调整(原则上按原地类复垦,因此减少旱地采矿用地面积,增加灌木林地面积);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 意见修改 , 1)明确表述土地复垦地类面积,土地复垦率、复垦耕地质

23、量标准; 2)对复垦的地类面积进行合理调整; 3)对表 6-5复垦后土地地类面积对比表中的地类面积进行合理调整,详见 P125, P127。 11、 P104,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1):补充表土剥离收集及堆放保护设计(特别是采场灌木林地收集 0.15m,如何收集; 2):补充表土回填工程设计(特别是采场底部复垦为旱地部分的工程 设计)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 意见修改 , 1):补充表土剥离收集及堆放保护设计; 2):补充表土回填工程设计,详见 P128, P131。 8 12、 附图, 1):土地复垦规划图上补充标准场地名称(采场、工业场地、表土场、高位水池、矿山道路、截排水沟、采场底部高

24、程、排水沟流向等); 2):规划图上应重新调整复垦地类范围、颜色。 修改说明: 已 按 专家 意见修改 , 1):土地复垦规划图上补充标准场地名称(采场、工业场地、表土场、截排水沟、采场底部高程、排水沟流向); 2):规划图上重新调整复垦地类范围、颜色,详见附图 。 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 说明: 1、 采矿区内(洼地边缘)与采矿影响区内(半山腰)各有一条较大的机耕路,应为村屯或耕作区连通道路,应有具体的保护、牵制、修复方案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 采矿区内(洼地边缘)与采矿影响区内(半山腰)的机耕路均不再使用 ,未来将从西北侧出口进出凹地 ,详见附图 3。 2、 开采区内洼地的耕

25、土应做钎探查其复耕土量,作为复耕土的资源论证量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 开采区内洼地的耕土只收集表层耕作层 0.35m,因此不再设计钎探查其复耕土厚度,详见 P95。 程小萍专家 评审 意见及修改说明: 1、 根据 水利厅关 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水基【 2016】 16 号) ,税金按简易计税适用的增值随率计算,税率调整为 3.28%。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 税金按简易计税适用的增值随率计算,税率调整为 3.28%,详见 P153。 2、 材料价格应参考 2018 年 2月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除税信息价目,并综合考虑二次搬

26、运费(水泥,沙,块石等)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修改 , 材料价格应参考 2018 年 2月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的除税信息价目,并综合考虑二次搬运费(水泥,沙,块石) ,详见 P150。 3、 建设单位管理费请参照财建 2016504 号文说明收取 。 修改说明: 已 按意见修改, 建设单位管理费参照财建 2016504 号文说明收取, 按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及 建设 单位开办费的百分率计算。本项目工程总投资小于 1000万元,费率取 02%,详见 P154。 4、 勘察设计费参照同类或类似服务市场价编制,可参照编制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同约定价确定 。 修改说明: 已 按

27、专家意见 修改 , 勘察设计费参照编制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合同约定价确定, 详见 P155。 9 5、 矿山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投资 金额只 按连续使用 2年考虑,请复核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 修改 , 根据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规定, 临时 用地使用 权审批年限 仅为 2 年,到期后可续期,并补缴费用,因此 矿山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投资 金额只按连续使用 2年考虑 。 6、 复 核 表土收集、回填、的工程量(未考虑损耗量)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 修改 , 复 核 表土收集、回填、的工程量并考虑损耗量,详见 P103。 7、 黄豆的建筑工程单价计算表中未按 60k

28、g/hm2计算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 修改 , 黄豆的建筑工程单价计算表中按 60kg/hm2计算 。详见P182。 8、 草籽的建筑工程单 价计算表中未按 30kg/hm2计算,并复核草籽的播种量是否合理及除税价 。 修改说明: 已 按专家意见 修改 , 草籽的建筑工程单价计算表按 45kg/hm2计算,复核草籽的播种量合理及除税价 。详见 P186。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耕保科 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 1、 旱地表土剥离 1.5m 深,是否合理?建议耕作层与其他土层分类堆放 。 修改说明: 已 按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耕保科 意见修改 , 旱地表土剥离 0.35m 耕作层,并使耕作层与

29、其他土层分类堆放, 详见 P128。 2、 表土堆放超过两年肥力会下降,应加大复垦后旱地土壤改良投入 。 修改说明: 已 按 南 宁市国土资源局 耕保科 意见修改 , 加大复垦后旱地土壤改良投入, 详见P130。 3、 复垦地类不符合优先复垦为农用地 。 修改说明: 已 按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耕保科 意见修改 , 复垦地类按占一补一原则优先复垦为农用地, 详见 P101。 4、 P105,表述前后不一, P105 复垦旱地 4.8972 公顷 。 修改说明: 已 按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耕保科 意见修改 ,统一 复垦旱地面积为 4.7667 公顷, 详见 P130。 5、 工程建设监理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列入土地复垦 。 修改说明: 已 按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耕保科 意见修改 , 工程建设监理费,工程勘察设计费已列入土地 复垦, 详见 P177。 6、 P178,资金保障 1.恢复治理不收了; 2.土地复垦费缴纳应列明缴多少,怎么缴,如何分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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