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一、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
2、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十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
3、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
4、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08362号) 5、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9203号 )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
5、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资料: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二)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见附件); (三)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四)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以上资料的计算、填报口径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
6、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6、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 (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 ) 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本条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二、认定与申请享受税收政策的有关程序 (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法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 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
7、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二)复审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书同附2),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2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复审时应对照
8、认定办法第十条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第(四)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并由认定机构重新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三)申请享受税收政策 1.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9、。 2.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四)复核 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及其相关税收政策落实产生争议的,凡属于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情况的企业,按认定办法规定办理;属于对是否符合第十条(四)款产生争议的,应组织复核,即采用企业自认定前三个会计年度(企业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至争议发生之日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条(四)款规定,判别企业是否应继续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第十
10、四条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第十五条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有偷、骗税等行为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
11、认定申请。,三、 研究开发活动确认及研究开发费用归集 (一)研究开发活动的确认1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按照上述定义判断是否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2判断依据和方
12、法 (1)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2)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发布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本行业专家进行判断。判断的原则是: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是企业所在技术(行业)领域内可被同行业专家公认的、有价值的进步。 (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检查研发活动(项目)的立项及预算报告,重点了解进行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计
13、划投入资源(预算);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在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不易判断企业是否发生了研发活动时,以本方法作为辅助。,3研究开发项目的确定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
14、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样表),2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
15、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16、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的企业、大学、转制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
17、业服务机构等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四、其他重要指标(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认定办法规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来检验专利的真实性。 对于软件著作权,可以到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http:/)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表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记号,检
18、验其真伪。 所称的独占许可是指在全球范围内技术接受方对协议约定的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享有五年以上排他的使用权,在此期间内技术供应方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使用该项技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二)企业科技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1企业科技人员 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2企业研究开发人员 企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
19、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1)研究人员 是指企业内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2)技术人员 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下述工作的人员: 关键资料的收集整理; 编制计算机程序; 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 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 记录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编制图表;从事统计调查等。(3)辅助人员 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3研究开发人数的统计 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企业通过技术创
20、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 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3.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4.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六、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及资产与销售额成长性的具体评价方法 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四项指标权重结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成长性指标20分,合计100。,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