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通市 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 17号) 、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 2015 175号) 以及 市政府关于印发 南通市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发 2016 35号)各项要求 , 确保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顺利 完成,实现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根据 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 通办发 2018 9号 ) 、 南通市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委发 2017 6号) 、 南通市 “三河三行业 ”整治总体方案 (通办发 2017 71号) 以 及南通市河岸共
2、治行动方案( 通政办发 2017 110号 ) 等 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 ,制定 2018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 2018年工作 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1、地表水。 5个国考断面、 31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保持稳定,优良率分别达到 100%和 67.7%, 其中 类 水 比例 不低于 6.5%。消除启东市和平南桥断面劣 类。 70个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到 61.4%;劣 类断面比例不高于 4.3%。北凌河、掘苴河、栟茶运河、如泰运河等重污染入海河流主要污染指标大幅好转,其余入江支流、入海河流巩固改善成效,确保不出现新的重污染水体。各县(市)区地表水市考以上断面年度考核目标见表
3、 1。 2 表 1 2018年各县(市)区地表水市考以上断面年度考核目标 地区 国考断面水质目标 省考以上断面水质目标 市考以上断面水质目标 断面数 断面优良比例 断面数 断面优良比例 劣 V类控制比例 断面数 断面优良比例 劣 V类控制比例 海安县 0 3( 1) 33.3% 0 12( 1) 66.7% 0 如皋市 1 100% 7( 2) 85.7% 0 11( 2) 72.7% 9.1% 如东县 1 100% 6( 3) 33.3% 0 11( 3) 45.5% 9.1% 海门市 0 3( 2) 66.7% 0 8( 2) 37.5% 0 启东市 1 100% 6( 1) 83.3%
4、0 8( 1) 87.5% 0 通州区 1( 1) 100% 6( 4) 66.7% 0 12( 4) 58.3% 0 崇川区 1 100% 3( 1) 100% 0 8( 2) 75% 12.5% 港闸区 1( 1) 100% 2( 2) 100% 0 4( 3) 75% 0 市开发区 0 3 33.3% 0 3 33.3% 0 通州湾 示范区 0 0 2 50% 0 注: 1.括号 “() ”内数据为上下游跨界或左右岸共同考核的断面数量。 2.国考断面中:九圩港桥断面为通州与港闸区左右岸共同考核的断面。 3.省考断面中:袁庄水站、勇敢大桥、曙光电灌站、孙窑大桥、天西大桥、货隆大桥、节制闸内
5、等 7个断面为县(市)区上下游跨界或左右岸共同考核的断面。 4.市考断面中:通吕二号桥断面为崇川与港闸区左右岸共同考核的断面。 2、城市黑臭水体。 完成 8条省考和 7条市考黑臭水体整治,市区及各县(市)城关镇纳入考核的 9条城市河道监测断面水质有所改善。 3、饮用水源地。 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 100%; 6个备用水源地 完成保护区整治任务, 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 4、地下水。 6个 地下水 国控点位和 6个省控点位的水质级别 3 保持稳定 , 水质 极差比例 不高于 33.3%。 5、近岸海域。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改善, 5个国控 、 3个省控 近岸海域 点位 水
6、质 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 62.5%以上 。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18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较 2017年削减 2.96%、 2.75%、 2.06%、 1.98%以上。各县(市)区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见表 2。 表 2 各县(市)区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地区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氮 总磷 确保 力争 确保 力争 确保 力争 确保 力争 崇川区 4.10% 5.27% 0.85% 1.00% 2.68% 2.68% 港闸区 0.00% 1.00% 0.00% 1.00% 1.69% 1.69% 0.00% 1.00% 市开发区
7、 0.00% 1.00% 0.00% 1.00% 0.00% 1.00% 0.00% 1.00% 通州区 2.02% 3.45% 1.46% 1.02% 海安县 1.88% 2.49% 1.81% 0.00% 1.00% 如东县 7.31% 14.62% 5.09% 10.18% 3.89% 7.78% 5.38% 10.77% 如皋市 1.27% 0.82% 1.00% 1.80% 2.58% 海门市 1.14% 0.00% 1.00% 0.00% 1.00% 1.73% 启东市 6.40% 12.80% 5.95% 11.90% 3.75% 7.51% 3.90% 7.79% 注: 1.确
8、保目标为 2018年度省减排考核目标; 力争目标为 市级考核目标,以 “十三五 ”减排序时目标 确定。 2.为使各地有足够减排量为建设项目提供总量来源,已经完成 “十三五 ”序时进度的地区力争减排目标确定为 1%。 二、 2018年主要 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省 关于 落后产能淘汰要求,压缩过剩产能,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任务。 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相对落后的低端低效产能。 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化 4 工监测点)淘汰力度, 制定实施 2018年落后产能淘汰 方案, 对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予以淘汰。 年底前基 本完成长
9、江沿岸重点规划区域、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 1公 里范围内化工企业的 依法 关停并转迁任务。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等 2 推进 “三行业 ”企业 整治。 按照 “三行业 ”整治 10条标准,对全市化工、钢丝绳、印染企业依法进行分类处置,通过 实施升级、转产、关停、搬迁等措施,推动 “三行业 ”产业转型升级, 2018年关停或拆除 企业或污染生产线(工段) 210家(条) 。 牵头单位: 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 保局、安监局等 3开展 “散乱污 ”企业整治。 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对全市 “散乱污
10、 ”企业逐一排查整治,一厂一策, 扎实推进 “散乱污 ”企业 专项 整治 行动 ,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 6月 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安监局等 4 严格环境准入。 出台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有关 规定,明确重要 工业项目、城市配套设施与房地产开发项目 、 饮食娱乐服务业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业项目的具体环境准入要求和 保障措施 ,实行更为严格的产业准入和区域准入限制 。 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中重度化工项目,淮河流域限制发展高耗水型产业,沿海 5 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项目。 牵头单位:
11、市环保局 、 行政审批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等 5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 推进 83个 循环 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总投资 107.9亿元,启动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出台“十三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全市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及化工园区全面开展循环改造,推进市开发区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 规范国家资金使用,编制完善我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市 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 环保局 等 6完善排污许可制度。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分步骤分行业推进排
12、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定期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排污及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刷卡排污,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行政审批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等 7 推进 重点行业 清洁化改造 。 按照国家工信部、环保部发布的水污 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及 省环保厅、经信委关于做好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17 266号), 2018年底前完成江苏泰仓农化有限公司、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等农药、电镀企业清洁化改造工程 。继续加强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省下达的清洁 6 生产审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
13、环保局、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 8 强化重点区域污染治理。 加强 12家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监管力度,完善配套收集管网,提升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定期更 新工业集聚区档案信息 。 强化化工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2018年底前,化工园区内各化工企业完成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改造, 企业清下水排口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可自动控制的排放阀。 各化工园区管理机构组织企业摸底调查,筛选确定特征污染物, 2018年如东化工园区率先建立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库。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经信委等 (二)深化城镇
14、生活污染治理 9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推进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期二阶段 扩建 5万吨 /日 工程、通州湾临港污水处 理厂 新建 2.5万吨 /日工程 、 通州益民污水处理厂二分厂二期工程新建 2.5万吨 /日工程、 如皋市长江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新建 2万吨 /日 工程 、 南通市西部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新建 1万吨 /日工程以及 如东县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新建 0.5万吨 /日工程 以及南通东港排水有限公司一二期一级 A提标改造工程 等一批 项目 建设 。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末端增加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设施 。 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牵头单位:市城乡
15、7 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 等 10 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 加强城 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与管理,加大对纳管单位排水管理力度,严格雨污分流。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提高污水收集量。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 “十个必接管 ”(机关、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小区、工业集中区、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提高设施运行效率。 2018年底, 新增污水管网 196.2公里, 市及各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 85%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
16、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等 11 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 鼓励 建立 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实施建设、统一组织运营、统一政府监管 “四 个 统一 ”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工作模式,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整合进程 ,2018年 完成建制镇提标改造规模 4.2万吨 /日,建制镇设施负荷率达到 60%以上 。 推进市级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全市的基础信息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等 12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 完善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 ,强化污泥转
17、运及全过 8 程监管,依法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全面完成现有污泥处理设施达标改造 , 能力不足的地区加快建设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100%。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等 13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与尾水再生利用 。 编制实施南通市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 。 大力推进尾水再生利用。 加快建设和完善市区和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设施 。 牵头单位:市 规划局 、 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水利局 、环保局等 (三)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14调整优化养殖产业区域布局。
18、加强源头管控,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与水产养殖业,合理确定养殖区域、养殖种类、养殖规模及总量。 牵头单位: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委农办、市发改委等 15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巩固禁养区养殖整治成果,依法做到应关尽关、应拆尽拆。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打通畜禽粪污还田利用通道。 重点开展生猪小型分散养殖整治, 杜绝畜禽粪污直排河道。建设面向 小散养殖场(户)畜禽粪污专业化收运体系、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与集中处理中心。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 9 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 推动
19、 10个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建设 。年底前,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 80%以上 , 规模养殖 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 95%。 牵头单位:市农委、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委农办、市发改委等 16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鼓励发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业化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方式。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示范区)创建活动, 养殖场尾水处理设施 (设备)逐步实现全覆盖, 逐步实现养殖 尾水循 环利用。 开展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 禁止在内陆地区发展半咸水养殖 , 2018年底关停或改造40%以上不合格南美白对虾养殖场。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
20、)、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环保局、等 17控制种植业 面源 污染。 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化肥用量比2015年减 3%、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 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开展残留农膜回收试点 。 在 敏感区域和 大中型灌区 利用现有沟、渠、塘等配置水生生物群落等,建设 生态沟渠净化 设 施,净化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 。 牵头单位: 市委农办, 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水利局、质监局等 18实施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 各县(市 、区 )加快完成 10 20132017年 覆盖拉网式 农村 环境 整治项目
21、验收、审计工作 , 巩固整治成果 , 确保 已建行政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维护。 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与建设 , 2018年底共实施 251座村庄生活污水设施。 持续 实施开展农村河塘疏浚和水美乡村建设。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消 除旧厕和敞口粪坑为重点,全市每个行政村(居)示范性修缮整改 30座三格式无害化户厕,新改造无害化卫生户厕 1万座。 牵头单位: 市委农办、 市 环保局、 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卫计委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 (四)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19加强船舶污染控制。 依法强制报废超年限船舶; 贯彻实施
22、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 GB3552-2018), 2018年新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 须 执行新标准 。 落实长江及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相关配套设施规 划、建设,健全相关联合监管和联单制度。 实施 南通市船舶修造企业水污 染防治设施建设整改专项工作方案 , 确保在 2018年 6月 30日前完成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 在辖区里进行压载水排放的境外船舶要经过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处理 ,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海事局共同 负责国际航行 船舶压舱水排放 批准 工作。 规范船舶修造和拆解行为,禁止冲滩拆解。 推进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南通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