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通市区级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办 法 为加强对区级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确保年度各项城建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根据南通市区城市建设和管养体制调整方案(通政发 2005 2号),制定本 考核 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崇川区 2005年度城市建设目标任务表(附表一)、港闸区 2005年度城市建设目标任务表(附表二)所列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方法 (一) 考核 采用百分制,对两区分别考核。根据任务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情况,对照考核分值进行评分。 考核按照城建工程前期任务、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拆迁 任务、区级自身建设任务三个大项分别评分,每个大项得分(满分 100分)的加权之和
2、为最后考核总分,满分 100分。其中:城建工程前期任务得分权数占 50%,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拆迁任务得分权数占 35%,区级自身建设任务得分权数占 15%。 (二)考核实行节点考核和年度汇总的方式。各项目的节点任务完成后,区政府及时书面报告考核办,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考核办收到书面报告后,及时组织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办年底对 2 各区年度城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汇总。考核办公室初评的考核评分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出具城建工作 任务业绩考核通知单,该通知单作为市结算 返还土地出让金分成预留 的业绩 考核资金 的主要依据。 三、奖惩措施 (一)考核得分与各区 土地出让金分成 预留
3、金的结算返还挂钩 考核 总得分在 90分以上的,全额返还预留金;总得分在8090分之间的,返还 80%预留金;总得分在 7080分之间的,返还 60%预留金;总得分在 6070分之间的,返还 40%预留金;总得分在 60分以下的,不返还预留金。 (二)考核得分与转移支付补贴资金的拨付挂钩 2005年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崇川、港闸两区的城市建设进行转移支付补贴,其中:补贴崇川区政 府 6000万元(含狼山风景区的 2000万元),补贴港闸区政府 4000万元。考核总得分在 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转移支付补贴资金;总得分在 8590分之间的,拨付 80%转移支付补贴资金;总得分在 8085分之间的
4、,拨付 50%转移支付补贴资金;总得分在 80分以下的,不拨付转移支付补贴资金。 若年度 土地出让金分成 预留额返还有剩余,市政府将从剩余部分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并入次年度的转移支付补贴资金中一并通过考核拨付。 3 (三)突出贡献的奖励 为 激发 和调动 区政府城市建设的主动性 和 积极性, 市政府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对 完成城市建设目标任务较好的区政府进行奖励。奖励主要依据各区的业绩 考核 得分。 考核 总得分在85分以上的,给予完成任务先进奖; 考核 总得分在 90分以上的,给予突出贡献奖。 四、 考核 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城市建设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对区级城建工作任务完成情
5、况的考核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监察局和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市国土、财政、房管、规划、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内,具体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4 附表一 崇川区 2005年度城市建设目标任务表 序号 城市建设任务 目标完成 时 间 考核分值 考核评分 备 注 一 城建工程前期任务 100 权数占 50% 1 崇川路东延拆迁 4月 10日 3 2 世纪大道东延拆迁 4月 10日 3 3 啬园路拓宽征地拆迁 4月 10日 7 4 新区预留地绿化拆迁 4月 10日 3 图书馆部分 5 启秀路拆迁 4月 10日 4 6 外环东路
6、拓宽拆迁 4月 10日 7 7 观音山污水厂征地拆迁 4月 10日 6 8 钟秀西路征地拆迁 4月 10日 5 9 五一路南段征地拆迁 5月底 4 10 龙王桥路东段征地拆迁 5月底 4 11 文教二路征地拆迁 5月底 4 12 观音山污水厂进水管征地拆迁 5月底 6 13 红星路征地拆迁 5月底 6 14 五一路北段征地拆迁 5月底 5 15 狼山水厂扩建拆迁 5月底 5 16 滨江路改线征地拆迁 7月底 8 17 通富路征地拆迁 9月底 8 18 市交办其他项目 12 二 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拆迁任务 100 权数占 35%,总面积约268.76公顷 1 城 港北村 3月底 4 面积约 7.2
7、3公顷 2 洪江路合成材料厂南侧 3月底 2 面积约 2.55公顷 3 跃龙新村及其东侧 3月底 8 面积约 31.25公顷 4 濠西路蔬菜批发市场周边及濠西路木材市场南侧 3月底 5 面积约 10.47公顷 5 5 合成纤维厂周边 3月底 2 面积约 3.6公顷 6 中华唱片厂周边 5月底 2 面积约 3.2公顷 7 副食品城新址 5月底 2 面积约 2.1公顷 8 百乐渔都及周边 5月底 4 面积约 10.19公顷 9 南川园一期东侧 5月底 8 面积约 42.18公顷 10 虹桥路南跃龙路西侧 5月底 2 面积约 3公顷 11 虹桥三小西侧 5月底 3 面积约 8.1公顷 12 洪江路与
8、工农路东南角 7月底 4 面积约 10.19公顷 13 工农路西侧海港引河南北 7月底 5 面积约 14.83公顷 14 罗莱东侧 7月底 2 面积约 0.53公顷 15 新港镇开发地块 7月底 6 面积约 25.44公顷 16 洪江路与工农路东北角和江城开关厂及周边地块 9月底 4 面积约 7.16公顷 17 原文峰工业园及其 北侧 9月底 8 面积约 31.96公顷 18 虹桥路北侧光明六七组改 造地块 9月底 2 面积约 3.05公顷 19 任港路与外环西路东北角 9月底 2 面积约 2.18公顷 20 世纪新城二期 9月底 2 面积约 4.55公顷 21 通富路西侧地块 9月底 8 面
9、积约 45公顷 22 市交办其他项目 15 三 区级自身建设(含狼山风景区建设)任务 100 权数占 15% 1 区内建设综合评价 40 根据区级建设事权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2 朝霞路 9月 底 10 3 老小区综合整治 9月 底 15 4 狼山风景区建设 35 滨江公园 8月 底 10 花园路 (园林路 -紫琅南路 ) 11月 底 10 含污水泵站 风景区内其他项目 11月 底 15 说明: 1、拆迁开工时间,最迟必须在目标完成时间当月的 1号之前,其中要求 4月 10日前完成的项目,最迟必须在 3月 10日前拆迁开工,否则每有一个项目拖延倒扣 10分。拆迁开工指召开了 6 拆迁动员会议,并进
10、场开始拆迁。 2、第一、二项任务的目标完成指完成该工程用地范围内的90%以上的拆迁户数协议签定和房屋拆除 ,且剩余部分不影响工程的施工,并进入裁决程序。 3、每项得分参照任务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情况评定。按照目标完成,得满分;未按目标完成,根据实际完成时间酌情得分,拖延超过 20天不得分。 4、区内建设综合评价指按照区级建设事权,对区内的道路建设、管网建设、河道整治、 后街后巷 等城市建设管理的综合评价打分。 7 附表二 港闸区 2005年度城市建设目标任务表 序号 城市建设任务 目标完成 时 间 考核 分值 考核评分 备 注 一 城建工程前期任务 100 权数占 50% 1 城闸大桥征地拆迁 4
11、月 10日 15 2 陈桥立交连接线征地拆迁 4月 10日 15 3 工农路北延拆迁 4月 10日 10 4 唐闸排污干管征地拆迁 4月 10日 5 5 濠西路综合改造拆迁 5月底 10 6 十里坊大桥西接线征地拆迁 5月底 8 7 高店预留立交周边征地拆迁 5月底 12 8 环闸东路 11月底 10 9 市交办其他项目 15 二 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拆迁任务 100 权数占 35% ,总 面积约29.94公顷 1 外环北路环境整治地块 5月底 16 面积约 5.27公顷 2 204国道环境整治地块 5月底 16 面积约 5.46公顷 3 怡园北村二期 5月底 18 面积约 6.6公顷 4 高墩圩
12、桥二期改造 7月底 5 面积约 1.13公顷 5 高墩圩桥东侧开发 9月底 25 面积约 9.66公顷 6 高墩圩桥环境整治 9月底 5 面积约 1.82公顷 7 市交办其他项目 15 三 区级自身建设任务 100 权数占 15% 1 区内建设综合评价 40 根据区级建设事权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2 老小区综合整治 9月底 16 3 河东路 10月底 12 4 十里坊大桥 10月底 16 5 马躺路桥 10月底 16 说明: 1、拆迁开工时间,最迟必须在目标完成时间当月的 1 8 号之前,其中要求 4月 10日前完成的项目,最迟必须在 3月 10日前拆迁开工,否则每有一个项目拖延倒扣 10分。拆迁
13、开工指召开了拆迁动员会议,并进场开始拆迁。 2、第一、二项任务的目标完成指完成该工程用地范围内的90%以上的拆迁户数协议签定和房屋拆除,且剩余部分不影响工程的施工,并进入裁决程序。 3、每项得分参照任务完成的时间和质量情况评定。按照目标完成,得满分;未按 目标完成,根据实际完成时间酌情得分,拖延超过 20天不得分。 4、区内建设综合评价指按照区级建设事权,对区内的道路建设、管网建设、河道整治、 后街后巷 等城市建设管理的综合评价打分。 9 南通市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全省领先、
14、群众满意”的目标。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通市城市建设和管养体制调整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考核范围主要是崇 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区相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各区专业环卫部门的环卫作业质量和管理工作;各区街办、镇、乡保洁队伍的卫生保洁质量和管理工作;各区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责任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其它方面。重点是三区城镇范围内及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管理。 二、考核项目及内容 (一)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各区政府将环境卫生管理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研究和部署。环卫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专群结合,
15、职责明确。专业环卫人员和民办保洁人员数量达到规定要求。各项工作制度、长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措施落实。 (二)环卫经费落实到位。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实行城 10 镇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有偿服务收费为补充的多元化环卫经费投入机制。根据环卫作业量,参照环卫定额标准及作业质量要求等要素核定环卫作业与管理经费,以保证环境卫生工作的需求。 (三)环卫作业质量。主要包括市区主次道路(含绿化带)的清扫与保洁;住宅小区(新村)、后街后巷的清扫、保洁和管理;河道岸坡卫生保洁;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垃圾桶(房)、果壳箱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城乡结合部及主要公共场所环境
16、卫 生状况等方面。 (四)环卫机械设备。垃圾、粪便收集、运输车辆及道路清扫、清洗车辆等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能够满足作业需求,容貌整洁。垃圾桶、房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 (五)城镇“门前三包”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及市容秩序。 (六)市领导对城市主次道路、住宅小区、后街后巷及城郊结合部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抽查情况。 根据考核项目及内容,按照百分比确定各项目的占比,其中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 5%,环卫经费落实 5%,环卫作业质量 60%,环卫机械设备 10%,“门前三包”区域内环境卫生及市容秩序10%,市领导抽查情况 10%。 上述考核项目及内容中,环卫作业质量、“门前三包”区域内卫生及市容秩序、市领导抽查情况按月度进行考核,其它项目及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