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第六章 地方财政收入(讲义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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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六章 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收入是指地方政府在预算年度内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筹措的归地方政府支配的资金。地方财政收入是地方政府履行其职能的物质保障。第一节 地方财政收入的构成一、税收收入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律规定标准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比较固定的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基本特征。税收是地方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最可靠的基本形式。地方税收收入包括:1.地方税。具体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

2、、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2000 年起暂停征收) ,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部分地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2.共享税中划归地方政府的收入。按财政体制规定应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主要涉及:主要涉及:国内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所得税。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举办的主要由企业和职工缴费筹资的社会保障计划,其缴费收入是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是一种强制性的专款专用的财政收入形式,其收入要专项用于政府社会保险计划的开支。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按项目划分可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

3、金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三、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四、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一)国内贷款回收本金收入(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二)国外贷款回收本金收入(中央与

4、地方共用收入科目)。(三)国内转贷回收本金收入(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四)国外转贷回收本金收入(中央收入科目)。五、债务收入地方财政债务收入是指地方政府向国内外举借的债务收入。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债券。实际上,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包括两类:(一)合法的债务收入1地方向国外借款收入2国债转贷收入3. 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 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二)不合法的债务收入1.设置地方融资平台举借债务2.地方政府为各种项目提供担保2六、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性财政收入。具体包括:返还性收入(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 ,一般性转移支

5、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收入。转移性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第二节 地方税体系一、地方税收构成表 2011 年地方财政各项税收收入规模 单位:亿元税 种 归 属 数 额(亿元) 比 重增值税 共享税 5989.25 14.57%营业税 地方税 13504.44 32.85%商品课税烟叶税 地方税 91.38 0.22%企业所得税 共享税 6746.29 16.41%所得课税 个人所得税 共享税 2421.04 5.89%房产税 地方税 1102.39 2.68%城镇土地使用税 地方税 1222.26 2.97%土地增值税 地方税 2062.61

6、5.02%车船税 地方税 302.00 0.73%耕地占用税 地方税 1075.46 2.62%财产课税契税 地方税 2765.73 6.73%资源税 共享税 595.87 1.45%城市维护建设税 地方税 2609.92 6.35%印花税 地方税 616.94 1.50%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 共享税 13.17 0.03%其他课税其他税收收入 1.16 0.00%二、商品课税( 一 ) 增 值 税 ( 共 享 税 )增值税是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在产制、批发、零售的每一个周转环节,以产品销售和营业服务所取得的增值额课征的一种税。( 二 ) 营 业 税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

7、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三)烟叶税烟叶税是以烟叶为征税对象,以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对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于 2006 年 4 月 在 我 国 正 式 施 行 。三 、 所 得 课 税( 一 ) 企 业 所 得 税 ( 共 享 税 )3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8 年 1 月 1 日实施。依据该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 ) 个 人 所 得 税 ( 共 享 税 )对本国居民的境内外

8、所得和非居民来源于本国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四、财产课税(一)财产税概述1. 财产税的含义财产税又称财产课税,指以法人和自然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者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财产,是指在某个时点上纳税人拥有的财富存量,一般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二是动产,又可分为有形动产和无行动产两种。2. 财产税的类别(1)以课税范围为标准,可分为综合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综合财产税也叫一般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财产综合课征;特种财产税也叫个别财产税,是对纳税人的某种财产单独课征。(2)以应税财产的形态为标准,可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

9、静态财产税是对纳税人一定时点的财产占有额的定期征收。动态财产税是指在财产所有额转移时对所有权取得者或转移人按财产转移额一次征收的财产税。(3)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可分为财产价值税和财产增值税。财产价值税是指按财产的全部价值课征;财产增值税是指按财产的增值部分课征。(二)我国的财产税体系1.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3.土地增值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

10、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4.耕地占用税。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占用的耕地面积一次性定额征收的一种税。5.契税。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6.车船税。2011 年 2 月 25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依据该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该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五、其他地方税收1.资源税( 共 享 税 )2.印花税3.城市维护建设税4.固定资产投资

11、方向调节税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一、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政府性基金一般具有强制性、非补偿性等特点。设立政府性基金的目的,主要是支持某项特定产业或事业的发展。其主要形式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等。二、专项收入专项收入是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所设置、征集和纳4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有专项用途的收入。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专管

12、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受益人)收取的费用。四、罚没收入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资、赃物的变价款收入。主要包括交通罚款、刑事罚款、法庭罚款、法院裁定罚款及其他罚没收入。五、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主要来自于经营性国有资产。具体包括:利润收入,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国有资

13、本经营收入退库,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来自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七、其他收入第四节 地方财政收入的规模与结构一、地方财政收入规模(一)衡量指标1.绝对指标绝对指标是指以一国货币单位表示的地方财政收入的实际数额。地方财政收入有两个统计口径:(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地方税收收入+部分非税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其他收入)(2)地方预算总财力=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 其他收入(如国债转贷收入)注意:本节所讲的地方财政收入指的是地方本级财政收入。2.相对指标

14、(1)地方财政收入占 GDP 的比重;(2)地方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包括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二)地方财政收入的总体规模表 我国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和 GDP 比重年份 地方财政收入总量 (亿元) 占 GDP 比重 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1978 956.49 26.24% 84.48%1980 875.48 19.26% 75.48%1985 1235.19 13.70% 61.61%1990 1944.68 10.42% 66.21%1991 2211.23 10.15% 70.21%1992 2503.86 9.30% 71.88%1993 3391.44 9.60

15、% 77.98%1994 2311.6 4.80% 44.30%1995 2985.58 4.91% 47.83%51996 3746.92 5.26% 50.58%1997 4424.22 5.60% 51.14%1998 4983.95 5.90% 50.47%1999 5594.87 6.24% 48.89%2000 6406.06 6.46% 47.82%2001 7803.3 7.12% 47.62%2002 8515 7.08% 45.04%2003 9849.98 7.25% 45.36%2004 11893.37 7.44% 45.06%2005 15100.76 8.24%

16、47.71%2006 18303.58 8.64% 47.22%2007 23572.62 9.16% 45.93%2008 28649.79 9.53% 46.71%2009 32602.59 9.56% 47.58%2010 40613.04 10.12% 48.87%2011 52433.86 11.12% 50.54%2相对规模分析(1)地方财政收入占 GDP 的比重(2)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三)地方财政收入的地区规模表 2010 年我国各地区财政收入及排序情况地 区 财政收入总量 按总收入排序 人均财政收入 按人均排序 总人口广东 4517.04 1 4326.3 8

17、10441江苏 4079.86 2 5184.7 4 7869上海 2873.58 3 12477.6 1 2303山东 2749.38 4 2867.5 12 9588浙江 2608.47 5 4788.8 5 5447北京 2353.93 6 11997.6 2 1962辽宁 2004.84 7 4582.5 6 4375四川 1561.67 8 1941.2 20 8045河南 1381.32 9 1468.7 29 9405河北 1331.85 10 1851.3 23 7194福建 1151.49 11 3118.0 11 3693安徽 1149.40 12 1929.5 21 59

18、57湖南 1081.69 13 1646.4 27 6570内蒙古 1069.98 14 4328.4 7 2472天津 1068.81 15 8227.9 3 1299湖北 1011.23 16 1765.4 24 5728山西 969.67 17 2713.1 13 3574陕西 958.21 18 2565.5 14 3735重庆 952.07 19 3300.1 9 2885云南 871.19 20 1893.1 22 4602江西 778.09 21 1743.8 25 44626广西 771.99 22 1674.6 26 4610黑龙江 755.58 23 1971.2 18 3

19、833吉林 602.41 24 2193.0 17 2747贵州 533.73 25 1534.1 28 3479新疆 500.58 26 2291.0 16 2185甘肃 353.58 27 1381.2 30 2560海南 270.99 28 3118.4 10 869宁夏 153.55 29 2425.8 15 633青海 110.22 30 1957.7 19 563西藏 36.65 31 1217.6 31 301各地区的财政收入总量和地区经济总量有关,经济发达、经济总量大的地区财政收入总量较大。而人均财政收入还受到人口总数等因素的影响。从总体上看,财政收入的地区差距较大,无论是收入总数还是人均收入,东部地区都要远远高于中部、西部地区。二、地方财政收入结构( 一 ) 财 政 收 入 形 式 结 构 表 地方财政收入主要项目年份 税收收入 非税收入2007 81.67% 18.33%2009 80.23% 19.77%2010 80.52% 19.48%( 二 ) 分 级 财 政 收 入 结 构表 分级地方财政收入结构2004 2009省级财政收入 25.90% 23%市级财政收入 36.60% 33%县、乡级财政收入 37.50%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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