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 编号 : 新财竞争性谈判 2017148 号 采 购 人: 新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 七 年 十一 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 - 3 - 第二章 谈判申请人 须知 . - 5 - 谈判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 . - 5 - 一、总 则 . - 7 - 二、谈判文件 . - 8 - 三、谈判文件的编制 . - 9 -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 10 - 五、开标与评标 .- 10 - 六、合同的授予 .- 13 -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 14 - 第四章 谈判文件格式
2、 . - 19 - 第五章 技术要求 . - 26 - - 3 - 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 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采购 编号:新财竞争性谈判 2017148号 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 供应商 参加 谈判 。 一、项目名称: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 二、谈判内容: 2.1 项目概况:对新县香山湖水库三级水源保护区进行勘测定界、设立各种标识牌,布设监控设施、进行污染调查等 ; 2.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
3、、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2.3 工作周期: 9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采购预算:约 75.05 万元 。 三、 谈判申请人 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 须具有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或环境生态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中须有不少于 1 名地质(水工环)专业 高级工程师; 3.4 其他要求: 3.4.1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报名及投标时需提供单位注
4、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开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或网上生成的彩色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 要求查询对象涵盖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 3.4.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 和豫财购 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 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要求查询对象涵盖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3.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5、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 4 - 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5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以上资料报名登记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相关证明、证件等报名时按资格要求的内容出示原件。报名时需 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等相关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 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 供应商 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 供应商 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对 供应商 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 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谈判文件
6、出售时间: 2017年 11月 13日起 上午 8: 30 -12: 00 下午 14:30-17: 30接受报名(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六部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903室 )。 五、谈判 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 , 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17年 11月 21日 上 午 9: 30分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603开标二 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谈判开标时间: 201
7、7年 11月 21日 上 午 9: 30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 人:新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新县城关航空路 166号 联系人: 叶希强 电 话: 13839715070 采购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903室 联系人:刘 旭 、郭 思源 电话: 0371-69092303 邮箱: 2017 年 11 月 13 日 - 5 - 第二章 谈判申请人 须知 谈判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采购 人:新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新县城关航空路 166 号 联系人: 叶希强 电 话: 1383
8、9715070 2 1.2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 3 号中华大厦 19 楼 1903 室 联系人:刘 旭、 郭 思源 电话: 0371-69092309 传真: 0371-69092303 邮箱: 3 1.3 项目综合说明 : 1、工程名称: 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 2、项目地点: 新县香山湖 水源保护区 3、项目概况: 对新县香山湖水库三级水源保护区进行勘测定界、设立各种标 识牌,布设监控设施、进行污染调查等。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5、工作周期: 90 日历天; 6、标段划
9、分:一个标段; 7、采购预算:约 75.05 万元 。 4 1.4 谈判申请人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 供应商 须具有工程测量 乙级及以上资质 和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或环境生态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中须有不少于 1 名地质(水工环)专业高级工程师; 3 其他要求: 3.1 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报名及投标时需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开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或网上生成的彩色扫描件(在有 效期内
10、 , 要求查询对象涵盖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 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 和豫财购 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 ,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要求查询对象涵盖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11、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 1.6 现场考察:本次招标由各 谈判申请人 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6 1.9 谈判文件有效期: 60 天 7 1.11 标前会议:不举行 8 2.3 谈判文件的澄清:应于获得谈判文件 2 日内,发邮件至 9 2.4 谈判文件的修改: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采购人 可以对谈判文件做任何修改 - 6 - 10 分包 不允许 11 偏离 不允许 12 3.5 投标保证金: 15000 元,此投标保证金是谈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交付时间: 开标截止时间 前(银行转账),以进账单为准(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谈判
12、申请人 汇款账户必须与 谈判申请人 名称一致),不接受现金。 收款单位: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帐 号: 6517 6010 1548 0000 1876 注: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或附言栏中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必填) (投标文件中附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底单扫描件) 13 3.7 谈判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14 3.7 谈判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 采用 软皮封面 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逐页编写页码 。 15 3.7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
13、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规定得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 谈判申请人 公章,要求签署姓名的应由 谈判申请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姓名。 16 4.1 谈判文件的密封: 1、 谈判申请人 应将谈判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全部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2、包封上应写明: 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 谈判申请人 名称:(加盖企业公章) 2017年 11月 21日上午 9: 30 时前不得启封 17 4.2 递交谈判文件的地址: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603 开标 二 室) 递交谈 判文件截止期: 2017
1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09: 30 时(北京时间) 18 5.1 开 标时间: 2017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09: 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 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 1603 开标 二 室) 19 5.2 谈判小组的组建: 3 人 20 6.4 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时间: 采购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10 天内 21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 22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 号)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15、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认定标准: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管理办法)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材料)(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管理办法)。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评标报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报价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 7 -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
16、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 2006 90号 )要求,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 2004185 号 )要求,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23 本 采购文件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一、总 则 1.1 本项目 采购人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本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 项目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谈判申请人 资格要求:见投标
17、须知前附表 1.5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谈判申请人 应承担其谈判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现场考察: 1.6.1 谈判申请人 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 谈判申请人 自己承担。 1.6.2 在考察现场中由 采购人 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 谈判申请人 能够利用的 采购人 现有的资料。采购人 对 谈判申请人 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 责。 1.6.3 经 采购人 允许和事先安排, 谈判申请人 或其代表可进入现场
18、考察。如 谈判申请人 或其代表在考察现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谈判申请人 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采购人 不承担任何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谈判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9 投标有效期: 谈判文件在开标之日后 60 天内有效。 1.10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1 付款方式 1.11.1 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额总数的 9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 8 - 结清
19、。 1.11.2 未能按期交工延期者按天相应罚款,具体数额合同约定。 1.12 其他 1.12.1 谈判申请人 对承包工程不得进行分包。如发现有转包或由 谈判申请人 临时拼凑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等情况, 采购人 有权立即终止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给 采购人 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 谈判申请人 全部承担。 1.12.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的合格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 程质量达不到合格工程标准,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责任。 1.12.3 谈判申请人 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工程投标。 1.1
20、2.4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的承包方式,中标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 1.12.5 招标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如 采购人 交由中标人施工,按投标文件中相同或相近子目的相同优惠比率取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也按投标文件优惠比率取费。 1.12.6施工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人 在支付工程款 时,扣除代中标人交付的水、电费用;水电费的线路损耗由中标人承担。 二、谈判文件 2.1 谈判申请人 要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投标须知、合同条件等,如果 谈判申请人 的谈判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谈判申请人 自负。 2.2 谈判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补
21、充说明文件和发出的招标答疑会议纪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谈判申请 人 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谈判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要求 2.3 谈判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 谈判申请人 应将需要答疑的问题 E-mail 至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mail: )。 采购人 将对其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 将答复以补充说明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2.4 谈判文件的修改: 2.4.1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 采购人 可以 以 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 谈判 文件,并发给所有 谈判 文件收受人。 2.4.2 谈判申请人 收到 修改通知 后,应立即 通
22、知 采购 人 ,确认已经收到 修改通知 。 - 9 - 2.4.3 采购人 下达的补充通知的时间距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较近, 采购人 可以将截止时间顺延。 三、谈判文件的编制 3.1 谈判文件的内容和格式: 谈判申请人 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和提交谈判文件。 3.2 谈判文件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 谈判文件格式; 3.2.2 谈判申请人 的资格证明文件; 3.2.3 谈判申请人 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3.3谈判报价: 3.3.1谈判申请人 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谈判报价表格式填写 3.3.2谈判报价应完全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 规定的需求范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
23、报价。 3.3.3招标控制价:¥ 75.05万 元。 3.3.4 谈判申请人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3.3.5 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谈判申请人应根据 采购人 提供的、招标范围仔细计算每一项工程量,谈判响应文件中有漏项或少计工程量的子目, 采购人 认为谈判申请人的报价在其它项目计价中已经包括,其损失由谈判申请人承担, 采购人 将不再给予调整;人工费的取值范围由谈判申请人参考有关规定计取,谈判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政策调整风险,成交后不再调整;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报材料价格,除 因设计或是业主原因引起的变更外,不予调整。 3.3.7 谈判申请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 采购人 不接
24、受任何选择价。 3.3.8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如谈判报价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 投标有效期: 3.4.1 谈判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始生效,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前, 采购人 在必要时可向 谈判申请人 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此要求和相 应答复以书面形式提出。 谈判申请人 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 采购人 不能因此扣留 谈判申请人 的投标保证金,但可因此拒绝 谈判申请人 的谈判文件。对同意延期的 谈判申
25、请人 ,不允许修改其谈判文件,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3.5 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保证金见前附表,此投标保证金是谈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3.5.2未中标的 谈判申请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 采购人 签订合同后 5日内予以退还。 3.5.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 采购人 签订合同后 5日内予以退还。 3.5.4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0 - ( 1) 谈判申请人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文件的;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6 谈判申请人 的资格证明文件: 谈判申请人 应证明
26、其具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满足 采购人 的资格条件标准。 谈判申请人 提交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格证明内容: 3.6.1 谈判申请人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3.6.2 谈判申请人 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6.3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中须有不少于 1 名地质(水工环 )专业高级工程师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3.6.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或网上生成的彩色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 要求查询对象涵盖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3.6.5 政府采购查询函及信用中国查询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
27、件; 3.6.6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7 谈判文件 的 形式、 份数 、 签署 及装订 : 3.7.1 谈判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 见附表 。 3.7.2 谈判文 件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谈判文件 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 谈判申请人 造成的必须修改的 错误而进行的。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加盖 谈判申请人 单位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 签字或盖章 。 四、谈判文件 的递交 4.1 谈判文件 的密封与标志: 4.1.1谈判申请人 应将谈判文件正本封在一个包装内,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 4.1.2包封上应写明: 新县香山湖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 谈判申请人 名称:(加盖企业公章) 2017年 11月 21日上午 09: 30 时 前不得启封 右上角注明: 正 ( 副 ) 本 4.2 谈判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见前附表。 4.3 谈判文件 的修改与撤回: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 谈判申请人 不得 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 5.1.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