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
2、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 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10
3、、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 2.2m 时,应计算建筑面积。11、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12、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3、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4、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度在 1.5m 以上时,按其顶盖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
4、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15、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16、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 300mm 以内者,均依其缝宽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并入建筑物建筑面积之内计算。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3、层高 2.2m 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5、独立烟囱、烟
5、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7、建筑物内宽度大于 300mm 的变形缝、沉降缝。三、其 他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章有关规定计算。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总则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
6、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2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
7、示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二)本定额中其他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
8、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 本身。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为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则。二、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计算,应依据本规则。三、本规则可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四、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则及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一)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二)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三)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9、五、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一)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 3)。(二)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 2)。(三)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四)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 或 kg)。(五)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六、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取小数点后两位;吨取小数点后三位;千克、件取整数。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 5000m3的土
10、石方工程。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 5000m3的土石方工程。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 0.9。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四、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1.10。五、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1.43。六、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
11、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 0.5m 范围内的挖土。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3。七、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 0.30m 以内)的清检和修整。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 八、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该系数) 九、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的要求,其挖土总量的 95%,执行机械土方相应定额;其余按人工挖土。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时乘以系数 2。 十、人力车、汽车的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中,不另行计算。挖
12、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5。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十一、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按下列因素考虑,设计或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下列办法调整: (一)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并已综合了开挖深度、改炮等因素。如设计要求爆破粒径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二)定额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如采用火雷管点火起爆,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的全部胶质导线,增加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 计算。(三)定额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编制。如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处理渗水的人工、
13、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四)定额按无覆盖爆破(控制爆破岩石除外)编制。如爆破时需要覆盖炮被、草袋,以及架设安全屏障等,其人工、材料按实另行计算。十二、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在 0.3m 以内的就地挖、填及3平整。十三、竣工清理,系指建筑物内、外以及施工现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十四、本章未包括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实际发生时,另按相应章节的规定计算。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虚 方 松 填 天然密
14、实 夯 填1.00 0.38 0.77 0.671.20 1.00 0.92 0.801.30 1.08 1.00 0.871.50 1.25 1.15 1.00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 (一)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 以内,且槽长大于 3 倍槽宽的为沟槽。 (二)地坑:底面积 20m2 以内,且底长边小于 3 倍短边的为地坑。 (三)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 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
15、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 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基础工作面宽度表基础材料 单边工作面宽度( m)砖基础 0.20毛石基础 0.15混凝土基础 0.30基础垂直面防水层 (自防水层面) 0.80支挡土板 0.10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土方放坡系数表放坡系数机械挖土土 类人工挖土坑内作业 坑内作业普 通 土 1:0.50 1:0.33 1:0.65坚 土 1:0.30 1:0.20 1:0.50(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 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 1.7m,允许放坡
16、。 (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 1.5m,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四)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松石 0.20m,坚石 0.15m。 八、挖沟槽 4(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
17、表计算:管道沟槽底宽度表 单位:m管道公称直径(mm 以内) 钢管、铸铁管、铜管、铝塑管、塑料 管(类管道) 混凝土管、水泥管、陶土管(类管 道)100 0.60 0.80200 0.70 0.90400 1.00 1.20600 1.20 1.50800 1.50 1.801000 1.70 2.001200 2.00 2.401500 2.30 2.70(三)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 20m2的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 2.5%计算。 九、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按岩石爆破的有效尺寸(含工作面
18、宽度和允许超挖量) ,以平方米计算。十、人工挖桩孔,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不另加工作面)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 十二、机械土石方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下表系数计算: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坡度(%) 510 15 以内 20 以内 20 以内系数 1.75 2.00 2.25 2.50十三、机械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计算。 十四、运输钻孔桩泥
19、浆,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场地平整按下列规定以平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 2m 计算。 (二)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封闭或半封闭的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的区域,不得重复计算。 (四)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不得计算。 十六、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十七、回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二)管道
20、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下表管道回填体积计算。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 单位:m 3/m管道公称直径(mm 以内) 500 600 800 1000 1200 1500类管道 - 0.22 0.46 0.74 - -类管道 - 0.33 0.60 0.92 1.15 1.45(三)房心回填体积,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十八、运土按下式,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的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5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 十九、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及四周 2m 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有山
21、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 (二)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第二章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一、本章包括垫层、填料加固、桩基础、强夯、防护与降水等内容。二、垫层定额按地面垫层编制。若为基础垫层,人工、机械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条形基础 1.05;独立基础 1.10;满堂基础 1.00。三、填料加固定额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换填材料加固工程。四、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量在下表数量以内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05。项 目
22、单位工程的工程量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00m3灌注桩 60m3钢工具桩 50t五、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小于 1:6 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 1:6 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43。 六、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七、打试验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2.0。八、打送桩时,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送 桩 深 度 系 数 2m 以内 1.124m 以内 1.254m 以外 1.50九、灌注桩已考虑了桩体充盈部分的消耗量,其中灌注砂、石桩还包括级配密实的消耗量。十、强夯定额中每
23、百平方米夯点数,指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 十一、挡土板定额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小于 150cm 的情况;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小于 30cm 的情况。 十二、抽水机集水井排水定额,以每台抽水机工作 24 小时为一台日。 十三、井点降水分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水平井点、电渗井点和射流泵井点。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依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 0.81.6m、喷射井点管距 23m 确定。井点设备使用套的组成如下:轻型井点 50 根/套; 喷射井点 30 根/套;大口径井点 45 根/套;水平井点
24、 10 根/套;电渗井点 30 根/套。井点设备使用的天,以每昼夜 24 小时为一天。十四、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防护工程的钢筋锚杆制安,均按相应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计算规则 一、垫层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以及单个面积在 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附墙烟囱、墙垛以及单个面积在 0.3m2 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门洞、空圈、暖气壁龛等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二)基础垫层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垫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其设计净长度乘以
25、垫层平均断面面积计算。 2、独立基础垫层和满堂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平均厚度计算。 二、填料加固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桩基础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按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二)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设计要求入岩时,包括入岩深度)另6加 0.5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夯扩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增加 0.3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另加设计夯扩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桩壁和桩芯,
26、分别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五)灰土桩、砂石桩、水泥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的根数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根数计算。 四、地基强夯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五、防护 (一)挡土板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二)钢工具桩按桩体重量,以吨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三)砂浆土钉防护、锚杆机钻孔防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
27、防护范围,以平方米计算。六、排水与降水(一)抽水机基底排水分不同排水深度,按设计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集水井按不同成井方式,分别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以座或米计算。抽水机集水井排水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抽水机台数和工作天数,以台日计算。(三)井点降水区分不同的井管深度,其井管安拆,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井管数量,以根计算;设备使用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时间,以天计算。第三章 砌筑工程一、本章包括砌砖、石、砌块及轻质墙板等内容。 二、砌砖、砌石、砌块 (一)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砂浆的种类,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消耗量不变。(二)定额中砖规格是按 240mm115mm53mm 标准砖编
28、制的,空心砖、多孔砖、砌块规格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轻质墙板选用常用材质和板型编制的。设计采用非标准砖、非常用规格砌筑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每定额单位消耗量不变。轻质墙板的材质、板型设计等,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定额消耗量不变。(三)砌砖: 1、砖砌体均包括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黏土砖砌体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砖数(厚度) 1/4 1/2 3/4 1 1.5 2 2.5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3、女儿墙按外墙计算,砖垛、附墙烟囱、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按其外形尺寸并入墙身体积计算。不扣除
29、每个横截面积在 0.1m2 以下的孔洞所占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4、零星项目系指小便池槽、蹲台、花台、隔热板下砖墩、石墙砖立边和虎头砖等。 5、2 砖以上砖挡土墙执行砖基础项目,2 砖以内执行砖墙相应项目。6、设计砖砌体中的拉结钢筋,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7、多孔砖包括黏土多孔砖和粉煤灰、煤矸石等轻质多孔砖。定额中列出 KP 型砖(240mm115mm90mm 和 178mm115mm90mm)和模数砖(190mm90mm90mm、190mm140mm90mm 和 190mm190mm90mm)两种系列规格,并考虑了不够模数部分由其他材料填充。 8、黏土空心砖按其空隙率大小分承重
30、型空心砖和非承重型空心砖,规格分别是240mm115mm115mm、240mm180mm115mm 和 115mm240mm115mm、240mm240mm115mm。 9、空心砖和空心砌块墙中的混凝土芯柱、混凝土压顶及圈梁等,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10、多孔砖、空心砖和砌块,砌筑弧形墙时,人工乘以 1.1、材料乘以 1.03 系数。(四)砌石: 1、定额中石材按其材料加工程度,分为毛石、整毛石和方整石。使用时应根据石料名称、规格分别套用。 2、方整石柱、墙中石材按400mm220mm200mm 规格考虑,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3、毛石护坡高度超过 4m 时,定额人工乘以 1.15的系数。4、
31、砌筑弧形基础、墙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1。 5、整砌毛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毛石整砌厚度为 200;方整石墙(有背里的)项目中,方整石整砌厚度为 220mm,定额均已考虑了拉结石和错缝搭砌。 (五)砌块: 1、小型空心砌块墙定额选用 190 系列(砌块宽 b=190mm),若设计选用其他系列时,可以换算。 2、砌块墙中用于固定门窗或吊柜、窗帘盒、暖气片等配件所需的灌注混凝土或预埋构件,按相应章节另行计算。 三、轻质墙板 (一)轻质墙板,适用于框架、框剪结构中的内外墙或隔墙,定额按不同材质和墙体厚度分别7列项。 (二)轻质条板墙,不论空心条板或实心条板,均按厂家提供墙板半成品(包
32、括板内预埋件,配套吊挂件、U 形卡等),现场安装编制。(三)轻质条板墙中与门窗连接的钢筋码和钢板(预埋件),定额已综合考虑,但钢柱门框、铝门框、木门框及其固定件(或连接件)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另行计算。砌筑工程计算规则 一、砌筑界线划分(一)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二)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三)室内柱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室外柱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 (四)挡土墙与基础的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坪标高低的一侧为界,以下
33、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五)墙体高度、长度 1、外墙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顶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顶棚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 200mm;无顶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 300mm;出檐宽度超过 600mm 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顶。山墙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算至混凝土压顶底。 2、外墙长度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3、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顶棚底另加 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 4、内墙长度按设计墙间净长线计算。 5、框架间墙高度,内外墙自框架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面;有地
34、下室者,自基础底板(或基础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 6、框架间墙长度按设计框架柱间净长线计算。 二、砌筑工程量计算(一)基础:各种基础均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 (1)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净长度乘以设计断面计算。 (2)基础大放脚 T 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 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2、独立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二)墙 1、外墙、内墙、框架间墙(轻质墙板、漏空花格及隔断板除外)按其高度乘以长度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框架外表贴
35、砖部分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2、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石璇、砖过梁、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橼木、木砖、门窗走头、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 0.3m2 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混凝土烟风道除外),按其外形体积并入所依附的
36、墙体积内计算。计算时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 0.1m2 以内所占的体积,但孔洞内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混凝土烟风道按设计混凝土砌块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砖平璇、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 100mm乘以高度(洞口宽小于 1500mm 时,高度按 240mm;大于 1500mm 时,高度按 365mm)乘以设计厚度计算。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 500mm,高度按 440mm 计算。 6、漏空花格墙按设计空花部分外形面积(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漏空花格按半成品考虑。(三)其他砌筑 81、砖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37、。 2、砖砌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混凝土压顶、柱所占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预制水磨石隔断板、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4、砖砌地沟不分沟底、沟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石砌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6、乱毛石表面处理,按所处理的乱石表面积或延长米,以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 7、变压式排气道按其断面尺寸套用相应项目,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楼层交接处的混凝土垫块及垫块安装灌缝已综合在子目中,不单独计算)。 8、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花台、砖墩、毛石墙的门窗砖立边和窗台虎头砖、锅台等定额未列的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第四章 钢筋及混
38、凝土工程一、钢筋 (一)定额按钢筋的不同品种、规格,并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箍筋分别列项。(二)预应力构件中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三)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钢筋搭接及施工损耗,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单独计算。(四)绑扎低碳钢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行计算。(五)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六)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另行计算。(七)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 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可另行计算。 (八)下表所列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内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项 目 预制构
39、件钢筋 现浇构件钢筋 系数范围 拱梯型屋架 托架梁 小型构件(或小型池槽) 构筑物 人工、机械 调整系数 1.16 1.05 2 1.25 二、混凝土 (一)定额内混凝土搅拌项目包括筛砂子、筛洗石子、搅拌、前台运输上料等内容;混凝土浇筑项目包括运输、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等内容。 (二)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总体积 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三)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 0.05m3以内的定额未列项目。(四)预制构件定额内仅考虑现场预制的情况。 (五)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后浇带定额项目,定额综合了底部灌注 1:2 水泥砂浆的用量。(六)定额中已列出常用混凝土
40、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钢筋及混凝土工程计算规则 一、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计算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单位理论重量,以吨计算。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二)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规定钢筋搭接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三)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 0.35m,螺杆另行计算。
41、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为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共增加 0.3m。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0.35m。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 JM、XM、QM 型锚具,孔道长度在 20m 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1m;孔道长在 20m 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1.8m。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在 20m 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1m;孔道长在 20m 以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42、1.8m。 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 0.35m。 9(四)其他 1、马凳,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时,马凳的材料应比底板钢筋降低一个规格,长度按底板厚度加 200mm 计算,每平方米 1 个,计入钢筋总量。 2、墙体拉结 S 钩,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无规定按 8 钢筋,长度按墙厚加 150mm 计算,每平方米3 个,计入钢筋总量。 3、砌体加固钢筋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 4、锚喷护壁钢筋、钢筋网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 5、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以吨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
43、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基础 1、带形基础,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基础图示长度乘设计断面计算。 2、有肋(梁)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 4:1 以内的按有梁式带形基础计算。超过 4:1 时,起肋部分按墙计算,肋以下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 3、箱式满堂基础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有梁式满堂基础,肋高大于 0.4m 时,套用有梁式满堂基础定额项目;肋高小于 0.4m 或设有暗梁、下翻梁时,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项目。 4、独立基础,包括各种形式的独立基础及柱墩,其工
44、程量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柱与柱基的划分以柱基的扩大顶面为分界线。 5、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独立桩承台按独立基础的计算规则计算。 6、设备基础 (1)设备基础,除块体基础外,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楼层上的钢筋混凝土设备基础,按有梁板项目计算。 (三)柱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设计高度计
45、算,与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体积内计算。 (四)梁 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及梁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体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与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过梁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各加 250mm 计算。 4、圈梁与梁连接时,圈梁体积应扣除伸入圈梁内的梁体积。 5、在圈梁部位挑出外墙的混凝土梁,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挑出部分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单梁、连续梁项目。 6、梁(单梁、框架梁、圈梁
46、、过梁)与板整体现浇时,梁高计算至板底。 (五)板 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及板,工程量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按板图示体积计算。 4、斜屋面按板断面积乘以斜长,有梁时,梁板合并计算。屋脊处加厚混凝土已包括在混凝土消耗量内,不单独计算。 105、圆弧形老虎窗顶板套用拱板子目。 6、现浇挑檐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界限,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界限。外边线以外为挑檐。 (六)墙 按图示中心线长度尺寸乘以设计高度及墙体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在 0.3m2以上孔洞的
47、体积,墙垛、附墙柱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七)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楼梯底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楼梯段,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 500mm 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踏步旋转楼梯,按其楼梯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周数计算(不包括中心柱)。 (八)阳台、雨蓬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不另计算,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单独计算;雨蓬的翻檐按展开面积,并入雨蓬内计算。井字梁雨蓬,按有梁板计算规则计算。 (九)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 (十)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板底缝宽大于 10cm 时,按平板计算。 (十一)预制混凝土框架柱的
48、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单件体积在 0.05m3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十三)混凝土搅拌工程量按上述计算规则计算出工程量后,单独套用混凝土搅拌制作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预应力钢筋预留孔洞及小于300mm300mm 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 (二)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三)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用相应的定额项目。 第五章 门窗及木结构工程一、本章
49、包括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结构等内容。 二、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35。 四、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枥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五、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的含水率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另行计算。 六、定额木结构中的木材消耗量均包括后备长度及刨光损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