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一 章 土 石 方 工 程说 明一 、 本 章 包 括 单 独 土 石 方 、 人 工 土 石 方 、 机 械 土 石 方 、 平 整 、 清 理 及 回 填 等 内 容 。二 、 单 独 土 石 方 定 额 项 目 , 适 用 于 自 然 地 坪 与 设 计 室 外 地 坪 之 间 , 且 挖 方 或 填 方工 程 量 大 于 5000 3 的 土 石 方 工 程 。 本 章 其 他 定 额 项 目 , 适 用 于 设 计 室 外 地 坪以 下 的 土 石 方 (基 础 土 石 方 )工 程 , 以 及 自 然 地 坪 与 设 计 室 外 地 坪 之 间 小 于5000 3 的 土 石
2、方 工 程 。 单 独 土 石 方 定 额 项 目 不 能 满 足 需 要 时 , 可 以 借 用 其 他 土石 方 定 额 项 目 , 但 应 乘 以 系 数 0.9。 三 、 本 章 土 壤 及 岩 石 按 普 通 土 、 坚 土 、 松 石 、 坚 石 分 类 , 其 具 体 分 类 见 土壤 及 岩 石 (普 氏 )分 类 表 。 四 、 人 工 土 方 定 额 是 按 干 土 (天 然 含 水 率 )编 制 的 。 干 湿 土 的 划 分 , 以 地 质 勘 测资 料 的 地 下 常 水 位 为 界 , 以 上 为 干 土 , 以 下 为 湿 土 。 采 取 降 水 措 施 后 ,
3、地 下 常 水位 以 下 的 挖 土 , 套 用 挖 干 土 相 应 定 额 , 人 工 乘 以 系 数 1.10。五 、 挡 土 板 下 挖 槽 坑 土 时 , 相 应 定 额 人 工 乘 以 系 数 1.43。 六 、 桩 间 挖 土 , 系 指 桩 顶 设 计 标 高 以 下 的 挖 土 及 设 计 标 高 以 上 0.5 范 围 内 的挖 土 。 挖 土 时 不 扣 除 桩 体 体 积 , 相 应 定 额 项 目 人 工 、 机 械 乘 以 系 数 1.3。 七 、 人 工 修 整 基 底 与 边 坡 , 系 指 岩 石 爆 破 后 人 工 对 底 面 和 边 坡 (厚 度 在0.30
4、 以 内 )的 清 检 和 修 整 。 人 工 凿 石 开 挖 石 方 , 不 适 用 本 项 目 。八 、 机 械 土 方 定 额 项 目 是 按 土 壤 天 然 含 水 率 编 制 的 。 开 挖 地 下 常 水 位 以 下 的 土 方 时 ,定 额 人 工 、 机 械 乘 以 系 数 1.15(采 取 降 水 措 施 后 的 挖 土 不 再 乘 该 系 数 )。九 、 机 械 挖 土 方 , 应 满 足 设 计 砌 筑 基 础 的 要 求 , 其 挖 土 总 量 的 95%, 执 行 机械 土 方 相 应 定 额 ; 其 余 按 人 工 挖 土 。 人 工 挖 土 套 用 相 应 定 额
5、 时 乘 以 系 数 2。 十 、 人 力 车 、 汽 车 的 重 车 上 坡 降 效 因 素 , 已 综 合 在 相 应 的 运 输 定 额 中 , 不 另 行 计算 。 挖 掘 机 在 垫 板 上 作 业 时 , 相 应 定 额 的 人 工 、 机 械 乘 以 系 数 1.25。 挖 掘 机下 的 垫 板 、 汽 车 运 输 道 路 上 需 要 铺 设 的 材 料 , 发 生 时 , 其 人 工 和 材 料 均 按 实 另 行计 算 。十 一 、 石 方 爆 破 定 额 项 目 按 下 列 因 素 考 虑 , 设 计 或 实 际 施 工 与 定 额 不 同 时 , 可 按下 列 办 法 调
6、 整 :(一 )定 额 按 炮 眼 法 松 动 爆 破 (不 分 明 炮 、 闷 炮 )编 制 , 并 已 综 合 了 开 挖 深 度 、 改炮 等 因 素 。 如 设 计 要 求 爆 破 粒 径 时 , 其 人 工 、 材 料 、 机 械 按 实 另 行 计 算 。(二 )定 额 按 电 雷 管 导 电 起 爆 编 制 。 如 采 用 火 雷 管 点 火 起 爆 , 雷 管 可 以 换 算 , 数 量不 变 ; 换 算 时 扣 除 定 额 中 的 全 部 胶 质 导 线 , 增 加 导 火 索 。 导 火 索 的 长 度 按 每 个 雷管 2.12 计 算 。(三 )定 额 按 炮 孔 中
7、无 地 下 渗 水 编 制 。 如 炮 孔 中 出 现 地 下 渗 水 , 处 理 渗 水 的 人 工 、材 料 、 机 械 按 实 另 行 计 算 。 (四 )定 额 按 无 覆 盖 爆 破 (控 制 爆 破 岩 石 除 外 )编 制 。 如 爆 破 时 需 要 覆 盖 炮 被 、 草袋 , 以 及 架 设 安 全 屏 障 等 , 其 人 工 、 材 料 按 实 另 行 计 算 。 十 二 、 场 地 平 整 , 系 指 建 筑 物 所 在 现 场 厚 度 在 0.3 以 内 的 就 地 挖 、 填 及 平 整 。十 三 、 竣 工 清 理 , 系 指 建 筑 物 内 、 外 围 四 周 2
8、 内 建 筑 垃 圾 的 清 理 、 场 内 运 输和 指 定 地 点 的 集 中 堆 放 。 十 四 、 本 章 未 包 括 地 下 常 水 位 以 下 的 施 工 降 水 , 实 际 发 生 时 , 另 按 相 应 章 节 的 规定 计 算 。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一 、 土 石 方 的 开 挖 、 运 输 , 均 按 开 挖 前 的 天 然 密 实 体 积 , 以 立 方 米 计 算 。 土 方回 填 , 按 回 填 后 的 竣 工 体 积 , 以 立 方 米 计 算 。 不 同 状 态 的 土 方 体 积 , 按 下 表 换 算 。土 方 体 积 换 算 系 数 表虚 方 松 填
9、 天 然 密 实 夯 填1.00 0.38 0.77 0.671.20 1.00 0.92 0.801.30 1.08 1.00 0.871.50 1.25 1.15 1.00二 、 自 然 地 坪 与 设 计 室 外 地 坪 之 间 的 土 石 方 , 依 据 设 计 土 方 平 衡 竖 向 布 置 图 , 以立 方 米 计 算 。 三 、 基 础 土 石 方 、 沟 槽 、 地 坑 的 划 分 (一 )沟 槽 : 槽 底 宽 度 (设 计 图 示 的 基 础 或 垫 层 的 宽 度 , 下 同 )3 以 内 , 且 槽 长大 于 3 倍 槽 宽 的 为 沟 槽 。 (二 )地 坑 : 底
10、面 积 20 2 以 内 , 且 底 长 边 小 于 3 倍 短 边 的 为 地 坑 。 (三 )土 石 方 : 不 属 沟 槽 、 地 坑 、 或 场 地 平 整 的 为 土 石 方 。 四 、 基 础 土 石 方 开 挖 深 度 , 自 设 计 室 外 地 坪 计 算 至 基 础 底 面 , 有 垫 层 时 计 算 至 垫层 底 面 (如 遇 爆 破 岩 石 , 其 深 度 应 包 括 岩 石 的 允 许 超 挖 深 度 )。 五 、 基 础 施 工 所 需 的 工 作 面 , 按 下 表 计 算 :基 础 工 作 面 宽 度 表基 础 材 料 单 边 工 作 面 宽 度 ( )砖 基 础
11、 0.20毛 石 基 础 0.15混 凝 土 基 础 0.30基 础 垂 直 面 防 水 层 (自 防 水 层 面 ) 0.80支 挡 土 板 0.10混 凝 土 垫 层 工 作 面 宽 度 按 支 挡 土 板 计 算 。六 、 土 方 开 挖 的 放 坡 深 度 和 放 坡 系 数 , 按 设 计 规 定 计 算 。 设 计 无 规 定 时 , 按 下 表计 算 :土 方 放 坡 系 数 表放 坡 系 数机 械 挖 土土 类 人 工 挖 土坑 内 作 业 坑 上 作 业普 通 土 1:0.50 1:0.33 1:0.65坚 土 1:0.30 1:0.20 1:0.50(一 )土 类 为 单
12、一 土 质 时 , 普 通 土 开 挖 深 度 大 于 1.2 、 坚 土 开 挖 深 度 大 于1.7 , 允 许 放 坡 。 (二 )土 类 为 混 合 土 质 时 , 开 挖 深 度 大 于 1.5 , 允 许 放 坡 。 放 坡 坡 度 按 不 同 土类 厚 度 加 权 平 均 计 算 综 合 放 坡 系 数 。 (三 )计 算 土 方 放 坡 深 度 时 , 不 计 算 基 础 垫 层 的 厚 度 。(四 )放 坡 与 支 挡 土 板 , 相 互 不 得 重 复 计 算 。 (五 )计 算 放 坡 时 , 放 坡 交 叉 处 的 重 复 工 程 量 , 不 予 扣 除 。 七 、 爆
13、 破 岩 石 允 许 超 挖 量 分 别 为 : 松 石 0.20 , 坚 石 0.15 。 八 、 挖 沟 槽 (一 )外 墙 沟 槽 , 按 外 墙 中 心 线 长 度 计 算 ; 内 墙 沟 槽 , 按 图 示 基 础 (含 垫 层 )底面 之 间 净 长 度 计 算 ; 外 、 内 墙 突 出 部 分 的 沟 槽 体 积 , 并 入 相 应 工 程 量 内 计 算 。 (二 )管 道 沟 槽 的 长 度 , 按 图 示 的 中 心 线 长 度 (不 扣 除 井 池 所 占 长 度 )计 算 。 管 道宽 度 、 深 度 按 设 计 规 定 计 算 ; 设 计 无 规 定 时 , 其 宽
14、 度 按 下 表 计 算 :管 道 沟 槽 底 宽 度 表 单 位 : 管 道 公称 直 径(mm 以内 )钢 管 、 铸 铁 管 、 铜 管 、 铝 塑 管 、塑 料 管( 类 管 道 )混 凝 土 管 、 水 泥 管 、 陶 土 管( 类 管 道 )100 0.60 0.80200 0.70 0.90400 1.00 1.20600 1.20 1.50800 1.50 1.801000 1.70 2.001200 2.00 2.401500 2.30 2.70(三 )各 种 检 查 井 和 排 水 管 道 接 口 等 处 , 因 加 宽 而 增 加 的 工 程 量 均 不 计 算 (底 面
15、积 大 于 20 2 的 井 类 除 外 ), 但 铸 铁 给 水 管 道 接 口 处 的 土 方 工 程 量 , 应 按 铸 铁 管道 沟 槽 全 部 土 方 工 程 量 增 加 2.5%计 算 。 九 、 人 工 修 整 基 底 与 边 坡 , 按 岩 石 爆 破 的 有 效 尺 寸 (含 工 作 面 宽 度 和 允 许 超 挖量 ), 以 平 方 米 计 算 。十 、 人 工 挖 桩 孔 , 按 桩 的 设 计 断 面 面 积 (不 另 加 工 作 面 )乘 以 桩 孔 中 心 线 深 度 ,以 立 方 米 计 算 。十 一 、 人 工 开 挖 冻 土 、 爆 破 开 挖 冻 土 的 工
16、 程 量 , 按 冻 结 部 分 的 土 方 工 程 量 以 立 方米 计 算 。 在 冬 季 施 工 时 , 只 能 计 算 一 次 挖 冻 土 工 程 量 。 十 二 、 机 械 土 石 方 的 运 距 , 按 挖 土 区 重 心 至 填 方 区 (或 堆 放 区 )重 心 间 的 最 短 距离 计 算 。 推 土 机 、 装 载 机 、 铲 运 机 重 车 上 坡 时 , 其 运 距 按 坡 道 斜 长 乘 下 表 系 数 计算 :重 车 上 坡 运 距 系 数 表坡 度 (%) 5 10 15 以 内 20 以 内 25 以 内系 数 1.75 2.00 2.25 2.50十 三 、
17、机 械 行 驶 坡 道 的 土 石 方 工 程 量 , 按 批 准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并 入 相 应 的 工 程量 内 计 算 。 十 四 、 运 输 钻 孔 桩 泥 浆 , 按 桩 的 设 计 断 面 面 积 乘 以 桩 孔 中 心 线 深 度 , 以 立 方 米 计算 。 十 五 、 场 地 平 整 按 下 列 规 定 以 平 方 米 计 算 : (一 )建 筑 物 (构 筑 物 )按 首 层 结 构 外 边 线 , 每 边 各 加 2 计 算 。 (二 )无 柱 檐 廊 、 挑 阳 台 、 独 立 柱 雨 蓬 等 , 按 其 水 平 投 影 面 积 计 算 。 (三 )封
18、闭 或 半 封 闭 的 曲 折 型 平 面 , 其 场 地 平 整 的 区 域 , 不 得 重 复 计 算 。 (四 )道 路 、 停 车 场 、 绿 化 地 、 围 墙 、 地 下 管 线 等 不 能 形 成 封 闭 空 间 的 构 筑 物 , 不得 计 算 。 十 六 、 原 土 夯 实 与 碾 压 按 设 计 尺 寸 , 以 平 方 米 计 算 。 填 土 碾 压 按 设 计 尺 寸 , 以 立方 米 计 算 。十 七 、 回 填 按 下 列 规 定 以 立 方 米 计 算 : (一 )槽 坑 回 填 体 积 , 按 挖 方 体 积 减 去 设 计 室 外 地 坪 以 下 的 地 下 建
19、 筑 物 (构 筑 物 )或 基 础 (含 垫 层 )的 体 积 计 算 。 (二 )管 道 沟 槽 回 填 体 积 , 按 挖 方 体 积 减 去 下 表 管 道 回 填 体 积 计 算 。管 道 折 合 回 填 体 积 表 单 位 : 3/管 道 公称 直 径(mm 以500 600 800 1000 1200 1500内 ) 类 管道 0.22 0.46 0.74 类 管道 0.33 0.60 0.92 1.15 1.45(三 )房 心 回 填 体 积 , 以 主 墙 间 净 面 积 乘 以 回 填 厚 度 计 算 。 十 八 、 运 土 按 下 式 , 以 立 方 米 计 算 : 运
20、土 体 积 挖 土 总 体 积 回 填 土 总 体 积式 中 的 计 算 结 果 为 正 值 时 , 为 余 土 外 运 ; 为 负 值 时 , 为 取 土 内 运 。 十 九 、 竣 工 清 理 包 括 建 筑 物 及 四 周 2 以 内 的 建 筑 垃 圾 清 理 。 竣 工 清 理 按 下 列规 定 以 立 方 米 计 算 : (一 )建 筑 物 勒 脚 以 上 外 墙 外 围 水 平 面 积 乘 以 檐 口 高 度 。 有 山 墙 者 以 山 尖 二 分 之 一高 度 计 算 。 (二 )地 下 室 (包 括 半 地 下 室 )的 建 筑 体 积 , 按 地 下 室 上 口 外 围 水
21、 平 面 积 (不 包 括地 下 室 采 光 井 及 敷 贴 外 部 防 潮 层 的 保 护 砌 体 所 占 面 积 )乘 以 地 下 室 地 坪 至 建 筑物 第 一 层 地 坪 间 的 高 度 。 地 下 室 出 入 口 的 建 筑 体 积 并 入 地 下 室 建 筑 体 积 内 计 算 。综 合 解 释1、 混 凝 土 垫 层 的 工 作 面 宽 度 按 支 挡 土 板 的 工 作 面 宽 度 计 算 , 系 指 垫 层 厚 度 小于 200mm 的 情 况 ; 垫 层 厚 度 大 于 200mm 时 , 其 工 作 面 宽 度 按 混 凝 土 基 础计 算 。2、 计 算 土 方 放
22、坡 深 度 时 , 不 计 算 基 础 垫 层 的 厚 度 , 系 指 垫 层 厚 度 小 于200mm 的 情 况 ; 垫 层 厚 度 大 于 200mm 时 , 土 方 放 坡 深 度 应 计 算 基 础 垫 层 的厚 度 。3、 计 算 土 方 放 坡 时 , 放 坡 交 叉 处 的 重 复 工 程 量 , 不 予 扣 除 。 若 单 位 工 程 中 计算 的 沟 槽 工 程 量 超 出 大 开 挖 工 程 量 时 , 应 按 大 开 挖 工 程 量 , 执 行 地 坑 开 挖 的 相 应子 目 。4、 爆 破 岩 石 的 允 许 超 挖 量 , 系 指 在 槽 坑 的 四 周 及 底
23、部 共 五 个 方 向 , 不 论 实 际超 挖 量 大 小 , 一 律 按 允 许 超 挖 量 计 算 。5、 各 种 检 查 井 和 排 水 管 道 接 口 等 处 , 因 加 宽 工 作 面 而 增 加 的 土 ( 石 ) 方 工 程量 不 计 算 , 但 底 面 积 大 于 20 2 的 井 池 , 按 定 额 相 应 规 定 计 算 。6、 回 填 灰 土 :( 1) 槽 坑 回 填 , 按 定 额 1-4-12、 13 子 目 , 每 定 额 单 位 增 加 人 工 3.12工 日 , 3: 7 灰 土 10.1 3。 灰 土 配 合 比 不 同 , 可 以 换 算 , 其 他 不
24、 变 。( 2) 地 坪 回 填 , 执 行 2-1-1 垫 层 子 目 。7、 场 地 平 整 , 系 指 建 筑 物 所 在 现 场 厚 度 300mm 以 内 的 就 地 挖 、 填 及 平 整 。若 挖 填 土 方 厚 度 超 过 300mm 时 , 挖 填 土 方 工 程 量 按 相 应 规 定 计 算 , 但 仍 应 计算 场 地 平 整 。综 合 解 释 ( 续 )1、 条 形 基 础 中 有 独 立 基 础 时 , 土 方 工 程 量 应 分 别 计 算 。桩 间 条 形 基 础 的 沟 槽 长 度 , 按 柱 基 础 ( 含 垫 层 ) 之 间 的 设 计 净 长 度 计 算
25、 。2、 定 额 1-2-1 7 子 目 中 的 装 土 , 系 指 人 工 边 挖 土 、 边 装 土 筐 ( 人 工 运 土 )或 人 力 车 ( 人 力 车 运 土 ) 。人 工 或 人 力 车 运 土 , 运 土 另 套 1-2-43 50 子 目 。 机 械 ( 机 动 翻 斗 车 等 ) 运 土 ,装 土 另 套 装 车 相 应 子 目 。 人 工 挖 土 子 目 中 的 装 土 用 工 , 均 不 扣 除 。定 额 1-1-11 14、 1-1-18 19、 1-3-14 17、 1-3-44 子 目 中 的 装 土 ( 渣 ), 系 指 挖 掘 机 边 挖 土 ( 渣 ) 、
26、边 装 车 。 装 土 ( 渣 ) , 不 能 另 套 装 车 子 目 。3、 拖 拉 机 和 自 卸 汽 车 运 输 土 石 方 , 定 额 部 分 子 目 中 虽 未 限 定 运 距 上 限 , 但 仅 适用 于 2km 以 内 的 土 石 方 运 输 。 运 距 超 过 2km 时 , 全 部 运 距 执 行 当 地 有 关 部 门相 应 规 定 。4、 填 土 子 目 中 , 均 已 包 括 碎 土 , 但 不 包 括 筛 土 。若 设 计 要 求 筛 土 , 夯 填 土 、 填 土 碾 压 、 回 填 碾 压 子 目 , 每 定 额 单 位 增 加 筛 土 用 工1.73 工 日 。
27、 松 填 土 子 目 , 每 定 额 单 位 增 加 筛 土 用 工 1.38 工 日 。回 填 灰 土 子 目 , 已 包 括 筛 土 用 工 。 回 填 灰 土 就 地 取 土 时 , 应 扣 除 灰 土 配 合 比 中 的粘 土 。5、 带 地 下 室 、 半 地 下 室 的 建 筑 物 的 场 地 平 整 , 应 按 地 下 室 、 半 地 下 室 的 结 构 外边 线 , 每 边 各 加 2m 计 算 工 程 量 。第 二 章 地 基 处 理 与 防 护 工 程说 明一 、 本 章 包 括 垫 层 、 填 料 加 固 、 桩 基 础 、 强 夯 、 防 护 与 降 水 等 内 容 。
28、二 、 垫 层 定 额 按 地 面 垫 层 编 制 。 若 为 基 础 垫 层 , 人 工 、 机 械 分 别 乘 以 下 列 系 数 :条 形 基 础 1.05; 独 立 基 础 1.10; 满 堂 基 础 1.00。三 、 填 料 加 固 定 额 用 于 软 弱 地 基 挖 土 后 的 换 填 材 料 加 固 工 程 。四 、 单 位 工 程 的 桩 基 础 工 程 量 在 下 表 数 量 以 内 时 , 相 应 定 额 人 工 、 机 械 乘 以 系 数1.05。项 目 单 位 工 程 的 工 程 量预 制 钢 筋 混 凝 土 桩 100 3灌 注 桩 60 3钢 工 具 桩 50t五
29、、 打 桩 工 程 按 陆 地 打 垂 直 桩 编 制 。 设 计 要 求 打 斜 桩 时 , 斜 度 小 于 1:6 时 ,相 应 定 额 人 工 、 机 械 乘 以 系 数 1.25; 斜 度 大 于 1:6 时 , 相 应 定 额 人 工 、 机 械乘 以 系 数 1.43。 六 、 桩 间 补 桩 或 在 强 夯 后 的 地 基 上 打 桩 时 , 相 应 定 额 人 工 、 机 械 乘 以 系 数1.15。 七 、 打 试 验 桩 时 , 相 应 定 额 人 工 、 机 械 乘 以 系 数 2.0。 八 、 打 送 桩 时 , 相 应 定 额 人 工 、 机 械 乘 以 下 表 系
30、数 :送 桩 深 度 系 数 2 以 内 1.124 以 内 1.254 以 外 1.50九 、 灌 注 桩 已 考 虑 了 桩 体 充 盈 部 分 的 消 耗 量 , 其 中 灌 注 砂 、 石 桩 还 包 括 级 配 密 实的 消 耗 量 。 十 、 强 夯 定 额 中 每 百 平 方 米 夯 点 数 , 指 设 计 文 件 规 定 单 位 面 积 内 的 夯 点 数 量 。 十 一 、 挡 土 板 定 额 分 为 疏 板 和 密 板 。 疏 板 是 指 间 隔 支 挡 土 板 , 且 板 间 净 空 小 于150cm 的 情 况 ; 密 板 是 指 满 支 挡 土 板 或 板 间 净 空 小 于 30cm 的 情 况 。 十 二 、 抽 水 机 集 水 井 排 水 定 额 , 以 每 台 抽 水 机 工 作 24 小 时 为 一 台 日 。十 三 、 井 点 降 水 分 为 轻 型 井 点 、 喷 射 井 点 、 大 口 径 井 点 、 水 平 井 点 、 电 渗 井 点 和射 流 泵 井 点 。 井 管 间 距 应 根 据 地 质 条 件 和 施 工 降 水 要 求 , 依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确 定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无 规 定 时 , 可 按 轻 型 井 点 管 距 0.8 1.6 、 喷 射 井 点 管 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