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建职称20122号关于报送201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县(区)职称办、住建局、市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12 3号)要求,结合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际,现将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凡申报2012年度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经各县区职称办、市有关单位职称办审核同意后,请于2012年7月23日到8月10日集中报市城乡建设局政治处,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 位抓紧布置,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工作。二、申报人员范围和条件 1、
2、在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江苏省建设专业工程师(建筑 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 试行)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的人员。2、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也可以按规定程序申报。离、退休专业技 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 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3、对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工作后,非个人原因尚未初定专业 技术资格且已符合建设工程 专业中级资格条件,允许其按规 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 术资格,其任职年限要求为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
3、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4、如果申报者所取得学历专业和申报专业不对口,须取得对口专业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三门专业课合格证、大专专业证书或市职称办认可的专业培训合格证后,方可报评。5、2012年起,对于学历不达标人员取得地方职称中级满3年或取得地方职称高级满1年可以作为学历破格申报国家系列相对应中级职称。6、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建造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可到市建设局网站上的“职称工作”栏目下载。三、考评方式1、根据进一步完善二级评审的要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 “考评结合” ,申报者的 专业知识考试成 绩当年有效,将按照30比例折合,纳入最后考评结合的综合成
4、绩,部分参评人员视情组织面试。2、笔试分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两种类别。其中工程技术类以土木工程施工技术、土木工程材料为参考教材,工程管理类以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为参考教材。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考试类别,考试成绩当年有效。申报者在材料 报送的同时,填写连云港市建 设工程中级专业知识考试报考登记表。见附件3。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上旬进行。3、市建设培训中心负责考前培训和订书工作,申报者可自愿报名,培训时间拟定于8月中下旬,培训收费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联系电话:85507357。四、报送材料的有关注意事项:1、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今年建设工程中级资格继续实行量化 评审,请申报人员对
5、照江苏 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建造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申报和评审条件,务必提供能全面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经历、业绩水平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业绩材料的不予受理。(1)报送材料按附件2中的有关要求准备。(2)申报材料中的工作业绩、成果、课题、奖项等都必须提供辅佐证 明材料。工作业绩材料须由申 报单位业务主管领导签名。申报前所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各县(区)职称办、市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职称办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把关,加强评审材料的真实性,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评审结果的公正性。2、关于时间界限的确定:申报
6、人员的任职年限(职龄)计算到2012年12月底;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及项目、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获奖的时间截止到 报送材料时间。3、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取得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合格证书。(3)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 证。(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不分级别 )。4、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262号、 苏财综 200261号文精神,收取评审费用200元/人,面试及论文鉴定费100元/人。5、本文件未明确的其它事
7、项按照市职称办规定执行。五、联系方式联系人:董文秀 董淑斌联系电话:市城乡建设局政治处 85802240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南极北路56号南楼408室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关于准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说明3、业绩评审材料的详细要求4、连云港市建设工程专业知识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工作单位 申报资格个人承诺本人从事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本人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个人签名:年 月 日基层推荐单位
8、承诺申报人为我单位正式员工,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说明1、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参评。2、必须由申报人和单位负责人亲自签名,不得代签。3、如在评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此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附件2关于准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说明(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16开纸正反面打印。并另附免冠二寸近期正面彩照2张 (照片后注上姓名)。(二)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9、。(三)学历、职称计算机(信息化素质)考试合格证或成绩证明、资格证书 、聘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 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或有关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执(从)业资格证书。(五)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主要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写明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基本情况,重点突出科研、创新、业绩(成果)等 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努力方向。(六)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业绩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2。(七)破格人员应由单位提交书面破格报告2份,要求打印,1份不装订,破格条件应真实具体。(八)论文1-2篇。发表的
10、论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 1份(复印封面、目录、文章),交流论文应附原件和论文交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撰写的论文应打印或书写1份,要求字迹工整。任期内本专业其他论文,可一并提供,供评 委专家评审。(九)连云港市评审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 介表一式2份。以上提交的材料(除申报表16开外)统一使用a4 纸,复印件须经单位核 实、盖章,请各单位职称办 公室如实、认真核对原件并签字。(十)材料装订要求。根据量化评审需要:1、(一)、(九)及各类证书、论文原件不装订。2、(二)、(三)、(四)装 订为一册。3、(五)、(六)、(七)装 订为一册,4、(八)装订为一册。申报材料相关表格可到 连云港人
11、才网下 载专区(http:/ 表、材料袋可自行打印或购买。附件3业绩评审材料的详细要求1、提交的获奖成果均需同 时附上有关技术资料(如科研项目计划及评审鉴定证书、参与项目的可研报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 的说明材料等)或相应公开发表的专题论文;反映自身业绩和能力的材料,需同时附上能证明其业绩 和能力的相应原始佐证资料以及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能证明当事人在该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证明材料。 如:反映工程科技管理专业能力业绩,除应提供获奖证书外还应提交以下原始材料: (1)监理:参与编制的工程竣工验收评估报告,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工序报验单及材料进场报验单等。 (2)工程造价:投标的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招标
12、文件、新编并经市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定额子目、经审核通过的工程结、决算书或咨询成果报 告等。 (3)工程 质监 :监督档案,包括监督通知书、“质监工作方案”、“ 质监记录”、“ 监督报告”等。 (4)风景园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中标工程跟踪考核表或工程施工设计图 等。 (5)招标代理及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文件、本人起草的招标文书、招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应表册等。 (6)投资管理(含房产开发企业、基础设施投资公司、项目管理公司等 ):参与编制的小区或楼盘 的开发方案、总体施工组织设计、设计任务委托书、与乙方签署的施工合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性文件(如 项目负责人委托书、图纸会 审记录、技
13、术交底文件、竣工 验收证明)等。 (7)施工管理( 含建筑、市政、园林、道桥等):除提供获奖证书外,还应提供:施工合同,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工程项目总监批准的施工 组织设计、竣工验收证明, 项目班子的任职文件、业主证明等。 (8)新型建材、新技术推广应用及材料检测:参与新型建材科研项目的立项与鉴定意见,参与相关投 资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意见,主持二 级(中型)工程项 目中使用新建材或推广建筑节 能应用方面的资料;材料鉴定相关的检测报告等。(9)规划管理:业务会、办公会或技术审查会原始记录、规划审核论证意见 等。 (10)城市照明:独立承担或主要负责的工程设计图纸、预决算等材料、 获奖证明、工
14、程造价审定 书、项目负责人任职文件、编制的施工技术文件等。(11)水质检验仪器使用记录、大型仪器操作使用培训合格证书、原始 报告、新项目新方法开发的原始记录和验证结果、应用新技术 新设备的原始记录、评审鉴定 证明、调研评估报告、各种专业合格证书 等。 又如,反映勘察、测绘专业能力业绩,应提供:勘察报告、勘察纲要, 测试资料、解决复杂问题的技术说明性文件,1km 2以上范围测 区控制测量成果及代表其水平的数字化地形图,工程测量(含峻工测量、规划放线、变形测量、成果图)资料,房产测量成果成图资料等。 再如,抗震防震管理与业务能力业绩应提供:抗震加固鉴定意见、初步审查会议纪要(或原始审查意见)、施工
15、图设计审查 意见书中的“ 抗震 ”专篇等。 2、本条件所指“水平”,一般由专业学科组及中评委评定,本条件所指“ 工程等级” 须提供招标文件或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本条件中的“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是指建设部推广的,并经市(区)以上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可。 考核认可的方式是: (1)申 报人提出申 请,填写“ 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应用水平考核鉴定表”(下称“鉴定表” ); (2)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3)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5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将 专家评议结果填入 “鉴定表”; (4)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议意见,作出综合 评价结论并填入“ 鉴 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