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红河 自治州人事局红 人200910 号关于印发红河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属各有关部门:现将红河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 OO 九年三月十七日主题词:人事 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 实施意见 通知哈尼族彝 族2红河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国人部发200670号)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 号)和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85 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
2、置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制定本意见。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范围的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2、上述事业单位内的管理人员(职员) 、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3、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4、经批准其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进行管理
3、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单位和有明确的转企时3间表并已启动了转制程序的事业单位,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二、岗位设置原则5、按需设岗,精简高效。岗位设置应以单位所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公益目标为基础,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的结构比例、数量、名称、类别、职责、任职条件、目标任务、岗位等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应注重提高工作效能,降低运行成本,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竞争能力。6、合理设置,科学管理。事业单位不同类型岗位的名称、数量、等级、职责、权利、任职条件以及专业
4、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应与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和公益相符。事业单位在实施岗位管理中,应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控制内进行,不断增强公益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岗位设置与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7、兼顾现状,注重发展。各地区各部门在岗位设置中,要适当考虑已经形成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现状,同时统筹考虑单位发展、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成长等问题。三、岗位类别设置8、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9、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分为单4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5、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10、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体现单位社会功能的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和不体现单位社会功能的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11、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四、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一)三类岗位结构比例12、事业单
6、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人员编制结构比例内,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13、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70%。5(2)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55%。(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55%。(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
7、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各县(市) 、州属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二)管理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14、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岗位(附表1) 。15、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严格依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设置,其它管理岗位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设置。(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16、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应在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8、内,由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全省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责任轻重、工作量及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6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 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 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 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附表 1)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17、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及其内部之间的结构比例:(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2)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
9、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州控制目标为 1:3: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一般结构比例: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1:3 :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2: 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3:4 :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 5:5。非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的事业单位从严 控制。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每个事业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
10、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 7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7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及结构比例18、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的人员,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附表 1) 。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工勤技能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 25%左右。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控制在 5%左右。(五)特设岗位设置19、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
11、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附表 2) 。专业技术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和所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等具体情况确定。五、岗位基本条件(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20、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8(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2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
12、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2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五级职员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六级职员 2年以上;六级职员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任七级职员 3年以上;七级职员一般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任八级职员 3年以上;八级职员一般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任九级职员 3年以上;九级职员一般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任十级职员 3年以上;十级职员一般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2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24、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
13、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同一等级的岗位在不同的单位、不同的专业,其具体条件也可以不同。925、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26、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 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4)获省、部级以上技
14、术比赛名次或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证书的技术工,应聘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可以适当放宽工作年限条件。六、岗位设置程序27、制定方案。已经完成聘用制改革任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未完成聘用制改革的事业单位,应先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单位聘用制度改革,或者与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同步进行。28、填写申报表。岗位设置方案应广泛征求本单位广大职工意见,由单位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 (附件 3) ,按照本意见规定的方案审核程序和权限报相关部门核准。1029、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拟定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权限、工作目标和任务、岗位等级、任职条件和绩效考核
15、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人员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30、制定实施办法。事业单位依据人员聘用制度规定,按核准的不同类型岗位总量、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制定岗位设置实施办法,提请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意见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变更手续:(1)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正式文件,事业单位合并、分立、增减机构编制的。(2)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32、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汇总表 (附表 5) ,并附电子版,按核准的相应程序逐级报红河州人事局存档。各县(市) 、州属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七、岗位设置审核权限3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和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核:(1)州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州人事局核准后由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