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热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供热企业担负着保证供热安全和质量的重要责任和使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事关集团公司的形象和发展。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供热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供热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保证向热用户安全、可靠、优质供热,特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所产生的蒸汽、热水和工业余热等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有偿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第三条 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供热服务,建立健全供热管理制度、服务
2、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 2各供热企业在供暖期来临前,积极与政府主管部门、电网调度部门、热力公司和重要热用户进行沟通,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反映热价、燃料供应、机组负荷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争取政府和电网的理解和支持。与热用户签订正式供热协议(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共同做好供热工作。第五条 本指导意见是供热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可结合实际增加相关内容,提高工作标准。本指导意见未能列出的部分,各企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标准、制度执行。第六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基层火力发电企业、热力公司。第二章 安全管理第七条 供热企业要以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为抓手,落实责任,
3、防控风险;以提高供热企业安全供热、应急管理水平为保障,不发生供热事故,不发生媒体负面曝光事件,力争实现供热机组供热期间“ 零非停” 。第八条 各供热企业要认真落实集团公司“降非停 ”工作指导意见和设备3专项治理措施,制定保供热行动计划,落实冬季供热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供热保障措施。第九条 供热期间要提高安全管理的级别,加大重大操作的监护力度;加强生产人员培训,提高事故应对能力。第十条 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每年供热期前组织进行全面演练。明确应急装备物资(设备备品备件、应急情况下的防寒保暖设施)和储存区域,加强应急队伍日常培训和能力建设。第十一条 供热设备检修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
4、行集团公司防止受限空间作业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要求,做好密闭空间通风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合理配备安全监护以及个体防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毒、窒息等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及相关反事故技术措施,重点防范全厂停电、锅炉灭火放炮、输煤系统及电缆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杜绝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第十三条 对于煤炭储备不足、供应紧张,供热能力达到或超过设计出力、供热经营形势困难的供热企业,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4供热机组设备系统出现故障,需要紧急处理时,应与相关热力公司沟通。第三章 供热风险评估第十四条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供热风险评估机制,
5、成立风险评估组织机构,按照集团公司风险评估标准要求,识别出影响安全供热的各种风险因素,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第十五条 各供热企业应按照本指导意见及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手册中供热企业评估标准要求,每年在供热期前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及整改措施上报分子公司、集团公司。第十六条 供热企业风险评估中查出的问题,应按照“五确认一兑现”的工作方法,立即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供暖期前整改完毕;若问题短期内不能解决,应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安全供热。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对供热企业按照风险度由高到低,实行分级管理。(一)对于符合下述条件之
6、一的企业为一级(严重)风险度企5业,集团公司在供热期间作为重点监控企业,供热期间所属分子公司每周要将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情况汇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集团公司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1最大供热量达到设计供热能力;2对省级、副省级城市及重要热用户供热且最大供热量达到设计供热能力90%以上;3供热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4单机供热企业且无备用热源。(二)对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供热企业为二级(较重)风险度企业,各分子公司在供热期间重点管控。供热企业每周应将供热情况向分公司汇报,分子公司要将影响供热安全的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每年供热期前,分子公司要对供热企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督促问题整改。1
7、最大供热量达到设计供热能力90%以上;2对省级、副省级城市及重要热用户供热企业;3供热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以上;4冬季单机供热企业;5低于燃煤库存警戒线企业。(三)除一、二级供热风险度条件以外的企业为三级(一般)风险度企业,各企业应加强供热管理,每年供热期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供热期间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安全供热。严格执行生产汇报制度,及时将影响供热安全的问题向分公司6汇报。第四章 设备管理第十八条 主设备管理供热企业主机设备安全可靠性直接决定着供热安全可靠性,各单位应把主机设备管理放在首位,供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排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落实集团公司降非停工作指导意见,切实
8、加强设备隐患排查及整改,重点抓好防止锅炉四管泄漏、防止保护误动、防止人员误操作、提高检修质量、制定燃烧劣质煤各项措施、确保新机稳定运行等六个方面工作,确保供热机组实现“零非停”。(二)严格执行防止全厂停电措施,认真分析本单位各系统中可能引起全厂停电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重点防范,避免发生供热中断事故。(三)加强设备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严格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认真开展“设备 降缺陷行动”,对于需要停运主机处理的缺陷,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择机消除。第十九条 公用系统设备管理(一)切实加强全厂直流系统、升压站系统、电缆沟道、输煤系统、燃油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补给水系统、压缩空气
9、系统、水源地供水系统、脱硫系统、除灰系统等公用系统的管理,加7强设备检查、维护,规范人员作业行为,杜绝无票作业,杜绝误操作,坚决防止因公用系统故障导致全厂停热事件发生。(二)加强对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可靠,确保升压站、电缆沟、主控室、制氢站、油区、氨区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第二十条 热网设备管理一一一 管网设施1应制定防止供热管网爆漏措施,每年对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检查管道基础无开裂、下沉等缺陷,管道支、吊架无缺陷且符合要求。3管道保温材料及其制品的主要技术性能应符合规定,保温、外护板破损后,应随时进行修补。
10、室外管道及附件,每年应检查防腐涂料,如损伤、脱落应及时修补。4管道管沟通风设施良好;检查事故人孔、安装孔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5每年对管网管道壁厚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按相关规定对超标管道进行更换。6定期检查管道补偿器,应无变形、泄漏、导向支座失稳等缺陷,各类补偿器的使用周期不许超过设计允许使用周期。7按规程规定定期对滤水装置进行检查、排污、清理。88供热结束后,管网系统要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二)换热站1供热结束后应对加热器换热管及时检查、冲洗、吹干,并采取有效隔离及保护措施;供热结束后应对热网加热器循环水进出口门,进汽门的严密性进行检查;热网换热器在正式供热前应进行换热管查漏,对所堵换热管要
11、有位置记录;加热器膨胀无受阻;热网加热器壳体及其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2热网除氧器每年应进行清理、检查,除氧器壳体及安全附件符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中相关规定。3最大一台热网循环泵退出运行,其余热网循环泵的总出力应不少于热网最大出力的70%。4应设有备用疏水泵,或有其它疏水排放回收系统,疏水采用母管的应有备用管道。5供回水系统中应设有压力高自动泄压保护,且能满足泄掉一台热网循环泵全部压力的要求,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6热网循环水回水滤网应定期清理、检查,运行中按照定期排污制度进行排污。 7每年供热设备检修中
12、对管道、膨胀节、阀门、支吊架、滤网、换热器等进行检查,应满足相关规程要求。9第五章 运行管理第二十一条 热网运行前的准备(一)热网投入运行前检查规程、系统图修编、审批完毕。(二)应编制切实可行的投运方案。方案中要说明热网设备、系统检修及改造情况,明确试运计划,并对供热初期、平峰期、高峰期的热网运行方式、机组及供热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的供热方式作出详细规定。(三)热网投入运行前应对系统的管道、阀门、仪表、支架、水处理及补水设备、转动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要做好各电动门开关试验、转机试运及保护试验,重要保护不能正常投入时,严禁投入该系统运行。(四)新建、改建、扩建热网运行前应进行试压和冲洗。(五)新投
13、入运行的蒸汽热力网应经吹扫,吹扫所需排汽口断面不应小于被吹扫管道断面的50,吹扫压力应为热力网工作压力的75。蒸汽管网检修完毕,在投入运行前,先进行暖管,暖管的恒温时间不少于1小时。(六)热网管线升压过程中加强检查,当管网压力接近运行压力时,冷态运行至少2小时。在充水过程中观察排气情况,检查供热管网有无泄漏。(七)控制供热管网升温速度每小时不超过20。在升温过程中,应加强检查供热管网及补偿器、固定支架等附件的情况。10(八)机组采暖抽汽系统在投入过程或处于备用状态时,应确保排净蒸汽系统内积水,避免发生管道振动。第二十二条 热网的运行(一)供热期内,值长应加强与电网调度的沟通,尽量按照“以热定电
14、” 的原则调 整机组负荷。在值长处应有经批准的与供用热合同相符的供热负荷曲线,加强与热力公司调度的联系,按曲线要求调节供回水压力、温度、流量等供热参数。(二)热网正常运行中,集控室及热网站值班人员要认真监盘,对供热机组和热网设备各种参数的变化认真分析比较,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处理,确保热网各参数正常。(三)按照规定的巡视检查路线、周期、项目对热网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对新投入的设备及系统应增加检查次数。经常检查各备用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四)按定期工作轮换表进行热网水泵、补水泵、疏水泵等有关设备的定期轮换工作。(五)严禁热网系统各设备超参数、超设计能力运行。(六)闭式热网的补水率,不宜大于总循环水量的1%,如超过1%应查 明原因予以消除。(七)机组采暖抽汽系统投入后,在调整电、热负荷过程中,热负荷应本着先减后加的原则,防止采暖抽汽超压。第二十三条 热网的停止运行(一)热网停运前,应编制详细的停运方案,热网停运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