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食品知识问答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对 保 健 食 品 的 规 定 :第 五 十 一 条 : 国 家 对 声 称 具 有 特 定 保 健 功 能 的 食 品 实 行 严 格 监管 。 有 关 监 管 部 门 应 依 法 履 职 , 承 担 责 任 。 具 体 办 法 由 国 务 院 规 定。一 、 什 么 是 保 健 食 品 ? 保 健 食 品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 于 2005 年 7 月 1 日 正 式 实施 , 办 法 对 保 健 食 品 进 行 了 严 格 定 义 : “保 健 食 品 是 指 声 称具 有 特 定 保 健 功 能 或 者
2、以 补 充 维 生 素 、 矿 物 质 为 目 的 的 食 品 。 即适 宜 于 特 定 人 群 食 用 , 具 有 调 节 机 体 功 能 , 不 以 治 疗 疾 病 为 目 的 ,并 且 对 人 体 不 产 生 任 何 急 性 、 亚 急 性 或 者 慢 性 危 害 的 食 品 。 ”保 健 食 品 与 普 通 食 品 、 药 品 有 着 本 质 的 区 别 。 作 为 食 品 的 一个 种 类 , 保 健 食 品 具 有 一 般 食 品 的 共 性 , 既 可 以 是 普 通 食 品 的 形 态, 也 可 以 使 用 片 剂 、 胶 囊 等 特 殊 剂 型 。 但 保 健 食 品 的 标
3、 签 说 明 书 可以 标 示 保 健 功 能 , 而 普 通 食 品 的 标 签 不 得 标 示 保 健 功 能 。 保 健 食 品 与 药 品 的 主 要 区 别 是 : 保 健 食 品 不 以 治 疗 为 目 的 ,具 有 特 定 保 健 作 用 或 预 防 疾 病 的 作 用 , 可 长 期 使 用 , 安 全 第 一 (无 任 何 毒 副 作 用 ) , 适 用 于 某 一 或 几 类 特 定 的 亚 健 康 人 群 ; 而 药品 具 有 明 确 的 治 疗 目 的 , 有 确 定 的 适 应 症 和 功 能 主 治 , 有 一 定 的毒 副 作 用 ( 不 良 反 应 ) , 针
4、对 的 是 特 定 的 疾 病 , 用 于 患 有 此 类 疾病 的 人 群 。 二 、 保 健 食 品 是 食 品 吗 ?保 健 食 品 是 具 有 特 定 保 健 功 能 的 一 类 食 品 , 分 为 卫 食 健 字 和国 食 健 字 二 类 , 保 健 功 能 一 共 是 22 种 , 但 是 目 前 如 果 提 供 可 信 的实 验 室 数 据 的 话 , 可 以 扩 充 。 说 到 底 , 仍 然 是 食 品 。 而 目 前 市 场 上 流 行 的 保 健 品 , 品 种 繁 多 , 不 局 限 在 食 品 , 保健 食 品 只 是 保 健 品 的 一 类 , 保 健 食 品 由
5、国 家 法 律 规 章 予 以 规 范 , 而保 健 品 主 要 是 地 方 法 规 。保 健 食 品 具 有 的 22 种 功 能 , 都 是 有 不 同 的 适 宜 人 群 的 , 在 购买 时 一 定 要 仔 细 看 标 签 , 外 包 装 , 是 否 标 有 保 健 食 品 的 蓝 帽 子 , 然后 看 自 己 是 否 是 适 宜 人 群 , 再 购 买 。三 、 保 健 食 品 与 一 般 食 品 有 何 区 别 ?国 家 标 准 GB/T15901-1994 食 品 工 业 基 本 术 语 第 2.1 条 将“一 般 食 品 ”定 义 为 : “可 供 人 类 食 用 或 饮 用
6、的 物 质 , 包 括 加 工 食品 、 半 成 品 和 未 加 工 食 品 , 不 包 括 烟 草 或 只 作 药 品 用 的 物 质 。 ”国 际 食 品 法 典 委 员 会 (CAC)CODEXSTAN1:1985 预 包 装 食 品 标签 通 用 标 准 将 “一 般 食 品 ”定 义 为 : “指 供 人 类 食 用 的 , 不 论是 加 工 的 、 半 加 工 的 或 未 加 工 的 任 何 物 质 , 包 括 饮 料 、 胶 姆 糖 , 以及 在 食 品 制 造 、 调 制 或 处 理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任 何 物 质 ; 但 不 包 括 化 妆品 、 烟 草 或 只 作
7、药 物 用 的 物 质 ”。国 家 标 准 和 国 际 标 准 虽 文 字 表 达 不 同 , 但 涵 义 是 一 致 的 , 即 :供 人 类 食 用 的 所 有 物 质 。 在 GB16740-1997 保 健 (功 能 )食 品 通 用标 准 第 3.l 条 将 保 健 (功 能 )食 品 定 义 为 : “保 健 (功 能 )食 品 是食 品 的 一 个 种 类 , 具 有 一 般 食 品 的 共 性 , 能 调 节 人 体 的 机 能 , 适 于特 定 人 群 食 用 , 但 不 以 治 疗 疾 病 为 目 的 。 ”一 般 食 品 和 保 健 (功 能 )食 品 的 共 性 是 :
8、保 健 (功 能 )食 品 和 一 般 食 品 都 能 提 供 人 体 生 存 必 需 的 基 本 营 养物 质 (食 品 的 第 一 功 能 ), 都 具 有 特 定 的 色 、 香 、 味 、 形 (食 品 的 第二 功 能 )。 它 们 的 区 别 是 :保健(功能)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能调节人体的机能,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而一般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保健(功能)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而一般食品无特定的食用范围。在一般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质,由于含量较低,在人体内无法达到调节机能的浓度,不能实现功效作用。保健(功能)食
9、品中的生理活性物质是通过提取、分离、浓缩(或是添加了纯度较高的某种生理活性物质),使其在人体内达到发挥作用的浓度,从而具备了食品的第三功能。四 、 保 健 食 品 与 药 品 有 何 区 别 ?药 品 是 治 疗 疾 病 的 物 质 ; 保 健 食 品 的 本 质 仍 然 是 食 品 , 虽 有 调节 人 体 某 种 机 能 的 作 用 , 但 它 不 是 人 类 赖 以 治 疗 疾 病 的 物 质 。 对 于生 理 机 能 正 常 , 想 要 维 护 健 康 或 预 防 某 种 疾 病 的 人 来 说 , 保 健 食 品是 一 种 营 养 补 充 剂 。 对 于 生 理 机 能 异 常 的
10、人 来 说 , 保 健 食 品 可 以 调节 某 种 生 理 机 能 、 强 化 免 疫 系 统 。 从 科 学 角 度 讲 , 注 意 平 时 营 养 均衡 的 饮 食 、 有 规 律 的 生 活 习 惯 、 适 时 适 量 的 运 动 、 保 持 开 朗 的 性 格, 才 是 健 康 的 根 本 保 证 。五、保健食品与特殊营养食品的区别?食 品 中 还 有 一 类 特 殊 营 养 食 品 , 是 “通 过 改 变 食 品 的 天 然 营养 素 的 成 分 和 含 量 比 例 , 以 适 应 某 些 特 殊 人 群 营 养 需 要 的 食 品 ”(GB13432-1992 特 殊 营 养
11、食 品 标 签 3.l 条 )。 如 适 应 婴 幼 儿 生 理特 点 和 营 养 需 要 的 婴 幼 儿 食 品 、 经 添 加 营 养 强 化 剂 的 食 品 , 都 属 于这 类 食 品 。特 殊 营 养 食 品 与 保 健 食 品 的 共 性 是 : 都 添 加 或 含 有 一 定 量 的 生理 活 性 物 质 , 适 于 特 定 人 群 食 用 。 区 别 则 是 : 前 者 不 需 要 通 过 动 物或 人 群 实 验 , 不 需 要 证 实 有 明 显 的 功 效 作 用 ; 而 后 者 必 须 通 过 动 物或 人 群 实 验 , 证 实 有 明 显 、 稳 定 的 功 效 作
12、 用 。六 、 哪 些 是 “药 食 两 用 ”的 保 健 食 品 原 材 料 ?根 据 2002 年 卫 生 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药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药 食 两 用 ”的 中 药 名 单 有 84 种 , 这 84 种 中 药既 可 以 作 为 食 品 用 也 可 以 作 为 药 品 用 , 是 进 行 食 品 或 保 健 食 品 开 发的 重 要 原 料 , 它 们 分 别 是 :丁 香 、 八 角 茴 香 、 刀 豆 、 小 茴 香 、 小 蓟 、 山 药 、 山 楂 、 马 齿苋 、 乌 梢 蛇 、 乌 梅 、 木 瓜 、 火 麻 仁 、 代 代 花 、 玉 竹 、 甘
13、草 、 白 芷 、白 果 、 白 扁 豆 、 白 扁 豆 花 、 龙 眼 肉 (桂 圆 )、 决 明 子 、 百 合 、 肉 豆蔻 、 肉 桂 、 余 甘 子 、 佛 手 、 杏 仁 (甜 、 苦 )、 沙 棘 、 牡 蛎 、 芡 实 、花 椒 、 赤 小 豆 、 阿 胶 、 鸡 内 金 、 麦 芽 、 昆 布 、 枣 (大 枣 、 酸 枣 、 黑枣 )、 罗 汉 果 、 郁 李 仁 、 金 银 花 、 青 果 、 鱼 腥 草 、 姜 (生 姜 、 干 姜 )、 枳 子 、 枸 杞 子 、 栀 子 、 砂 仁 、 胖 大 海 、 茯 苓 、 香 橼 、 香 薷 、 桃 仁、 桑 叶 、 桑 椹
14、 、 橘 红 、 桔 梗 、 益 智 仁 、 荷 叶 、 莱 菔 子 、 莲 子 、 高 良姜 、 淡 竹 叶 、 淡 豆 豉 、 菊 花 、 菊 苣 、 黄 芥 子 、 黄 精 、 紫 苏 、 紫 苏 籽、 葛 根 、 黑 芝 麻 、 黑 胡 椒 、 槐 米 、 槐 花 、 蒲 公 英 、 蜂 蜜 、 榧 子 、酸 枣 仁 、 鲜 白 茅 根 、 鲜 芦 根 、 蝮 蛇 、 橘 皮 、 薄 荷 、 薏 苡 仁 、 薤 白 、覆 盆 子 、 广 藿 香 。 七 、 保 健 食 品 有 什 么 特 殊 的 标 志 ?保 健 食 品 标 志 为 天 蓝 色 图 案 , 下 有 保 健 食 品 字
15、样 , 俗 称 “蓝帽 子 ”。 国 家 工 商 局 和 卫 生 部 在 发 出 的 通 知 中 规 定 : 在 影 视 、 报 刊、 印 刷 品 、 店 堂 、 户 外 广 告 等 可 视 广 告 中 , 保 健 食 品 标 志 所 占 面 积不 得 小 于 全 部 广 告 面 积 的 1/36。 其 中 报 刊 、 印 刷 品 广 告 中 的 保 健食 品 标 志 , 直 径 不 得 小 于 1 厘 米 。 如 图 所 示 :八 、 保 健 食 品 的 标 签 和 说 明 书 有 何 要 求 和 注 意 ?保 健 食 品 标 签 和 说 明 书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和
16、要 求 , 并 标 明下 列 内 容 : ( 一 ) 保 健 作 用 和 适 宜 人 群 ; ( 二 ) 食 用 方 法 和 适 宜 的 食 用 量; ( 三 ) 贮 藏 方 法 ; ( 四 ) 功 效 成 分 的 名 称 及 含 量 。 因 在 现 有 技 术条 件 下 , 不 能 明 确 功 效 成 分 的 , 则 须 标 明 与 保 健 功 能 有 关 的 原 料 名称 ; ( 五 ) 保 健 食 品 批 准 文 号 ; ( 六 ) 保 健 食 品 标 志 ; ( 七 ) 有 关标 准 或 要 求 所 规 定 的 其 它 标 签 内 容 。 保 健 食 品 的 名 称 应 当 准 确 、
17、 科 学 , 不 得 使 用 人 名 、 地 名 、 代 号及 夸 大 容 易 误 解 的 名 称 , 不 得 使 用 产 品 中 非 主 要 功 效 成 分 的 名 称。 保 健 食 品 的 标 签 、 说 明 书 和 广 告 内 容 必 须 真 实 , 符 合 其 产 品 质量 要 求 , 不 得 有 暗 示 可 使 疾 病 痊 愈 的 宣 传 。 九 、 申 请 保 健 食 品 批 准 证 书 需 要 哪 些 资 料 ?申 请 保 健 食 品 批 准 证 书 必 须 提 交 下 列 资 料 : ( 一 ) 保 健 食 品 申 请 表 ; ( 二 ) 保 健 食 品 的 配 方 、 生 产
18、 工 艺 及质 量 标 准 ; ( 三 ) 毒 理 学 安 全 性 评 价 报 告 ; ( 四 ) 保 健 功 能 评 价 报告 ; ( 五 ) 保 健 食 品 的 功 效 成 分 名 单 , 以 及 功 效 成 分 的 定 性 和 或定 量 检 验 方 法 、 稳 定 性 试 验 报 告 。 因 在 现 有 技 术 条 件 下 , 不 能 明 确功 效 成 分 的 , 则 须 提 交 食 品 中 与 保 健 功 能 相 关 的 主 要 原 料 名 单 ; (六 ) 产 品 的 样 品 及 其 卫 生 学 检 验 报 告 ; ( 七 ) 标 签 及 说 明 书 ( 送 审样 ) ; ( 八 )
19、 国 内 外 有 关 资 料 ; ( 九 )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或 产 品 特 性 应提 交 的 其 它 材 料 。 申 请 生 产 保 健 食 品 时 , 必 须 提 交 下 列 资 料 : ( 一 ) 有 直 接 管 辖 权 的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发 放 的 有 效 食 品 生 产 经 营卫 生 许 可 证 ; ( 二 ) 保 健 食 品 批 准 证 书 正 本 或 副 本 ; ( 三 )生 产 企 业 制 订 的 保 健 食 品 企 业 标 准 、 生 产 企 业 卫 生 规 范 及 制 订 说 明; ( 四 ) 技 术 转 让 或 合 作 生 产 的 , 应 提 交 与 保
20、 健 食 品 批 准 证 书 的 持 有 者 签 定 的 技 术 转 让 或 合 作 生 产 的 有 效 合 同 书 ; ( 五 ) 生 产条 件 、 生 产 技 术 人 员 、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的 情 况 介 绍 ; ( 六 ) 三 批 产 品的 质 量 与 卫 生 检 验 报 告 。 保 健 食 品 的 批 文 取 得 , 不 需 要 大 规 模 的 疗 效 、 不 良 反 应 验 证结 果 。 与 药 品 不 同 , 主 要 是 无 副 作 用 , 并 不 能 说 明 保 健 食 品 的 功 效。十 、 我 国 的 保 健 食 品 是 如 何 分 类 的 ?为 了 规 范 我 国
21、 保 健 (功 能 )食 品 市 场 , 国 家 质 监 总 局 于 1997 年发 布 了 GB167401997 保 健 (功 能 )食 品 通 用 标 准 , 同 年 5 月1 日 起 实 施 。 标 准 规 定 了 保 健 (功 能 )食 品 定 义 、 产 品 分 类 、 基本 原 则 、 技 术 要 求 、 试 验 方 法 和 标 签 要 求 。 标 准 规 定 : 保 健 (功 能 )食 品 应 有 与 功 能 作 用 相 对 应 的 功 效 成 分 及 其 最 低 含 量 。 功 效成 分 是 指 能 通 过 激 活 酶 的 活 性 或 其 他 途 径 , 调 节 人 体 机
22、能 的 物 质 ,目 前 主 要 包 括 : 1.多 醣 类 : 如 膳 食 纤 维 、 香 菇 多 醣 等 ; 2.功 能 性 甜 味 料 (剂 ): 如 单 糖 、 低 聚 糖 、 多 元 醇 糖 等 ; 3.功 能 性 油 脂 (脂 肪 酸 )类 : 如多 不 饱 和 脂 肪 酸 、 磷 酯 、 胆 碱 等 ; 4.自 由 基 清 除 剂 类 : 如 超 氧 化物 岐 化 酶 (SOD)、 谷 光 甘 酞 过 氧 化 酶 等 ; 5.维 生 素 类 : 如 维 生 素 A维 生 素 C 维 生 素 E 等 ; 6.肽 与 蛋 白 质 类 : 如 谷 光 甘 肽 、 免 疫 球 蛋白 等
23、; 7.活 性 菌 类 : 如 聚 乳 酸 菌 、 双 岐 杆 菌 等 ; 8.微 量 元 素 类 :如 硒 、 锌 等 ; 9.其 他 类 : 二 十 八 醇 、 植 物 甾 醇 、 皂 甙 (苷 )等 。十 一 、 保 健 食 品 有 何 功 能 ?2000 年 , 卫 生 部 公 布 了 保 健 食 品 的 22 项 保 健 功 能 , 分 别 是 : 1.免 疫 调 节 功 能 ; 2.延 缓 衰 老 功 能 ; 3.改 善 记 忆 功 能 ; 4.调 节 血 脂 功 能 ; 5.调 节 血 糖 功 能 ; 6.调 节 血 压 功 能 ; 7.改 善 视 力功 能 ; 8.改 善 睡
24、眠 功 能 ; 9.促 进 排 铅 功 能 ; 10.减 肥 功 能 ; 11.美容 功 能 ; 12.抗 疲 劳 功 能 ; 13.抗 辐 射 功 能 ; 14.抗 突 变 功 能 ; 15.耐缺 氧 功 能 ; 16.清 咽 润 喉 功 能 ; 17.改 善 胃 肠 道 功 能 ; 18.改 善 骨 质疏 松 功 能 ; 19.促 进 生 长 发 育 功 能 ; 20.改 善 营 养 性 贫 血 功 能 ; 21.对 化 学 性 肝 损 伤 的 保 护 功 能 ; 22.促 进 泌 乳 功 能 。我 国 除 按 功 能 将 保 健 品 分 为 22 类 外 , 还 有 另 一 种 分 类
25、方 法 ,并 作 了 以 下 规 定 : “食 字 ”号 产 品 : 一 般 为 含 有 营 养 成 分 的 食 品 或 含 有 新 资 源 的食 品 , 由 地 方 卫 生 部 门 审 批 , 食 品 批 文 号 如 “食 监 字 ”。 由 国家 卫 生 部 审 批 、 含 有 新 资 源 食 品 的 批 文 号 为 “卫 新 食 字 ”。 食 字号 产 品 不 能 宣 传 药 用 功 效 , 但 可 以 介 绍 产 品 所 含 主 要 成 分 的 功 效 ; “食 健 字 ”产 品 : 国 家 制 定 的 “保 健 食 品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 具有 特 定 保 健 功 能 的 食
26、 品 , 称 为 “保 健 食 品 ”, 需 经 国 务 院 卫 生 行政 部 门 审 批 , 其 批 准 文 号 为 “食 健 字 ”。 食 健 字 产 品 可 以 宣 传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批 准 的 保 健 功 能 的 有 关 内 容 ; “药 健 字 ”产 品 : 具 有 特 定 保 健 营 养 功 能 的 药 品 , 称 为 “保 健药 品 ”。 由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严 格 审 批 , 其 批 准 文 号 如 “卫 药 健 字”。十 二 、 保 健 食 品 的 广 告 发 布 有 何 注 意 事 项 ?1、 不 得 使 用 医 疗 用 语 , 或 者 易 与
27、药 品 相 混 淆 的 用 语 , 禁 止 宣传 疗 效 。 2、 禁 止 宣 传 改 善 和 增 强 性 功 能 的 作 用 。 3、 广 告 上 须 附有 明 显 统 一 的 天 蓝 色 保 健 食 品 标 志 , 其 中 报 刊 印 刷 品 广 告 中 的 保 健食 品 标 志 , 其 直 径 不 得 小 于 1 厘 米 。 4、 县 级 以 上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抽检 后 不 合 格 的 保 健 食 品 , 将 暂 停 其 在 辖 区 内 发 布 广 告 , 经 原 抽 检 部门 或 其 上 级 部 门 再 次 抽 查 合 格 后 , 方 可 继 续 发 布 。 5、 印 刷 品
28、 广 告必 须 要 以 工 商 部 门 审 批 内 容 发 布 ,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 增 加 广 告 内 容 必须 注 明 印 刷 品 审 批 号 。十 三 、 保 健 食 品 监 管 主 要 有 哪 些 法 律 法 规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1996 年;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卫生部,1996 年;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监局,2005 年;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国家药监局,2005 年;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国家药监局,2007 年;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 国家药监局起草,目前尚未颁布。十四、销售保健食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国产保健食品须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资质(工商营业执照、保健食品 GMP 证书和卫生许可证明复印件)、产品批准证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须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二)审验并保存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销售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