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公司差旅费支出的管理,秉着勤俭节约、办事高效的原则,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审批流程,加强成本控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本办法规定标准内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自然(日历)天数是指出差人员从出发当天零时起,到完成任务返回工作单位所在地当天 24 时止的日历实际天数,出发和返回的当天均按一整天计算。第三条 出差的范围包括业务考察、
2、公务、培训、会议,但不包括公司组织的各种旅游和其他活动。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关系单位转嫁差旅费。差旅费报销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二章 差旅费管理规定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一)出差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有效票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的费用自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下(陪同上级领导、重要客户或紧急事件等)事先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可以超过规定标准。超出限定范围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须履行特批程序。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具体标准如下:飞机交通工具出差人员火
3、车轮船(不含旅游船) 舱位限定乘机权限其他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公司领导软座、软卧;动车一等座二等舱 普通舱 有 凭据报销其他人员硬座、硬卧;动车二等座三等舱 普通舱 无 凭据报销(二)无权限乘坐飞机人员乘机要从严控制,出差任务紧急或其他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三)乘坐火车,从当日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过夜 6 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 10 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乘坐火车符合规定而未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 80给予补助。(四)长途连续乘坐火车的必须全程不买卧铺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价的 80%发给补助费。如果其中一段路程坐了卧铺,其他路段符合乘坐卧铺
4、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可按照分段的方法计算补助费,即在当日晚 8 时至次日 7 时期间乘车 6 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 10 小时的,可按本段硬座票价的比例给予补助。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不再给予补助。(五)铁路提速后,全列软席列车的数量大幅增加。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需要,执行办法如下:(1)无权限乘坐软席人员出差,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2)全列软席列车设有一、二等软座的,副总以上人员出差,按规定报销;其他人员出差,可乘坐二等软座,并按照二等软座车票报销。(六)上述所指长途连续乘坐火车,包括中途必须转车而不必停留住宿的;若中途下车中转或办事,并已住宿的,则分段计算乘车时间。限
5、于交通条件,出差人员必须中途转车又未住宿的,可按规定的直达硬座票价的比例计发补助费。即: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而未买卧铺票的,可按规定的硬座票价的比例计发补助费。对不符合乘坐火车卧铺的路段,则不应发给此项补助费。(七)乘坐飞机、轮船,往返机场、码头的专线客车费用、机场建设费、燃油费、航空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和退票手续费(须说明理由) ,凭据报销。(八)从安全角度考虑,公司不建议以自驾私家车形式公出,如有特殊需要,出行前需经领导批准,且出行的汽油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停车费用等一律不予报销。第七条 住宿费(一) 出差人员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每人每天具体标准上限见下表:省内住宿费标准上
6、限 省外住宿费标准上限标准出差人员 市、州所在地 县区直辖市、省会、经济特区其他城市总经理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公司其他领导 300 250 400 300其他人员 200 150 300 200(二)出差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如陪同客户、参加会议等特殊情况,需超标准住宿的,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三)本着节约原则鼓励住宿在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出差人员应同性别两人或三人住一间。出差人员为单数时,或出差人员为异性时,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四)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第八条 伙食补助费(一)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
7、人每天 50 元。到长春市所辖县(市、区、乡、镇)出差,当天往返且出差时间不超过 8 小时的,伙食补助费减半发放;出差时间超过 8 小时或当天不能返回的,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二)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对是否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情况应主动、如实申报。出差人员由业务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按宴请的时间相应扣减伙食补助费(按早餐 10 元、中晚餐各 20 元) 。第九条 公杂费(一)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 30 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托运费等支出。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后不再报销出差地市区内交通费、通讯费。(二)出差人员由本公司、接待单位
8、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所发生的通行费、燃料、停车费等凭有效票据,由公司综合财务部审核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公杂费减半发放。(三)考虑到机场一般距市中心较远,乘车费用较高,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往返机场乘坐专线客车的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限每人每次一份) ,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专线客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不再报销。第十条 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一)员工由公司委派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培训,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按照主办方规定的标准开支,由主办方开具发票,作为会
9、议费或培训费报销,不再发放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不统一安排食宿,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二)员工在市内参加由公司委派的会议、学习和培训三天以上的,公杂费按 20 元/天补助,不报销住宿费和发放伙食补助费。主办方统一要求和安排食宿的,按照主办方开具的有效票据报销食宿费,公杂费按 10 元天补助。公司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公杂费。第十一条 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第十二条 公司驾驶员长途出差除正常报销伙食补助费与公杂费外按实际出车天数
10、报销出车补贴,补贴标准为 20 元天。到长春市所辖县(市、区、乡、镇)出差,当天往返的,补帖费减半发放;当天不能返回的,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出差审批及借款与报销管理第十三条 出差审批如有借款的出差人员准备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 ,注明要去的地方、单位和预计天数。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部长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第十四条 差旅费借支手续员工出差借支差旅费,必须持公司领导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填写借款单,按借款单所列内容认真填写(部门、借款人、请款用途及金额) ,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出差申请单交综合财务部作出差后的报销依据。第十五条 差旅费报销、审核、结算手续员工
11、出差返回后,必须在三天内将出差期间的相关发票、车票等单据按类、按日期、按票面金额粘贴整齐,连同出差报销单交综合财务部检查初审后,报主管领导签字向综合财务部申请报销、结算。结算后多借、补支差旅费要在一个工作日内交到财务部清算完。前账未清,后账不借。逾期未还者,综合账务部有权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欠款。(一)城市间交通费核报:(1)员工出差,乘火车、轮船、长途汽车、飞机票、机场建设费、人身安全保险费按批准的凭据核报。自行改变交通工具、行程路线的超支费用自理。(2)乘坐公司车辆出差,不得报销交通费。(二) 住宿费核报(1)员工出差住宿费,凭住宿发票载明的住宿天数,依据本办法确定的各类人员住宿标准审核结算
12、,超支自理。(2)特殊情况,升格住房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凭发票据实报销;未经批准的,超标部分自理。(3)公司领导特别公务住宿凭发票据实报销。(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5)员工出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6)出差人员夜间乘坐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不再发给住宿费用。(三)伙食补助费核报(1) 出差伙食补助费,依据本办法确定的标准,按出差天数,扣除会议用餐天数 ,扣除招待客户用餐次数后,包干结算。(2)因公司宴请招待统一结算餐费的,不再享受伙食补贴。(3)会务用餐天数按会议收取会务费的会议住宿天数计算。(4)出差期间招待
13、客户,按用餐票据张/次数,每张/次发票扣减伙食补助费。(四)公杂费核报(1 )员工乘坐公司车辆出差,公杂费减半发放。(五)出租车费的核报:(1) 因工作需要携带重要资料和一定重量的货物、或任务紧急需赶时间等特殊情况需乘出租车的费用,报公司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予报销。(2) 出租车票必须注明往返地点及用车事由。(六)招待客户费用核报:(1) 出差期间招待客户的费用,应按有关规定,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才能凭发票给予报销。(2)招待重要客户时,所需费用必须事先向公司领导请示,征得同意。(3.)出差期间招待客户的费用发票,用出差地专用发票报销。 (4)禁止陪同客户以及接受客户邀请从事各种违反国家法律的
14、娱乐活动。(七)外出学习、开会人员,其食宿由主办单位在会务费内统一安排的,凭会议通知报销会务费,但不另享受差旅费补贴。若食宿自理,比照公司差旅费标准执行。(八 ) 违规处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对接待单位超出标准安排住宿要婉言谢绝。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四章附 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出 差 申 请 单 部 门: 年 月 日姓 名 职 位 申请人签字 申请借款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出差任务 行程路线 行至城市城市类别预计天数预计经费经费合计:备 注 总经理 主管领导 综合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