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名 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联系电话住 所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 名 职 务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类型实收资本 (万元) 设立方式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期限 长期 / 年 申请副本数量 个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或“有
2、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 年” 。备注出资 时间出资 方式实 缴出资额 (万元)持股 比例 (%)出资 时间出资 方式认 缴出资额 (万元)证件名称 及号码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注: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本页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自然人;F.外商投资企业;G:其它。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董事、
3、监事、经理信息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信息姓 名 联系电话职 务 任免机构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以上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公司法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盖章或者签字)年 月 日注: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出资人、股东会确定法定代表人的,由二分之一以上出资人、股东签署;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的,由二分之
4、一以上董事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签 字:固定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
5、珠笔。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 1 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公司设立登记提交
6、材料规范【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注:一人公司提交股东
7、签署的书面决定) 、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注:一人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10、住所使用证明;1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3、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
8、证明。【2】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加盖出资人或授权机构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公章) ;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7、董事、监事、经理的
9、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 、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8、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 、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9、住所使用证明;10、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
10、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3】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7、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
11、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于第 3 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10、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任职文件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11、住所使用证明;1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
12、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注: 、依照公司法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3、股东
13、(或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4、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
14、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5、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 A4 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或发起人)签署(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签署) ,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