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昆 明 市 农 机 安 全 监 理 所 文 件昆农机监201418 号昆明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检审、登记、考试工作的通知各县(区)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工业园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所) ,三个开发(度假)区农机管理部门:为充分发挥拖拉机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各型拖拉机优质、高效、低耗、安全地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部“两个部令 ”、“两个工作规范”的要求,及省、市 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有关拖拉机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现将拖拉机检审工作、拖拉机登记工作和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工
2、作通知如下:一、拖拉机检审工作要求-2-拖拉机年度检验实行一年一检。可结合本地情况,采取集中检验或按拖拉机行驶证副证上签注的月份所对应的时间进行检验,今后逐步形成检验时间相对集中的检验机制。检验时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16151.13-1996)及有关检验项目和标准执行。对检验合格的拖拉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副证上签盖检验合格章。对逾期检验的拖拉机要加强教育及采取相应的措施。1、在拖拉机年度检验中继续抓好两号发动机和车架号的核查、比对工作,严把检验关。对组装、拼装、超标、超限、盗抢的拖拉机不予检验和换发新牌证。2、对脱检 2 年及以上的拖拉机技术档案进行
3、清理,细化注销工作,进村入户发放注销通知书及公告。3、严格执行拖拉机禁用与报废的规定,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依法予以强制报废,不予检验,严禁报废车辆流入市场。4、在对拖拉机进行年度检验时,仍按有关规定,必须在机车货箱后栏板上喷涂与号牌号码字样相同的放大字号。同时在货箱显著位置喷涂“ 严禁违法 载人” 字样,检验合格的要 发放检验合格标识。5、要认真落实“谁检验 ,谁签字,谁负责” 制,严把检验关,严禁未对拖拉机检验就签证及走过场的现象发生。6、建立健全和完善拖拉机及驾驶员检审保有量的基础台帐的登记工作,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检验员须持证上岗。7、加大农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安全重于
4、一切的责任意识,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反面教材,利用检审、赶集、节-3-庆等时段,向农机驾(操)人员宣传违法载人和人货混装所造成的危害性。8、在年度检审中,层层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与参加检审的每一位农机驾驶签订农机安全责任承诺保证书,把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9、凡参加年度检验和落户的拖拉机如未出具保险公司交强险凭证的,一律不予办理年检和落户手续。10、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发改收费2005 595 号)文件 规定的收费项 目及标准执行。认真履行“三公开、一 监督” 制,严禁收费不出具正式票据和乱收 费、搭车收费现象发生。11、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出工作组,督促检查各县(市
5、、区)农机安全监理所落实检审工作的情况,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所开展集中检审的于当年 3 月 31 日前将集中检审计划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根据工作安排,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集中检审。二、驾驶员审验换证工作要求1、拖拉机驾驶证的审验和换证工作按农业部 42 号令相关规定执行,换证时签注有效期为六年,换发新证后收回旧驾驶证。2、拖拉机驾驶人驾驶证有效期满审验换证,除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应当按拖拉机驾驶证初次领取月的日期,还须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4-3、拖拉机驾驶人年龄在 60 周岁以上的,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按拖拉机驾驶证初次领取月的
6、日期,30 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4、对拖拉机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满 12 分仍严格按昆明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对拖拉机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满 12 分进行再教育及考试消分事项的通知(昆农机监字20065 号)文件 执行。三、拖拉机注册登记工作要求1、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的范围和标准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运行条件(GB7258-2004 )和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国家 标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登记工作
7、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拖拉机注册登记和拖拉机驾驶证核发手续。2、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认真确认拖拉机的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机身(底盘)号码或者挂车架号码、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核对发动机号码和拖拉机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的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3、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按照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信息系统目录中的机型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系统目录中没有的机型和超标准的机型,严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严禁私自更改系统目录进行注册登记。-5-4、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发改收费 20055
8、95 号)文件 规定的收费项目及 标准执行。认真履行“三公开、一监督” 制, 严禁收费不出具正式票据和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发生。五、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 41 号令)和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 42 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任何违规现象发生。2、为确保培训和考试质量,每辆拖拉机每期培训和考试人数不得超过 30 人。3、理论考试(科目一)考试必须要在教室内进行闭卷考试,不得免考、缺考或请他人代考,参加考试学员必须携带身份证,置于座位左上方,以便监考人员核对、检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不定期随机抽查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所)组织科目一
9、考试的情况,对不按相关要求组织的,将予严肃处理。4、科目一考试合格后 30 日以后才能进行科目二、三、四考试。5、科目二考试场地设置必须规范,考试必须由 2 名考试员共同组织实施,由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所)考试员担任监考,由昆明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考试员担任主考,考试合格后,2 名考试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任何一名考试不签字,视为考试不合格。6、考试合格后,所有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档案必须报昆明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审核同意后方能制作驾驶证。-6-7、每次组织场地考试,必须待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考试员和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站(所)考试员双方到场,组织检查场地设置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后方能组织,不能单方组织考试,如果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考试员没有到场之前组织的考试,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考试员有权拒绝在学员档案上签字。昆明市农机安全监理所2014 年 10 月 14 日昆明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2014 年 10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