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集中体现。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构建全过程的学位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2004 年起我校实行的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制度效果显著,为保障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生院开发了“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抽检管理系统) ,决定通过上网登录随机抽检的方式由研究生院对部分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审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一、抽检的
2、目的建立健全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控制,构建全过程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二、抽检的范围我校拟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抽检比例为拟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 10%左右,具体抽检比例根据学科、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申请提前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硕士研究生为必检人员。对以下学科和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根据情况适当提高抽检比例:新增学科和指导教师,近两年内在江苏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中出现不合格结果的学科和指导教师,近两年在我校抽检评议中出现不合格结果的学科和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人数较多的指导教师,其他应提高抽检
3、比例的情况。对以下学科和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根据情况适当降低抽检比例:国家重点学科,连续两年在江苏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中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学科和指导教师,连续两年在我校抽检评议中结果为优秀的学科和指导教师,其他应降低抽检比例的情况。 三、抽检的实施(一)被检名单的确定被检名单由抽检管理系统随机确定。硕士研究生凭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定稿导师意见表 (附件 1)到相关学院领取登陆密码,登陆“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系统” ,提交有关信息,系统当即随机确定是否被列入被检名单并通知研究生本人。列入被检名单的硕士学位论文,系统将同时自动产生一个论文编号,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的论
4、文编号。抽检比例由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根据各学科、指导教师、研究生以及近两年江苏省和我校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等情况预先设定。(二)被检论文的提交被抽中的硕士研究生在收到系统自动产生的论文编号后,一周内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双盲评审学位论文一式两份及相应份数的评阅意见书(附件 2) ,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意见书须隐去学号、姓名、导师姓名、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一切有可能识别论文来源的信息。(三)被检论文的双盲评审被检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统一安排送审,为期一个月(从研究生提交送审论文开始计起) ,评审结果通过抽检管理系统公布,研究生可凭登陆密码上网查看。(
5、四)评审结果的认定送审的学位论文必须经评审专家全部同意方为通过,由学院组织学位论文正式答辩。送审的学位论文如有专家认为“同意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 ,作者须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同意,方可申请正式学位论文答辩。送审的学位论文如有一位专家认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答辩前重新送专家评审通过) ”,则申请人需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并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 1 个月) ,修改完成后可提交论文复审(附件 3) ,复审通过方可申请正式答辩。如申请人对评审意见有异议,经导师同意,也可进行申诉。具体程序如下:申请人提出明确的申诉理由,分别经导师、学科点
6、和学院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提交申诉申请(附件 4)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学位论文水平及原专家意见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为不同意原专家评审意见,则申请人可在不修改论文的情况下,由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将论文送交另两位专家评审,评审通过方可申请正式学位论文答辩;若鉴定结果有同意原专家评审意见的,则申请人需根据原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 1 个月) ,修改完成后可提交论文复审,复审通过方可申请正式答辩。送审的学位论文如有两位专家认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答辩前重新送专家评审通过) ”或有一位专家认为“未达到硕士学位论
7、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诉,应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 3 个月) ,修改完成后方可提交论文复审,复审通过方可申请正式答辩。送审的学位论文如有两位专家认为“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申请人不得提出申诉,应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修改完成后可提交论文进行复审,复审通过方可申请正式答辩。进入申诉和复审程序的学位论文,如仍有专家认为学位论文“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答辩前重新送专家评审通过) ”或“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则本次申请无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用以申请答辩的各种依据无效,再次申请只
8、能从学位论文开题开始) 。原则上进行复审的专家应为原提出异议的专家,进入申诉的情况除外。(五)答辩答辩时效:研究生应于登陆系统提交信息后两个月内完成论文答辩,否则按逾期处理。逾期未答辩的学位论文若为被抽中的学位论文,则须延期半年方可申请答辩,若为未被抽中的学位论文,则被强制盲审。被检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与正常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程序相同,按照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校研字【2004】33 号)及其补充规定执行。四、其他未列入被检名单的硕士学位论文,其管理工作仍由各学院按照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暂行规定 (校研字【2004】33 号)及其补充规定负责。对抽检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进行全校通告,同一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若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指导教师将停招硕士研究生一年。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