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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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科学开发矿产资源推动四川跨越式发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有关法律知识介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陈东辉,主要内容,一、全省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及开发利用情况 二、矿产资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三、科学开发矿产资源,推动四川跨越式发展,一、我省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及开发利用情况,(一)矿产资源概念、特征 (二)全省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及开发利用情况,(一)矿产资源概念、特征,1.矿产资源的概念 矿产资源是赋存于地壳内部或地表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呈因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具有现实和潜在经济意义的自然富集物。 明确: a.自然资源 b.地质作用形成 c.三种形态 d.经济价值 简言之: 在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利用或能利用由地

2、质作用形成的自然物质。 矿产资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源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证。 我国已发现矿产资源171种,根据其自然属性及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可将矿产资源分成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及水气矿产四大类。地下水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双重属性。,1.矿产资源的概念,1、矿产资源勘查:是指投入一定的勘查工作费用,利用有关设备,对工作区地质、矿体地质、开采技术条件及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进行综合评价。其最终目的是为矿山建设设计提供矿产资源/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等必需的地质资料,以减少矿产资源的开发的风险并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对固体矿产的勘查工作按现行规定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

3、个阶段。 根据有关规定,矿产资源勘查必需由具有一定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或工作者)承担。,2、探矿权:探矿权是他物权,设立时必须针对具体的客体物。探矿权设立的客体物就是带有区块编号的区块范围。 享有法定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可依法向国家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取得勘查许可证,获得探矿权,并按批准的内容进行矿产资源勘查。 探矿权具有排他性。在勘查许可证批准的区块范围和工作期限内,不允许任何其他单位或个在该探矿权范围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也就是说在已批准的探矿权范围内不能再设立第二个探矿权。 3、勘查许可证:探矿权申请人获得法律许可,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及行使探矿权人法定权利的合法凭证。,1.矿产资

4、源的概念,、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 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个称为采矿权人。,1.矿产资源的概念,2.矿产资源特征,矿产资源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 ()重要性和有用性:国民经济的基础,它为整过社会生产、生活提供原料和动力来源,当今社会92%的一次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料来自矿产资源,30%的工农业生产用水和城乡居民用水取自矿产资源。 说明:一方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景广阔,意义重大;另一方面,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直接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 ()分布的非均衡性:地质作用强度不同,矿种分布、

5、矿产丰度都不均匀,共伴生普遍。 说明:加大勘查,探明矿产资源赋存状况。()不可再生性:属于耗竭性资源中的不可再生资源。 说明:加强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开采,实施有效保护。,(二)全省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及开发利用情况,1.矿产资源情况()成矿条件 四川省位于我国的西南内陆,全省国土总面积48.5万平方公里,人口8700多万人。四川地处祖国的西南内陆,位于扬子克拉通、松潘-甘孜造山带及秦岭造山带三大构造单元的结合部位,地质构造复杂,成矿条件优越,递跨我国西部四大矿产资源富集区,蕴藏了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我国矿产种类齐全,资源较丰富的省份之一。 国家确定的16个重要金属重点成矿区(带)的西南三江、秦岭、川

6、滇黔相邻区三个与我省有关,其西南三江又是五个重中之重的首位。,1.矿产资源情况,()地质工作 目前发现了132种矿产,查明储量有90种,其中34种保有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五位,钛矿、钒矿、硫铁矿、白垩等11种矿产储量位居全国第一。据专家预测,已查明的资源储量不及资源总量的四分之一,资源潜在价值达8万亿元,十分巨大。 已探明的资源储量的矿产分为四大类,分别是:能源矿产4种(煤、石油、天然气等);金属矿产34种(铁矿、锰矿、铅锌矿等);非金属矿产50种(芒硝、盐矿、磷矿等);水气矿产2种(地下水和矿泉水)。()分布情况 在地理分布上可分为各具特色的以能源、非金属矿产为主的盆地地区和以化工、有色金属矿

7、产为主的盆周地区;以黑色、有色金属矿产为主的攀西地区;以贵金属、稀有金属矿产为主的川西高原三大片区。,我省有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产种类构成,1.矿产资源情况,()我省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的特点是: 一是矿种较齐全,矿产资源总量丰富,人均资源占有量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大型或特大型矿床分布集中,有利于形成综合性的矿物原料基地; 三是矿床的共、伴生矿产多,具有重要的综合利用价值,但增加了采矿和选冶工艺难度;四是部分重要矿产以贫矿和低品质矿石为主,富矿不足。 说明:也就是说,全省矿产资源贫矿多,且共生伴生,大多在边远、民族地区,交通不便,总体上说: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具有良好的找矿前景,但选冶

8、难度大,开发成本大。,1.矿产资源情况,2.开发利用情况,建国以来,四川矿业取得了很大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包括能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较为完整的生产体系,逐步建立了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几大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如攀西黑色、有色金属基地,自贡五通盐业基地,川南煤硫基地,什邡绵竹磷矿基地,四川盆地天然气基地等。天然气、硫铁矿、磷矿、岩盐、芒硝、铅锌矿、铁矿等大宗矿产的产量名列全国前茅,钛铁矿精矿、富磷矿、铅锌矿、轻稀土精矿等矿石产品和钢材、五氧化二钒、食盐、元明粉、优质石材、化工原料等大量销往省外或出口。 依靠科技进步,全省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与“九五”期

9、间相比,“十五”末,全省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小型矿山企业数量减少20以上,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占可供综合利用矿山总数的30以上。,目前,全省已经形成了包括能源、黑色冶金、有色金属、化工、建材、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加工的生产体系。截至2006年底,全省已开发利用矿产65种,共有持证矿山7824个,其中:煤2151个,其它能源29个,贵金属55个,有色金属176个,黑色金属164个,稀土20个,非金属5162个,矿泉水67个。按矿山规模分:大型矿山57个,中型矿山216个,小型矿山4661个,小矿2890个。大、中、小型矿山、小矿分别占全省矿山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0.73

10、%、2.76%、59.57%、36.94%。矿业从业人数473649人;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达到580.66亿元,约占全省工业总产值18.46%。矿业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成为中西部的重要原料基地,有效保障了国民经济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 总体上说:开发利用大大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开发程度低,未能发挥资源优势;开发前景很好。,2.开发利用情况,二、矿产资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三)主要法律制度(四)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承担的法律后果(五)各经政府及公民负有维护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义务和责任,二、矿产资源

11、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体系 宪法矿法(修正案)实施细则、区块办法、开采办法、转让办法、补偿费征收规定 省矿管条例、省地环条例 、省外商条例、省补偿费征收办法 民族自治条例,(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1、立法宗旨(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2)治理矿业秩序、促进矿业发展(3)合理利用保护矿产资源(4)保护矿业权人的利益(5)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主线: 管理方面:一级所有、两级颁证、四级监督 矿业权方面:矿业权有偿取得,物权化,市场化,(二)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2、立法原则(1)国家所有基本原则(宪法第9条,物权法第条,矿法第3条,省条例

12、第3条) 宪法:“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物权法:“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有所。”矿产资源法:“由国务院行使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权。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即国家对矿产资源享有占有、使用、处置及收益的权利,国务院代表国有统一行使对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2、立法原则,(2)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矿法第7条、省条例第3条) 矿法:“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省条例:“ 矿

13、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科学利用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扶持和奖励。”,2、立法原则,(3)坚持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并重(矿法第3条2款、7条,省条例第3条)矿法:“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

14、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省条例:“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科学利用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扶持和奖励。”(4)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平等主体(矿法第4条、省条例第七条)矿法:“ 国家保障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省条例:“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照法律、法规,在本省合资、合作或者独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障投资者的

15、合法权益不受侵犯。”,2、立法原则,(5)促进对外开放(省条例第七条、省外商条例第3、4条) 省条例:“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照法律、法规,在本省合资、合作或者独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省外商条例:“ 鼓励外商以资金、技术等方式,采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或国家允许的其他形式,依法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外商可以依法申请或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也可以依法将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出租或者抵押。外商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损害。”,2、立法原则,(6)发展民族经济(矿法第10条、省条例第8

16、条) 矿法:“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对可以由本地方开发的矿产资源,优先合理开发利用。” 省条例:“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国家统一规划,鼓励投资者优先在本省民族自治地方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在民族自治地方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利益,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主要法律制度,1、勘查区块登记制度(矿法第12条、区块登记办法) 矿法:“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1)以经纬度

17、各1(分)划分基本区块,按区块面积登记(区块办法第3条) 区块登记办法:“ 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区范围以经纬度11划分的区块为基本单位区块。每个勘查项目允许登记的最大范围:矿泉水为10个基本单位区块;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放射性矿产为40个基本单位区块;地热、煤、水气矿产为200个基本单位区块;石油、天然气矿产为2500个基本单位区块。”(2)11,大约3平方公里(3)一个勘查项目允许的面积,小矿泉水10个,大石油天然气2500个,最小单元1/8区块(区块办法第3条),1、勘查区块登记制度,(4)探矿权两级审批颁证(区块办法第4条)区块登记办法:“勘查

18、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勘查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勘查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 勘查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并应当自发证之日起10日内,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5)探矿权排

19、他性、独占权;地调非探矿权,只备案(区块办法第40条) 区块登记办法:“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航空遥感地质调查和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等地质调查工作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6)最低投入第1年2000元,第2年5000元,第3年起10000元(区块办法17条) 区块登记办法:“ 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第一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2000元;第二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5000元;从第三个勘查年度起,每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10000元。 探矿权人当年度的勘查投入高

20、于最低勘查投入标准的,高于的部分可以计入下一个勘查年度的勘查投入。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勘查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探矿权人应当自恢复正常勘查工作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核减相应的最低勘查投入的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复。”,1、勘查区块登记制度,1、勘查区块登记制度,(7)有效期3年,延2年(区块办法第10条) 区块登记办法:“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但是,石油、天然气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7年。需要延长勘查工作时间的,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 探矿权人逾期不

21、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 石油、天然气滚动勘探开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15年;但是,探明储量的区块,应当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8)保留2年,延2次(区块办法第21条) 区块登记办法:“探矿权人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停止相应区块的最低勘查投入,并可以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申请保留探矿权。但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因技术条件暂时难以利用等情况,需要延期开采的除外。 保留探矿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需要延长保留期的,可以申请延长2次,每次不得超过2年;保留探矿权的范围为可供开采的矿体范围。 在停止最低勘查投入期间或者探

22、矿权保留期间,探矿权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 探矿权保留期届满,勘查许可证应当予以注销。,区块登记办法:“探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勘查;(二)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但是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和通讯管线;(三)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通行;(四)根据工程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五)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新发现矿种的探矿权;(六)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七)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 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探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有

23、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省外商条例:“外商对登记的勘查作业区内探明的矿产资源,在探矿权许可证有效期和保留期限内未放弃采矿权申请的,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他人的采矿权申请。”,2、探矿权人的优先取得采矿权制度(矿法实施细则第16条,省外商条例11条),3、采矿权审批颁证制度,(矿法第16条,开采办法第3条,省条例第18条,外商条例第6条)1审批颁证机关,以规模加矿种划分2有效期大30年、中20年、小10年 矿法:“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

24、内的矿产资源;(二)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三)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四)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的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3、采矿权审批颁证制度,开采办法:“开采下列矿产资源

25、,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

26、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3、采矿权审批颁证制度,省条例:“开采矿产资源法第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以外的下列矿产资源,由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矿产资源;(二)省规划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27、;(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为1000万吨以上的煤炭资源;(五)地热、矿泉水、稀土和对全省国民经济有重要价值的矿种。 开采前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市(地、州)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页岩,由县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床或矿区范围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共同的上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逐级向上一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有偿取得矿业权制度,(矿法第5条,区块办法第12条,

28、采矿办法第9条)1探矿权使用费标准:探矿:13年100元/km2年,4年以后每年增加100元/km2年,最高500元/ km2年; 采矿:1000元/ km2年2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评估价或招拍挂成交价、管理:交国库,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矿法:“ 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 区块办法:“国家实行探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逐年缴纳。 探矿权使用费标准: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 采矿办法:“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按

29、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元。”,5、矿业权转让制度,(矿法第6条,转让办法)矿法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1.依法转让,避免抄

30、“地皮”2受让人转让人同等条件 3转让主体:探矿权人,采矿权的矿山企业 4审批机关:中央、省两级 5转让条件: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 防止以承包等形式变相实质转让矿权,6、有偿开采,缴纳资源补偿费制度,(矿法第5条2款、补偿费征收规定,征收办法) 矿法:“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1、资源税:按开采矿产品的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征,由矿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2、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费率从0.5%到4%不等,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7、矿业权管理制度,

31、(1)备案制度(开采办法第8条、区块办法11、18条、省条例27条) 矿法:“登记管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有关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并可以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 区块办法:“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将登记发证项目的名称、探矿权人、区块范围和勘查许可证期限等事项,通知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 登记管理机关对勘查区块登记发证情况,应当定期予以公告。 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在开始勘查工作时,应当向勘查项

32、目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报告,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开工情况。” 省条例:“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在开工前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资料到勘查作业区、矿区所在地的县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探矿权、采矿权验证手续,并接受其日常的监督管理。”,(2)年检制度,(开采办法第14条、省条例26、38条) 开采办法:“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采矿权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环境及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等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采矿权人应当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交年度报告。” 省条例:“实行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年度检查制度(以下简称年检)。年检收费

33、标准由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部门制定。 不按规定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变更、延续或注销登记手续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不按规定办理年检的,不按规定填报有关报表、资料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保密制度(省条例第25、45条),省条例:“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检查。对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要求保密的申请登记资料、勘查工作成果资料和财务报表,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保密。 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34、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因泄露商业秘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4)准运证制度(省条例第30、37条),省条例:“对运出矿区的矿产品实行准运证制度,准运证由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印制。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在主要矿区的出入口进行监督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收购、销售、运输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可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 收购、运输违法采出矿产品的,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8、地质环境保护制度 (1)矿山地

35、质环境保护制度(省条例6、31、41条,省环境条例第三章) (2)地质环境评价制度(省环境条例第2章) (3)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省环境条例第4章) (4)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义务和责任维护探矿权、采矿权人享有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探矿权、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破坏的,探矿权、采矿权人有权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 地质环境监测制度(省环境条例第5章),、矿业权人权益保障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义务和责任维护探矿权、采矿权人享有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探矿权、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破坏的,探矿权、采矿权人有权要求加害人予以赔偿。,(1)上下级监督(省条例第43条)

36、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给予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处罚的,由原颁证机关决定。 上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不适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有权改变或撤销;以下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2)同级监督(省条例第45条) 第四十五条 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因泄露商业秘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3)司法监督(省条例第44条)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具体行

37、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法监督制度,(四)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承担的法律后果,1、民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使矿产资源受到破坏并造成损失的,要按损失的大小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侵犯矿产资源国家所权,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处置矿业权,要按有关矿产资源管理法律规定承担行政责任,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等。 3、刑事责任: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经济

38、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以及行为人违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经济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都要负刑事责任。,(五)各经政府及公民负有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义务和责任,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应当自觉执行有关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职责,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不受侵害。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义务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自觉遵守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对侵害矿产资源国家所权的行为,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权制止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举报。,三、科学开发矿产资源,推动四川跨越式发展,(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二)逐步完善有

39、关政策制度规定(三)开发矿产资源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四)开发矿产资源必须处理好的几个关系(五)统一思想,很抓落实,务求成效,1客观方面()资源瓶颈越来越明显。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消耗大于增长,储采比下降,特别是重要矿产资源保有储量下降明显。近年,我省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有限,新增的资源储量多为预测和推断资源量,亟待加强勘查工作深度,增加保有储量;同时我省矿产开发的资源回收率较低,采富弃贫,乱采滥挖、选冶技术落后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造成了矿产储量的严重隐性消耗。(2)勘查区域和工作程度不平衡。我省矿产勘查工作程度不均衡,四川盆地及盆地西缘地区矿产勘查工作程度较高,川西高原矿产勘查程度低;铁、锰、砂

40、金、岩金、煤、油气、岩盐、芒硝、石棉、云母、硫铁矿、铜、铅锌等矿产勘查程度相对较高;锡、锡多金属,银、银多金属,铂镍、锂、铍、铌、钽等勘查工作程度较低。我省成矿地质条件优越,但川西高原大部分地区由于地质工作程度较低,仍具有较大的找矿前景。,(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客观方面,(3)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问题。针对我省中小矿床多,富矿少,贫矿多,共伴生矿多的特点,社会投资的矿产勘查项目存在找矿上的单打一现象,在综合勘查、综合找矿、综合评价、综合研究上,投入较少,重视不够等,影响了矿产开发的综合利用。(4)危机矿山问题。我省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大多始建于解放初期,有相当部分矿山已经达到严重危机程度,矿山可

41、采资源几乎耗尽,亟待寻找新的接替资源。()矿产资源开发地群众利益保障问题。矿业开发后,当地群众利益没有共享其成果,却承受了大量的负面后果,如土地减少、环境污染等。,、主观方面,(1)对矿产资源的特性认识不清。将潜在的矿产资源(未探明,哪里都不清)当成现实的矿产品(看得见的),忽视了地勘工作的风险特征。(2)对找矿利益预期过分放大。将探矿权当成了对矿产资源或矿产品的占有收益权,忽视了探矿权人投资的风险性。(3)对矿业权审批颁证权看得过重。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颁证权等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收益权,忽视了行政管理职权法定。,、主观方面,()越权行政审批。以发展、招商引资为名,个别县、市(州)越权决定勘

42、查开发投资人,不依法办事。 ()“杀鸡取卵”。有的地方搞土政策,损害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以获取局部的近期的利益。 ()不排障碍。对合法的矿业权人勘查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干扰、障碍,不积极主动想办法排解,造成勘查开发无法正常进行。,(二)逐步完善有关政策制度规定,、近年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度规定(1)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提供经济建设资源保障,国务院06年出台了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省政府制定了贯彻国务院决定的实施意见。(2)促进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推动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建立和完善,06年国土资源部颁发了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省委、省政府、省纪委也作出了

43、相应的政策纪律规定。,、近年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度规定,(3)为贯彻国务院决定、省实施意见,科学部署地质找矿工作,经国土资源部预审通过、07年初省政府颁布了四川省地质勘查规划。(4)为加强地质勘查工作管理,规范地勘工作行为,省国土资源厅07年制定印发了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恢复探矿权审批工作的通知。()为妥善处理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中各种利益关系,切实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省政府于制定了号文件关于民族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有关问题的意见。,、近年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度规定要点,(1)地质勘查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先行性工作,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矿产资

44、源勘查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勘查工作部署和管理必须遵循地学规律和地质勘查规律。 (3)探矿权的审批设置必须科学合理,不能走极端,防止强调市场配置资源,就将新设立探矿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或者强调矿产资源勘查的风险性,就将新设立探矿权按申请方式审批出让,应遵循地学规律、地勘规律、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对勘查程度低、风险高的区块或矿种,探矿权的设立,重点规划勘查区实行“公告申请优选”方式审批出让,非重点规划勘查区实行“申请在先”方式审批出让;对勘查程度高、风险低的区块或矿种的探矿权设立,实行招拍挂审批出让。,、近年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度规定要点,(4)加大政府财政对地勘项目的投入。中央、省都建立地勘基金,支

45、持和鼓励市(州)、县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地质找矿,以降低地质勘查风险,引导和拉动社会资金投入,促进地质找矿突破。()在民族地区开采矿产资源应坚持的两个原则:一是收益分 享原则,二是利益补偿原则。,(三)开发矿产资源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矿产资源作为耗竭性不可再生资源,其耗竭性客观要求不断开源,在开发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找矿工作,保障资源持续供给;其不可再生性要求必须节流,要科学地开发利用资源,加强资源保护,减少资源浪费。因此,在大力发展矿业经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资源保护工作,坚决打击破坏矿产资源行为,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

46、,充分和有效地利用矿产资源;同时要严格控制“三废”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切实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 、勘查与开采协调发展的原则。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必须坚持统一规划、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如果在资源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矿山的开发建设,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 、坚持内涵发展与对外开放并重的原则。在坚持内涵式发展的同时走对外开放的路子,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优势,吸引生产要素聚集,加快资本形成的速度,推动矿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三)开发矿产资源必须坚持的几个原则,、做强大矿与规范小矿的原则。作为重要支柱产业的矿产业,在实现甘孜州跨越式发展战略过程中要巩固和强化其支柱

47、地位,就必须培育出若干矿业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显著提高竞争力。要做强做大几个矿业基地和骨干矿业项目,将中型以上规模的金属矿床和重要非金属矿床纳入全州统一规划,对于小型矿床,要在符合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的前提下,依法规范和开发。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甘孜州东部和西部矿业经济区,并以之带动全州矿业经济的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资源的配置、勘探、开采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必须体现这个原则。但要注意,效益不仅包括经济效益,还包括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要防止部分投资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忽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做法,为优势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甘孜州属于生态脆弱区,矿产资源开发容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在开发矿产资源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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