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录 A(规范性附录)安 全以下内容依据 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产品结构特点编写相关安全要求适用条款。A1:产品分类及安全特征a) 按防电击类型分类:不适用b) 按防电击程度分类: BF 型应用部分c) 按对进液的防护程度分类:不适用d) 按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体或与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时的安全程度分类:不适用e)按运行模式分类:不适用f)产品的额定电压和频率:不适用g)产品的输入功率:不适用h)产品是否具有对除颤放电效应防护的应用部分:否i)产品无信号输出和输入部分j)产品为配合移动安装设备使用的附件k)电气绝缘图: 刀刀B
2、-d标准条款 GB9706.1-2007 标准要求 情况 试验方法3 通用要求3.1 按 制 造 商 的 说 明 , 当 运 输 、 贮 存 、 安 装 、 正常 使 用 和 保 养 设 备 时 , 正 常 状 态 和 单 一 故 障状 态 下 , 设 备 应 不 会 引 起 可 以 合 理 预 见 到 的危 险 , 也 不 会 引 起 同 预 期 应 用 目 的 不 相 关 的安 全 方 面 危 险 。适用 3.13.4 所 用 材 料 或 结 构 形 式 不 同 于 本 标 准 中 所 规 定的 设 备 或 部 件 , 如 能 证 明 它 们 达 到 同 等 的 安全 程 度 , 应 予
3、以 认 可 。 参 见 第 54 章 。不适用5 分类5.1 按防电击类型分类由 外 部 电 源 供 电 的 设 备 : 类 设 备 不适用a) 类 设 备 不适用b) 内 部 电 源 供 电 设 备 不适用按防电击的程度分类:B 型 应 用 部 分 不适用5.2BF 型 应 用 部 分 不适用CF 型 应 用 部 分 适用 5.25.3 按 GB4208 中规定的对进液的防护程度分类 不适用5.4 按制造商推荐的消毒、灭菌方法分类 适用 5.4按在与空气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或氧或氧化亚氮混合的易燃麻醉气情况下使用时的安全程度分类不 能 在 有 与 空 气 混 合 的 易 燃 麻 醉 气 或 与
4、氧或 氧 化 亚 氮 混 合 的 易 燃 麻 醉 气 情 况 下 使 用 的设 备不适用AP 型 设 备 不适用5.5APG 型 设 备 不适用按运行模式分类: 连 续 运 行 不适用短 时 运 行 不适用间 歇 运 行 不适用短 时 加 载 连 续 运 行 不适用5.6间 歇 加 载 连 续 运 行 适用 5.66 识别、标记和文件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6.1至少应有下列“永久贴牢的”和“清楚易认的”标记:d) 设备和可更换部件上标记的最低要求。 适用e) 制造商、供应者。 适用f) 型式标记。 适用6.1与电源连接:额定供电电压或电压范围; 不适用电源类别,如相数(单相除外) ; 不适用
5、g)电流类型。 不适用h) 电源频率(Hz) 。 不适用j) 输入功率。 不适用k) 网电源功率输出。 不适用分类:类设备符号; 不适用防进液设备的符号; 不适用应用部分防电击符号:B、BF、CF。 不适用防除颤应用部分符号标识。 不适用l)对心脏除颤器放电效应有防护的患者电缆的标记,标记靠近相应输出端。不适用m) 运行模式。 不适用n) 熔断器(可触及的,标明型号和标称) 。 不适用输出:额定输出电压、电流或功率; 不适用p)输出频率。 不适用q) 生理效应(符号和警告性说明) 。 不适用r) AP/APG 类设备。 不适用s) 高电压端子装置。 不适用t) 冷却条件。 不适用u) 机械稳定
6、性。 不适用保护性包装(标记) 。拆开包装会造成安全方面危险的标记。 适用v)设备或附件无菌标志。 适用 6.1接地端子:电位均衡端子符号; 不适用y)功能接地端子符号。 不适用可拆卸的保护装置。 不适用z)设备标记的耐久性试验 适用 6.1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内部标记6.2设备或设备内部的标记必须“清楚易认”:a) 永久性安装设备的名义供电电压或电压范围。 不适用b) 电热元件或加热灯的灯座的最大负载功率。 不适用c) 高压部件的“危险电压”符号。 不适用电池的型号和装入方法。 不适用d)不打算由操作者更换且仅在使用工具时才能更换的电池,用随机文件中规定的标识。 不适用e) 用工具才能触及的熔断
7、器的型号和标称值。 不适用f) 保护接地端子符号。 不适用g) 功能接地端子符号。 不适用h) 永久性安装设备的中性导线连接端子符号。 不适用6.2 f)、h)、k)、及 l)所要求的标在电气连接点上或附近的标记,不应标在接线时要拆动的零件上。接线后标记仍可见。j)标记应符合 GB/T4026 的要求。不适用电源线正确接线标记(若互换接线能引起安全危险时) 。 不适用小设备无法标记,在随机文件中说明。 不适用k)接至三相电源的接线标记,应按 GB/T4026 的要求。 不适用l) 永久性连接设备的电源接线箱或供电端子盒内接线点,正常温度试验时超过 75,应标有以下的或等效说明标记:“采用至少能
8、适应_的布线材料供电源连接用” 。说明标记在接线点附近,且接线后清晰可见。不适用n) 电容器和/或所接的电路元件应符合 15c)的标记。 不适用6.3 控制器和仪表的标记电源开关应能清楚地识别。 不适用a)“通” 、 “断”位置按附录 D 相应符号(表 D.1的符号 15 和符号 16)来标记; 不适用或用邻近的指示灯; 不适用或其他明显方法表示。 不适用b) 设备上控制器件和开关的各档位置标记(数字、文字、其他方法) 。 不适用正常使用时控制器设定值的改变会对患者造成安全危险,则控制器必须有:相应的指示装置;c)功能量值变化方向的指示。f) 操作者操作的控制器和指示器的功能必须能识别。不适用
9、g) 参数的数值指示,必须采用 GB3100 的国际单位制及本标准规定的补充单位来表示。 不适用6.4 符号a) 6.16.3 的符号应符合附录 D 的要求。b) 用于控制器和表示性能的符号应符合IEC/TR60878 的要求。不适用6.5 导线绝缘的颜色a) 保护接地线的全长为绿 /黄色。b) 设备内部与保护接地端相连的导线上的绝缘体至少在导线终端用绿/黄色识别。不适用绿/黄色绝缘仅用于:保护接地导线;6.5 b)条规定的导线;电位均衡导线;c)功能接地导线。不适用d) 电源软电线中性线绝缘颜色为浅蓝色。 不适用电源软电线中导线绝缘颜色必须符合GB5013.1;e)或 GB5023.1 的规
10、定。不适用f) 设备部件之间使用多芯导线,与保护接地并联使用的导线在末端标以绿/黄色。 不适用6.6 医用气瓶及其连接的识别a) 医用气瓶内气体的识别,应符合 GB7144 中颜色标记(参见 56.3a) ) 。不适用b) 气瓶上的连接点,应在设备上作出标记。 不适用6.7 指示灯和按钮a) 指示灯的颜色红色:指示危险的警告和/或要求紧急行动;黄色:指示需要小心或注意;绿色:指示准备运转;其他颜色:除红色和黄色含义以外的其他含义。不适用b) 不带灯按钮的颜色红色仅用于紧急时中断功能的按钮。 不适用 6.8 随机文件6.8.1 概述齐全性,应包括:使用说明书。技术说明书(可与使用说明书合并) 。
11、供使用者可查询的地址。适用 6.8.16.1 以外的外部标记说明。 不适用警告性说明和符号的解释。 适用 6.8.16.8.2 使用说明书一般内容:说明设备的功能和预期用途。 适用 6.8.2设备按技术条件运行的全部资料,应包括以下:各控制器、显示器和信号的功能说明。 不适用操作顺序。可拆卸部件及附件的装、卸方法。 适用 6.8.2消耗材料的更换等说明。 不适用向使用者或操作者提供有关存在于该设备与其它装置之间的潜在的电磁干扰或其它干扰的资料,以及有关避免这些干扰的建议。如果使用别的部件或材料会减少最低安全度,必须在使用说明书中对被认可的附件、可更换的部件和材料加以说明。由操作者自行清洗、预防
12、性检查、保养、保养周期的说明。提供安全地执行常规保养的资料。部件必须由其他人进行预防性检查和保养,以及适用的周期。不适用a)设备上图形、符号、警告性说明和缩写的说明。适用 6.8.2c) 只打算将信号输入输出部分和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规定设备相连接时的说明。不适用与患者接触的部件的清洗方法;与患者接触的部件的消毒方法;d)与患者接触的部件的灭菌方法。不适用带有附加电源的电网供电设备:对附加电源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警告说明(若附加电源不能自动地完全保持在可用状态) 。 不适用可由内部电源供电的类设备必须说明:e)若对保护接地线的完好性有疑问时,必须由内部电源供电。 不适用f) 一次性电池的取出:应有在
13、一段时间内不使用时必须取出的警告说明。 不适用g) 可充电电池:应有可充电电池设备的安全使用和保养的说明。 不适用h)有特定供电电源或电池充电器的设备:应有特定电源或电池充电器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的说明。不适用环境保护:指明有关废弃物、残渣等以及设备和附件在其使用寿命末期时的处理的任何风险。适用 6.8.2j)提供把这些风险降至最小的建议。 适用 6.8.26.8.3 技术说明书概述:提供安全运行的所有数据;6.1 中所涉及的所有数据; 适用 6.8.3设备的所有特性参数,包括显示值或能够看到的指示的范围,准确度和精确度。不适用a)设备安装和投入使用时采取的特别措施和特别条件。不适用熔断器和其
14、他部件的更换:在不能判定连接在永久性安装设备之外的电源电路中的熔断器型号和标称值时,必须要求熔断器型号和标称值;b)正常使用时会损坏的可更换和/或可拆卸部件的更换说明。不适用电路图、元器件清单等:c)技术说明书应声明供应者可将按要求提供电路图、元器件清单、图注、校正细则,或其它有助于使用者的合格技术人员修理由制造商指定可修理的设备部件所必需的资料。不适用运输和贮存的环境条件:d)运输和贮存环境限制条件说明。 适用 6.8.37 输入功率7.1 在额定电压、稳态工作温度和制造厂规定的工作设定值时输入功率超过设备所标出的标称值的值不应大于:主要由电动机消耗的设备:+25%(标称输入100W 或 1
15、00VA) ;a)+15%(标称输入100W 或 100VA) 。不适用主要由其它器件消耗的设备:+15%(标称输入100W 或 100VA) ; 不适用b)+10%(标称输入100W 或 100VA) 。 不适用10 环境条件10.1 运输和贮存在运输或贮存的包装状态下,设备应能放置于制造商规定的环境条件下。 适用 10.1运行10.2当设备在下列条件最不利的组合环境下正常使用运行时,它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10.2.1 环境a) 环境温度范围:+10+40。b) 相对湿度范围:30%75%。c) 大气压力范围:700 hPa1060hPa。适用 10.2.1d) 水冷设备进水口水温,不高于
16、 25。 不适用10.2.2 电源设备适用的电源额 定 电 压 不 超 过 :手持式设备不超过 250V。 不适用额定视在输入功率至 4kVA 的设备,单相交流250V 或直流、多相交流 500V。不适用所有其他设备,500V。 不适用低的内阻抗。 不适用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名义电压的10%。 不适用系统的任何导线间或任何导线与地间的电压,不超过名义电压的+10%不适用电压波形为正弦波,是对称供电系统的多相电源。不适用频率为 50Hz,误差不超过 1 Hz。 不适用a)保护措施按 GB 16895.21 的规定。 不适用b) 内部电源如可更换,必须有制造商规定。 不适用防电击概述13设备应设计成
17、尽量避免在正常使用和单一故障条件时发生电击危险。 适用14 有关分类的要求14.1 I 类设备a) 类设备可以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部件,或可有由安全特低电压运行的部件,或者可有用保护阻抗来防护的可触及部件。不适用b) 如果规定用外接直流电源设备的网电源部分与可触及金属部分之间的隔离是基本绝缘,则应提供独立的保护接地导线。不适用14.2 II 类设备a) 类设备类型包括:1) 带绝缘外壳;2) 带金属外壳;3) 上述 1)和 2)两类综合的设备。不适用b) 类防护转换为类防护的装置应全部满足以下要求:转换装置应清楚指明所选类别;应需使用工具转换;任何时候应符合所选类别的全部要求;不适用在类设
18、备工作位置上,转换装置必须切断保护接地导线与设备的连接,或转换为符合 18章要求的功能接地导线。不适用c) 类设备可备有功能接地端子或功能接地导线。 不适用14.4 I 类和 II 类设备除基本绝缘外,必须按类设备要求配备附加保护;或 不适用a)按类设备要求配备附加保护。 不适用b) 规定由外接直流电源供电的设备,当极性接错时,应不发生安全方面的危险。 不适用14.5 内部电源设备b) 具有与供电网相连的装置的内部电源设备,当其与供电网相连时必须符合 I 类或 II 类设备的要求,当其未与供电网相连时必须符合内部电源设备的要求。不适用14.6 B 型、BF 型和 CF 型应用部分c) 在随机文
19、件中指明直接用于心脏的应用部分应是 CF 型。 不适用15 电压和(或)能量的限制用插头与供电网连接的设备,应设计成在拔断插头之后 1s 时,各电源插脚之间以及每一电源插脚与外壳之间的电压不超过 60V。不适用抗干扰抑制电容器剩余电压免除条件:电压250V,电容3000pF(线对地) ;或电压125V,电容5000pF(线对地) ;b)或电容0.1F(线间) 。不适用 15断电后,打开正常使用时的调节孔盖就可触及的电容器或与其相连电路带电部件的剩余电压不超过 60V,或不适用剩余电压超过 60V 时,剩余能量不超过 2mJ。 不适用c)如 果 不 能 自 动 放 电 且 仅 在 使 用 工 具
20、 时 才 能 打开 调 节 孔 盖 , 则 允 许 在 设 备 中 设 有 手 工 放 电装 置 。 对 这 些 电 容 器 和 (或 )与 其 相 连 的 电 路 ,应 加 以 标 识 。不适用16 外壳和防护罩设备应制造和封闭得能防止与带电部分和在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能带电的部分接触。 不适用a)若不用工具就能更换灯泡时,应保证在装卸灯泡时防止与灯的带电部分接触。 不适用免除条件:在正常使用时,不用工具就可触及的部件与患者之间不可能发生导电连接的情况下,可假定当其基本绝缘失效时该部件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 25V 或直流 60V。使用说明书应指明操作者不得同时触及该部件和患者。不适用b) 外壳顶盖
21、上的孔,用标准规定的试验棒试验时,不能触及带电部分。 不适用 当 取 下 手 柄 、 旋 钮 、 控 制 杆 等 之 后 , 就 能 触 及 控 制 器 操 作 机 构 的 导 体 部 件 时 ,应 :当 用 开 路 试 验 电 压 不 超 过 交 流 50V, 试 验电 流 不 低 于 1A 测 量 时 , 测 得 的 上 述 导 体 部 件至 设 备 保 护 接 地 端 子 的 电 阻 值 不 应 大 于0.2 。不适用 采用 17 g)中的一种隔离方法。 不适用c)免除条件:当次级回路额定电压小于或者等于交流 25V,直流或峰值 60V 的控制器,轴及类似部件可仅以基本绝缘与电路部件隔离
22、。不适用d) 设备外壳内部带有交流 25V 或直流 60V 以上的部件,若不能由外部总开关或插头与电源断开,应附加盖罩防护,或各部件在空间互相隔开排列,作“带电”标记。不适用 防止与带电部分接触的外壳应仅用工具才能打开; 不适用 e)或:用自动装置在打开或移开外壳时, 使 这些 部 件 不 带 电 。 不适用 下列部件除外:1)不用工具便可移开外壳或部件,和允许操作者正常使用时触及的带电部分(电压不超过交流 25V,直流或峰值 60V,且由17g1)17g5)任何一种方法与供电网隔离) 。使用说明书应提示操作者不得同时触及该部件和患者。不适用e)2)在取下灯泡后允许触及的灯座带电部分。使用说明
23、书应提示操作者不得同时触及该部件和患者。不适用f) 调节工具不能触及到调节孔内的基本绝缘或任何带电部分,或仅用基本绝缘与网电源隔离又未保护接地的任何部件。不适用17 隔离(原标题:绝缘和保护阻抗)在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下,应用部分必须与带电部分隔离到不超过漏电流的容许值。a)采用下述方法之一:1)应用部分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但保护接地,且应用部分对地有一个低的内阻抗以使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时漏电流不超过允许值。2)应用部分用一个已保护接地的金属部件与带电部件隔离。金属部件可以是全封闭的金属屏蔽。3)应用部分未保护接地,用一个在任何绝缘失效时均无超过容许值的漏电流流向应用部分的保护接地
24、中间电路与带电部件隔离。不适用4)应用部分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 适用175)用元件的阻抗防止超过容许值的患者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流向应用部分。不适用c) 应用部分不得与未保护接地的可触及金属部分有导电连接。适用 17d) 类设备手持式软轴应用辅助绝缘与电动机隔离。不适用在正常状态和单一故障状态下,可触及部分应与带电部件隔离到不超过漏电流的容许值。采用下述方法之一:1)可触及部分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分隔离,但要保护接地。2)可触及部分用保护接地的金属部件与带电部件隔离,金属部件可以是全封闭的导体屏蔽。3)可触及部分未保护接地,用一个在任何绝缘失效时均不会导致超过外壳漏电流超过容许值的保护接地中间电路与带电部分隔离。不适用4)可触及部分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隔离与带电部件隔离。适用 17g)5)用元件的阻抗防止超过容许值的外壳漏电流流向可触及部分。不适用防除颤应用部分与其他部分隔离应设计成:在对与防除颤应用部分连接的患者进行心脏除颤放电期间,危 险 的 电 能 不 出 现在 :任 何 信 号 输 入 部 分 ;任 何 信 号 输 出 部 分 ; h)施加除颤电压后,再经过随机文件中规定的任何必要的恢复时间,设备必须能继续行使随机文件中描述的预期功能。不适用18 保护接地、功能接地和电位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