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前海合作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深圳市前海联合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 2 目 录 第一篇 致投 标 人 . 1 第二篇 投标须知 . 1 第 1 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2 一 、 投标人资质要求 .2 二 、 评标原则 .2 三 、 本项目时间安排 .3 四、合同主要条款 .3 五、废标的规定 .3 六、标书的要求 .4 七 、 中标通知书 .4 八 、 合同的签订 .5 九 、 其他投标须知事项 .5 第 3 章 招标范围 .8 第 4 章 开标、招标小组及评标 .8 第三篇 投标书格式 . 16 第 1 章 投标文件编制说
2、明 . 16 第 2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7 第四篇 合同文本 . 24 附件: 履约评价表 . 前海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 第一篇 致投 标 人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内容、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正式投标人,如不递交投标文件,应于取得招标文件 2 天内书面通知招标人。 招标人 (盖章 ): 招标单位地址: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 9 号办公楼
3、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徐翔 、吴奇浩 联系电话: 0755-36668063 36667297 日 期: 2017 年 5 月 8 日 前海合作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 第二篇 投标须知 第 1 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 前海合作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 深圳市前海 3 招标范围 详见第二篇第 3 章 4 投标限制 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企业自筹) 6 投标人资质 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提供经营范围证明文件; 3. 本项目只接受独
4、立企 业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 1 套,副本 3 套。 8 投标人的 替代方案 不允许 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0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5 日 前海合作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 11 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日 12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 不组织答疑会 13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4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9 号前海综合管理楼 323 办公室 截止时间: 2017 年 5 月 17 日 10 时 0 分 15 开
5、标评标会 地点: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 9 号办公楼 时间: 2017 年 5 月 17 日 10 时 0 分 16 签订合同 发出中标通知书 30 天内。 本项目,服务期限 6 个月,服务期限自中标结果确认、合作协议签订后起 算。 合同签字盖章后,甲方按合同确定的金额;以双方认可的实际清运数量,按月向乙方支付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一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垃圾清运服务相关经营范围的资质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 3. 本项目只接受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 评标原则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
6、:对报名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前海合作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 评审,具体详见第 2 篇第 4 章规定内容进行。 三 、 本项目时间安排 序号 内容 时间期限和地点 1 发售招标文 件时间和地点 前海管理局官网自行免费下载。 2 投标人质疑期限 招标文件发售后至截至投标截止前 5 天 3 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期限 招标文件发售后至截至投标截止前 3 天 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7 年 5 月 17 日 10 时 0 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9 号前海综合管理楼 323 办公室 5 开评标时间和地点 2017 年 5 月 17 日 10
7、时 0 分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前湾一路 9 号办公楼 6 合同签署期限 中标通知发出后 30 天内 四、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篇。 五、废标的 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投标人退出本项目投标活动: ( 1)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的 ; ( 2) 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 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 规定应提交其他资料而未提交
8、的 ; (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 (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 审时不一致的; 前海合作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 ( 6)投标人报价文件中,每月垃圾清运费用超过 360 元 /桶的,总价超过 19.44万元的; ( 7)投标人经营范围和 许可不符合资质要求的;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 9)投标文件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12)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废标和拒
9、绝接受的其他情形。 (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六、标书的要求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 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3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1 套,副本 3 套。 4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应标识: ( 1)收件人:深圳市前海联合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 2)项目名称:前海合作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3)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 4) 2017 年 5 月 17 日 10 时 0 分开标,此之前不得开封 ( 5)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人的报名资料、投标
10、函及附件应加盖公章,分别封装后,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 密封好,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上述信息。密封袋的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规定注明开标时间,在此之前不得开封。 七 、 中标通知书 1.确定中标人 前海合作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5 依据评标打分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 2.中标通知书 2.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八 、 合同的签订 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
11、根据招标文件所附的合 同文本签订合同。 2.本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 3.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合同,不得将中标合同内的工作转让 (转包 )给他人。 九 、 其他投标须知事项 1.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 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
12、.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 (答疑 )纪要、修改 (补充 )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1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前海合作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 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
13、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 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送至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发出澄清文件给所有投标人,请投标人关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3 日前的任何时 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发出澄清文件给所有投标人,
14、请投标人关注前海管理局官网公告,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纪要、招标文件修改 (补充 )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纪要、修改 (补充 )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3.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纪要、招标文件修改 (补充 )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在 前海管理 局官网 进行 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补充 )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 (补充 )函件中明确。 4.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
15、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并且,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5.投标文件的组成 5.1 报名资料 (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前海合作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7 ( 2) 企业经营范围复印件; (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5.2 投标函及附件 6.投标文件的签署 6.1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
16、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6.2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7.投标报价 本项目为一次性招标,总控制价在 194400 元以内,每月清运费用不超过 360元 /桶,每日垃圾清运桶数不超过 90 桶。 8.投标货币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采用人民币。 9.提供的图纸资料 本项目不适用。 10.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为自规定的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限起 30 天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2 特殊的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 内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项目投标人的报名资料、投标函及附件应加盖公章,分别封装后,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密封袋的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规定注明开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