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AP-流程说明-让你清楚每个步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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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PPAP生 产 件 批 准 程 序 A 目 的生 产 件 批 准 程 序 (PPAP)规 定 了 包 括 生 产 和 散 装 材 料 在 内 的 生 产 件 批 准 的 一 般 要 求。 PPAP 的 目 的 是 用 来 确 定 供 应 商 是 否 已 经 正 确 理 解 了 顾 客 工 程 设 计 记 录 和 规 范 的 所 有要 求 , 以 及 其 生 产 过 程 是 否 具 有 潜 在 能 力 , 在 实 际 生 产 过 程 中 按 规 定 的 生 产 节 拍 满 足 顾客 要 求 的 产 品 。B 适 用 范 围PPAP 必 须 适 用 于 提 供 散 装 材 料 、 生 产 材 料

2、、 生 产 件 或 维 修 零 件 的 内 部 和 外 部 供 应商 现 场 。 对 于 散 装 材 料 , 除 非 顾 客 要 求 , PPAP 可 不 作 要 求C 条 文 解 释本 文 中 出 现 “必 须 ”( shall) 一 词 表 示 强 制 执 行 的 要 求 。 “应 该 ”( should) 一 词 表 示 强制 执 行 的 要 求 , 但 在 执 行 方 式 上 允 许 一 些 灵 活 性 。段 落 中 标 有 “注 ”的 词 句 是 就 所 涉 及 的 要 求 在 理 解 方 面 和 明 确 性 上 给 予 解 释 。 标 有“注 ”的 语 句 中 出 现 “应 该 ”

3、( should) 一 词 表 示 仅 供 参 考 。第 一 部 分I.1 总 则针 对 如 下 情 况 , 供 应 商 必 须 获 得 顾 客 产 品 批 准 部 门 的 完 全 批 准 。1 新 零 件 或 产 品 ( 以 前 从 未 提 供 给 顾 客 的 特 殊 零 件 、 材 料 或 颜 色 ) 。2 对 以 前 提 交 零 件 的 不 符 合 之 处 进 行 了 纠 正 。3 由 于 设 计 记 录 、 技 术 规 范 或 材 料 方 面 的 工 程 更 改 所 引 起 的 产 品 更 改 。4 第 I.3 节 要 求 的 任 何 一 种 情 况 。I.2 PPAP 的 过 程 要

4、 求I.2.1 生 产 件 : 用 于 PPAP 的 产 品 必 须 取 自 有 效 的 生 产 过 程 。所 谓 有 效 的 生 产 过 程 :l 一 小 时 至 八 小 时 的 生 产 。l 且 至 少 为 300 件 连 续 生 产 的 部 件 , 除 非 顾 客 授 权 的 质 量 代 表 另 有 规 定 。l 使 用 与 生 产 环 境 同 样 的 工 装 、 量 具 、 过 程 、 材 料 和 操 作 工 进 行 生 产 。l 每 一 独 立 生 产 过 程 制 造 的 零 件 , 如 相 同 的 装 配 线 和 或 工 作 单 元 、 多 腔 冲 模 、 铸模 、 工 装 及 仿

5、 形 模 的 每 一 腔 位 的 零 件 都 必 须 进 行 测 量 , 并 对 代 表 性 的 零 件 进 行 试 验 。I.2.2 PPAP 要 求l 供 应 商 必 须 满 足 所 有 规 定 要 求 , 如 设 计 记 录 、 规 范 , 对 于 散 装 材 料 , 还 需 要 有 散装 材 料 要 求 的 审 核 清 单 。l 任 何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检 测 结 果 都 会 成 为 供 应 商 不 得 提 交 零 件 、 文 件 和 或 记 录 的 理由 。l PPAP 的 检 验 和 试 验 必 须 由 有 资 格 的 实 验 室 完 成 。 所 使 用 的 商 业 性 独

6、 立 的 实 验室 必 须 是 获 得 认 可 的 实 验 室 机 构 。l 供 应 商 委 托 商 业 性 实 验 室 做 试 验 时 , 必 须 用 带 有 实 验 室 名 称 的 报 告 格 式 或 是 采 用正 规 的 实 验 室 报 告 提 交 试 验 结 果 。 报 告 中 必 须 填 写 清 楚 实 验 室 名 称 、 试 验 日 期 、 试 验 所采 用 的 标 准 。 对 任 何 试 验 结 果 只 笼 统 性 地 描 述 其 符 合 性 是 不 可 接 受 的 。l 无 论 零 件 的 提 交 等 级 如 何 , 供 应 商 必 须 对 每 个 零 件 或 同 族 零 件

7、保 存 相 应 的 记 录 。这 些 记 录 必 须 在 零 件 的 PPAP 文 件 中 列 出 , 或 在 该 类 文 件 中 有 所 说 明 , 并 随 时 备 查 。l 供 应 商 若 想 获 得 例 外 或 偏 离 PPAP 要 求 , 必 须 事 先 得 到 顾 客 产 品 批 准 部 门 的 认可 。I.2.2.1 设 计 记 录供 应 商 必 须 具 备 所 有 的 可 销 售 产 品 的 设 计 记 录 。注 : 无 论 谁 负 责 设 计 , 任 何 可 售 产 品 、 零 件 或 部 件 将 只 有 一 份 设 计 记 录 , 设 计 记 录可 以 引 用 其 它 文 件

8、 , 并 使 之 成 为 设 计 记 录 中 的 一 部 分 。I.2.2.2 授 权 工 程 更 改 文 件针 对 未 在 设 计 记 录 上 体 现 , 但 已 在 产 品 零 件 或 工 装 上 体 现 的 一 切 更 改 , 供 应 必 须 获得 授 权 工 程 更 改 文 件 。I.2.2.3 要 求 的 工 程 批 准在 设 计 记 录 有 规 定 时 , 供 应 商 必 须 具 有 顾 客 工 程 批 准 的 证 据 。I.2.2.4 设 计 失 效 模 式 及 后 果 分 析 (设 计 FMEA)如 果 供 应 商 负 责 设 计 , 应 进 行 设 计 失 效 模 式 及 后

9、 果 分 析 ( DFMEA) 。I.2.2.5 过 程 流 程 图供 应 商 必 须 以 特 定 格 式 设 计 一 份 过 程 流 程 图 , 并 能 清 晰 地 描 绘 出 生 产 工 艺 步 骤 和 顺序 , 且 满 足 特 定 顾 客 的 需 求 和 期 望 。 I.2.2.6 过 程 失 效 模 式 及 后 果 分 析 (过 程 FMEA)供 应 商 必 须 遵 循 QS-9000 第 三 版 要 求 进 行 过 程 FMEA 的 分 析 。I.2.2.7 尺 寸 检 验 结 果l 提 供 尺 寸 验 证 已 经 完 成 , 以 及 其 结 果 表 明 符 合 规 定 要 求 的

10、证 据l 标 明 设 计 记 录 的 日 期 、 更 改 等 级 和 全 尺 寸 结 果 清 单 、 经 批 准 的 工 程 更 改 文 件 。l 在 所 测 量 的 零 件 中 指 定 一 件 为 标 准 样 件 。l 在 所 有 的 辅 助 文 件 上 记 录 更 改 的 等 级 、 绘 图 日 期 、 供 应 商 名 称 和 零 件 编 号 。l 供 应 商 必 须 提 供 每 个 独 立 的 加 工 过 程 尺 寸 结 果 。I.2.2.8 材 料 性 能 试 验 结 果 记 录供 应 商 必 须 保 存 设 计 记 录 或 控 制 计 划 中 规 定 的 材 料 和 或 性 能 试

11、验 结 果 记 录 。I.2.2.8.1 材 料 试 验 结 果设 计 记 录 或 控 制 计 划 规 定 有 化 学 、 物 理 、 金 相 要 求 时 , 供 应 商 必 须 对 所 有 的 零 件 和产 品 材 料 进 行 试 验 材 料 试 验 报 告 必 须 标 明 :l 试 验 零 件 的 设 计 记 录 更 改 级 别 、 编 号 、 日 期 和 试 验 技 术 规 范 的 更 改 级 别 。l 进 行 试 验 日 期 。l 材 料 分 供 商 的 名 称 , 以 及 当 顾 客 提 出 要 求 时 , 注 明 他 们 在 顾 客 批 准 的 分 供 商 名 单上 的 材 料 供

12、 方 代 码 号 。I.2.2.8.2 性 能 试 验 结 果当 设 计 记 录 或 控 制 计 划 规 定 有 性 能 或 功 能 要 求 时 , 供 应 商 必 须 对 所 有 零 件 或 产 品 材料 进 行 试 验 试 验 报 告 必 须 标 明 :l 试 验 零 件 的 设 计 记 录 更 改 级 别 、 编 号 、 日 期 、 试 验 零 件 依 据 的 技 术 规 范 更 改 级 别。l 还 未 体 现 在 设 计 记 录 的 授 权 工 程 更 改 文 件 。l 进 行 试 验 的 日 期 。I.2.2.9 初 始 过 程 研 究I.2.2.9.1 总 则l 对 于 顾 客 或

13、 供 应 商 指 定 的 所 有 特 殊 特 性 , 必 须 在 提 交 之 前 确 定 其 初 始 工 序 能 力 或性 能 是 可 接 受 的 。l 供 应 商 必 须 进 行 系 统 分 析 来 了 解 测 量 误 差 对 研 究 测 量 结 果 的 影 响 。注 1: 此 项 要 求 是 为 了 确 定 生 产 过 程 是 否 可 能 生 产 出 满 足 顾 客 要 求 的 产 品 。 初 始 工序 分 析 重 点 是 在 计 量 值 数 据 而 非 计 数 值 数 据 。注 2: 工 序 能 力 或 性 能 的 评 价 指 数 是 经 顾 客 和 供 应 商 双 方 同 意 的 。

14、在 下 文 中 将 介 绍CPK 和 PPK 指 数 。 对 于 某 些 工 序 或 产 品 , 其 它 方 法 更 适 用 , 在 事 先 得 到 顾 客 批 准 的 情况 下 可 替 代 上 述 方 法 。注 3: 初 始 工 序 分 析 是 短 期 的 , 它 不 能 预 测 到 时 间 的 变 化 和 人 员 、 材 料 、 方 法 、 设备 、 测 量 系 统 和 环 境 的 改 变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 尽 管 是 短 期 分 析 , 采 用 控 制 图 , 按 照 顺 序 收集 和 分 析 数 据 也 很 重 要 。注 4: 对 于 可 以 采 用 X-Bar 和 R 图

15、的 那 些 特 性 、 短 期 分 析 应 该 是 在 从 批 量 试 生产 过 程 中 进 行 采 样 , 零 件 的 样 品 量 最 小 为 25, 含 有 至 少 100 个 读 数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I.2.2.9.2 质 量 指 数如 果 适 用 , 初 始 工 序 研 究 应 该 采 用 能 力 或 性 能 指 数 来 最 终 体 现 CPK-稳 定 过 程 的能 力 指 数 。 的 估 计 值 是 依 据 子 组 内 的 变 差 确 定 的 ( R-bar/d2 或 S-bar/C4) PPK性 能 指 数 。 根 据 总 变 差 估 计 值 (所 有 单 个 样 本 数

16、 据 使 用 标 准 偏 差 ( 均 方 根 等 式 ) ,“S”) 短 期 研 究 。 初 始 过 程 研 究 的 目 的 是 了 解 过 程 变 差 , 而 不 是 达 到 一 个 规 定 的 指 数 值。 当 可 能 得 到 历 史 的 数 据 或 有 足 够 的 初 始 数 据 来 绘 制 控 制 图 时 ( 至 少 100 个 个 体 样本 ) , 可 以 在 过 程 稳 定 时 计 算 CPK。 对 于 输 出 满 足 规 范 要 求 且 呈 可 预 测 的 波 形 , 长 期不 稳 定 过 程 使 用 PPK。I.2.2.9.3 初 始 研 究 接 收 准 则供 应 商 必 须

17、采 用 下 面 接 收 准 则 评 价 稳 定 过 程 初 始 过 程 研 究 结 果 :结 果 说 明指 数 值 1.67 该 过 程 目 前 满 足 顾 客 要 求 。 批 准 后 开 始 生 产 并 执 行 控 制 计 划 。1.33指 数 值 1.67 该 过 程 目 前 可 接 受 ,但 可 能 还 需 要 一 些 改 进 。 与 顾 客 联 系 并 评审 结 果 。 如 果 在 开 始 批 量 生 产 之 前 没 有 改 进 , 则 需 要 更 改 控 制 计 划 。指 数 值 1.33 该 过 程 目 前 没 有 达 到 满 足 顾 客 要 求 的 接 收 准 则 。 评 审 分

18、 析 结 果 请 与相 关 的 顾 客 代 表 联 系 。I.2.2.9.4 不 稳 定 过 程根 据 不 稳 定 的 性 质 , 不 稳 定 过 程 可 能 不 满 足 顾 客 的 要 求 。 供 应 商 必 须 进 行 鉴 定 和 评价 , 尽 可 能 在 提 交 PPAP 前 消 除 引 起 波 动 的 明 显 原 因 。 供 应 商 必 须 通 知 顾 客 不 稳 定 过程 的 情 况 , 必 须 在 提 交 PPAP 前 提 供 一 份 纠 正 措 施 计 划 。I.2.2.9.5 单 侧 公 差 或 非 正 态 分 布 的 过 程对 于 单 侧 公 差 或 非 正 态 分 布 的

19、过 程 , 供 应 商 必 须 和 顾 客 共 同 确 定 接 收 准 则 。I.2.2.9.6 不 符 合 接 收 准 则 时 的 对 策如 果 过 程 不 能 改 进 , 供 应 商 必 须 与 顾 客 取 得 联 系 , 如 果 在 PPAP 提 交 允 许 的 日期 之 前 仍 不 能 达 到 接 受 准 则 , 那 么 供 应 商 必 须 向 顾 客 提 交 一 份 纠 正 措 施 计 划 、 一 份 通 常包 含 100 检 验 的 修 改 的 控 制 计 划 。 持 续 进 行 减 少 变 差 的 努 力 , 直 到 PPK 或 CPK达 到 1.33 或 更 大 时 , 或 直

20、 到 从 顾 客 那 里 获 得 了 完 全 批 准 为 止 。I.2.2.10 测 量 系 统 分 析 研 究供 应 商 必 须 对 所 有 用 于 生 产 的 新 量 具 、 修 正 量 具 、 试 验 设 备 进 行 适 当 测 量 系 统 分 析研 究 , 如 量 具 的 双 性 、 偏 倚 、 线 性 、 稳 定 性 研 究 等 。I.2.2.11 合 格 的 实 验 室 文 件供 应 商 必 须 有 一 份 实 验 室 范 围 和 说 明 所 使 用 的 实 验 室 遵 循 QS-9000 第 三 版 , 4.10.6 和 或 4.10.7 节 的 证 明 文 件I.2.2.12

21、控 制 计 划供 应 商 必 须 制 订 一 份 控 制 计 划 来 规 定 所 有 过 程 控 制 内 容 , 此 控 制 计 划 必 须 遵 循QS 9000 要 求I.2.2.13 零 件 提 交 保 证 书 (PSW)圆 满 完 成 了 所 有 要 求 的 测 量 和 试 验 后 , 供 应 商 必 须 填 写 零 件 提 交 保 证 书 ( PSW) 对 于 每 一 个 零 件 编 号 都 必 须 完 成 一 份 单 独 的 PSW, 除 非 顾 客 同 意 采 用 其 他 的 形 式。 如 果 生 产 零 件 是 采 用 多 模 腔 、 铸 模 、 工 装 、 冲 模 或 仿 形

22、模 或 生 产 工 艺 ( 例 如 , 生 产线 或 加 工 单 元 ) 加 工 出 来 的 , 供 应 商 必 须 对 每 个 零 件 进 行 完 整 的 尺 寸 评 价 。 供 应 商 必 须在 保 证 书 或 附 件 中 的 “铸 模 型 腔 生 产 工 艺 ”栏 中 注 明 提 交 零 件 的 特 定 型 腔 、 铸 模 和生 产 线 等 。I.2.2.13.1 零 件 重 量 (质 量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PSW 上 记 录 要 发 运 的 零 件 重 量 , 除 非 顾 客 另 有 规 定 , 否 则 一 律 用 千克 ( kg) 表 示 , 并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23、4 位 ( 0.0000) 。 重 量 不 能 包 括 运 输 时 的 保 护 装 置、 装 配 辅 具 或 包 装 材 料 。 为 了 确 定 零 件 重 量 , 供 应 商 必 须 随 机 选 择 10 个 零 件 分 别 称重 , 然 后 计 算 并 报 告 平 均 重 量 。 用 于 生 产 实 现 的 每 个 型 腔 、 模 具 、 生 产 线 或 过 程 都 必 须至 少 选 取 一 个 零 件 进 行 称 重 。I.2.2.14 外 观 批 准 报 告 (AAR)如 果 在 设 计 记 录 上 某 一 要 求 提 交 的 零 件 或 零 件 系 列 有 外 观 要 求 , 则 必

24、 须 完 成 该 产 品 零 件 一 份 单 独 的 外 观 批 准 报 告 ( AAR) 。I.2.2.15 散 装 材 料 要 求 检 查 清 单 (仅 适 用 于 散 装 材 料 的 PPAP)对 于 散 装 材 料 , 散 装 材 料 要 求 检 查 清 单 必 须 经 顾 客 和 供 应 商 达 成 一 致 。 所 有 规 定 的要 求 必 须 满 足 , 除 非 在 检 查 清 单 上 特 别 指 明 “没 有 要 求 ”( NR) 。I.2.2.16 生 产 件 样 品供 应 商 必 须 按 照 顾 客 的 要 求 和 提 交 要 求 规 定 内 容 提 供 零 件 样 品 。I

25、.2.2.17 标 准 样 品供 应 商 必 须 保 存 一 件 标 准 样 品 与 生 产 件 批 准 记 录 保 存 时 间 相 同 。I.2.2.18 检 查 辅 具如 果 顾 客 提 出 要 求 ,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提 交 PPAP 时 同 时 提 交 零 件 特 殊 装 配 辅 具 或 部件 检 查 辅 具 。供 应 商 必 须 确 定 检 查 辅 具 的 所 有 内 容 与 零 件 尺 寸 要 求 一 致 。 提 交 时 , 供 应 必 须 将 纳入 检 查 辅 具 的 工 程 设 计 更 改 形 成 文 件 。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零 件 寿 命 期 内 , 对 任

26、何 检 查 辅 具 提供 预 防 性 维 护 。必 须 按 照 顾 客 要 求 进 行 测 量 系 统 分 析 研 究 , 如 : 量 具 的 双 性 、 偏 倚 、 线 性 和 稳 定 性研 究 。I.2.2.19 顾 客 的 特 殊 要 求供 应 商 必 须 有 与 所 有 适 用 的 顾 客 特 殊 要 求 相 符 合 的 记 录 。对 于 散 装 材 料 , 在 散 装 材 料 要 求 检 查 清 单 上 必 须 对 所 有 的 顾 客 特 殊 要 求 形 成 文 件 。I.3 顾 客 通 知 和 提 交 要 求I.3.1 顾 客 通 知以 下 情 况 发 生 时 , 供 应 商 必

27、须 通 知 顾 客 负 责 产 品 批 准 部 门 。 顾 客 可 能 因 此 会 决 定 要求 提 交 PPAP 批 准 。1 和 以 前 批 准 的 零 件 或 产 品 相 比 , 使 用 了 其 它 不 同 的 制 造 或 材 料 ;2 使 用 新 的 或 改 进 的 工 装 ( 不 包 括 易 损 工 装 ) 、 模 具 、 铸 模 、 模 型 等 , 包 括 附加 的 或 替 换 用 的 工 装 ;3 在 对 现 有 的 工 装 设 备 进 行 翻 新 或 重 新 布 置 之 后 进 行 生 产 ;4 生 产 是 在 工 装 和 设 备 转 移 到 不 同 的 工 厂 或 在 一 个

28、 新 增 的 厂 址 进 行 的 ;5 分 供 应 商 对 零 件 、 非 等 效 材 料 、 或 服 务 ( 如 : 热 处 理 、 电 镀 ) 的 更 改 , 从 而影 响 顾 客 的 装 配 、 成 型 、 功 能 、 耐 久 性 或 性 能 的 要 求 ;6 在 工 装 停 止 批 量 生 产 达 到 或 超 过 12 个 月 以 后 重 新 启 用 而 生 产 的 产 品 ;7 涉 及 由 内 部 制 造 的 , 或 由 供 应 商 制 造 的 生 产 件 的 产 品 和 过 程 更 改 。 这 些 部 件会 影 响 到 适 销 产 品 的 装 配 性 、 成 型 、 功 能 、 性

29、 能 和 或 耐 久 性 ;8 仅 适 用 于 散 装 材 料 :l 新 的 或 现 有 的 分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具 有 特 殊 特 性 的 原 材 料 的 新 货 源 ;l 在 没 有 外 观 规 范 的 情 况 下 , 产 品 外 观 属 性 的 更 改 ;l 在 相 同 的 过 程 中 变 更 了 参 数 ( 属 已 批 准 的 产 品 的 PFMEA 参 数 以 外 部 分 , 包 括包 装 ) ;l 已 批 准 产 品 的 DFMEA( 产 品 组 成 、 成 分 等 级 ) 以 外 部 分 的 更 改 。9 试 验 /检 验 方 法 更 改 、 新 技 术 采 用 (不 影

30、 响 接 受 准 则 ) 。I.3.2 顾 客 提 交 要 求在 下 列 情 况 下 ,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首 批 产 品 发 运 前 提 交 PPAP 批 准 , 除 非 负 责 产 品 批准 部 门 放 弃 了 该 要 求 。 不 论 顾 客 是 否 要 求 正 式 提 交 ,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需 要 时 对 PPAP文 件 中 所 有 适 用 的 项 目 进 行 评 审 和 更 新 , 以 反 应 生 产 过 程 的 情 况 。1 新 的 零 件 或 产 品 ( 例 如 : 以 前 未 曾 提 供 给 某 顾 客 的 一 种 特 定 的 零 件 、 材 料 、或 颜 色 )

31、 ;2 对 以 前 提 交 零 件 的 不 符 合 进 行 纠 正 ;3 关 于 生 产 产 品 /零 件 编 号 的 设 计 记 录 、 技 术 规 范 、 或 材 料 方 面 的 工 程 更 改 ;4 只 对 散 装 材 料 : 对 于 供 应 商 来 讲 , 在 产 品 上 采 用 了 以 前 未 曾 用 过 的 新 的 过 程技 术 。I.3.3 顾 客 不 要 求 通 知 的 情 况在 下 列 情 况 下 不 要 求 通 知 顾 客 和 提 交 (如 :PSW)。 供 应 商 有 责 任 跟 踪 更 改 和 或 改进 , 并 更 新 任 何 受 到 影 响 的 PPAP 文 件 。注

32、 : 任 何 情 况 下 , 一 旦 影 响 顾 客 产 品 的 装 配 性 、 成 型 、 功 能 、 性 能 和 或 耐 久 性 ,便 要 求 通 知 顾 客 。1 对 部 件 及 图 纸 的 更 改 , 内 部 制 造 或 由 分 供 应 商 制 造 , 不 影 响 到 提 供 给 顾 客 产品 的 设 计 记 录 ;2 工 装 在 同 一 工 厂 内 移 动 ( 用 于 等 效 的 设 备 , 过 程 流 程 不 改 变 , 不 拆 卸 工 装 ), 或 设 备 在 同 一 工 厂 内 移 动 ( 相 同 的 设 备 、 过 程 流 程 不 改 变 ) ;3 设 备 方 面 的 更 改

33、 ( 具 有 相 同 的 基 本 技 术 或 方 法 的 相 同 的 过 程 流 程 ) ;4 同 样 的 量 具 更 换 ;5 重 新 平 衡 操 作 工 的 作 业 含 量 , 对 过 程 流 程 不 引 起 更 改 ;6 导 致 减 少 PFMEA 的 RPN 值 的 更 改 ( 过 程 流 程 没 有 更 改 ) ;7 只 对 散 装 材 料 :l 对 批 准 产 品 DFMEA( 配 方 范 围 、 包 装 设 计 ) 更 改 ;l 对 PFMEA( 过 程 参 数 ) 的 更 改 ;l 不 会 严 重 影 响 到 特 殊 特 性 ( 包 括 在 批 准 的 规 范 限 值 内 改

34、变 目 标 值 点 ) 的 更 改 ;l 对 批 准 的 商 品 成 分 的 更 改 ( 在 化 学 提 纯 服 务 (CAS)系 列 中 CAS 数 字 没 有 改 变 ) ;l 生 产 不 涉 及 特 殊 特 性 的 原 材 料 的 分 供 应 商 生 产 现 场 发 生 变 化 ;l 不 涉 及 特 殊 特 性 的 原 材 料 的 新 货 源 ;l 加 严 的 顾 客 /销 售 接 受 容 差 限 值 。I.4 顾 客 提 交 要 求 证 明 的 等 级I.4.1 提 交 等 级供 应 商 必 须 按 照 顾 客 要 求 的 等 级 , 提 交 该 等 级 规 定 的 项 目 和 或 记

35、 录 ;等 级 1 只 向 顾 客 提 交 保 证 书 ( 对 指 定 的 外 观 项 目 , 还 应 提 供 一 份 外 观 批 准 报 告 );等 级 2 向 顾 客 提 交 保 证 书 和 产 品 样 品 及 有 限 的 支 持 数 据 ;等 级 3 向 顾 客 提 交 保 证 书 和 产 品 样 品 及 完 整 的 支 持 数 据 ;等 级 4 提 交 保 证 书 和 顾 客 规 定 的 其 它 要 求 ;等 级 5 在 供 应 商 制 造 厂 备 有 保 证 书 、 产 品 样 品 和 完 整 的 支 持 性 数 据 以 供 评 审 。如 果 顾 客 负 责 产 品 批 准 部 门

36、没 有 其 它 的 规 定 , 则 供 应 商 必 须 使 用 等 级 3 作 为 默认 等 级 , 进 行 全 部 提 交 。 只 供 应 散 装 材 料 的 供 应 商 必 须 使 用 等 级 1 作 为 默 认 等 级 ,提 交 所 有 散 装 材 料 的 PPAP 文 件 , 除 非 顾 客 负 责 产 品 批 准 部 门 另 有 规 定 。I.4.1 保 存 /提 交 要 求 表要 求 提 交 等 级等 级 1 等 级 2 等 级 3 等 级 4 等 级 5 1.可 销 售 产 品 的 设 计 记 录 R S S R 对 于 专 利 部 件 /详 细 资 料 R R R R 对 于

37、所 有 其 它 部 件 /详 细 资 料 R S S R 2. 工 程 更 改 文 件 , 如 果 有 R S S R3 顾 客 工 程 批 准 , 如 果 要 求 R R S R 4 设 计 FMEA R R S R 5 过 程 流 程 图 解 R R S R 6 过 程 FMEA R R S R 7 尺 寸 结 果 R S S R 8 材 料 、 性 能 试 验 结 果 R S S R 9 初 始 过 程 研 究 R R S R 10 测 量 系 统 分 析 研 究 R R S R 11 具 有 资 格 的 实 验 室 文 件 R S S R 12 控 制 计 划 R R S R 13 零

38、 件 提 交 保 证 书 ( PSW) S S S S R 14 外 观 批 准 报 告 (AAR), 如 S S S R 果 适 用 15 散 装 材 料 要 求 检 查 清 单 R R R R 16 样 品 产 品 R S S R 17 标 准 样 品 R R R R18 检 查 辅 具 R R R R19 符 合 顾 客 特 殊 要 求 的 记 录 R R S RS 供 应 商 必 须 向 指 定 的 顾 客 产 品 批 准 部 门 提 交 , 并 在 适 当 的 场 所 , 包 括 制 造 场所 , 保 留 一 份 记 录 或 文 件 项 目 的 复 印 件 。R 供 应 商 必 须

39、在 适 当 的 场 所 保 存 , 顾 客 代 表 有 要 求 时 应 易 于 得 到 。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适 当 的 场 所 保 存 , 并 在 有 要 求 时 向 顾 客 提 交 。I.5 零 件 提 交 状 态I.5.1 总 则顾 客 必 须 通 知 供 应 商 关 于 提 交 的 审 批 结 果 。 获 得 生 产 件 批 准 后 , 供 应 商 必 须 保 证 将来 生 产 继 续 满 足 顾 客 的 要 求 。I.5.2 顾 客 PPAP 状 态I.5.2.1 完 全 批 准 是 指 零 件 满 足 顾 客 的 所 有 技 术 规 范 和 要 求 。 因 此 , 供 应 商

40、 要 根 据顾 客 计 划 部 门 定 货 计 划 按 量 发 运 零 件 。I.5.2.2 临 时 批 准 允 许 按 限 定 时 间 或 零 件 数 量 运 送 生 产 需 要 的 材 料 。 供 应 商 只 有 在下 列 情 况 , 才 给 予 临 时 批 准 : 已 明 确 了 影 响 生 产 批 准 不 合 格 的 根 本 原 因 ; 已 准 备 了 一 份 顾 客 同 意 的 临 时 批 准 措 施 计 划 。 为 获 得 “完 全 批 准 ”需 再 次 提 交。 获 得 临 时 批 准 的 材 料 , 若 到 使 用 截 止 期 或 授 权 发 货 数 量 已 满 时 , 仍 未

41、 满 足 即 定 改 进措 施 计 划 , 则 拒 收 。 如 果 没 有 同 意 延 长 临 时 批 准 , 则 不 允 许 再 次 发 运 。散 装 零 件 , 供 应 商 必 须 使 用 “散 装 材 料 临 时 批 准 ”表 格 。I.5.2.3 拒 收 是 指 从 生 产 批 次 中 选 取 用 于 提 交 的 样 品 和 文 件 不 符 合 顾 客 要 求 。 必 须提 交 更 改 的 产 品 和 文 件 , 并 获 得 批 准 后 , 才 能 批 量 发 运 。I.6 记 录 保 存无 论 按 哪 种 等 级 提 交 , 生 产 零 件 批 准 的 记 录 必 须 保 存 的 时

42、 间 是 零 件 在 用 时 间 再 加 一个 日 历 年 。 零 件 提 交 保 证 书 的 填 写零 件 资 料1. 零 件 名 称2. 顾 客 零 件 编 号 : 工 程 签 发 的 最 终 零 件 名 称 和 编 号 。3. 安 全 /法 规 项 : 若 零 件 图 上 注 明 为 安 全 /法 规 项 , 则 选 择 “是 ”, 否 则 为 “否 ”。4. 工 程 图 样 更 改 等 级 和 批 准 日 期 : 说 明 更 改 的 等 级 和 提 交 日 期 。5. 附 加 的 工 程 更 改 : 列 出 所 有 在 图 样 上 没 有 纳 入 的 , 但 已 在 该 零 件 上 体

43、 现 的 , 并已 批 准 的 工 程 更 改 。6. 图 纸 编 号 : 规 定 提 交 的 顾 客 零 件 编 号 的 设 计 记 录 。7. 采 购 订 单 代 号 : 依 据 采 购 订 单 填 入 本 代 号 。8. 零 件 重 量 : 填 入 用 千 克 表 示 的 零 件 实 际 重 量 , 精 确 到 小 数 点 后 四 位 。9. 检 查 辅 具 代 码 : 如 果 辅 助 工 具 用 于 尺 寸 检 验 , 应 填 入 其 代 号 。10. 工 程 更 改 等 级 和 批 准 日 期 。供 应 商 制 造 厂 信 息11 供 应 商 名 称 和 供 应 商 代 码 : 填

44、入 在 采 购 订 单 上 指 定 的 制 造 厂 址 代 码 。12 供 应 商 制 造 厂 地 址 : 填 入 零 件 生 产 地 的 完 整 的 地 址 。提 交 信 息13 提 交 类 型 : 选 择 提 交 类 型 , 并 在 相 应 的 方 框 上 划 “”。14 顾 客 名 称 : 填 入 公 司 名 称 和 分 部 或 工 作 组 。15 买 方 名 称 : 和 买 方 的 代 码 : 填 入 买 方 名 称 和 代 码 。16 适 用 范 围 : 填 入 年 型 、 车 辆 名 称 、 或 发 动 机 、 变 速 器 等 。提 交 原 因17 选 择 合 适 的 项 目 ,

45、并 在 相 应 方 框 上 划 “”, 在 “其 他 ”栏 上 加 注 细 节 说 明 。要 求 的 提 交 等 级18 标 明 由 顾 客 要 求 的 提 交 等 级 。提 交 结 果19 选 择 合 适 的 项 目 , 并 在 相 应 方 框 上 划 “”, 包 括 尺 寸 、 材 料 试 验 、 性 能 试 验、 外 观 评 价 和 统 计 数 据 。20 选 择 合 适 的 项 目 , 并 在 相 应 方 框 上 划 “”。 如 果 是 “否 ”, 应 在 下 面 “说 明 ”栏中 进 行 解 释 。21 说 明 : 提 供 关 于 提 交 结 果 的 详 细 说 明 ; 适 当 时

46、, 可 在 附 件 中 进 行 附 加 解 释 。22 在 证 实 了 各 项 结 果 符 合 所 有 顾 客 要 求 及 顾 客 所 要 求 的 所 有 文 件 全 部 准 备 妥 当后 , 供 应 商 负 责 人 必 须 对 声 明 的 内 容 进 行 签 批 , 并 提 供 职 务 、 电 话 号 码 和 传 真 号 码 。仅 供 顾 客 使 用 不 填 。外 观 件 批 准 报 告 的 填 写1 零 件 号 : 零 件 统 一 编 号 。2 图 样 号 : 如 果 与 零 件 号 不 同 , 应 填 写 绘 有 该 零 件 的 图 样 号 。3 适 用 范 围 : 填 入 使 用 该

47、零 件 的 车 型 的 代 号 或 其 它 项 目 名 称 。4 零 件 名 称 : 填 写 按 该 零 件 图 样 已 经 完 工 的 零 件 名 称 。5 买 方 代 码 : 填 入 具 体 购 买 此 零 件 的 买 方 代 码 。6. 工 程 更 改 水 平 日 期 : 工 程 更 改 水 平 和 本 次 提 交 的 工 种 更 改 日 期 。7. 供 应 商 名 称 : 负 责 提 交 的 供 应 商 ( 也 适 用 分 供 应 商 )8 制 造 地 点 : 制 造 和 组 装 零 件 的 地 点 。9 供 应 商 代 码 : 顾 客 指 定 的 供 应 商 生 产 和 组 装 零

48、件 的 地 点 的 代 码 。10 提 交 原 因 : 选 择 合 适 项 目 解 释 本 次 提 交 的 原 因 , 在 相 应 的 方 框 上 划 “”。11 供 应 商 的 表 面 加 工 资 料 : 列 出 所 有 第 一 层 表 面 加 工 工 具 、 磨 料 来 源 、 磨 粒 类型 、 纹 理 以 及 用 来 检 查 的 光 泽 度 标 准 样 品 。12 表 面 预 处 理 评 价 : 由 顾 客 所 有 代 表 完 成 (GM 公 司 不 使 用 )13 颜 色 标 注 : 填 入 字 母 和 数 字 或 数 字 表 示 颜 色 的 识 别 号 。14 三 色 数 据 : 对

49、 提 交 的 零 件 , 列 出 与 顾 客 认 可 的 标 准 样 品 相 比 的 (色 度 计 )数据 。15 标 准 样 品 代 号 : 填 入 字 母 和 数 字 式 的 标 准 识 别 号 ( 福 特 汽 车 公 司 不 使 用 ) 。16 标 准 样 品 批 准 日 期 : 填 入 标 准 样 品 批 准 的 日 期 。17 材 料 类 型 : 标 明 第 一 层 表 面 处 理 和 基 底 ( 如 : 油 漆 /ABS) 。18 材 料 来 源 : 标 明 第 一 层 表 面 抛 光 和 基 底 的 供 应 商 。 如 : Redspot/DOW 公司 。19 颜 色 评 价 、 色 彩 、 色 调 、 色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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