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治安勤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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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九讲 治 安 勤 务第一节 盘查一、盘查的界定 (一)含义 盘查,是指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为发现和确认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可能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员进行仔细盘问和认真检查的勤务活动。(二)性质 1、盘查是公安民警的行政执法行为 2、盘查是人民警察的当场处置行为。 3、盘查是一种初步审查行为(三)基本类型 1、根据对盘查对象事先有无了解和准备,可以分为: 有预期目标的盘查 / 无预期目标的盘查。 2、根据盘查的地点和时期的不同,可以分为: 当场盘查 / 继续盘问。二、盘查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有的放矢原则(二)坚持公开身份的原则(三)坚持高度警惕的原则 (超估危险原则)(四)坚持先盘后查

2、的原则(五)坚持妥善处理的原则三、盘查对象的识别 1、疑点(嫌疑)的含义。 盘查对象是有违法犯罪嫌疑。何谓嫌疑?法无明文规定。对“嫌疑”的理解。 2、对疑点的判断 (l)有反常现象, (2)有矛盾现象 (3)有同一现象, 3、认定 “嫌疑”的标准 a.符合民警的一般执法经验。 b.社会大众的心理能够承受 。 c.符合立法和执法目的。24、疑点的表现形式。 (1)身份疑点。 (2)行为疑点。 (3)携物疑点。 (4)痕迹疑点。 (5)关系疑点。5、疑点的基本类型 1、非实质性疑点。即某些带有复杂的偶然性的疑点。 2、实质性疑点。即盘查对象无法合理解释原因的疑点。 对上述两类疑点进行区分,目的在于

3、在实际盘查工作中要区别对待。对第一类疑点,主要实施一般性询问,不具有强制干预的性质;对第二类疑点,则实施正式的盘查,具有强制干预的性质。 6、发现疑点的基本方法。 (1)全方位观察法。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2)重点观察法。具体有三种情况:带案观察。依据违法犯罪的时间规律进行重点观察。对某些违法犯罪的常发地点进行重点观察。 (3)跟踪观察法。7、几种常见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 (1)卖淫嫖娼的识别: a、看场所。 b、辨衣着。 C、观行动。 D、听言语。 E、查身份。 (2)扒窃的识别: “一看眼睛二看手,三看衣着四看走,最后不忘嘴和口 “ a、察神色。 b、观行动。 C、辨衣着。 D、听言语

4、。 E、记面貌。 F、抓现行。 (3)暗中兜售违禁物品行为的识别: a、暗中挂钩,另择时间,异地交货。 B、暗中叫卖,直接出售,当场成交。 C、做贼心虚,不敢正视警察,畏警而逃。 D、多将物品藏在衣服内或绑在腿部。 四、盘查对象的接近 恰当地选择盘查时机,正确地选择盘查地点,采取灵活、有效的接近方3法,是保证盘查任务顺利、有效、安全进行的重要因素和条件,也是人民警察必须学会和掌握的工作技巧。1、盘查时机的选择 总的原则是,掌握火候,不迟不早,恰到好处。 (1)既要考虑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又要考虑自身安全。(2)既要考虑能否查获证据,又要考虑避免使公共利益和被害人权益遭受实际损害。 (3)在没有

5、实质性疑点时,可巧妙运用欲擒故纵的策略和手段。 (4)切忌在无准备的 情况下随意发问,以免被动。 2、盘查地点的选择 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1)宜宽不宜窄。 (2)宜明不宜暗。 (3)宜有所依托,不宜过多暴露。 (4)宜简单不宜复杂。 (5)宜僻静不宜喧闹。 (6)宜近不宜远。 3、接近嫌疑人的方法。 正面接近,迅速出击。 迂回包围,隐蔽接近。 化妆尾随,秘密跟近。 公秘与内外相结合,协同制敌。4、关于警察的站位 (1)相隔距离。距离盘查对象约 15 至 2 米左右。便于快速上前攻击和后退防守。 (2)站立姿势。应为两脚前后开立,侧身面对被盘查对象,右手扶在警棍或枪柄上 。使身体要害部位暴露面

6、小,而且便于拿警棍或枪支 。 (3)站位形式。两人时,负责盘查的警察应正对被盘查对象,负责控制对象的警察位于被盘查对象的右侧或背后,控制被盘查对象的右手动作;三人以上时,警察站位应形成(半)包围形式,将被盘查对象夹在警察中间,盘查的警察正对被盘查对象,其他的警察位于被盘查对象四周负责控制和警戒;一个警察进行盘查,其站位应能封住出路或可能逃窜的方向。五、盘查的步骤和技巧 根据盘查的实施过程,盘查一般可以分为盘问、检查和处理三个相互联结的程序和步骤。其中,盘问是先导,检查是盘问的深化和延续,处理是结果。(一)盘问1、盘问的重点 根据警务工作实践,盘问的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查清盘查对象的身份,

7、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能确认身份的 基本情况;第二,查清盘查对象携带的物品,包括物品种类、数量、来源、用途等情况;第三,查清同行人关系,包括夫妻、子女、同事、朋友等情况;第四,查清可疑情况,包括可疑的行为、神情、痕迹、迹象等主要情况。2、盘问的过程4 (1)启问。 启问是指对盘查对象进行的不直接涉及疑点的询问。如可向盘查对象询问从哪来,到哪去,去干什么,做什么工作,家住哪里等。 (2)质疑。 质疑是民警对盘查对象提出疑问进行诘问和核实。质疑主要是民警有目的、有控制、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向盘查对象进行质询或详细核实。 3、盘问的方法 (1)分开盘问法。是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盘问对象带至互相

8、不能交流沟通的地点分别盘问,其目的是根据被盘查人自述上的相互矛盾发现违法犯罪的情况; (2)选择突破法。是以比较脆弱者为突破口突开案情,进而瓦解其犯罪团伙,使盘问达到更好的效果。4、盘问的语言技巧 (1)语言表达要文明规范职业。 具体应注意:( 1)盘问时要尽量避免使用刺激性语言和污辱性语言。(2)即使已证实对方就是犯罪分子,也不要随便作出结论性的表示。 (2)语言表达要针对性强 针对性强是指盘问时所使用的语言,应根据不同盘查对象的不同嫌疑表现、不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恰当的词语、语调、语气,准确地指向盘问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使盘查对象听后迅速引起心理反应进而作出回答。(3)语言表达要简单明

9、确 简单明确就是要求盘查人员在盘问中,语言表达要简练、确切、通俗易懂。 语言简练:语言简洁明快,表达干净利落。 语言确切:字词句恰当准确,不含糊不清、不言过其实。 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流畅自然,切合实际,不能说半截话、不乱用专业名词术语和书面语言。 (4)语言表达的法律性要强 法律性强是指盘问用语要充分体现警察执行职务的法定权力,体现警察依法行政的权威性。如对盘查对象说:“请你站住,我是警察,在执行公务,现在需要向你了解一些情况(或者需要检查一下你的包裹) ,请配合。 ” 5、盘问应注意的问题 1、公开身份,依法进行。 2、讲礼貌,开口尊称。 3、先问身份,再查事情。 4、引导自述,注意倾

10、听。 5、抓住事实,穷追不舍。 6、分开盘问,各个击破。(二)检查5 检查的任务是发现、收集违法犯罪证据,确认或排除盘查对象的违法犯罪嫌疑。检查包括对盘查对象的证件、人身、携带物品以及车辆和特定场所的检查。1、证件检查 ( 1)观察与触摸。观察证件的规格、图像、特殊印记、暗记等;触摸证件的质地、证件特殊凹凸图形等。 ( 2)人与证对照。一是比对证件上的照片与持证人是否相像或同一;二是证件内所载内容与持证人的陈述是否一致;三是持证人的数个证件之间是否有矛盾,如出生日期不一致,或者住址、职业、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等;四是证件是否已过有效期。 (3 )注意持证人的反应。 注意观察持证人的神情反应,看其是

11、否有惊惧恐慌的表现。要边查验边盘问,同时注意安全防范。证件认为可以放行时,最后返还 。 2、物品检查 l、做到人物分离。责令被检查人将物品放在适当位置,不得让其自行翻拿。 2、注意安全防范。由一名民警负责检查物品,其余民警负责监控被检查人。 3、检查要按一定程序进行。检查物品应按一看、二听、三闻、四摸、五拆的顺序进行。开启箱包时应当先仔细观察,防止有爆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 4、检查要细微、彻底。凡是盘查对象携带的物品,不论大小,一律查清,不要有遗漏。 5、检查要注意文明。自上而下按顺序拿取物品,不得掏底取物或者将物品直接倒出;对有声、有味的物品,应当谨慎拿取; 避免损坏或者遗失财物;检查女

12、性的箱包时,尽量不要将所有物品统统取出、亮开。3、人身检查 实施人身检查在盘查活动中最敏感、最易发生问题和产生纠纷,也最易出现袭警等情况。盘查中并不需要对所有的对象都进行人身检查,是否进行人身检查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有效控制被检查的嫌疑对象,防止自身受到攻击和伤害。(2)对携带或者可能携带凶器、武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检查时,应当先检查其有无凶器和武器,然后依法扣押。必要时,可以先依法使用戒具,然后进行检6查。(3)责令被检查人伸开双臂高举过头面向墙、车等,扶墙或者车等站立,双脚分开尽量后移,民警站于其身后并将一只脚置于其双脚中间,迅速从被检查人的双手开始向下对衣领及身体各部位进行检查,特

13、别注意腋下、腰部、裆部及双腿内侧。 (4)对女性进行人身检查的应由女性工作人员实施。 4、车辆检查(1)检查前,责令驾驶员将车辆熄火,拉紧手制动后下车,必要时应当暂时收存车钥匙。如车上有其他人员,应当责令其下车等候;(2)对人员进行检查并予以控制;(3)查验车辆行驶证件和牌照;(4)观察车辆外观和锁具;(5)检查车载货物和车内物品;(6)若驾驶员拒检逃逸,应当立即报告,请求部署堵截、追缉。(三)处理 1、立刻放行 “四个清楚”是指:被盘查人身份清楚;携带物品来源和用途清楚;主要可疑情况的真相清楚;与之相处者同被盘查人关系清楚。2、继续盘问 “四种情况”是指:被害人、证人控告或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14、;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人民警察法规定:“对嫌疑人进行留置盘问,从将其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得超过 24 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将留置时限延长至 48 小时。 ”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的规定又具体规定:继续盘问的一般时限由 24 小时改为 12 小时;继续盘问的时限根据不同对象分为 4 小时、12 小时、24 小时、48 小时四种;继续盘问不能随意延长,延长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得将继续盘问直接从 12 小时延长至 48 小时。 其中老幼孕等几类人特殊对待,继续盘问

15、不能超过 4 小时。这些人包括: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 70 周岁的老年人。弱势群体中应包括病患者和残疾者,他们也应受保护。7 另外被盘问人家属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须妥善安排。这些人包括: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三)处理(续) 3、批评教育。 4、治安处罚。 5、行政约束。 6、实施抓捕。 第二节 巡逻 一、巡逻的含义和作用 (一)巡逻的含义 巡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巡回观察周围情况,发现、纠正和处理各种治安问题,对社会面进行动态控制的一种勤务方式。(二)巡逻的作用1、预防违法犯罪行为。2

16、、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公众安全感。3、提供服务,促进警民关系。4、协助其他行政工作。5、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6、可以锻炼培养警员二、巡逻的主要工作 (一)维护公共秩序,特别是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大型公共场所、校园周边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二)对可疑人员依法进行盘问和检查,对可疑物品依法进行检查;(三)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四)救助走失儿童、老人、伤病人员及其他急难者;(五)排解纠纷;(六)接受群众询问及口头报案、举报、控告。三、巡逻区域和路线的划定 应当根据辖区面积、地域特征、治安、交通状况等,划分若干个巡逻区域,把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混乱地区等作为巡逻重点,确定设立岗卡的部

17、位和巡逻密度、快速反应所需的时间,形成巡逻路线,并根据治安形势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四、巡逻的行为内容和方式8 (一)巡逻的行为内容 1、出巡。 2、观察。 3、判断。 4、处理。 5、报告。(二)巡逻的方式 1、根据使用的交通工具及设备分,巡逻方式有徒步巡逻、骑马巡逻、自行车巡逻、摩托车巡逻、汽车巡逻、飞机巡逻、船只巡逻和其他特种巡逻。 2、根据使用的路线,巡逻可以分为定线巡逻、乱线巡逻、顺线巡逻和逆线巡逻等。 各种巡逻方式都有优缺点,所以在实践中不要拘于一种形式,要因地制宜,各种形式相结合,综合运用。 1、驱车巡逻与徒步巡逻相结合。 2、普遍巡逻与重点巡逻相结合。 3、常规巡逻与机动巡逻相结

18、合。 巡逻应当以 徒步和骑自行车巡逻为主,以驾驶摩托车、汽车巡逻为辅。五、巡逻的组织实施 (一)按照指定路线巡逻,不得无故超出巡逻区域,或者减少巡逻时间和巡逻密度;(二)到达巡逻重点地区时,应当停留作小区域巡查;(三)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疑物品依法进行盘问、检查;(四)遇有突发事件或者事故,先期处置,及时报告;(五)接受处理案(事)件任务时,将任务执行情况及时向下达指令的部门报告。 (六) 对巡逻情况应当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巡逻起止时间、巡逻路线和任务执行情况,并向接班组进行工作交接。 六、巡逻的勤务支援 警察巡逻的勤务支援,是指巡逻警察按照上级的计划部署或临时指令执行巡逻以外的其他警察勤

19、务。(一)现场保护 巡逻警察在接到有关违法犯罪、治安灾害事故和意外事件的信息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现场的原始状态,并进行适当的先期处置。9(二)追捕逃犯 在违法犯罪分子和重大犯罪嫌疑人员逃离现场不久,并且基本断定其可能的逃跑方向的情况下,有组织、有目的地跟踪追赶、查缉捕获。追捕方法有:跟踪尾追、设卡拦截、迂回包抄、合围搜捕、警犬追踪等方法。(三)集会、游行、示威的警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巡逻警察在接到上级指令担负集会、游行、示威的警戒任务时,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利用警带设置临时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人。 (2)依法保护合法的集会,游行、示威,严

20、防其受到扰乱、冲击和破坏。 (3)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变更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4)依法制止和处置非法的集会、游行、示威。(四)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 巡逻警察在巡逻中遇到或接到公民报案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向上级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迅速赶赴现场,在交通警察到达之前,进行必要的先期处置工作。 (1)认真保护现场原貌,记录现场变动状况。 (2)发动组织群众,紧急救助受伤人员。 (3)疏导交通,维护现场秩序。 (4)寻找、监护肇事者。 (5)收集保管财物。第三节 守望 一、守望的含义 守望,即守候了望,是指治安管理人员为获取治安信息,捕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而在固定的位置往四周进行了望和观察的一

21、种勤务方式。二、守望的分类 守望的主要内容是观察,其形式多种多样。按守望方式,守望可以分为公开守望和秘密守望。公开守望一般设置守望岗哨。守望岗哨按其值勤人员不同可分为警察执勤哨点和群众哨点; 按其作用和内容可分为治安岗亭、交通岗亭、消防晚望哨和看楼护院点等。秘密守望也有选择守望点的问题。根据具体的案情和任务等不同情况,可以选择专用守望点、临时守望点和守候了望点等三种守望点。三、公开守望 公开守望,是指治安管理人员在一定的位置和场合中公开观察治安情况和处理治安问题的一种警察勤务方式。(一)公开守望的任务 具体任务有:(1)严密注视社会面,防范紧急治安事件和暴力性犯罪活动。 (2)制止和取缔扰乱公

22、共秩序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防止其他危害社会治安的现象发生(3)发现和抓获现行犯、流窜犯和和通缉在逃犯。 (4)盘查形迹可疑人员。 (5)指挥交通,处理交通违章行为,保护交通事故现场,检查过往车辆和驾驶人员。 (6)及时发现和报告火警。 (7)调处民间纠纷,救援危难人员,解答行人询问及其它便民利民的事宜。(二)公开守望应注意的问题10 (l)守望岗点的设置要合理。 (2)要有良好的装备。 (3)要耐心、细致,并热心本职工作。 (4)要注意守与巡相结合。四、秘密守望 秘密守望,又称蹲坑守候,是指为监视侦查对象的活动,发现与扩大侦查线索,获取犯罪证据,或为捕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在重大嫌疑人的住所附

23、近或歹徒经常出没活动的地段和场所,设立临时性的隐蔽了望点进行观察的一种勤务方式。(一)秘密守望地点的选择 (l)专用守望点。 (2)临时守望点。 (3)守候了望点。(二)秘密守望的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好精干力量。 (2)掌握熟悉案情和有关情况。 (3)选好守望点,确定守望方法。 (4)守望人员要注意选择掩护的身份和进行必要的化装。 (5)确定通讯联系的方法和暗语。 (6)备好各种物质。(三)秘密守望时应注意的问题 (1)自然。 (2)稳妥。 (3)安全。 (4)可靠。 (5)积极。 (6)果断。第四节 堵卡 堵卡是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加强社会治安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一种以静制动的重要治安管理手段。堵卡可以通过检查过往的可疑行人和车辆,发现和堵截逃犯和犯罪嫌疑分子,截获违禁物品和赃物,及时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一、堵卡的种类 (一)固定堵卡 固定堵卡,叫固定设卡,是指在重要交通要道口、重要行政区划交界处和治安复杂地区,公安机关设置了一些固定治安检查站和关卡,昼夜值勤,通过对过往可疑车辆、人员和物品的盘查,发现和查获违禁物品、赃物以及违法犯罪分子。(二)临时堵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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