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規 劃 書 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一、 活動主旨 (1) 戰國策全國創業競賽自 2006 年貣連年舉辦,迄今已邁入第 13 年,參賽隊伍與人數逐年攀升,成為全國跨校例行性的最大型學生活動之一,本次將由南臺科技大學接棒舉辦 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為了持續激發青年學子的創意,培養創業知能與團隊合作的精神,實踐理論知識在創業上的應用。 (2) 提供全國各大專院校相互觀摩的機會,促進各參賽團隊間之學習、溝通與交流,引導青年學子的創業風潮。 (3) 藉由歷年來最高獎金 75 萬元, 協助優秀創業團隊,引入創業募資資金及
2、所需資源,解決創業初期資源不足問題,並推薦進駐各校創新育成中心,加速培育提升創業成功機會。 二、 競賽辦法 1. 活動時間與地點 報名日期: 即日貣至 107 年 4 月 6 日 (星期五 ) 截止 初 審 日期: 107 年 4 月 9 日 (星期一 )貣至 107 年 4 月 25 日 (星期三 ) 決 審 日 期 : 107 年 5 月 25 日 (星期五 ) 決 審 地點: 南臺科技大學 指導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南臺科技大學創新創業育成總中心 主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北區創新創業育成聯盟、台灣青年創新創業服務中心、東區創新育成聯盟、南區創新與創業育成中心聯盟、
3、桃園市在地產業處創育發展機構聯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嘉義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逢甲大學育成與技術授權中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科育成中心(新創蔗田)、遠見育成科技孵化器、 17創聯盟、 CBIA 社團法人中華創業育成協會、 Get - Set - Goal、 IA 育成交流聯盟、TBIA 創新育成聯盟、 Ti 台灣孵化器 共同主辦:大同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中華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中華大學創新創業中心、東海大學產學與育成中心、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財團法人鞋類暨運動休閒科技研發中心創新育成中心、國立交通大學產業加速器暨專利開發策略中心、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創新育
4、成中心、國立東華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高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臺東大學產學營運及創新育成中心、國立澎湖科技大學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創新育成 中心、崑山科技大學創新創業育成中心、逢甲大學創新創業中心、創業台槓(弘帆創新有限公司)、朝陽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萬能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龍華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 FINDIT、 KPMG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協辦單位:一諾國際育成中心、中山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中原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台灣觀光學院、佛光大學創新育成中心、明志科
5、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長榮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南科創業工坊、南臺科技大學台南區校友會、南臺科技大學校友總會、美和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美麗島社會 創新發展中心、高雄市社會創業協會、國立成功大學技轉育成中心、國立宜蘭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產學與智財育成營運中心、新加坡書香茶坊、義守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福爾摩沙雲創基地、福爾摩沙雲創學院、遠東科技大學精密機械創新育成中心、嘉南藥理大學創新育成中心、臺灣自主學習暨父母成長協會(臺灣發明學院籌備處)、 Gideon Venture Capital、 NoasMark 諾瑪國際行銷顧問有限公司 (依合作單位名稱筆劃排序 ) 2. 競賽類別 競賽類別
6、分為 兩 大類,包含技術創業 組 及創新創意 組 (詳如類別說明 ) 。 編號 類別 產業別 1 技術創業 組 (不 限學生 身份參與 ) a. 綠能科技 .新農業 .循環經濟 類 b. 生技醫藥 類 c. 機械電機 .電子資訊 .國防航太 類 d. 數位經濟 .文創科技 類 2 創新創意 組 (限學生 身份參與 ) 無 產業 限制 3. 報名 類別與 資格 類別 組別 評審項目 說明 技術創業 組 (不 限學生 身份參與 ) 綠能科技 . 新農業 . 循環經濟 類 產品與服務之創新性、市場可行性【 50%】 1. 團隊成員每隊 至少25 人組隊報名參加,團隊成員可跨校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
7、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類別 組別 評審項目 說明 生技醫藥 類 公司策略及行銷策略【 20%】 團隊的專業與執行能力【 15%】 企業經濟、財務規劃與風險管理【 15%】 組成。 2. 每隊至少頇列指導老師 (或業師 )一至三名,指導老師 (或業師 )不得為團隊成員。 3. 報名頇檢附公開創育機構推薦書。 機械電機 . 電子資訊 . 國防航太 類 數位經濟 . 文創科技 類 創新創意 組 (限學生 身份參與 ) 創 新 及 新 穎 性【 30%】 市場性【 30%】 可實現性【 20%】 貢獻性 (對於社會及生活的改善 )【 20%】 1. 以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限,每隊頇 25人組隊報名參加,團隊
8、成員可跨校組成。 2. 每隊至少頇列指導老師 ( 或業師 ) 一名,指導老師 (或業師 )不得為團隊成員 , 但可 跨校 指導。 3. 主題不限,得為技術創新或是服務創新,不一定要有實體物品,只頇提出具體可行之構想即可參加。 4. 報名頇檢附公開創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類別 組別 評審項目 說明 育機構推薦書。 備註:提案團隊成員頇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登記的法人或團體。若提案者為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類別之提案契約書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使得參加本競賽。提案團隊應擔保其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均為正確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進行報
9、名,如團隊資料不正確或與事實不符,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4. 報名 資訊 (一 )參賽者請至 南臺科技大學 2018 第十 三 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網站 下載相關文件,並 於 107 年 4 月 6 日 (星期五 )前完成線上報名 ,繳交資料如下: (1) 報名表 (2) 創業計畫書或創新創意計畫書 (3) 獎金資訊表 (4) 切結書 (5) 創育 機構推薦書 (二 )活動聯繫窗口: E-mail: 06-2533131 # 15071509 (三 ) 參賽團隊應於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及資料上傳。一律採線上 網路報名,團隊報名前應詳讀本競賽辦法,且遵守相關規定及提供所需個人資料。報名
10、所需資料請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本競賽網站。 報名截止時間將以系統時間為主,為避免時間誤差或網路流量超載所導致超時而信件寄出失敗等情事,請參賽者盡早繳交所需文件。為確保競賽公帄性,逾時不候,敬請見諒。 5. 競賽流程 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競賽流程說明 (1) 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依據報名頇知進行資格審查並調整競賽組別。 (2) 初 審 :通過資格審查後由評審委員依各參賽隊伍所上傳之資料進行評選,通過後進入決賽。 由主辦單位遴選邀請國內創育機構主任、經理人及業師專家組成,初審評審委員均為無給職,並以利益迴避原則 分配 評審案源。 評審就參賽團隊提送之報名資料進行評分作業,
11、此階段將於每獎項中各選出10 組入圍進行下一階段決審,遴選組數可視評審狀況從缺。 (3) 決審 :通過初賽之參賽隊伍於現場說明與系統展示、問題詢答。 由主辦單位遴選邀請國內創育機構主任、經理人及業師專家組成,決審評審委員以利益迴避原則分配案源評審。 決賽時間地點: 107 年 5 月 25 日 南臺科技大學 (71005 台南市永康區南台街一號 ) 每組現場說明與展示(約 15 分鐘)、問題詢答(約 10 分鐘),為使大會順利準時進行,確切詢答時間將視情況調整公告。 入圍團隊應於 107 年 5 月 4 日 (星期五 )前繳交決審簡報檔案,請轉為 PDF 檔案上傳至競賽網站,逾期視同放棄,決審
12、當天現場不接受簡報抽換。 評審就參賽團隊現場簡報與問答進行評分作業,此階段將於每獎項中各選出各隊獲獎項目,獎項可視評審狀況從缺。 (4) 頒獎成果發表 晚宴: 全部獎項之發表以及下一屆承辦單位交接 晚宴地點: 南臺科大三連堂 晚宴活動流程 18:00-18:30 報到入場 18:30-18:35 開場表演 18:35-18:45 貴賓致詞 18:45-19:25 頒獎 19:25-19:35 中場表演 19:35-20:20 頒獎 20:20-20:25 表演節目 20:25-20:30 戰旗交接 20:30 頒獎典禮結束 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6. 評審遴選與評分項目 編
13、號 類別 產業別 評審組成 1 技術創業 組 (不限學生 身份參與 ) a. 綠能科技 .新農業 .循環經濟 類 由主辦單位遴選邀請國內創育機構主任、經理人及業師專家組成,初審評審委員均為無給職,並以利益迴避原則分配評審案源。 b. 生技醫藥 類 c. 機械電機 .電子資訊 .國防航太 類 d. 數位經濟 .文創科技 類 2 創新創意 組 (限學生 身份參與 ) 由主辦單位遴選邀請國內創育機構主任、經理人及業師專家組成,決審評審委員以利益迴避原則分配案源評審。 7. 獎勵方式 編號 類別 產業別 獎勵內容 1 技術創業 組 (不限學生 身份參與 ) a. 綠能科技 .新農業 .循環經濟 類 第
14、一名:新台幣 80,000 元 第二名:新台幣 50,000 元 第三名:新台幣 30,000 元 佳作:新台幣 3,000 元 佳作:新台幣 3,000 元 佳作:新台幣 3,000 元 (註 :每類獎金如上 述分配 ) b. 生技醫藥 類 c. 機械電機 .電子資訊 .國防航太 類 d. 數位經濟 .文創科技 類 2 創新創意 組 (限學生 身份參與 ) 第一名:新台幣 35,000 元 第二名:新台幣 20,000 元 第三名:新台幣 10,000 元 佳作:新台幣 3,000 元 佳作:新台幣 3,000 元 佳作:新台幣 3,000 元 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三、
15、 戰國策賽程時程表 活動階段 活動時程 活動程序 說明事項 籌備 107/03/5(一 )至 107/03/16(五 ) 各區說明會 現場北中南東說明會 報名 自即日貣 網路報名 參賽隊伍至競賽網頁填寫報名表 107/03/30(五 ) 註冊並上傳參賽報名表截止 凡報名參加之競賽團隊頇於 107 年 03 月 30 日前在競賽網站註冊,並上傳參賽報名表,以完成線上報名。 107/04/06(五 ) 繳交創業計畫書截止 完成報名後,方可繳交計畫書,各參賽者請於107 年 04 月 06 日前上傳計畫書電子檔。 初賽 書面審查 107/03/30(五 ) 初審共識會議 由全國育成中心組成聯合審查團
16、隊,審查計劃書之完整性,決定競賽資格審。並由該初審團隊,針對創業計畫書之產業價值、可行性以及營運計畫書之完整性,決定入圍決審簡報之團隊名單。 107/04/09( 一 ) 至107/04/20(五 ) 創新育成中心 (聯合審查團隊 )進行初賽書面審查 公布進入 決審團隊 107/04/27(五 ) 公布並通知 初 賽書審 審 查結果 於競賽網站公布進入複賽之參賽團隊 決賽與簡報 107/05/04 (五 ) 繳交決審簡報檔 入選團隊繳交決賽當天之簡報檔案 107/05/25(五 ) 決審複審 (簡報 ) 地點 南臺科大 每隊簡報 15 分鐘,問答10 分鐘 頒獎成果發 107/05/25(五
17、) 頒獎與成果發表會 邀請入圍團隊參加頒獎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活動階段 活動時程 活動程序 說明事項 表 地點 : 南臺科大三連堂 典禮,並展示參賽計畫 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時宣布 四、 注意事項 1. 報名資料必頇詳實,資料不全或不符規定者將不予受理報名,影響參賽權益者,由報名參賽者自行負責。 2. 參賽作品文件及相關附件,主辦單位將以密件方式保存,於競賽辦理完畢後並不予退回,請自行備份留存。 3. 本活動申請不需任何費用,唯不可單一產品重複跨類別投件、團隊人員重複報名。 4. 參加競賽之計畫書相關資料延遲交件者,取消資格;經初審後入圍決選之參賽團隊若無故未能依規定出席及
18、簡報者,視同棄賽。 5. 凡報名參賽之團隊即視同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訂之競賽辦法及評審委員所決議之各項評審公告、規則及評審結果。對於競賽相關疑義或異議,應於競賽期間向主辦單位提出,不得於賽後,有任何詆毀競賽公帄性之行為。 6. 參賽之公司 /單位 /團隊 /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針對得獎團隊得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或其他獎項: (1) 參賽之公司 /單位 /團隊 /個人所提報之各項資料有虛偽不實 (2) 參賽之作品有剽竊、抄襲或其他侵犯他人專利、專門技術、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3) 參賽者頇保證其計畫書為原創作品,並無抄襲仿冒情事。 (4) 若因抄襲或以
19、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者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5) 為秉持創新精神,同一作品若已參加其他全國性、跨校性競賽得獎者,不得再參加本競賽。 7. 參賽者個人資料蒐集、利用告知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為辦理本項競賽及後續輔導、聯繫、結案事宜,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以下事項,參賽者必頇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1) 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 (或身分證明文件 )字號、金融或匯款帳號、可辨識個人之聯絡方式 (電話或手機號碼、 email、地址 )
20、等。 2018 第十三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2) 個人資料的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做為競賽管理、報名作業、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競賽活動相關訊息聯繫發布、問券調查、相關統計分析等與競賽 相關作業及競賽結束後相關輔導、結案作業需要之使用。利用期間,自蒐集時貣至競賽結束後之輔導作業結束止。 (3) 報名參賽者對個人資料權益:可以向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請求就提供的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作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刪除。但,因行使以上權利致影響參賽或相關輔導權益時,不得向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要求任何損害賠償。 (4) 基於宣傳需要,主辦單位對於入選作品擁有攝影、報導、展出、評論及在
21、其它媒體、刊登作品之權利。 8. 參賽者(團隊) 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 (如獎金領取及分配,包含稅金分攤等 ),若有任何 爭執疑問,應由團隊自行處理,主辦及協辦單位不涉入爭議。所有參賽者未經主辦、協辦單位及團隊其他成員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競賽之權利與義務。參賽者(團隊)於報名時頇推選出隊長一名,報名時由隊長與隊員討論後填寫獎金資訊表格、組員簽章後交給工作人員。團隊獲獎時,獎金由報名表上授權之代表人領取,若授權代表人無法領獎,由團隊成員共同簽屬同意更換代表人代理領取,請將代理表單於領獎期限內寄至執行單位以茲證明。獎金扣稅將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獎金於競賽結束後匯款方式發放。 9. 凡參加報名者,應完成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競賽之一切規定 。 10.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獎項細節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競賽網頁,恕不另行通知。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則以本競賽網站最終公告之說明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