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前言 第 1 条 版主是网站的经营者,是本站支柱,一般经版主俱乐部审批通过后,按站规由网管审批任命。 第 2 条 本条例所指“版主”,分为超级版主及正副版主。超级版主职位在版主之上。正版主为排在第一位的版主,其余两个为副版主,版主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应该互相尊重,并协调好工作。 第 3 条 所有版主自动成为版主俱乐部成员。 第二章 版主的申请 第 4 条 申请版主者必须是本站的合法用户,即要通过身份认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用户均不得申请担任本站版主: (1)在线时间小于 60 小时,上站物理时间不足 60 天(从注册日期起的日数) 。 (2)申请人在申请前 3 个月内曾受全站性的处罚(
2、包括作为版主的失职撤职处罚) ,或在该版面内被封。 (3)申请人在申请前 6 个月内曾受两次以上(含两次)全站性的处罚。 (4)版主申请人正处在实习版主培训期、考察期内。 (5)申请时已同时担任本站 3 个版面版主(优秀版主可以放宽到 4) ,站务类版面、公务版面不计入其中。 (6)非正常离任版主(详见本条例第 19 条,包括任内被撤职者)离任不满三个月。 (7)申请前一月内曾为该版版主。 (8)两周内曾因申请该版版主而被否决。 第 5 条 所申请版面满足以下条件时,暂不接受版主申请: (1)版面已有三位版主(某些特殊说明的版面除外) ; (2)版面正版主处于新任版主培训期、考察期; (3)版
3、面处于考察期且已有一位版主在任。 第 6 条 担任版主的版面表示所有有权限的站务皆可管理该版,原则上不接受版主申请,若接受,将公告说明。 第 7 条 已存在版面的版主申请需至版主专区进行,未确定是否开设版面或者处于关版考察期版面的版主申请需至版主专区进行。申请文在 10 天内有效,超过 10 天未获批准的申请自动失效。所有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填写注册单后即被认为已阅读并愿意遵守 本站现行的各项管理规定,同时接受依据这些规定所进行的相关管理。 ”不同意者申请无效。第 8 条 若申请期间受到全站性处罚、所申请版块受到处罚,申请将不予通过。 第 9 条 版主申请书的格式与内容: (1)文章标题:XX
4、X(ID 名)申请 XXX 版版主 (2)正文部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 ID 2。申请人 ID 注册天数 3。申请人 ID 上站总时 4。申请版块名称 5。申请理由 6。办版的具体想法、思路 7。是否得到现任版主支持 8。是否曾在本站担任过版主(如是,请列出,若不便公开可发信给版务主管说明) (3)版主申请正文部分文体不限,但必须包括以上规定部分,鼓励创新,严禁抄袭!一但发现抄袭现象,该网友三个月内不得申请本站任何公职。 (4)优秀版主正担任三个一般版面版主,而又申请第四个版面版主,需在申请书中说明。 (5)版主申请书必须与站规相符,且合乎以上格式要求,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第 10
5、条 如果所申请的版面已有版主,须得到该版现任所有版主的支持, 版主支持必须给出较详细的理由,否则视为无效。如各版主意见不一致且协商无效的,以正版主意见为准。如在递交申请书后 1 周内版主曾经上站却没有给出任何意见,视为反对;如未曾上站(不论是否请假等等) ,则以该区讨论区主管超版意见为准。 第 11 条 一般来说,申请需要一定的连署/回文支持。给出一定理由的支 持视为有效支持。第三章 新任版主的审查与批准 第 12 条 版务主管站务对申请人进行一定的考察,包括审查是否满足第 二章各项条件。申请人在所申请版面的表现,将会成为申请版主的重要条件。版面表现包括申请人在版文章的数量和质量,进版天数,精
6、华区中收录的文章,在所申请版面受欢迎程度等等。 第 13 条 主管站务综合申请人的版面表现、申请态度、讨论区主管站务 意见、有效反对意见以及所申请版面的实际情况予以任命,当然申请人在全站过去的表现、对本站的贡献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方面。主管站务对于申请具有最终裁判权:对于批准的任命,将在版主专区公告;对于不予批准的合格申请,将于 10 日内回复,并附上理由。 第 14 条 对于牵涉本站安危的敏感版面,站务组将严格审查。对于热门版块或者敏感版块,要求申请者以往有认真严肃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 第 15 条 学院及协会版块由相关部门提出人选,网管直接任命之,不需完全遵循以上版主申请条件;因站内管理需
7、要而担任版主的亦不需要申请,可以由工作室直接任命,如:商圈及某些因菁扬发展需要而开设的特殊版面亦不需完全遵循以上版主申请条件。 第 16 条 无版主经验之版主在批准上任后将先任命为实习版主进行为期 1-7 天的基本操作培训。培训通过后考察合格并实习 1-3 月方给予所申请版块版主权限。新任版主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版主专区报到。一周仍未通过培训或者未按时报到之版主,将取消任命。 版主获得所申请版面版主权限后的前两个周为考察期,理事长指派超版负责在此期间内考察新版主的工作。新版主在此期间内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如若出现,将不予通过考察,撤除版主职务): (1)违反站规而被全站处罚或违法版主管理条例; (2
8、)未能较好的执行版务管理操作; (3)不能胜任该版版务管理职责。 第四章 版主的任期和离任 第 17 条版主的的单位任期为 6 个月,可自动延任至任满 12 个月并不需在版主专区提交继任申请。超过 12 个月期限的延任,应当于该单位任期满前 10 天在版主专区提交申请,超级版主严格按照新版主申请标准进行审核(申请书格式可适当放宽要求) ,并特别考虑其任内表现决定其是否延任。批准延任者,任期方面重新按新版主计算,未继续任满一个任期视作提前离职;未及时递交延任申请或延任申请未获批准者,视为任满离职,网管有权取消其在该版的版主权限。 第 18 条 版主任满离职或者任期超过一个单位任期后辞职者为正常离
9、任。 在版主专区公告,并在特殊权限名单备案。对于临时性版面版主、处于关版考察期面向全站征来之版主,若关版时任期不足 3 个月,亦视作正常离任;对于因工作室需要而出任的版主,没有任期限制。 第 19 条 版主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愿继续担任版主职务,可申请辞职。版主辞职必须到版主专区发文申请。辞职申请一般在 48 小时后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立即处理可联系超版。 第五章 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 20 条 在遵守站规的前提下,版主具有按照自己的竞选纲领对版面、精华区进行独立管理操作的权利,具有为维护版面正常讨论秩序而封禁帖子的权利以及其它站规中提到的版主应有的权利。 第 21 条 版主可根据各版的实际
10、情况,依据站规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本版的版规。此版规经工作室讨论通过后生效。如果未说明版规,则视为仅依据站规处理。版规只适用于该版,对所有 ID 在该版的活动都有效。新任版主不得擅自推翻经理事会通过的版规,但可向工作室提出修订。版规修订时,版主应先在本版发布征求意见稿。版规与站规矛盾之处,需加以明确,可以容许版规与总纲以外的站规有一定歧异,但必须获得理事会通过。 第 22 条 版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保持一定的进版频率(若未请假,每周至少进版一次) ; (2)推动版面的讨论风气,依据开版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 (3)维护版面讨论秩序(包括及时删除涉嫌不当政治言论、明显造谣、
11、含不雅文字、与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或者纯属灌水的文章等等) 、保持版面整洁的义务; (4)版主有建设精华区、整理文件上载区、推荐优秀文章上首页、置顶适当文章及其他发展建设版面的义务; (5)回答网友正当提问的义务; (6)保护本人版主 ID 安全的义务; (7)处理版面事务时持公正中立之立场;不应以学术性、技术性问题的岐见而封禁用户的权限。 第 23 条 本站版主应当尽量积极参与本站建设,如向工作室提出合理化建 议、积极参与版主俱乐部讨论与投票活动、至版主专区指导培训新版主等。菁扬工作室若觉得有必要可以提交版主俱乐部理事会投票决定本站一些法规的确定、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第六章 版主的
12、管理和监督 第 24 条 版主直接向版主俱乐部负责,其管理行为由超版进行管理和考核。 工作室可以协调版主对版面进行管理,对版主的管理行为做出直接、判断和处理。并且有权在版主不在线的情况下对版面上发生的违反站规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同时简要说明处理的原因。如果版主在线,将提醒版主管理版务而不直接处理。 第 25 条 当版主与超版就某事发生意见分歧时,除非以下情况: (1)版面出现危害本站生存的文章时; (2)版面出现大规模灌水情况时; (3)版面出现严重粗口和人身攻击行为时; (4)其它造成全站影响的不合站规行为; 以版主意见和处理方案为准。工作室原则上不干预版内事务。 第 26 条 各版的版主人
13、数最多一般为三个,新任版主的排名位于原有版主之后。该版面所有版主经协商,可以联名至版主专区申请 变更版主排名顺序。如版主俱乐部内部产生管理上的分歧,不能取得一致性意见时,工作室负责中间调停,调停无效则以正版主 意见为准。某些特殊版面经工作室讨论可允许超过三位版主。 第 27 条 版主因某种原因在一段时间内无法上站,可以在版主专区发文请假,写明请假的时限和大致原因。如请假期间版面无人照顾,可以在请假文章中拜托超版代为管理。请假时间原则上一次最长不超过半个月,每一任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 50 天。本站规定的寒暑假时间段,不必请假,但仍然累计版主任期(即采用一年 12 个月的口径) 。 第 28
14、条 版主考勤每月进行一次,考勤结果发在版主专区。考勤欠佳的版主将由版主俱乐部综合考虑讨论是否给予失职一次或两次处分,对不同热度版面版主要求不 尽相同。未请假而一次考勤无进版记录之版主,将作直接撤职处理。未请假而连续半月未进版,作撤职处理。 第 29 条 每个版两个个月必须至少整理一次精华区。此项工作由正版主负责协调处理。临时性版面的版主卸任前应整理好精华区,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做到,需通知超版。无特别原因两个月未整理精华区,将记正版主失职一次。 第 30 条 当版主在线时,若有如下行为,应当超版记其失职(在相关站务对该版主进行提醒后 10 分钟内进行操作可认为是及时处理。不同情况的失职判定是累
15、加的): (1)版面出现大规模灌水行为时未能及时控制,记失职 1 次(水库除外) ;若本人参与其中记严重失职 1 次 (“ 严重失职”合失职 2 次) ;关于灌水的尺度,原则上 对于不计经验值的版面适当放宽,感性休闲类、体育类、文艺类、新闻类版面次之,本站系统类、学术科学类、电脑技术类版面严格处理灌水。各版主的尺度,在合理范围 内自行掌握,原则应是维护版面的正常讨论秩序。 (2)版面出现争吵或人身攻击情况,未能及时解决纷争而导致争端升级时,记失职 1 次;(3)版面出现危害本站安全的帖子,未能及时删除,视情节轻重,记失职 1 次以上; 第 31 条 版主封禁网友的权限时,版主需说明封禁原因、申
16、请恢复权利的可操作的方法(此条如不说明,视为到期解封) 。对于不便公开的原因,可以私信向超版说明原因。不能遵守本条款一次,计为失职 1 次。网友被封禁后(不论操作者为版主或超版)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提前解封。 第 32 条 版主在处理版务时,不得有不公正行为,也不得滥用职权(如随意封人、玩笑封人、因学术技术歧见封人以及其它不合站规版规的封人情节而被封 ID 不服的) ,否则记失职 1-2 次,情节严重的可以撤职。认证版主滥用职权的标准是不告不理,或被站超版查获。第 33 条 版主未能妥善保管帐号,将视产生后果记失职 1 次以上;版主帐号未经版主俱乐部集体讨论批准,不允许公用,一经发现,可以考虑
17、撤销其版主职务; 第 34 条 版主误操作造成无法挽回的版面损失的行为,记失职 1 次;若版面文章超过版面文章上限,经超版提醒后版主依旧没有能够及时整理版面文章,站务组有权记该版所有版主失职甚至撤职。版面进入关版考察期,则该版上任超过三月的现任版主均记失职 一次。 第 35 条 版主违反站规而被全站处罚,应记失职 1 次。版主消极对待超版、纪委对涉及该版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行为,可以考虑撤销其版主职务。版主纵容网友在版面灌水,导致版面水化严重(即使做到及时清理) ,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名下 ID 谋取不正当利益,将视 情况记失职 1 次以上甚至直接撤职。 第 36 条 版主在某一任期内失职累积达到
18、 3 次,将被直接撤职。 第 37 条 本站正式用户拥有监督版主管理行为的权利,用户对于版主的管理行为有疑义的可以向超版举报或向网管投诉,菁扬斑竹俱乐部理事会情况并依照站规作出合适的判决。 第 38 条 当某本站正式用户认为某版主不适合担任该版版主,可以向理事会弹劾该版主。弹劾者必须在 3 天内征集到至少 15 位本站正式用户的联署,并给出尽量充分的证据和说明;条件满足后理事会正式启动弹劾程序,版主俱乐部在了解情况后投票作出最后决定。 弹劾版主的原因可以是以下三条: (1)长期懈怠 (2)处事不公 (3)违反站规版规 第 7 章 其他 第 39 条 为提高版主工作积极性,规范版主管理,肯定成绩、激励进步,由理事会负责对为本站建设和发展作出贡献的优秀版主进行表彰并予以一定奖励。优秀版主的产生可采取版主自荐、网友推荐、版主俱乐部评选等方式。一般在版主专区进行。优秀版主卸任后改变用户组。并授予其它奖励。 第 40 条 凡被评为优秀版主的网友应该珍惜这份荣誉,更好地为繁荣菁扬做出贡献。若有提前辞职、甚至失职、受全站性处罚等情况发生,将酌情收回部分甚至全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