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临时用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者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因临时建筑或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临时用地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当前我国临时用地的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临时用地少批多用、未批先用、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未复垦的现象还十分普遍,临时用地使用违法现象十分严重。要解决临时用地违法使用现象,首先政府应明确自己在临时用地管理中的职能,完善土地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建立政府公务员的竞
2、争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防止不作为,才能更好的管理中国的临时用地,防止土地资源的流失。关键词:土地管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emporary Land ManagementAbstract: Temporary land use refers to the construction and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no longer need to require the temporary use of land use of all state-owned or coll
3、ective farmers in the construction or exploration is completed, including the use of land for temporary buildings or other facilities. Chinas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nd Management Law“ and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nd Management Law“ 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temporary land m
4、ade clear, but the current temporary land management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small batch of temporary land, not of first use, when used in the pro on the construction of permanent buildings, temporary land use expires without reclamation phenomenon is also very common, temporary land use illegal
5、phenomenon is very serious. In order to solve the phenomenon of illegal use of temporary land, the government should first clear in the temporary land management functions, improv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land management, improve land market mechanism, improve the land property rights syste
6、m, establishing the competition mechanism of civil servants of the government,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civil servants, to prevent the omission, temporary use can be better Chinese management to prevent wastage of land resources.Key Words: Land management; Temporary land use; Land reclamation1
7、当前我国关于临时用地的法律规定1.1 中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临时用地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
8、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临时用地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 6 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 1 年内恢复种植条件。第三十五条: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9、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2 目前临时用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审批不严格首先是未批先占,一些建设项目特别是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和其他民生工程项目就存在未批先占的情况。其次是少批多占,由于政府的监管不力,或放任自由,很多建设项目使用临时用地存在少批多占的情况。最后还有一些临时用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在未续期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占用临时用地,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却置若罔闻。近年来的土地督察发现,部分地区擅自扩大临时用地使用范围,将一些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未落实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以临时用地的方式批准用地,造成了国土资源的浪费
10、和管理的混乱 3。2.2 土地复垦方案落实情况不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各地方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及其他地方性法律法规都规定了临时用地使用主体有对临时用地进行复垦的义务。然而事实是很对临时用地使用者在使用临时用地后并没有对临时用地复垦。其原因主要是很多临时用地已经实际上修建了永久性建筑,复垦难度较大,虽然临时用地使用者在申请临时用地时会缴纳土地复垦费,并且临时用地复垦完成验收后政府会退还这部分土地复垦费,但是由于往往土地复垦花费的费用更大,所以很多临时用地使用者在经济上并没有复垦的意愿 4。其次是如果临时用地使用者缴纳了规定数目的土地复垦费,即使使用
11、期满后临时用地使用者并不进行土地土地复垦,政府在不退还土地复垦费的情况下也默认了这种行为,这就造成了基本上没有临时用地使用者履行土地复垦的义务。3 临时用地存在问题的原因3.1 政府监管不力当前,我国政府对于土地违法现象的监管总的来说不是很严格,很多时候默许甚至纵容土地违法现象的发生。究其原因只要主要有一下几点:第一,政府公务员的“待遇终身制”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是生活压力也日渐增大,大多数中国人都在为了住房,婚姻,子女,教育,医疗而不断奔波的时候,公务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却游离于大多数人之外,他们的生活比大多数人都轻松很多,在享受这纳税人所缴税费的工资得同时工
12、作上却得过且过。由于现在国家公务员的终身制,就算公务员再不作为也不会面临被解雇的命运,这就让他们更加放任自由,对工作更加不负责任。这是包括临时用地在内的土地违法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5。第二,我当前的政绩考核方式不合理。当前我国政府官员政绩的考核仍然是以 GDP为主,过于看重经济的发展速度,这就导致了一些地方政府以土地财政为主要财政收入。由于从事土地交易能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所以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政府往往会对一些土地违法现象默许 6。3.2 民众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当前,我过民众的法律意识普遍较弱,对土地违法也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吗,这是包括临时用地在内的土地违法现象频发的重要原因。首先,从我国教
13、育来看。在当前我国的教育模式下,在中小学阶段都是以基础科学文化知识为主,缺乏法律方面知识的教育及宣传,所以导致了人们缺乏法律知识。基础法律教育的不完善阻碍了民众法律意识的形成,使人们在法律面前显得极为盲目,甚至是缺乏对法律的准确定位,致使许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其次,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我国过去几千年的封建时代一直缺乏法治精神,老百姓把自己的幸福生活往往寄托于某些明君或清官,而不重视法律和法治,这也是近年来越级上访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更是包括临时用地违法在内的土地违法现象产生的根源。4 关于临时用地管理的建议及对策4.1 强化监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生态环境意识淡薄是违法使用临时用地违法使用屡
14、禁不止的根源。政府部门应当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各级执法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严格并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对重特大非法使用林地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进度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依法保护林地和生态建设成果 7。4.2 落实土地复垦义务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为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破坏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土地复垦费应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投资预算。临时用地期满后,用地单位应当在一年内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实施土地复垦,落实
15、土地复垦责任,包括清理地上建筑物、建筑垃圾、平整土地、恢复土地种植条件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土地复垦工作业务指导,确保土地复垦任务落到实处,土地复垦竣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全部退还土地复垦费。用地单位无条件组织土地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其他单位实施复垦。用地单位预缴的土地复垦费不足以满足土地复垦所需费用的,应补缴不足部分。涉及临时占用基本农田不能恢复原标准的,还应当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所需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 8。4.3 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制度首先应从法律上将国家、政府和社会公众等概念区分开,明确国家的构成以及政府和社会公众各自的权
16、利和义务。在土地权能设计方面,实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一体化管理,避免在使用、获取或买卖土地过程中,过度拉长审批流程、增加申请费用。逐步取消土地使用年限设定,消除土地流转的时间瓶颈。侧重对个人拥有土地规模的控制,避免土地资源的过度集中,同时加强地价控制与监管,确保土地资源的社会性、均衡性和易获取性。逐步建立公共用地分级、分类制度,明确公共用地产权主体的政府性和集体性。从公共层面对利他性的土地权能进行设定,实现权利个体与整体两个尺度的合理衔接 9。如:为实现整体利益和土地用途兼容的政府规划、管理和监督等权力,为他人提供避险、便利等目的的利他性权利的分类与界定,以公共用途或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政府征收、
17、征用权等。4.4 统筹不同层次立法权限与内容国家层面的根本法或基本法应逐步转向原则性、引导性和综合性,结合公众生产和生活存在的各类问题,为各职能部门制定规章、办法等提供基础性、全面性的原则、内容和目标,以此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具体管理事务当中的协调与衔接问题。涉及具体内容或专项问题的立法,如土地、环保、建设等,注重其形成原因、主体行为、演化机制等各环节在其他职能部门的分工与管理,实现部门的综合性与协调性,改变一部法律由一个部门主导的局面。通过赋予省级政府更多的立法权,确保针对不同问题的相关法律能够在操作层面实现整合与集成,实现各职能部门在政府管理当中的协调统一和有机结合,避免管理机构和相关法律、标
18、准的多重性。加强法律、政策、规划在制定、修改、升级等过程中的公开听证制度,确保公共事务管理能够符合事务特点和现实需求,避免因追求管理的标准化所形成的“一刀切”现象,以及与地方实际衔接存在偏差的问题 10。4.5 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和内容建设土地市场建设依赖于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打破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间的产权壁垒,按照土地用途管制、土地使用行为控制等法律政策的相关要求,实现城乡土地的自由交易。在提升和优化土地所有权交易市场的基础上,规范和激活房地产租赁市场,通过对用途变化、使用期限进行分门别类的界定与细化,实现土地租赁及临时用地交易的市场管理和政府管控。依据土地产权权能分离的特性,充分挖掘和分解土
19、地产权包含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通过排列组合土地产权的各个权能,以及测度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在不同用地类型之间的跨越或转变,促进土地产权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动态价值的交易及效益形态 11。4 结论我国临时用地管理现在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其原因主要是民众法律意识淡薄,政府管理不够完善。要解决临时用地使用的乱象,应从以上两方面着手。首先,政府在临时用地管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应明确自己在临时用地管理中的职能,完善土地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同时还应建立政府公务员的竞争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防止不作为,才能更好的管理中国的临时用地,防止土地资源的流失
20、。另外,加强对人民的土地法律宣传和教育也十分重要,让人们明白怎样使用土地是违法的,提高国民的思想行为素质,从而从源头上遏制土地违法使用。参考文献(references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Z.1986-6-25.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Z.2014-7-29.3彭爱华.谨防临时用地“ 暗度陈仓”N.中国国土资源报,2012,003:1-3.4李梅生.土地违法别拿临时用地说事N.中国国土资源报, 2014,002:1.5杨速炎,取消公务员“待遇终身制 ”迫在眉睫J.东北之窗,2007,14:26-27. 6李明月,韩桐魁.论土地市场不同发展阶段的政府职能J.经济体制改革,2004,06:24-27.7刘国平.加强临时用地管理、保护生态建设成果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4,37(4):11-12.8汪燕衍.临时用地管理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J.上海市国土资源,2013,01:69-72.9刘彦.临时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建议J.中国地产市场,2005,10:74-79.10钱忠好,牟燕.征地制度、土地财政与中国土地市场化改革J.农业经济问题,2015,08:8-13. 11李俊丽.我国城市土地市场政府行为研究综述J.商业时代,2011,05: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