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104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SDTASJ2018-0416-00 采购 人: 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泰安分公司 (公章) 日期: 二一八 年 五 月 目 录 项目名称: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1 联系电话: 0538-8977866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2.1 总则 .4 2.2 采购文件 .8 2.3 报价、响 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0 2.4 供应商应当递交的资格、资信证
2、明文件 . 15 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以及地点 . 16 2.6 评审、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废标 . 17 2.7 纪律和监督 . 23 2.8 质疑与投诉 . 23 第三章 评审办法 . 26 3.1 初步评审 . 27 3.2 谈判 . 28 3.3 确定成交供应商 .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29 4.1 签订合同 . 29 4.2 追加合同金额 . 29 4.3 质量与验收 . 29 4.4 合同主要条款 . 30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及地点 . 33 5.1 服务期限 . 33 5.2 服务地点 . 33 5.3 服务成果验收 . 33 第六章 项目技
3、术和商务要求 . 34 6.1 项目说明 . 34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5 7.1 报价部分 . 37 7.3 技术部分 . 50 项目名称: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8977866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泰安市岱岳区公路局 :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受 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其所属 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所需)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 采购, 特邀请 你单位 参 加 谈判 。 1、 项目编号: SDTASJ2018
4、-0416-00 2、项目名称: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 项目 3、项目内容 :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 道路后续养护工作,包含路基、路面清理,桥涵疏通、通道保洁,交通安全设施维护。 4、预算 控制价 : 61.8437 万元。 5、采购文件获取 5.1 时间: 自 2018 年 05 月 03 日起至 2018 年 05 月 07 日止,每天 08 时 30 分 至16 时 30 分 (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5.3 地址: 泰安市迎胜东路新自来水公司对过 ; 5.4 方式: 来人购买,购买时应提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5、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 5.5 售价:每套人民币 300 元整,售后不退。 6、 响应 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 递交 地点 及地址 6.1 递交时间: 2018 年 05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起至 14 时 30 分止; 6.2 截止时间: 2018 年 05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6.3 递交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八 开标厅 ; 6.4 地址: 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岱宗大 街与花园路交叉口 。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响应文件 不予接受。 7、联系方式 7.1 采购人 :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地
6、址 : 泰安市东岳大街 7号 E-mail: G 项目名称: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8977866 邮政编码 : 271000 电话 /传真: 0538-8275156 联系人:杨桦楠 7.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 庞锐 地址 : 泰安市迎胜东路八福大酒店后院 (自来水公司对面 ) E-mail: 邮政编码 : 271000 电话 /传真: 0538-897786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银行账号: 6967 08500 8、公告媒体 山
7、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 9、监督部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897786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 阅读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单 一来源,指采购的 服务 来源渠道唯一、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以及 保证原有采 购项目的一致性 等原因, 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单一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本采购文件所称服务
8、,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 及 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 :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 泰安市东岳大街 7号 E-mail: G 邮政编码 : 271000 电话 /传真: 0538-8275156 联系人:杨桦楠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 庞锐 地址 : 泰安市迎胜东路八福大酒店后院 (自来水公司对面 ) E-mail: 邮政编码 : 271000 电话 /传真: 0538-8977866
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 安分行 银行账号: 6967 08500 3 项目名称 G104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4 项目内容 G104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 道路后续养护工作,包含路基、路面清理,桥涵疏通、通道保洁,交通安全设施维护。 5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61.8437万元 项目名称: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5 联系电话: 0538-8977866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
10、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1.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 2.税务登记证; 3.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9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0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采购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 公司泰安分公司 5、开户银行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6、账号: 6967 08500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 年 05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0538-8977866 注:保证金缴纳时请供应商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11 采购范围 不包括安装、调试。 1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3 响应文件电子 版 内容: 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 介质: U盘; 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起,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4 响应文件装订 1、响应文件包含
12、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 2、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 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否则其报价无效。 15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套,副本四套 。 16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8年 05月 11日 13时 30分起至 14时 30分止 截止时间: 2018年 05月 11日 14时 30分 地点:泰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泰安市花园路 39号,岱宗大街与花园路交叉口 。 项目名称: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6 联系
13、电话: 0538-8977866 17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18 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 2018年 05月 11日 14时 30分; 评审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9 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构成: 三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一人,专家二人 。 20 付款方式 本 项目签订合同后甲方 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 21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采购 代理费 执行 山东省物价局鲁价发 200364号文转发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 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由
14、中标供应商向山东弘润天成 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泰安分公司交纳服务费。 2.1.2、当事人 2.1.2.1 “采购人”系指 泰安市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2.1.2.2 “供应商”系指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经财政部门核准后获得 谈判资格的供应商 。 2.1.2.3 “ 采购小组 ”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 供 应商的临时组织 。 2.1.2.4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 采购小组 经谈判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 、 人员配置 和服务 满足要求 且报价 合理 ,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 2.1.2
15、.5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2.1.3、采购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山东 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2.1.3.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7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8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项目名称: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 联系电话: 0538-8977
16、866 2.1.3.9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操作规程; 2.1.3.10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2.1.4 合格的 供应商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 条 规定的条件 ; 2.1.4.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 、有效; 2.1.4.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2.1.4.5采购文件中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2.1.4.6符合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符合
17、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 ,具备 谈判 的资格。 2.1.5 保密 参与 采购 活动的当事人应对 采购文件 和 响应文件 中的商业 秘密、 技术 秘密和个人隐私 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 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 使 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采购文件 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采购人 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 供应商 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 响应文
18、件 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 向 供应商 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 采购人 现有的能 被 供应商 利用的资料, 采购人 不 对 供应商 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 解和结论 负责 。 2.1.7.3供应商 经 采购人 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 采购人 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 除 采购人 原因外, 供应商 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 员 伤 亡 、财产损失以及 由此 引起的 连带责任和 费用 负责 。 2.1.8答疑 供应商 对 采购文件 、踏勘现场有 询问 或者 疑问 ,需 采购人 解答或者答疑时,以加项
19、目名称: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8977866 盖 供应商 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 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 采购人 将对 供应商 提出的所有 询问或者疑问 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 应在 采购文件 规定范围内 ,不得对 采购文件 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发给 供应商 并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2.1.9 偏离 采购人 允许 响应文件 偏离 采购文件 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 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 幅度 和项
20、数 ,否则其 报价 无效。 2.1.10 其他条款 2.1.10.1供应商 成交 后直至验收 止, 未经采购人同意, 成交供应商 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 , 如出现上述情形, 采购人 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 成交 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 成交供应商 承担。 2.1.10.2除非有特殊要 求, 采购文件 不 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 供应商 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采购文件 2.2.1 采购文件 的构成 采购文件 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2.2.1.2供应商
21、须知; ( 1)总则 ; ( 2) 采购文件 ; ( 3) 报价、 响应文件 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4) 供应商 应当 递交 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5) 响应 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 、 评审 时间及 地点; ( 6) 评审 、谈判、 确定 成交 供应商 以及废标; ( 7) 纪律和监督; ( 8) 质疑与投诉; 2.2.1.3评审办法 ;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 2.2.1.5提供服务的 期限 及 地点 ; 项目名称: G104 京福线界首至满庄段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山东弘润天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9 联系电话: 0538-8977866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
22、要求 ; 2.2.1.7响应文件 格式。 采购人 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 对 采购文件 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 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2 采购文件 的澄清 或者 修改 2.2.2.1供应商 获得 采购文件 后,应仔细检查 采购文件 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 获 得 采购文件 后 24小时内 ,以加盖 供应商 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 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同时将 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 供应商 自负。 供应商 有义务对 采购文件 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
23、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 递交 给 采购人 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否则, 供应商 应无条件接受 采购文件 所有条款。 2.2.2.2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对已发出的 采购文件 进行必要澄清 和修改 的, 澄清或者修改 的 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响应 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 供应商 。 采购文 件 的 澄清或者修改 内容是在 采购文件 规定范围内对 采购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 采购文件 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 或者修改 内容已构成对 采
24、购文件 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 采购人 应当 重新组织 采购 或者延长 响应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 和 谈判 时间 ,否则 采购人 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 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3采购文件 的 澄清或者修改 文件在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后 ,方可作为 采购文件 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 通知 无效。 采购文件 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 2.2.2.4供应商 认为 采购文件 存在 不合理要求等需要 澄清或者修改 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供应商 从 泰安市 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打印澄清 或者修改 公告, 并通过 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 等形式 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 或者 修改 内容。 2.2.3 延长响应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在泰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