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标准山东省安监局2016 年 8 月8.1 涉氨制冷工商贸企业执法人员检查表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依据与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1 营业执照 总局管四函201328 号,二、(一)1. 相关证照齐全;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检查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2 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法第 21 条: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员工花名册、任命文件。安全生产法第 19 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省政府 260 号令第 6 条:明确生产经
2、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18 条中规定的 7 项职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内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生产责任制是否包含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3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 18 条:生产单位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国务院安委20136 号文件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第 2 条至少包括:制冷压缩机操作规程、制冷辅助设备操作规程、制冷系统除霜操作规程、制冷系统充氨操作规程等。查操作规程及内容设置情况。应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全员安全培训
3、教育计划。查培训计划。制冷、压力容器、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查阅安全培训记录档案、证件。4 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法第 24 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 25 条: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 27 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查安全培训记录档案及询问,新员工的三级教育登记表。对转岗、
4、脱离岗位 1 年(含)以上的从业人员,是否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风 安全生产法第 38 条: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 查制度及隐患排查记录,记录体现整改措施、责任、资向从业人员通报。省政府 260 号令第 27 条: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金、时限和预案。险管控省政府 260 号令第 29 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相关材料)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
5、排查出的风险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总局 70号令:必须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企业、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查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相关材料、教育培训档案等。应 制 定 液 氨 泄 漏 等 事 故 应 急 救援 预 案 。 查 预 案 。6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法 第 18 条: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国家局 88 号令第 12、33、40 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
6、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省政府 260号令第 23 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演练。企 业 应 定 期 组 织 应 急 演 练 , 对演 练 效 果 进 行 评 估 , 并 做 好 记录 。 查 演 练 记 录 、 评 估 报 告 、照 片 、 视 频 。7 危险作业国务院安委20136 号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第 6条:应建立并严格落实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7、查 制 度 和 作 业 票 。8 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法第 33 条: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国务院安委20136号涉氨制冷企业执法检查表第 4 条:制冷压缩机应按制造商的要求定期进行大、中、小修和日常维修保养。其它制冷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螺杆式压缩机 3 年,活塞式 2 万小时大修)。查 安 全 设 备 的 维护保养台 帐 及氨气浓度报警仪、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设施设备检测报告。9 重大危险源 管理安全生产法第 37 条: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安监总局 40 号令第 23 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完成重大危险源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 15 日内,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 19条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应按规定对本企业的生产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储氨量10 吨,系统最大设计容量,500 米内为一个辨识单元)。查辨识记录、评价报告、备案表、告知记录、重大危险源档案(10 项内容) 。10 安全生产管 理协议安全生产法第 46 条: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
9、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内容。11 职业卫生总局 47 号令第 8 条: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 100 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 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总局 47 号令第 20 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治法第 33 条:劳动合同,应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职业病防治法第 16 条: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防治法第 35、36 条: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
10、、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申报回执、查检测报告、劳动合同、体检报告等资料。12 检查时发现的其他问题,应当一并提出。8.2 涉氨制冷工商贸企业安全专家检查表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与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1 防火间距氨储罐和氨制冷机房等乙类厂房与周边民用建筑物等(构)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 3.4.1 表:与民用建筑物防火间距不小于 25 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物不小于 50 米距离,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对照 3.4.1 表。用测距仪实测距离。2 安全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自动控制系统冷库设计规范7.2.1: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
11、,当空气中氨浓度达到 100ppm 或150ppm 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事故排风机;当制冷系统因故障被切除供电电源停止运行时,应保障风机的可靠供电;7.3.19:速冻设备加工间当氨气浓度达 到现场查看并询问:1.氨气浓 度 传 感 器 、声光报警器报警、事故排风、快速冻结机及制冷设备电机连锁联动切断;2.适时显示各相关安全系统的100ppm 或 150ppm 时 , 应 发 出 报 警 信 号 , 并 自 动 开 启事 故 排 风 机 、 自 动 停 止 成 套 冻 结 装 置 ( 包 括 氨 泵 ) 的运 行 , 漏 氨 信 号 应 同 时 传 送 至 机 房 控
12、 制 室 报 警 ;7.2.5:事 故 风 机 应 按 二 级 负 荷 供 电 ( 自控系统应用电单独设立线路,用双电源或双回路);总局 66号令 16 条第 6 项:设置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与制冷电机联锁、与事故排风机联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门化学有害因素:预报警浓度为 30ppm;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 5.5.3:报警器应设置为防爆型声光报警器。运行状态、氨气浓度等技术指标。3 电气设备电气设备设置及电源冷库设计规范7.2.11:氨制冷机房照明宜按正常环境设置;冷库安全规程7.8:库房内应采用防潮型照明灯具和开关;冷库安全规程7.3 和总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
13、技术指导书三、2 中规定:氨制冷机房的用电设备,除事故排风机和应急照明(制冷机房、高低压配电室)采用防爆型外,其他设备如:制冷压缩机、氨泵和各种电磁阀等电气设备和元件均未要求采取防爆型电器;绝缘电线需穿钢管敷设;消防设备、事故风机、应急照明应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现场查看。对电气设备要求前提是冷库设置了有效的报警、联动、连锁、切断的安全自动控制系统。事故排风机和应急照明是否为防爆型、电源是否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4 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管理情况。总局 40 号令 16条:应当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17 条: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
14、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18 条: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内容依据 70 号令,二:危险程度、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20 条: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500 米单元内系统最大设计容量储氨量10 吨为重大危险源单位,查阅安全评价报告。查看现场,询问现场工人。5压缩机机房及配电室压缩机机房及配电室等隔离及设备裸露转动部分安全生产法39 条
15、: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液氨车间、仓库、控制室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现场查看、询问。冷库设计规范4.6.5:变配电所与氨压缩机房贴邻公用的隔墙必须采用防火墙,该墙上应只穿过与配电室有关的管道、沟道,穿过部分周围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塞。现场查看。不应有泄露氨气能扩散到配电室、缝隙和孔洞;不能辨别防火墙时须结合消防检验证明。冷库安全规程5.1.5:制冷机泵、油泵、氨压缩机、水泵等外露的转动部位,均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现场查看。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网或防护罩。冷库设计规范6.4.1.1:活塞式制冷压缩机排气出口处应设止逆阀(单向阀);螺杆式制冷压缩机吸气管处应设止逆阀。现场查看、询问。单级活塞压缩机排气大红管道上应有单向阀,双级活塞压缩机上应安装两个单向阀。6氨管线安全标示、静电跨接及止逆阀氨管线安全标示、静电跨接及止逆阀管道标识色等冷库设计规范6.6.6:制冷管道及设备所涂敷色漆的色标:制冷高低压液体管道淡黄色;制冷吸气管天酞蓝;制冷高压气体管道、安全管、均压管大红;放油管黄;油分离器大红;冷凝器银灰色;集油器天酞蓝;工业管道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应在管道上标注颜色、流向、介质等。现场查看管道是否有安全标识,标识是否正确(安全色或色环、物料走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