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doc

上传人:ng****60 文档编号:3165259 上传时间:2019-05-2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浅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浅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浅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浅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浅谈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摘要: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是各民族、种族、种群等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例如大家熟悉的阿凡提故事、嫦娥奔月的传说、史 诗格萨尔王等,保护这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仅是对中华文化遗产的引扬,更是从法律上保障我国各民族的利益。关键词:民间文学;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国家。在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上,中华民族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奉献过众多的发明创造,在历史长河中留下了令人神往的轨迹,谱写了人类文明史上的光辉篇章。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但我国著作权法却未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方法,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

2、憾。特别是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属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的著作权纠纷屡屡发生,因此,如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已成为立法司法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概念及其特性根据 1976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突尼斯通过的为发展中国家制定的样板版权法中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解释,“民间文学艺术”通常意指在某一国家领土范围内可认定由该国国民或种族群落创作的、代代相传并构成其传统文化遗产之基本组成部分的全部文学、艺术与科学作品。”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某一民族的群众在其生息繁衍过程中创造的、反映该民族文化传统

3、和风俗习惯的作品。其作品形式一般包括有:口头表达形式,如民间传说或寓言、笑话等;音乐表达形式,如民歌、民间乐曲等;活动表达形式,如民间舞蹈、民间风俗等;民间工艺形式,如蜡染、织锦等,以及其他的表达方式。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过程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始终处在发展和完善之中,这就使得一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往往是经过几代人的演泽创作而丰富起来的,因而其往往是某一群体的身份不明的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这特点使得对它的保护要比一般作品更为因难、复杂。民间文学艺术必须有自己的内在规定性,可以与其他艺术区分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一座神奇的文化和艺术宝库,是兼具群体创作性与个体传承性、传统稳定性和时代变异性

4、、信息地域性与文化扩张性、有形性和无形性等众多矛盾性格的奇特统一体。 1.群体创作性与个体传承性。 当人类社会以母系或父系社会为基本单位时,民间文学艺术就孕育产生了。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社会出现了种种人群集合体,民间文学艺术便由这一群体不断创造、完善、传承和保护下来,形成了人类社会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和人文景观。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性创作具体体现为两种方式:一是由某群体在长期集体劳动与生活中共同创作产生,如在远古时代,集体性创作体现在全民参与的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的民俗活动中。二是由某个人完成民间文学艺术的雏形,然后在大众的流传中进行加工、修改,逐渐形成脍炙人口的文学和艺术表达。民间文学艺术一

5、旦形成,就会成为一种集体的习惯,并在广泛的时空环境中流动。这种流动,不是机械的复制,而是集体再加工、集体再创作的过程。民俗学家指出:“ 民俗在刚刚形成时,结构和内容往往比较简单,而在以后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则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丰满,这正是集体再加工的结果。”从历史的眼光看,民间文学艺术的集体性实际上是通过世世代代的个体传承来体现的。“ 群体的创作积淀与个体的传承表现二位一体,正是民间文学艺术创作不同于一般文学艺术创作的重要特点。”2.传统稳定性与时代变异性。 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应变能力,与其他外域文化相比,呈现出更强的稳定性和延

6、续性。由于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处于长期传承的相对稳定状态,因而一般时间都甚为久远。汉民族家喻户晓的孟姜女的故事、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等传说,仅从最早的史籍记载看,也都流传了两千多年至今不衰。人类天性中的怀旧情结赋予时间久远的民间文学艺术无限魅力,这正是许多部族、群体珍惜和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重要原因。但这种时间维度又常被人认为是导致民间文学艺术属于公有领域的理由,给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众多的难题和障碍。 民间文学艺术在漫长的历史传承中,以滚雪球的方式吸纳了不同时代、不同阶层、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素养的创作主体和传承主体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呈现出时代变异性。这种变异性在民俗学理论中被描

7、述为“活态” 。所谓“活态”,是指与高雅文学、精英文化等书面文学艺术形式相比,民间文学艺术生命存在的独特形态。它存在于民众的使用和流通中,不是定型固定化的,而是“活态”的。“活”具体表现为:( 1)“底本”(脚本)是活的 虽可能有基本主题和程式,但没有固定的书面文本,每次表演都会建构新的文本;(2)表演是活的 每一次都有特定的心境,都有即兴的发挥,都是一种新创造;(3)受众是活的 每一次都有不同的对象,他们可能随时做出现场反应,参与表演和创造;(4)场景是活的 每一次都有新的变化,不同场景对表演者会有不同的影响;(5)传布是活的 每到一处,都要同那里特有的自然、人文环境、讲述者及听众相结合,形

8、成新的变异;(6)历史是活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面貌。在所有这些因素中,演唱(讲)者作为创造主体最具能动性,居于核心地位,以他的表演为中心,多向互动,形成立体动态的生命场。民间文学的创作、生存、流布和传承,都是在这个生命场中进行的;离开这个场,它就会损伤、变形乃至枯萎凋零。3.信息地域性与文化开放性。民间文学艺术溯源于原始先民的文化创造,以口传心授的特别方式产生和流传于漫长的农耕文化社会环境之中,其原本是一种典型的地域文化生活和民俗方式,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征和民族特色。地域性特征在以方言为传承语言的民间戏剧、民间曲艺中得到典型体现。“山东梆子、河北梆子、河南坠子、天津快板、山东快书、凤阳花鼓、东

9、北二人转、信天游等民间戏曲、曲艺、歌舞,如果不以方言表演,则韵味全失,面目全非,千变万化不离其地方口语这个语言母型。”民间年画也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年画产区,天津的杨柳青、河北的武强、山东潍坊的杨家埠、苏州的桃花圬、广东的佛山、福建的泉州、河南开封的朱仙镇、湖南隆回县的滩头、陕西凤翔的萧里镇等都特色鲜明。民间文学艺术也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形式,具有文化的共性。任何文化都具有传播和交流的功能。正是文化的这种特有功能,使文化既有纵向的延续和发展,又有横向的交流与对话。4.载体有形性和信息无形性。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同时含有有形和无形的成分。二者之间的分离是人为进行的划分,正如有人所说的那样,有形的表达是“躯体

10、”,无形的表达则是 “灵魂”,二者结合起来构成一个整体。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保护现状众所周知,在知识经济社会里一切知识都是有产权的,就现代知识产权制度而言,无法实现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民间文学艺术领域的产权保护,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需要建立一种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无论是国际上还是我们国内对平衡机制的立法探索一直在进行着。具体到我国,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 6 条的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这一规定明确了民间文学艺术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依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一般认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其他民间传统作品的整理本,其著作权归整理

11、者所有,但他人仍可对同一作品进行整理并获得著作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发表时,整理者应当注明主要素材的提供者,并依素材提供者的贡献大小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1984 年,文化部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第十条里明确“民间文学艺术和其他民间传统作品的整理本,版权归整理者所有,但他人仍可以对同一作品进行整理并获得版权。民间文学艺术和其他民间传统作品发表时,整理者应注明主要素材提供者并依提供者的贡献大小向其支付适当报酬”,说明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现实生活中发生过这样的事例:甲是作曲家,利用好几年假期去西藏、内蒙古等少数民族地区采风,收集当地民歌,并请当地的群众演唱这些歌曲,将这些歌唱

12、录制了下来。乙也是从事音乐创作工作的,他听甲在收集民歌方面很有收获,就向甲借其采风所录制的磁带。甲将磁带借给乙后,乙就把磁带中的一些民歌的词谱都记录下来并加以整理,后来这些词谱编成了一本西北少数民族民歌选并出版,署名为乙。甲知道此事后,认为乙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但他却不清楚乙的行为到底侵犯了自己的什么权益。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并不是指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垄断。法律只是强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整理者有权禁止他人未经授权而擅自侵犯其整理出来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三、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保护存在问题及建议现今人们对民间文化越来越关注,中国结、花灯装点着大街小巷;剪

13、纸、彩绘、蓝印花布成为商场和居室布置的时尚物件;唐装和绘有民族织艺图案的时装成为服饰新潮;而各地的旅游景点,更是弥漫着浓浓的民俗风情。在民间文化成为大众越来越关注的热点同时,有关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纠纷的案件也就越来越多,陕西民间剪纸艺人白秀娥和国家邮政局、国家邮票印制局关于蛇年邮票的纠纷;赫哲族人和郭颂关于赫哲族民歌乌苏里船歌署名权的纠纷,是近些年来众多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纠纷中影响比较大的案件。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56 个民族孕育了众多优秀的文化遗产,这些民间文艺作品是公共财产,属于中华民族的共有财富,保护民间文艺作品的著作权,实质上就是保护一个民族、一个集体的公共利益。1、关于权利

14、主体。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最原始的创作者可能是个人,但随着历史的推移,它逐步变成了某一地区、某一民族整体的作品,人们不断修改、完善,最后形成了一个群体作品。因此,民间文学艺术是某一地区、某一民族的人们在历史长河中共同创作、世代流传的智力成果,其所有权和著作权应该属于产生这些作品的群体。有人认为由于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内容十分丰富,鉴定其属于哪一区域哪个群体比较困难,为了实际操作方便,应由国家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来统一行使权利。但在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宽地域的国家,由一个统一的机构,尤其是政府机构占有并支配此权利是不合适的,不利于唤起各民族或地

15、区保护并可持续利用民间文学艺术的积极性。因此应按照民族地区的模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利益归属分配机制,使利用民间文学艺术获取的收益真正回归民间文学艺术保有者及保有地,并被用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活动。2、关于权利的保护期。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同其他文学艺术作品不同,其是基于某种传统的存在而保存下来,并对社会与经济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和价值的要素。在这种情况下,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设定任何保护期是不合适的;另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时间上的续展性和主体上的不确定性。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从被初创时起,就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继承并不断发展,也就是说,民间文学艺术是代代相传、世世延续的,每一历史单元都是文化的

16、传播时期,也是再创作时期,很难认定它的保护期起始点和终结点。因此其保护期应该是无期限的。3、关于使用许可和收费制度。为了确保民间文学艺术不受歪曲,产生该作品的群体的精神权益和物质权益不受侵害,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使用许可机制非常必要。有学者认为,对此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不经许可、不须付酬即可进行的使用,如产生这一作品的群体为生活或娱乐需要而在传统习惯范围之内进行的使用;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在作者或作者们的原作中以例证的形式使用;作者使用民间文学的表达形式以创作自己的作品的使用,为介绍、评论目的,在本人创作的作品中适当引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

17、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博物馆为陈列或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将已经发表的汉语言文字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改成盲文出版,以非研究或营利为目的而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拍摄、临摹、绘画、录像等等,但在使用时,必须标明该文学表达形式所出自的区域或人群。这点类似于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许可“。第二层次是不经许可、但须付酬的使用,如为教育目的的使用。第三个层次是必须经过许可才能进行的使用,主要是公益性使用,这种使用无须缴纳使用费。如从民间艺术中吸取灵感创造的作品等。第四个层次是既需获得许可又必须缴纳使用费的使用,主要是

18、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如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出版、复制及复制品的发行,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公开朗诵、表演以及通过有线、无线或其他传播方式向公众传播,等等。所收缴的使用费并非归某部门或组织所有,而是作为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经费由国家统一调拨使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的主体归属问题,毫无疑问,因为其作者是社会群体,其著作权主体当属创作、保存该作品的社会群体。但考虑到这个主体具有抽象性,但具体到立法实践中,其著作权的财产权行使也可由当地主管部门代为行使。其次,由于是世代相传,对于其的保护期限在立法实践中在著作权应该不予于时效限制。最后,关于其合理使用,应该从属于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传统和习惯范围内使用,均

19、应视为合理使用;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注:著作权人为抽象的群体,著作权的财产权行使也可由当地主管部门代为行使),国家不应对此进行强制许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不可能停留在一个状态,也有一个生老病死的发展过程,但民间文化发展起来的传统风格不会变。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保护也应该适应民间文学艺术的发展过程,无论是在立法理论研究还是在立法实践上都要跟上,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参考文献:杜心付 论民间文学 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郑 州大学硕士学位 论文蒋万来 民间文学艺术 的法律保护 电子知识产权 (学术研究)钟敬文 民俗学概论 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8 年版郑成思 知识产权文 丛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4 年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