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长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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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理事长工作职责作为主管一个合作社的理事长,应该主管和负责以下重大事项:l、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理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列席参加监事会。并制定安排会议内容及会议事项。2、科学制定合作社年度工作计划、长远发展规划,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积极协调好对外关系、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搞好招商引资活动与对外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和产品销售活动。4、抓好合作社内部事务的管理,尤其注重抓好合作社外聘人才的管理、任用工作;注重抓好合作社财务管理活动,合理制定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各种方案。5、抓好合作社产业或产品规模的宏观调控。时刻关注各种危机的影响,严格控制风险。逐步实现产业创新、产品升级、严把产品质量的关键环

2、节。6、抓好合作社入社成员间的和谐管理,及规范化管理工作,维护合作社经营秩序,使合作社平稳运作,健康发展。7、贯彻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及时参加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并做好传达和贯彻执行。8、做好对合作社内外事物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事会职责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3、监督理事会成员和本社职员履行职责情况。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5、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7、监事长列席理事会

3、会议。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

4、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1l、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

5、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林西县利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6、。二、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一 1,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

7、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林西县利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三、理事会由三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8、。四、理事会职责:。l、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合作社制度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8、决定聘任或者解骋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五、理事会

9、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 1 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监事会工作制度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二、监

10、事会由 3 人组成(或设 1 名执行监事),设监事长 1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8、履

11、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五、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职责一、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三、制定年度财务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提高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四、讨论决定合作

12、社内部业务机构的设置。五、组织本社社员参加培训和各种协作事宜。六、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组织的财产安全。七、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八、讨论决定本社社员退社、除名、继承等事项。 九、聘用和解聘本社的工作人员。十、讨论决定对本社社员和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处分。十一、代表本社鉴定合同。十二、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林西县利旺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

13、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 10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饲提取。用于以丰补歉。3、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 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 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六、本制度从 2013 年 4 月 12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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