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党员权利与义务一、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规范,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2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
3、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二、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的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
4、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3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要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总结部署支部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
5、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参加4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
6、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一)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二)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三)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四)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5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
7、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 8 至 10 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三)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六
8、、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党
9、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
10、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7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党内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党组织的
11、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一)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二)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8(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
12、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六)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七)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八)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一)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二)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三)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党组纪检组长和支部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
13、法:(一)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三)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和9谈话诫勉制度。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
14、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组织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四、监督保障: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市直机关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15、想、科学发展观以10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卡。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员学习制度一、全体党员必须自觉、认真地参加政治学习。学习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