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报审集体合同 (专项集体合同 ) 所需材料及参考样本 一、用人单位报审 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文本材料及要求 : 1.集体合同文本(参考样本见附件一),其合同期限不得短于一年; 2.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参考样本见附件二),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每年协商签订; 3.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参考样本见附件三),一般不单独报送,随集体合同一起报送; 4.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参考样本见附件四),一般不单独报送,随集体合同一起报送。 二、用人单位所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1. 苏州市用 人单位送审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基本情况表 (见附件五); 要求:( 1)用人单位送审时都应填写
2、此表,并在表上加盖单位和工会章; ( 2)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应对等并和集体合同中所述代表一致。 ( 3)若送审时间距合同签订时间超过 10日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出具经职工方同意变更双方签字日期的证明材料。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要求:法人单位分支机构报送集体合同审查,应同时报送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 3. 工会社团法人和工会主席合法资格证明材料 要求 :( 1) 工会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 2)未建立工会社团的 ,提供职 工方首席代表推选产生过程的证明材料。 ( 3)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 )产生 ,也可以由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荐并公示后产生。首席协商代表由
3、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和首席协商代表由地方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过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 4. 双方首席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说明:若首席协商代表是委托的,需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有委托人的签名,盖章。 6. 参加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书 说明:协商代表若已 按规定在就管中心办理录用、续签手续则不需要再提供合同。 7. 协商情况记录 说明:参考样本见附件六 8.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决议 说明:参考样本见附件七。 9. 协商签订情况说明 说明: 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情况说明,内容3
4、包括: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情况,集体协商的简要过程和主要协商事项,此前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参考样本见附件八。 三、职代会代表名额按下列规定确定: 1.职工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召开职代会,代表名额不少于三十名;其中职工不足五十人的企业应当召开职工大会,行使职代会职权,也可以通过 参加区域行业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 2.职工一百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为四十名;在此基础上,职工人数每增加一百人,代表名额增加七名。 3.职工一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为一百名;在此基础上职工每增加一千人,代表名额增加二十五名;职工超过五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不少于二百名。 4.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职工 (代表 )三分之二以
5、上出席方为有效。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实行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5.在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内,职工人数有明显变化的,代表名额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由 企业工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4 四、用人单位变更或解除协商代表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1协商代表在任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其劳动(聘用)合同,其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2用人单位在解除协商代表劳动合同前,须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协商代表身份解除手续,所需提供的资料有: ( 1)个人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材料; ( 2)退休证明材料; ( 3)个
6、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的证明材料(须经个人确认或劳动仲裁部门确认)。 ( 4)情 况说明(说明新协商代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产生方式,须加盖单位章、工会章并附新协商代表签名)。 3以上 1-3 项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任一项即可。 4原协商代表退出时必须有对应新协商代表替换。 5职工方协商代表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本单位组织职工推荐并公示后产生。首席协商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指定。首席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5 材料提交地址:苏州市平泷路 251 号 苏州市政务
7、服务中心二楼 B57 号窗口。 咨询 监督电话: 69820296、 65212773 传真: 65829502。 参考文本下载地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下载中心 劳动维权一栏或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苏州市有关板块(http:/ 6 附件一: 集体合同参考样本 编号: 集 体 合 同 书 (参考文本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经济类型: 职工人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 甲方(用人 单位) 用人名称: 首席协商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8、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职工方) 乙方名称: 首席协商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8 其他代表: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下列内容仅仅是集体合同的框架,每个单位在签订时可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进行增加或删改) 一、总 则 第一条 根据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和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代表用人单位,乙方代表全体职工,本集体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 乙方代表应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 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甲方尊重并支持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和地位,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五条 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 ,甲
10、方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国有、集体以及控股企业须讨论通过),提出方案和意见,与乙方平等协商确定。 第六条 依法签订生效的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 二、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 甲方与员工遵照合法 、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甲方与员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单方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前征求工会意见,乙方应于 15 日内反馈意见。 第八条 乙方有责任帮助和
11、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甲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教育引导职工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监督甲方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甲方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应当指导职工及时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条 乙方协商代表劳动合 同期限短于协商代表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 三、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和生产经营的特点,经与乙方平等协商,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支付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9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12、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提高、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及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增长,通过平等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本企业最低工资水平 ,应高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时,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条款: ( 1)劳动定额的确定和修改; ( 2)奖金分配办法; ( 3)津贴、补贴标准; ( 4)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条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 40 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六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
13、点的限制,经乙方同意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按核准的工种和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甲方每年向乙方报告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 第十八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进行。甲方不得强迫员工加班。乙方应当监督甲方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九条 职工年休假的具体休假办法。 五、保险、福利 第二十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
14、情况按规定向乙方和职工公布。 第二十一条 甲方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政策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宣传和缴纳工作,乙方有权对甲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按规定实施监督。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规定提取各项福利费用,积极改善职工的以下生活条件: ( 1)文化设施; ( 2)住宿; ( 3)就餐等。 第二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职工实行下列补充保险: ()补充保险; ()商业保险; ()其他 10 六、劳 动安全卫生 (企业如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本节或以下列条款可删减 ) 第二十五条 甲方必须建
15、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设施、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自觉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当如实告知职工职业危害。乙方应监督甲方对有毒有害岗位采取防护措施。甲方对解除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时应依法进行职业健康 检查,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监督和支持协助行政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提出处理意
16、见。 第二十八条 甲方 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落实职工夏季防暑降温 和冬季抗寒保暖的 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 七、 女职工特殊保护(见附件) 第二十九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企业如果开展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协商,可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如未签专项合同,本节作为集体合同的附件,明确说明见附 件 ) 八、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应当协商续订新合同。 第三十一条 对本合同未予明文规定的但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法律、法规
17、无规定的,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甲方与乙方应协商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 ()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 ()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条款出现; ()企业被撤消、兼并或破产等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应按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九、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各推荐 名代表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并订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共同研究,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