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 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公司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维护公司正常的没有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管理职责(一)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对员工实施奖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罚决定进行仲裁;(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管理本部门员工的奖惩工作;(三)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拥有最终决定权。第二章 奖 励第四条 奖励类别奖励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晋升;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等。 第五条
2、 奖励条件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一)满勤奖全月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每月奖励 200 元/人。(二)安全奖全月生产无任何事故,每月奖励 200 元/人。(三)予以嘉奖并给予 30-1000 元数额不等的奖金1、年终优秀员工 1000 元;2、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全体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100 元;3、为公司争取荣誉扎鲁特旗 100 元,通辽市 200 元,内蒙古自治区 500 元,国家级 1000 元;4、对公司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 50 元;5、对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10
3、0 元;6、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 200 元;7、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实施事故 200 元;8、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保护国家、公司或个人财产免受损失 500 元;奖惩管理制度 9、对公司作出突出贡献,节约生产成本,加快工程进度,提高产品质量或产量,利润显著增加,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予以表彰嘉奖,奖励金额由经理办公会成员根据贡献大小研究决定。第三章 惩 罚第六条 惩罚类别惩罚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第七条 惩罚条件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给予不同
4、程度的惩罚,具体内容如下:(一)违反劳动纪律1、予以警告或批评,同时每次扣发 30-50 元的罚款:(1)在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罚款 30 元;2、员工请假、事假、日常工务、出差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综合管理部进行销假者,1 天 30 元,2 天 50 元,3 天100 元;3、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罚款 30 元;4、迟到或早退 1-30 分钟罚 20 元,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 30 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奖惩管理制度 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 ;5、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
5、、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 ,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罚款 30元/次;6、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罚款 30 元;7、不回公司就餐,未及时通知综合管理者,罚款 30 元;8、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罚款 30 元;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罚款 30元;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罚款 30 元;11、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罚款 30 元;12、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罚款 30 元;13、检查/值班人员(例如:保安、总台等人员)未按规定执
6、行勤务者,罚款 30 元/次;14、上班时间串岗聊天、怠慢工作,罚款 50 元;15、因个人过失致使工作出现失误,情节轻微,罚款50 元;奖惩管理制度 16、工作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管理,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罚款 50 元;17、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原则,罚款50 元;18、不能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罚款 50 元;19、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罚款 1 次 50 元,2 次 100 元,3 次以及上取消培训资格;20、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负责赔偿损失,另罚款 50 元;2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罚款 50元;22、未经同
7、意在上班期间处理私人事务者,罚款 50 元;2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例如:因个人过失导致餐厅、会议室、厕所、走道地面、墙面、桌椅等污浊者) ,罚款 50 元;2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1 次 50 元,2 次 100 元,3 次记过,情节严重者降级或辞退;25、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罚款 50 元;26、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合作单位人员的错误行为者,罚款 50 元;27、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罚款 50 元;奖惩管理制度 28、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罚款 50 元;29、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
8、仓储区域者(主管级以上及执法人员除外) ,罚款 50 元;30、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风扇、空调等) ,罚款 50 元;31、班前饮酒不允许上岗,当日按旷工处理,另罚款50 元;32、班中打盹,罚款 50 元;3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二)记过,同时每次扣发 50-100 元的罚款。1、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罚款 50 元;2、擅离职守,玩忽职守,罚款 100 元;3、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负责赔偿损失,另外罚款 100 元;4、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怠慢工作,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罚款 100 元;5、未经使
9、用人同意或违反使用制度,擅自操作仪器、设备、车辆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具,罚款 100 元;6、未经许可,公家电话私用,罚款 100 元;7、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罚款 100 元;奖惩管理制度 8、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或下载与工作无关软件,罚款 100 元;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在原有基础上加罚 100 元;10、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罚款 100 元;11、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意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罚款 100 元;12、私用职责处理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罚款 100 元
10、;13、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在原有基础上加罚 100 元;14、犯有属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在原有基础上加罚 100 元;1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三)降级,同时每次扣发 100-200 元的罚款。1、一年中记过三次,在原有基础上加罚 100 元;2、泄露业务机密、工艺技术情节不严重,罚款 100 元;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罚款 200 元;奖惩管理制度 4、遗失或撕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 ,罚款 200 元;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罚款 200 元;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
11、者,罚款 200 元;7、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在原有基础上加罚 200 元;8、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罚款 200元;9、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罚款 200 元;10、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罚款 200 元;1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罚款 200元;1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罚款 200 元;13、因过失导致合作单位人员投诉,且情节较重者,罚款 200 元;14、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罚款200 元;15、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12、罚款 200 元;奖惩管理制度 16、在非吸烟室吸烟,1 次降级,罚款 2000 元,2 次辞退;17、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四)辞退1、在工作时间睡岗者,累计 2 次;2、累计旷工达 15 天或累计降级 3 次;3、其他重大过失或行为不当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4、在工作期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班中饮酒者;5、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6、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0 元以上) ;7、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8、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9、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10、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
13、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11、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12、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13、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14、工作期间,与合作单位人员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奖惩管理制度 发生斗殴者;15、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16、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17、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18、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19、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判刑处理者;20、擅自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资料及他人文件或信函者;21、擅自开启他人电脑翻阅、复制资料者;22、向任何人(包括新闻界、电台、电视台及传播媒介等)发表声明或透露任何公司的财务资料或任何保密资料,包括员工手册的详细内容者(经授权的除外) ;23、工作期间,顶撞上司或对上司出以恶言咒骂、威胁者;24、隐瞒传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服用摇头丸等)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健康者;25、所管现金及财务严重短缺者;26、伪造、涂改打卡记录或托人打卡和代人打卡者;27、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28、虚报生病而请假或缺勤者;29、虚报加班或出勤记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