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各项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一、 考勤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二、 考勤管理考勤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三、 作息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8:00。四、 打卡制度1、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早晨上班、晚上下班两次打卡考勤。2、打卡时间不得早于上班前 30 分钟,晚于下班后 30 分钟,超过此限定时间打卡按未签到处理。在早晨 9:00 以后打卡,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内打卡者,则视为早退。打卡时间在上班 30 分钟后到 2 小时
2、之间的,按事假处理;超过 2 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处理。3、员工因公外出,必须事先告知部门经理并需到行政人事部登记人员外出登记备案(登记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行政人事部采取不定期查岗,如发现不在岗并未登记人员外出登记的按旷工处理。如果公出不能返回,要填写未打卡说明 ,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的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4、员工请假,须提前向行政人事部及部门经理告假,并填写请假单 ,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予行政人事部方可。事先不告知,事后补单无效,按未签到处理。5、忘记签到者,当天未到行政人事部填写未打卡说明的,一律视为未签到,并
3、按规定扣发基本工资。五、 打卡要求1、员工需按秩序排队打卡,不得拥挤、吵闹或插队。2、打卡时必须听清考勤机提示音,以便确认自己是否打卡成功。3、每位打卡者都有义务维护考勤秩序,爱护考勤机,弄脏、刮伤、敲打或损坏考勤机者,需照价赔偿。4、到下班时间方能停止工作,不能在下班前等候打卡,违反者经查实后,按早退处理。5、行政人事部每月公布打卡异常人员名单,并根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6、各部门经理也应配合行政人事部做好考勤工作,将每日请假及未到现象及时通告行政人事部。六、 奖惩规定1、未签到:每日签到两次。如一次未签到者,扣发半日基本工资;如两次均未签到者,扣发全日基本工资。2、迟到、早退:30 分钟以内
4、的,一次扣 20 元;30 分钟至 2 小时之间的,按事假处理;超过 2 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处理。3、旷工:员工旷工扣除 2 倍日薪。4、事假:扣发当日基本工资。5、病假:病假工资,按其基本工资标准的 50支付。6、上班打卡后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以上各违规行为,按规定扣除基本工资,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七、 假别的具体规定1、迟到、早退员工在早晨 9:00 以后打卡,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 5-30 分钟内打卡者,则视为早退。2、旷工(1) 迟到、早退超过二小时者。(2) 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3) 未请假、请假未被批准者。(4) 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
5、批准不到岗者。3、事假(1) 员工如因私事不能上班,应事先请假,并填写请假单 ,经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2) 员工请事假 2 天(含 2 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3) 员工请事假 3 天(含 3 天)以上必须由总监审批。(4) 部门经理以上请假均需总经理审批。(5)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行政人事部及所属部门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按事假处理。续假也应提前办理。(6) 不提前办理的按旷工处理。4、病假(1) 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需填写请假单请病假。(2) 请病假 1 天,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确认病假。(3) 请病假 2 天(含)以上,公司可视具体情
6、况要求员工出具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附病情报告) ,部门经理审批。(4) 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证明者一律以旷工处理。(5) 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按旷工处理。5、工伤假(1) 员工因工负伤或致残,须以国家有关部门授权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合法依据,工伤所需工伤医疗期也由工作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书面确认。根据劳动鉴定确认不能出勤者,享受工伤假。(2) 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正常基本工资发放,其它相关待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 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按旷工处理。6、 婚假员工结婚者可请下列婚假,工资照发,须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
7、件。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工作地点,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工作地点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 2-3 天:根据法律规定:(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2) 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男 25 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 7 天(含 3天法定婚假)。(3)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4) 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不能分段申请,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5)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6) 如婚假天数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政府规定为准。7、丧假员工按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须填写请假单
8、。(1)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丧假 3 天;其余按事假处理。(2) 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8、产假、计划生育假员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公司支付其正常工资,须填写请假单 。员工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公司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须有医院证明) ,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晚育的女职工,可增加产假 30 天(晚育者
9、增加产假的前提是 24 周岁后生育的第一胎) ;怀孕未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怀孕已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2)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接受各种节育、绝育手术者,需经市级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由行政人事部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准假期。(3) 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4) 男员工配偶分娩,符合晚育年龄者,凭医院证明可享受 7 天带薪陪护假。(5) 需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每月享受一天的带薪体检时间,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6) 参保的女员工产假(含怀孕流产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津贴支付,由公司先行垫付,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申领后补回。员工
10、产假期间享受公司正常的福利待遇。(7) 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理执行。(8) 如产假及陪产假天数与当地政府规定不一致处,以员工工作地点政府规定为准。(9)9、年假(1) 年假标准: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假为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假为 10 天;已满 20年的,年假 15 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 请年休假须提前 5 天填写请假单 ,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3) 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休假,年假
11、也可以冲抵事病假。(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当年休婚假的,即婚假与年假不能同一年度享受;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 旷工 1 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 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假。10、其它假(1) 法定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法定有薪假日。(2) 员工可带薪参加省级以上统一考试,带薪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3)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本科(不含)以上学历或考取中级以上职称,考试前给予三天复习时间(按事假) 。11、销假:员工在假期结束后须到行政人事部销假。八、 加班加点公司不提倡加班加点,各部门经理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12、,避免不必要的加班加点。1、加班:在节假日或公休日工作超过两小时的计为加班。2、各部门安排加班加点,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不视为加班;3、行政人事部对员工加班加点情况进行统计,统计以加班申请表和完整的考勤记录为准,二者兼有视为有效的加班。5、员工可根据有效加班加点进行调休,调休时间要与加班加点时间一致,不得多休;调休须填写请假单 ,经部门经理提出、总监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方可调休。若工作性质全年内无法进行调休的岗位,由所在部门领导进行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可发放加班工资。6、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1) 加点工资:安排劳动者延迟工作时间的,支付加点工资为每小时工资的 50%。(2) 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 200%。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加班工资为日工资的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