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 录一、工程质量计划制度 .3二、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3三、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4四、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6五、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8六、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8七、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10八、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1九、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12十、工程试(检)验控制制度 .13十一、质量技术交底制度 .14十二、工程技术复核制度 .15十三、试块管理制度 .17十四、挂牌制度 .18十五、三检制度 .18十六、样板制度 .19十七、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0十八、成品保护制度 .21十九、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核定制度 .22二十、不合格品控制 .22二十一、结构
2、实体功能环境检验制度 .24二十二、质量例会制度 .25二十三、见证取样制度 .262质量管理制度一、工程质量计划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确定。 1、质量目标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 2、必须符合公司创优工程的项目。二)、项目部实现质量目标必须编制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质量计划目标的确定;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或质量目标的分解); 3、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3)竣工验收阶段;(4)工程保修阶段;(5
3、)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检查验证。 三)、质量计划的审批程序。 1、项目部编制质量计划; 2、质量部审核; 3、总监办审批。二、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为规范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行为,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一)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文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分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二)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
4、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3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三) 、总承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 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交总包单位。四) 、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五) 、各分包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定期召开的质量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六) 、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
5、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补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七) 、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三、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的力度,达到提高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提高自身的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一)、项目部每年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作如下检查: 1、项目部每季度定期对项目部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实行季度检查; 2、项目部对职责范围内的直管项目部实行月度检查及日常检查。 二)、公司质量检查的内容 1、质量管理。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
6、、岗位责任制,工程质量计划,质量管理人员资格等; 2、施工质量。 3、技术资料。 4三)、项目部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对质量问题项目部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各项目部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后上报公司质量部门复查。 四)、 项目部根据整改回复组织落实复查验收。并在整改通知单签署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结案。 五)、 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从管理上、施工技术上分析质量问题,为质量整改提供依据。 六)、 根据项目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分析,进行技术攻关,提高项目部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 七)、质量检查的奖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公司
7、有关奖罚规定执行。四、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一)、奖励1、凡取得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工程创优成本列入项目承包成本。同时,按照公司优质工程奖罚制度给予奖励。2、对项目部的综合质量考核,凡年度平均得分 90 分及以上者,一次性奖励项目部 3000 元。3、在各级行政主管(上级)部门的质量检查中,因质量优异受到以简报、文件、电视、报刊等形式表彰的单位,视具体情况奖励该责任人 3001000元人民币/人,奖励相关人员 10003000 元人民币。4、单位(个人)获得各级优秀质量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荣誉,按上级文件明确的奖励额度,对个人的奖励,奖金全额发至获奖者本人;对单位的奖励,由获奖单位(部门)提出分配方案
8、,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二)、处罚51、凡列入项目部创优计划的工程(以公司文件为准),无正当理由,没有实现创优目标的,按照奖罚对等的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创优成本不列入项目承包成本。2、凡是竣工工程被核验为不合格的,按工程量的 5 处罚项目部,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3、对项目部的综合质量考核,凡年度平均得分 80 以下者,每降低 5 分,处罚该单位 1000 元。4、对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将给予有关责任人 50500 元经济处罚。5、在建工程质量检查时,发现违反规范规程,不按标准施工,不按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司的有关规定施工,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业主反映强烈,将视工程的具体情况给予
9、该工程责任者罚款 100500 元人民币/人,给予相关人员罚款 5001000 元人民币。6、在各级行业主管(上级)部门的质量检查中,因质量问题受到以简报、文件、电视、报刊等形式通报批评或曝光的工程,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工程责任人罚款 3001000 元人民币/人。7、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因施工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功能、受到用户投诉的,且没有采取有效保修措施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 5001000 元/人。8、发生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罚。9、出现以上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含无形损失)的,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严重程度由项目部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10、以上
10、经济处罚,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或项目部质检员)填写“罚款通知单”,经项目部技术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收缴的罚款交纳到公司罚款专用帐户,收缴的罚款只能用于与质量有关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6五、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司信誉,特制订本制度。一) 、项目部在发生质量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汇报到公司质安部和总监办。二) 、项目部在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基础上 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三) 、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四) 、公司质安部、总监办在 24 小时内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处理方案,由
11、项目部落实实施。五) 、项目部整改完毕后报公司质安部验收核定。六) 、项目部处理完成后撰写事故处理报告,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七)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 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八) 、对待工程质量事故必须严肃认真,一定要查明原因,做到“四不放过” 。六、施工方案审批制度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分工:1.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员编制,预算人员参与编制。2.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制,预算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员参与编制。3.特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组织,有关
12、部门及公司经理、技术经理参与编制。4.关键技术、重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由技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制。7二)、一般工程和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汇总形成初稿后,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应组织编制人员、预算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各编制人员对初稿修改后定稿。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满足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应进行经济分析比较,努力降低成本,做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实用性。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部审核:1.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意见报一份由项目
13、部工程技术部门备案。 2.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开工前 10 日报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按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3.关键技术、重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应由技术经理审核,开工前 10 日报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按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外部审核: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施工企业内部会签审批完毕后,由专业技术员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批。2.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改进意见,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经理将意见反馈到项目部技术部门,研究修改措施。3.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评审表按照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的表格进行填写。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发放:审
14、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内业资料员负责印发,并发至下列有关部门和人员:1.项目部生产技术部:技术负责人、预算员、各专业人员、并留足合同要求竣工资料的份数。2.所有施工组织设计的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更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意见执行,不允许擅自改变施工工艺,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时,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8计(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意见执行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七、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一)施工测量的主要任务1.开工前的控制测量平面控制桩
15、和高程控制桩的交接管理:在工程的前期,项目部专业技术员组织测量员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桩位的交接工作,并要求做好交桩成果(如包括交桩管理规定等)的保存工作。控制桩检核复测及引桩测量与保护:接桩之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及时对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如有问题及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 提出,请其解决;如果复测结果符合精度和规定要求,作好桩点的保护工作。建立施工测量平面控制网:在施工开展之前,项目部专职测量员根据所交控制点要求对控制网进行加密,并将成果上报给监理公司进行复核。2.施工期间的平面与高程控制及沉降观测及主体、装饰完工后的观测。一般测量检查,由测量员、专业技
16、术员进行自检和互检。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定位放线的测量检查应在自互检复测的基础上,报监理公司复核审批。二)测量员负责整理上报测量资料,有效资料交专业技术员负责汇总保管。三)测量员对测量仪器的完好程度负责,平时要爱护各种测量仪器设备,严格管理,责任到人。9八、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技术资料执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的专业技术员负责制度,各专业技术员负责本专业所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定期组织项目部资料员对各专业技术员的内业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组织竣工技术资料汇总移交工作。项目部资料员、技术员完成技术资料的检查、和竣工资料的汇总移交工作。二)、技术资料内容应按照工程项目签订合同中
17、所要求的标准执行。三)、在技术资料收集之前应列出单位工程划分计划、资料收集计划及试验和检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技术经理审批后按计划进行收集和整理,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资料的规范、标准(包括书写格式、纸张大小等)。四)、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与工程施工紧密联系,对施工试验记录、材料试验记录及施工记录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五)、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等),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应主动及时地将各类资料上交给单位工程技术员,不得无故拖延或私自留存。六)、技术内业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同时必须真实地反映
18、工程的实际情况,项目部生产技术部应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技术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技术资料的同步、真实和有效。七)、项目竣工验收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部及有关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完整、系统的资料。八)、单位工程一般要求整理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如合同有要求应按其要求的份数整理。10九、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一)、 项目部材料员应对材料承包方的背景资料及时收集并上报公司施工技术部备案,由公司施工技术部统一发放合格承包方审批名录。 二)、 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承包方名录采购。当施工急需时应经公司施工技术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在名录外采购。 三)、 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试验员到场进行检
19、测,做好进货检验会签记录。 四)、 钢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进场应核对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分期、分批进行抽样检验(详见材料试验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写入库单,并应及时做好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有材料员与供货方进行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等工作事宜。 五)、 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六)、 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分类标识,明确监狱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验品、不合格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七)、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 、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 八)、 大批量进场的材料应按进库顺序堆放,先进先出,注明进货时间,以免积压损坏过期。十、工程试(检)验控制制度一) 、项目部按现行国家规范、有关技术标准及公司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做出工程试(检)验计划: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分工明确。二)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资质等级,送检范围符合法定受理要求。现场同时接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做好旁站见证工作。三) 、配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及时完成工程各项试(检)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