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北海市海城区“十三五”加快残疾人 小康进程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 2015 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桂政发 2015 4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桂政发 2016 81 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北政发 2017 3 号)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依据国务院“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和广西“十三五”加快残疾人 小康进程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编制背景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改善,推动
2、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2182名困难残疾人获得有效扶持, 1819名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残疾人就业稳中向好,收入较快增长。 1395 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112 名残疾人学生或残疾人子女上学获得阳光助学补贴促使入学率持续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不断拓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推进 。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社会参与日益广泛,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自立典型,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人生和事业的梦想。 但与此同时,
3、目前我区仍有部分残疾人生活还很困难,残疾人就业还不够充分,城乡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仍存在差距。康复、教育、托养等基本公共服务还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求,2 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其薄弱,专业服务人才相当匮乏。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残疾人群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 困。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十三五”时期,必须补上残疾人事业的短板,加快推
4、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尽快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九 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 绕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坚持兜底线、稳增收、保公平、促融合,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就业创业、基本公共服务等问题,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
5、、衣食无忧,生活更加美好、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 既要突出政府责任,确保残疾人公平享有基本民生保障,依法维护好残疾人平等权益;又 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残疾人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3 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 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发展需求;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好他们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 坚持增进残疾人福祉和促进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 既要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进和提高残疾人
6、福祉;又要加快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帮助残疾人通 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 既要加强对农村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的重点扶持,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和不同类别残疾人小康进程;又要充分考虑城乡差异,使残疾人小康进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全面小康进程相协调、相适应。稳定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扩大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和全面融入社会。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年, 全区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存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达到全市前列, 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
7、系更加 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 强化脱贫攻坚。 实现农村残疾人家庭收入大幅度提高,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实现贫困残疾人脱贫。 维护权益保障。 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 4 改善服务环境。 残疾人基本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 社会环境更加和谐。 专栏 1 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 目标值 属性 1残疾人
8、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6.5% 预期性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6% 约束性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6% 约束性 4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预期性 5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 96% 预期性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约束性 7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2% 约束性 9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2% 约束性 10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约束性 三、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围绕 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重点推进实施残疾人民生保障、就业帮扶、医疗康复
9、、特殊教育、公共服务、组织建设、宣传文化体育、托养照料、权益保障、社会助残等十大残疾人全面小康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一)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1. 提升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 残疾人可单独提出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以老养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因抚养(扶养、赡养)人生活困难、事实无力供养的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加大残疾人基本医疗康复救助力度,逐步扩大5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配合将听力言语、脑瘫、智障残疾儿童康复治
10、疗纳入规定病种支付范围,公办残疾人康复机构逐步实现残疾儿童康复家庭零负担。做好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并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及时 救助,对因无法查明身份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给予妥善照料安置。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将困难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 2. 建立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 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提高两项补贴标准,逐步扩大补贴范围。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11、,逐步提高残疾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等基本生活支出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建立困难残 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 落实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优惠政策。公园、旅游景点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3. 确保城乡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尽力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范围。 落实残疾人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督促用
12、人单位按时足额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支持商业保险 机构对残疾人实施优惠保险费率,鼓励开发适合残疾人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 采取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残疾人积极参加相关商业保险。 4.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 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6 人家庭给予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农村危房改造要优先安排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采取按照区级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的残疾人家庭给予补助 ,对无力自筹资金的残疾人家庭按照最高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到 2020 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5. 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 服务。 继续实施“
13、阳光家园计划”,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扩大实施范围, 建立至少 2 个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提高托养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 为盲、聋、智障等残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给予更多政策优惠支持,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回归家庭生活。大力引导、培育社会托养机构。 专栏 2 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重点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单独提出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 2.困难残疾人生活 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适时提高
14、两项补贴标准, 逐步扩大补贴范围。 3.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 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尽力可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帮助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4.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要优先安排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采取按照区级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的残疾人家庭给予补助。 5.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 0-6 岁残疾儿童手术、辅助器具适配 和康复训练等服务救助制度,积极推进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等基本康复服务补贴制度推广到 7-14岁残疾儿童。 7 (二) 增强残疾人就业增收能力。 1确保农村贫
15、困残疾人如期脱贫。 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帮扶措施范围,强化分类施策和精准帮扶,政策、项目向贫困残疾人倾斜。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 广西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项目(三期)、“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建设”项目、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居家无障碍改造”项目、“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等六大扶贫工程,有效帮扶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强化残 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实名制统计管理系统数据应用实效,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强社会化生活服务和金融信贷6.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落实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16、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 7.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尽力探索提高重度残疾人大病保障水平,完善残疾人医保结算、救助流程。 8.盲人聋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推动对视力、听力残疾人有线(数字)电视费用、宽带和手机上网流量费用等给予优惠照顾。 9.残疾人托养服务支 持。对非营利性民办残疾人托养机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办补贴、床位营运费补贴和专项补助;实行机构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服务分类补贴。 10.长期瘫痪在床的重度肢体残疾人专项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对长期瘫痪在床的低保重度肢体残疾人,每人每年再给予 2000 元的专项护理补贴。 11.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
17、助制度。对因自然灾害、因病或其他突发性、不可抗拒性因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特别困难的残疾人给予临时救助补助。 12.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本区内持有二代残疾人证、年龄在 70 周岁以下、除精神残疾外的残疾人每人 每年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逐步扩大保障服务范围,提高保障标准。 8 支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示范性基地、龙头企业和残疾人扶贫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资产收益扶持,采取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土地流转等方式,实现残疾人家庭资产增值增收。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将残疾人贫困户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18、。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 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减贫成效纳入区考核指标, 2019年前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任务。 2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 推进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 度,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 残疾人就业。 到 2020年,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各级党政机关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
19、疾 人。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报考公务员的权利,努力为残疾人考生提供便利条件。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事业单位申请使用空编招聘时,应优先按比例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时,专设定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经批准可享受放宽笔试开考比例、降低分数线等优惠政策。 加大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奖励力度。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创业。积极做好残疾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加大对未履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义务用人单位征收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力度,实现应收尽收。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情况公示制度。
20、3稳定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 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收优9 惠和补贴政策,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照社会福利机构享受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收费优惠,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实施政府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办法。继续开展“千企万人就业行动”,培育残疾人集中就业产品和服务品牌,扶持带动残疾人就业能力 强的龙头企业。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建设。 4.发展盲人按摩服务业。 支持盲人按摩业发展,鼓励盲人保健按摩规范化、品牌化。鼓励扶持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和
21、社会力量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开展盲人保健按摩示范店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给予扶持。加强盲人按摩师队伍建设,深化盲人保健按摩技能培训。 5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并给予自主 创业补贴。扶持残疾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更多残疾人创业就业。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助“互联网 +”行动,鼓励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费用补助。扶持残疾人社区就业、居家就业。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
22、家庭手工业等项目。促进残疾妇女就业创业,拓宽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就业出路。 6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多种形式就业。 基本满足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适宜人群的辅助性就业需求,结合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创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 2017年建立海城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十三五期间至少建立 2 家社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鼓励扶持村(社区)创建残疾人庇护照料机构。10 制定、落实辅助性就业优惠政策,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工资性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辅助性就业机构设备设施、租用场地、无障碍改造等给予补贴。 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
23、扶持有就业条件的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7.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以就业为导向,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 政府购买残疾人职业培训服务,为有就业意愿、培训需求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展电子商务、微店等“互联网 +”项目培训和雇主培训。提升农村残疾人劳动技能,为贫困残疾人参加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提供补贴,政府举办或补助的面向“三农”的培训机构和项目免费培训残疾人。积极组织开展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专项实用技术培训,使有意愿和有接受培训能力的农村残疾人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培训
24、,加强培训后就业和创业扶持服务。 8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权益保护。 区残疾人劳动就 业服务机构要深入推进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切实担负起综合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职责,为残疾人个人经营、合伙经营、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培训服务,积极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鼓励残疾人积极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展能活动。为就业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补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网点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和完善全区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杜绝就业歧视,严肃查处强迫 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