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挑战与机遇并存.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3169343 上传时间:2019-05-24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入世――挑战与机遇并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入世――挑战与机遇并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入世――挑战与机遇并存.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入世――挑战与机遇并存.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入世――挑战与机遇并存.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入世挑战与机遇并存编者按: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进程正紧锣密鼓,各行各业都在关注、议论 WTO 对本行业的影响。近一段时间,有关我国传媒业如何应对WTO 挑战的文章也已纷纷发表。本刊在此发表一篇介绍 WTO 有关协定中涉及新闻出版的条款的文章,将其“原汁原味”地端出来,供同仁们参考、探索。同时,从本期起新辟新视野?WTO 专题专栏,欢迎踊跃来稿。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我国新闻出版业的机遇和挑战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世贸组织协定中与新闻出版业相关的条款直接带来的,一种是由中国入世后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变化间接带来。 世贸组织协定由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Agreement Estab

2、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的前言、正文和附件组成。前言叙述了协定的宗旨,正文规范了有关世贸组织本身的建立、范围、任务、机构、与其他组织的关系、费用分摊、决策程序、条文修改、成员、进入、退出等。而许多协调贸易关系、解决贸易争端、规范竞争规则的实质性规定都在附件中。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附件有四个。其中附件二、三、四(即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与程序的谅解 、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以及4 个诸边贸易协议) ,都与新闻出版业关系不大。而附件一(包括三个协定)则和新闻出版业有较大关系:1、货物贸易多边协定(Multilateral Agreements on T

3、radein Goods) ;2、 服务贸易总协定 (General 2Agreement on Tradein Services) ;3、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以下分别探讨其中与我国新闻出版业相关的部分。 一、货物贸易多边协定中与新闻出版业直接相关的内容 在货物贸易多边协定中,包含有1994 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 进口许可程序协议等 13 个协议。其中与新闻出版业直接有关的内容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 1、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建立世界贸易组

4、织协定的前言中明确提出, “有必要根据互惠和互利的安排,达到切实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 。世贸组织各成员方通过谈判,相互降低和约束关税。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谈定的关税税率在各成员方中共享。因此,世贸组织成员方之间的关税率是比较低的。我国要入世,其他成员方必然要求我降低关税率。 非关税壁垒方面, 协定要求成员方一般不得禁止或限制货物进口或出口。保障条款和国际收支困难条款中允许的限制除外。 协定对变相的贸易壁垒,如对产品质量和性能规定过高标准,高估进口产品的价值以征收高额关税,通过冗长的许可程序来削弱进口产品的竞争力,利用国营贸易企业来达到贸易壁垒目的等,都规定了明确的防范措施。 协定还对实施倾

5、销、政府对出口或生产进行补贴等做法,提供3了抵制措施,以保护公平贸易。 2、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 “在国际贸易关系上消除歧视性待遇” ,提供公平竞争机会,是协定的目标之一。为此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原则,就是进口产品在进口国所享受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该原则的主要内容有三个: (1)不对进口产品征收超出同类国产品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 (2)在有关销售、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规则和要求方面,包括批发或零售渠道,运输或仓储方式,进口产品必须享受与同类国产品同等的待遇; (3)成员方不能明文规定在使用某种产品时,其中必须有一定的

6、数量或比例来自国内,而对同类国产品却无此限制。 在进口产品和同类国产品之间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的做法,即使对贸易的影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仍属被禁止的。但有几项例外,如政府采购,即所购货物仅供政府使用的货物;只给予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的补贴;服务贸易范围内的有些国家补贴,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规定等。 3、最惠国待遇(mostfavourednationtreatment) 在货物贸易中,给予一成员方的好处应无条件地给予所有 WTO 成员方。因此,若两个成员方进行利益交换,那么他们不得将优惠限制在两4者之间,而是必须将这些优惠给予所有其他成员方。 本原则的适用范围除了关税以外,还包括与进出口有关的

7、任何其他费用,征收关税和其他费用的方式,与进出口有关的规则和程序,国内税和其他国内费用,有关影响产品销售、购买、运输、分配和使用的规则和要求。 但服务贸易在一定的条件下,允许背离最惠国待遇原则。此外还有其他一些例外,如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关税减让,可只给邻国某种好处,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成员方可相互间取消关税,可因安全、健康、道德和环保等原因限制特定来源的进口,可对实施了倾销的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等等。 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中国与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入世谈判中我方的承诺,也将适用于 WTO 其他成员方。反过来,其他成员方之间的相互优惠,入世后的中国也将分享之。 目前我们的新闻出版业已采用不少进口材

8、料、设备,如报刊书籍的印刷设备和纸张,广播电视、音像带和光盘制品的制作、播出、传输、接收的设备和磁带、光盘,大量的电脑及相关设备和耗材,通讯设施及相关设备和器材,办公设施及相关设备和耗材,等等。入世后,这些设施、设备、器材、耗材、印刷纸及有关零配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进口贸易中的其他费用,都将有程度不同、幅度不小的降低或解除。例如纸张和木材的进口关税,将减少三分之二左右,计算机、电信设备和其他高技术产品,有可能到一定的时期取消关税。此外,进出口机构的设立将更容易,进口程序、手续将更简便,贸易商之间的竞5争将更强,价格会更优惠,服务质量也会更高。 同时,外商在中国设立这些产品的生产和

9、商贸企业将更容易,这些外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的销售也将更多、价格也更便宜,主要是因为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进口成本大大降低。 这些都意味着新闻出版业在这方面的成本费用将大为降低,方便程度也将有不小的提高,使用量会相应增大。 二、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与新闻出版业直接相关的内容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 “服务”是指“除政府当局为实施职能所需的服务外,所有部门的一切服务” 。 “服务贸易”是指“提供服务:从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现场;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一成员方自然人的商业

10、现场” 。 世界贸易组织将服务贸易分为 11 个大类、142 个服务项目。其中与新闻出版直接相关的有新闻社服务,印刷、出版,视听服务(包括电影与录像带的生产与批发服务,电影放映服务,无线电与电视服务,无线电与电视传输服务,录音服务等) ,在线信息与数据的检索、处理,计算机及有关服务,广告服务,市场调研与民意测验服务,批发、零售、特约代理服务,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研究与开发服务,教育服务。 上述服务又可分两种。一是版权交易、电影放映、歌星演出等等非6物化的服务,即不是提供具体物质的服务。二是音像带、唱片等等物化的服务。那些物化品虽也有其他物质商品的许多特征,如可贮藏、运输,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

11、上可分离等,然而其物质消耗成本比其服务消耗成本小得多,从这点上看,它们与服务更相近。在许多国家,这两类服务的收入是分别加以统计的。例如在英国,1993 年音乐业的收入总额为 1558 亿英镑,其中无形服务收入为 799 亿英镑,有形服务(物化服务)收入为 759 亿英镑。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与新闻出版业直接有关的内容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义务 适用于所有成员方和所有服务部门的一般性义务,有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即成员方必须及时公布影响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所有其他决定、规则和习惯做法,公布其参加的影响服务贸易的其他国际条约、合作协议并及时通知服务贸易总协定全体缔约方;以及发展

12、中成员方享有灵活性、区域一体化、通过国内立法履行义务、垄断和商业惯例、国际收支条款、支付与转移等等。同时在安全利益、公共道德、公共秩序,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等方面,规定了安全例外和一般例外。 2、具体承诺表(Schedule of specific commitments) 成员方要就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及其他相关问题,与别的成员方进7行谈判,达成的承诺逐项列入该成员方的具体承诺表。 具体承诺表的内容为: 有关市场准入的条件、限制等。例如被准许到该国特定部门提供服务的人数、允许设立的企业数、有关部门需要的企业类型等。 享受国民待遇的条件和资格。货物贸易多边协定中国民待遇原则仅适用于商

13、品,不涵盖商品提供者,而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对象还包括服务提供者。且注重的是实际上而不是形式上的待遇相同。 其他承诺。包括有关标准和资格等方面的承诺,实施承诺的时间框架等。 若一成员方没有在其具体承诺表中提到某个服务部门,就可推定该成员未在该部门承诺义务。若对某个服务部门的某一方面,如对某种服务方式的市场准入或国民待遇不作承诺,可在表中标明。也可在表中标明承担某种义务的范围和条件,如只允许合资形式。 各项承诺都不约束政府服务机构的服务采购,只要这种采购只供政府使用,而不用于商业性销售。 具体承诺表附录于服务贸易总协定之后,成为该协定的组成部分。此后还将通过定期和逐项谈判,逐步增

14、加或放宽承诺。 3、最惠国待遇 与国民待遇原则一样,货物贸易多边协定中最惠国待遇原则仅适用于商品,不适用于商品的提供者,而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最惠国待8遇原则不仅适用于服务,还适用于服务的提供者。 同时,成员方又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背离最惠国待遇原则,如可按互惠原则,对他方的优惠待遇基于其给予己方的待遇。这些背离一开始就要列入免除最惠国义务清单 (MFNexempti on list) ,以后要新增很难。原则上,免除义务的期限不应超过 10 年。服务贸易理事会对所有准许 5 年以上的免除义务,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审查,看其需要免除义务的条件是否仍然存在。 4、发展中国家的特别待遇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规定

15、, “不同成员方通过对承诺的协商,促使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在世界贸易中更多地参与”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应取决于各成员方国内政策目标和发展水平,对发展中国家少开放一些部门、少放宽一些交易种类、逐步扩大市场准入等,应根据它们的发展情况,予以适当的通融。反补贴的多边谈判,也应看到补贴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计划的作用,重视他们在这方面所需的灵活性。 然而,多数特别待遇要通过谈判才能落实,发展中国家往往须以其他方面的让步作为补偿。 5、国内法规 各成员方“应保证:对已作具体承诺的服务门类,以合理、客观与公正的方式实施普遍适用的影响服务贸易的所有措施。 ”应建立有关的司法、仲裁、行政手段和程序。对可能不当的行

16、政决定迅速作出审查,给9受影响的服务提供者以公正的决定和适当的补偿。如果该审查的实施者并非独立于作出有关行政决定的机构,则成员方应确保该程序能在客观公正的情况下进行。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入世后我国的新闻出版业也将竞争国际化,机会均等化,运作规范化,规定公开化,市场准入限制和竞争保护措施减少。 我们可利用市场准入、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方面的较少承诺,把新闻出版业的开放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保证宣传主动、导向正确。世贸组织的 135 个成员国家和地区(截至 1999 年 5 月 31 日)中,真正在新闻出版方面市场大开的也只是极少数。然而另一方面,其他成员方也会根据互惠原则,提出相应的限制、保

17、护或补偿要求。对我国来说,入世还有推动国内有关体制改革、机制改进的作用。从长远看,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目前的有些限制会逐渐失去作用。因而对能开放的部分应尽可能开放。 不管中国何时入世,有些入世后须进行的改革,可尽早先做起来。如建立健全有关法制体系和规章制度,并使之透明化;改进体制和机制,以更好地符合新闻出版规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这样一方面使我们能及早练好内功,另一方面也能早日发现问题,从容应对。 三、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与新闻出版业直接相关的内容 关于知识产权原已有许多国际协议,其中一部分为保护工业产权的10国际公约,包括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等;另一部分为保护

18、版权的国际公约,包括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 世界版权公约 、 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罗马公约 、 关于播送由人造卫星传播载有节目信号的布鲁塞尔公约等。这方面现行的国际公约,我国大都已参加。 1991 年 12 月通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则内容更广泛,标准更严格。主要表现在: 1、引入了世贸组织的一些基本原则,如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 2、保护内容扩大。不仅把医药、化工、食品等也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对秘密技术也给予几乎同专利一样严格的保护,还对计算机软件等新的知识载体,要求给予同文学作品一样的版权保护。 3、给予知识产权所有人的保护更为严格。保护有效期限更长,权利范围更宽。 4、对保护的实施程序也有详细规定,如有关的行政、民事、刑事程序,以及边境和临时程序。同时对发展中国家规定了过渡安排。 5、引入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知识产权与新闻出版业的制作素材、传播内容和产品交易,关系都十分密切。加入这一协定有助于我们在这方面健全制度,加大力度。这方面保护的广泛化和严格化,对于正规守法的、和拥有较多知识产权的我国主流新闻出版单位,无疑是有好处的,而对有些机构,却会增加知识产权的购买利用成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学科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