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托管协议甲方(托管方): 乙方(管理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 托管时间为_年_月_日至_年_ 月_日止。 (备注: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缩短托管时间,3 个月内无需重新签订合同,但应当通过短信或邮件形式正式通知确认,3 个月以上应当重新签订合同) 。 2、车辆信息 托管汽车的号牌号码是_,车辆类型为_,所有人_,品牌型号_,车辆识别代号为_ ,发动机号码为_,汽车购买时间为_ 年_月_日,裸车价_,汽车交付时行走里程为_公里。 三、收费标准 1、根据托管协议的规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车辆保管费为_元/ 月,共_个月,共计_元
2、。 2、车辆保管费可按月或一次性交付;按月上交的应在签订协议当天足额缴纳费用,满月之前提前 3 天应足额缴纳下月费用。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 5 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自动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足额缴费,应向乙方及时说明情况。按一次性缴费的,可适当享受公司制定的优惠政策。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服务标准、具体事项完成服务项目。2、对乙方合同期间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并且可以提出自主性服务需求,额外增加的费用应自己承担。 3、交付车辆时有权获取车辆检查报告和车辆接收证明材料。4、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5、向乙方提供能够合法购买的车辆,提
3、供全套合法车辆证件。 6、配合乙方完成车辆管理义务。提车时应当提供身份证件或者授权提车人身份证件。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协议约定,乙方应当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车辆在停放期间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坏。 2、按协议约定,妥善保管车辆、保持车辆每日处于标准可使用状态、满足客户随时提车的需求。3、保管期间任何时间交付甲方或者甲方授权接收人之后不承担保管责任。 (车辆交接应当当面与甲方确认并取得甲方签字或书面形式认可) 4、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 3 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 3 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4、。 5、履行管理方各项义务,承担责任,不得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车辆状况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情况紧急无法联系到甲方,为了甲方利益可以对车辆进行适当处置。 7、非乙方托管期间甲方或甲方授权提车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违章处罚或扣留,由甲方承担。乙方托管期间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因自然原因如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车辆毁损灭失,且乙方已经尽了合理义务仍无法避免的损失,应当依照保险合同规定由甲方申请保险公司理赔,乙方应尽合理之配合义务,不因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则应在过失范围内承
5、担补充赔偿责任。 9、依据协议规定按时获得足额的管理服务费用,如未获取足额管理费用有权留置车辆。 六、增值服务项目 1、上门取送车,海南省内任意地点取送车,按标准收费。 2、接收车辆租赁代理(需要签署车辆委托租赁协议)3、代办保险、代办年审、代办违章、代办年检,按标准收费。 4、可根据客户合理需求提供服务,按协议价收费。七、合同终止条款 本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在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经双方同意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与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执行国家新政策,后续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相关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