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财政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职责办 公 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财政科研、信访、档案、保密、提案、财务、资产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预 算 科研究拟订县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源建设情况掌控;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建议;研究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研究拟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审
2、核批复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汇编县级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建设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11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预算内外、专户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行政政法科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研究提出
3、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教科文科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制订归口管理12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归口管理单位的年度决算。农 业 科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资金,拟订有关管
4、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企 业 科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研究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资和价格改革等政策问题;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参与外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承办外债项目审批事项;管理和监督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参与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整顿地方金融13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政策问题。经济建设科牵头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的前
5、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及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管理本级粮食等专项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民营经济涉及财政财务的有关工作。社会保障科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参与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和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会 计 科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规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全县会计电算
6、化工作;指导和14监督社会审计;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会计集中核算。法规税政科组织实施上级财税法规、规章和政策;审核县级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担税源调查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解释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国有产权界定与登记、转让、授权经营、资产评估等工作;管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监管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本运营和资本保值增值状况;管理国有股股权,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监管产权交易市场,指定公物拍卖机构,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管理全县财政有偿资金;
7、清理盘活财政呆滞资金和资产;加强财政投资债务管理;开展房地产业务;配15合实施国有资产运营。国有资产经营中心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及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以及土地综合利用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收缴、监督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项目的核定工作;核定和编制县直部门非税收入年度收入计划;负责非税收入的解缴入库和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负责土地出让金征地成本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住房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财政监督办公室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和制度;
8、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财经检查工作,依法查处16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负责对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考核。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负责全县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编制农业两税收入计划,组织贯彻实施农业税制改革,检查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农业税收票据和装具等。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事项实行集中管理;负责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结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集中核算单位的账务处理、会计档案管理等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实施会计监督。乡镇财政管理中心负责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总预算会计、乡镇预决算审核,审核乡镇支出计划;负责制定乡镇公用支出定额标准;负责票据的审验管理;负责监管乡镇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