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嘉兴学院学生工作处文件 学生处 2018 5 号 关于公布 2018年嘉兴学院教学单位学生管理与学风建设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调动各学院做好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学生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学生管理与教育的有机结合,学生工作部联合校团委、创业学院,共同制定 2018 年嘉兴学院教学单位学生管理与学风建设考核办法,现予以公布。 嘉兴学院党委学工部(处) 二零一八年六月一 日 嘉兴学院教学单位学生管理与学风建设考核办法( 2018 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指标名称 满分值 指标名称 满分值 1.学风建设 20 分 1.1.本科生学业水平提升率 7分 1.3+(学院当年
2、考研率 -学院上一年考研率) 100 0.5,最低分为 0分,学院当年考研率在 15%及以上得满分。(考研率包括学生国外读研与国内读研;专升本学生不计入学生总人数) 1.2.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率 8分 1.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每项 +8分,二等奖每项 +6分,三等奖每项 +3分;获得省级特等奖每 项 +3分,一等奖每项+2分,二等奖每项 +1 分,三等奖每项 +0.5 分。获得校级组织工作奖加 0.5 分。(项目不重复计算, 8 分封顶) 注:参与学院都按以上等级 0.3 计; 每个项目以最高荣誉只计一次。 1.3 学风建设保障 5分 1.学院加强学风建设活动的特色、举措(计划、总结
3、和效果)( 1分) 2.学风建设日常督查( 1 分)。抽查时若值班教师未到岗,发现一次扣 0.2 分。 3.考核年度内学生的补考率。( 3 分)补考率按照从低到高排序,最低 +3分,依次递减 0.2 分。 2. 就业、创业工作 2.1 初次就业率 7分 3+(学院当年就业率 -学院上一年就业率) 100 0.3,最低分为 0 分,学院当年初次就业率在 97%及以上得满分。 30分 2.2 就业求职服务 4分 学院就业求职服务得分(按各专业得分算术平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得 3分,每增加 1分 +0.2 分,直至满分;每降低 1分 -0.2分,直至 0分。 2.3 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有效作答率 3分
4、 有效作答率 =有效作答单位数 /邀请作答单位数 有效作答率在 75%及以上的为满分( 3 分); 75%-70%(含 70%)的为 2.5 分; 70%-65%(含 65%)的为 2 分; 65%-60%(含 60%)的为 1.5 分; 60%-55%(含 55%)的为 1.0 分; 55%-50%(含 50%)的为 0.5 分; 50%以下的为 0 分 2.4 毕业生毕业一年后跟踪调查有效作答率 6分 毕业生毕业一年后有效作答率 =有效作答人数 /总毕业生人数 有效作答率在 90%及以上的为满分( 6 分); 85%-90%(含 85%)的为 5.5 分; 80%-85%(含 80%)的为
5、 5.0 分; 75%-80%(含 75%)的为 4.5 分; 70%-75%(含 70%)的为 4.0 分; 65%-70%(含 65%)的为 3.5 分; 60%-65%(含 60%)的为 3.0 分; 55%-60%(含 55%)的为 2.5 分; 50%-55%(含 50%)的为 2.0 分; 45%-50%(含 45%)的为 1.5 分; 40%-45%(含 40%)的为 1.0 分; 40%以下的为 0 分 2.5 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就业率 3分 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就业率 =就业人群 /有效作答人数; 就业率在 98%及以上的为满分( 3分); 98%-96%(含 96%)的为 2.5
6、 分; 96%-94%(含 94%)的为 2 分; 94%-92%(含 92%)的为 1.5 分; 92%-88%(含 88%)的为 1 分; 88%-85%(含 85%)的为 0.5 分; 85%以下为 0分。 2.6 创业工作 7分 1创业教育工作保障( 1.5 分) ( 1)是否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且每学期都开展研究部署创新创业工作 ( 0.5分) 。“有 ” +0.5 分,“没有 ” 0分。 ( 2)是否开设兼具创新创业的场地,且能够很好的满足创新创业工作需要 ( 0.5分) 。“有” +0.5 分,“没有 ” 0分。 ( 3)是否建立创新创业俱乐部、创新创业兴趣
7、小组等 ( 0.5 分) 。“有” +0.5 分,“没有 ” 0分。 2. 创业教育工作组织( 2.5 分) ( 1)各 类创业班报名学生占全院学生比率 ( 0.5 分) 。前三, +0.5分 ;中间, +0.3 分 ;后三, +0.1 分。入选学生占全院学生比率 ( 0.5分) 。前三, +0.5 分 ;中间, +0.3 分 ;后三, +0.1 分。 ( 2)各类创业讲座参与学生占全院学生比率 ( 0.5 分) 。前三,+0.5 分 ;中间, +0.3 分 ;后三, +0.1分。 ( 3)各类创业竞赛报名学生占全院学生比率 ( 0.5 分) 。前三,+0.5 分 ;中间, +0.3 分 ;后
8、三, +0.1分。 ( 4)各类创业实践实训活动参与学生占全院学生比率 ( 0.5 分) 。前三, +0.5 分 ;中间, +0.3 分 ;后三, +0.1 分。 3. 创业教育工作成效( 3.0 分) ( 1)“一院一策”创业教育工作总结 ( 1.5 分) 。由专家组打分。 ( 2)学生团队参与创业项目路演、创业项目展示的数量 ( 0.5分) 。 1个项目 +0.05 分,上限 0.5分。 ( 3)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园数量 ( 0.5 分) 。入驻 1个项目 +0.1分,上限 0.5分。 ( 4)创业教育工作宣传报送数量 ( 0.5 分) 。前三, +0.5 分 ;中间, +0.3 分 ;后
9、三, +0.1 分。 3.校园文化与实践服务 18分 3.1 公寓文化建设 8分 1.寝室卫生( 6 分)。 ( 1) 全年寝室卫 生平均得分 X=( A-C) 100, X 25【 +6分】,22 X25 【 +5 分】, 19 X22【 +4.5 分】, 16 X19【 +4分】,13 X16【 +3.5 分】, 10 X13【 +3 分】, 7 X10【 +2.5分】,4 X7【 +2分】, 1 X4【 +1分】 。 ( 2)寝室 C的比率 。( 1分)本年度得 C寝室比率比上一年下降+1,上升 -1。 2.寝室文化( 1 分) 。各学院开展面向寝室的特色文化 +1分。 3.2 校园文化
10、活动 4分 1.校园文化活动参与( 4 分)。 根据考核当年的所有校级及以上校园文化活动的生 均参与率、获奖率进行量化排名,第一名 +2分,第二名 +1.6 分,第三名 +1.5 分,以此类推。获奖加分:全国一等奖 +0.5,全国二等奖 +0.4,全国三等奖、省级一等奖 +0.3分,省级二等奖 +0.2 分,省级三等奖、校级一等奖 +0.15 分,校级二等奖 +0.1 分,校级三等奖 +0.05 分;(同一项目按最高项奖励分值) 3.3 实践应用服务 6分 1.志愿者工作( 2 分)。 注册志愿者达到团员数的 70%+0.5,每提高 10%+0.1。注册志愿者年生均服务时数第一名 +0.6 分
11、,第二名 +0.5 分,第三名 +0.4 分,以此类推至 第六名。录取 “ 两项计划 ” 志愿者 +0.15 分 /人;省级志愿服务优秀集体(项目、基地) +0.3 分(个人减半);校级志愿服务优秀集体(项目) +0.2分。 2.双百双进(社会实践)( 4 分) ( 1) 暑期社会实践工作( 2分)。 组织率 0.3 0.5 之间加 0.2 分,0.5 0.6 之间加 0.3 分, 0.6 0.7 之间加 0.4 分, 0.7 以上加 0.5分;立项率 0.2 0.5 之间加 0.3 分, 0.5 0.8 之间加 0.4 分, 0.8以上加 0.5 分;结项率 70% 80%加 0.3 分,
12、80% 90%加 0.4分, 90%以上加 0.5 分;国家级团队获 奖 +0.5 分,省级团队(基地)获奖 +0.3 分(个人减半),校级十佳团队(基地) +0.15 分。 ( 2) 日常双百双进工作( 2 分)。 各学院开展的常态化双百双进工作,根据活动次数、参与学生数、活动类型、活动组织情况、服务地方成效等,由各学院总结工作,团委组织评定得分。获省级先进单位额外 +0.5 分,校级先进单位额外 +0.3 分。 4、安全工作 10分 4.1 健全重点学生帮扶及舆情管理 4分 1.五类学生动态信息库齐全的 +0.5 分; 2.有帮扶举措的 +0.5 分; 3.全年无学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
13、2 分,有学生参与非法宗 教活动的每次 -1 分,扣完为止。 4.信息员队伍完备( 1 分)、学院及时提供学生舆情信息、工作信息的 +1 分;不按时提交,一次 -0.5 分,扣完为止。 4.2 突发事件处置 3分 1.学院建立安全事务管理办公室、安全稳定工作台账齐全、措施得当、有效 +1 分。 2.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 +1 分。 3.突发事件上报及时 +1分,遇有突发事件未报的一次扣 -0.5分,扣完为止。 4.3 心理健康教育 3分 1.重视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 1 分),每年开展活动至少 2次 ,少一次 -0.5 分; 2.班级心理委员持岗 上证率( 1 分),达 90
14、%的 +1 分,不达 90%的 -1分; 3.心理报表情况( 1 分),不完整或是缺报,一次 -0.5 分,扣完为止。 5.组织与队伍建设 12分 5.1 基层组织建设 2分 1.基层团组织建设( 1 分)。 分团委获省级综合表彰 +0.8 分,获校红旗团委 +0.5 分,校先进团委 +0.4 分;团支部获国家级综合表彰 +0.6 分,获省级综合表彰 +0.5 分,获校 “红船先锋”团支部 +0.2 分。基层团组织不健全,团代会不规范召开, “ 三会两制一课 ” 工作、团推优工作不规范每项 -0.5 分。 2.学生组织(学生会、社团)指导( 1 分 )。 校级优秀社团挂靠单位 +0.2 分,校
15、级十佳社团 +0.2 分 /个,省级优秀社团 +0.3 分 /个,精品培育社团 +0.2/个;校级优秀学生会 +0.2 分,市级优秀学生会 +0.3 分,省级优秀学生会 +0.4 分;学代会规范召开 +0.3分。 5.2 辅导员获奖 4分 辅导员获奖( 4 分)。 获得校级荣誉或奖项 +0.5分;获奖省级荣誉或奖项 +2分;获得国家级荣誉或奖项 +4 分。 注: 1.此项“辅导员”包括副书记及辅导员(含兼职) 2.有下达指标的荣誉不计入内。 3.辅导员相关获奖项目有:辅导员征文类:辅导员(共青团)优秀调研报 告征集、辅导员理论征文等;辅导员比赛类:辅导员技能大赛、辅导员工作案例大赛等;辅导员项
16、目类(成功入选):辅导员工作室、辅导员精品项目、辅导员实证研究等。 5.3 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 4 分 辅导员职业能力( 4 分)。 1.各学院组织辅导员参与校级辅导员技能大赛的人数占本学院辅导员总数 50%以上的 +0.5 分。 2.校级技能大赛获奖人数占本学院辅导员 30% 50%之间的+0.5 分 , 50%以上的 +1 分。 3.参与学校辅导员技能大赛指导团队的每人 +0.2 分;每学院最高 +0.5 分。 4. 辅导员学生熟悉度识别, 90平均得分 93 的学院 +0.5 分;93平均得分 96 的学院 +1 分; 96平均得分 99 的学院 +1.5分; 99平均得分的学院 +2
17、分。 5.4 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2分 学生干部培养( 2 分)。 实施院级青马工程,建有二级人才班( 0.3分),分团委书记讲团课不少于 12 课时 /年( 1 分)。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到校级组织任职每录用 1 人 +0.2 分。市级学联任职,每录用 1 人 +0.3(推荐未录用 +0.15)。 6.日常工作 10 分 6.1 工作效率与质量 5分 1.重大活动组织到位的 +1 分(包括三大典礼,省身讲堂等) ,组织不到位 1次 -0.5分,扣完为止。 2.日常工作完成及时 +2分,没有及时完成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3.有序开展早读或晨跑、晚自习的 +1分,没有组织开展一项 -0.
18、5分。 4.奖勤助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无投诉、无差错 +1 分。投诉、差错一起经查实 -0.5 分,扣完为止。 6.2 诚信教育 3分 1.还款率( 1 分)。还款率排名前 5 的, +1 分,其他排名 +0.5分;其中还款率比上年负增长的,不加分。 2.考试违纪率( 1分)。无违纪学生 +1 分,学生违纪处分率每 1-0.5 分,扣完为止。 3.违章使用电器 情况( 1 分)。全年按被查处的违章电器现象比率 1%以下 +1分,每超过 0.1%-0.1 分,扣完为止。 6.3 文化宣传 2分 1.宣传阵地的管理,在学生处、团委网站、创业学院网站等宣传阵地的投稿并采纳篇数前三名 +2 分, 4 6 名 +1 分,其他排名 +0.5 分,全年投稿不足 5篇的不得分。 附加分:总分 5 分 学生工作突出成绩 3 分 学院学生工作在相关领域上有一定影响和得到公认的。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中专题报道的得 3分;在省级媒体或者省教育厅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中作专题交流和宣传的得 2 分;在校级新闻媒体或者是校级各类工作会 议上做经验交流的得 1分。 3分 2 分 承办校级活动、 +0.3 分 /次,承办省级活动、 +0.5 分 /次。 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