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流程 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 日,承诺办结时限 10 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审批大厅窗口经办人受理并提出审查意见(限 1 日) 审批办会审会审议(限 3 日) ; 若会审会不通过 ,则作退件处理 ,并告知退件理由。 草拟调整土地条件协议(期间挂起); 用地单位交款;同时委托开展地籍调查、填写地籍调查表、登记申请书、制作用地红线图及宗地图(期间挂起)。 核发批复文件等材料;移交登记材料(限 1日) 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政府审批阶段挂起) 草拟方案并提交审批办主任审签、局长审批( 2 日) 土地审批部领导审核(限 2 日) 作出不 予受理决定,并告知
2、向有关机关申请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土地审批部委托地价评估,地价初审、审定(期间挂起) 缮证 (收费、发证) ( 1 日) 附件 1-3 关于 分割 转让 XXXXXXX 宗地的申请 XXX 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XXX 单位 于 XXXX 年 XX月 XX日以 出让 方式 取得 了位于 XX路 (乡、街 )XXXXXXX宗地 XXXX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用地手续,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书 编号: XXXX),并办理了宗地内的房产证。由于的原因 ,现拟将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XXX平方米土地分割 转让给 XXXX。现特向贵局申请办理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手续,请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单位(盖章) 二 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