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鋪面工程學會傑出工程教授獎評選辦法第一條 中華鋪面工程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表揚對我國工程實務或工程教育有傑出貢獻之工程教授,特設置傑出工程教授獎。第二條 本學會傑出工程教授獎候選人應符合下列條件:1.本會個人會員且專職我國公私立大專院校工程相關科系之專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2.未曾獲得本獎項者。第三條 各專門工程學會、本會團體會員、工程學術機構、工程研究機構、工程建設機構及其他與工程有關之實務機構,得於每年五月二十五日前推薦當年候選人,並附有關資料,送本會評獎委員會傑出工程教授評選作業小組審查。第四條 傑出工程教授獎於每年年會時,由理事長頒發金質獎章及獎牌。第五條 本獎之評選作業如左
2、:1.本學會於評獎委員會下設傑出工程教授評選作業小組,辦理有關評選作業。2.評選委員五至七人,由召集人提名,並經評獎委員會通過後,於每屆一月三十一日前簽請理事會聘請之。3.評選作業小組應於每年三月三十日前發函各機構推薦當年之候選人。4.評選作業小組應於五月三十日前完成初審作業,提出評選意見,兩週內進行決選審查。5.決選投票時,評選委員應親自出席投票,如果真正不能參加者,可以書面委託其他委員出席,每人僅能代表一人,代表不得超過委員人數四分之一。6. 每位候選人得票率必須達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並以高票取三名為上限。第六條 本會評獎委員會應將決選審查結果提報六月份理事會作最後決定。第七條 本評選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中華鋪面工程學會傑出工程教授獎推薦書候選人姓名 出生年月地址 電 話現職(任職學校科系) 會員證號相片(另附一張備用)學 歷:經 歷:傑出貢獻事蹟說明:(本欄如不敷使用時,可用另紙書寫)推薦單位意見:(請詳列推薦理由)檢附相關資料共 件推薦單位負責人 日期 年月日本表請寄至:中華鋪面工程學會傑出工程教授評選作業小組收地址:32054 中壢市中大路 300 號 電話:(03)4227151-34073,3408034084(本表如不敷使用請依本格式加頁)中華鋪面工程學會傑出工程教授獎具體事蹟補充說明書現任 現任姓名: : :職務 機關